第二十七章 灵巧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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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不三不四的混混,吊儿郎当的曹性走了过来,奉云整个人紧张无比,好在这个混混,只是路过曹性的身边,并没有干什么,奉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是一个读书人,从父亲便没让他干过什么农活,也没有几把子力气,若按武者的标准来评判他,顶多也就是一个武道一重,若是这个混混真的突然发难,他恐怕又要挨打了。

    不过紧张之下的他没有发现,这名混混在路过曹性的身旁之时,竟然有意无意的点了点头,而曹性的嘴角也露出了一丝笑意。

    “大,大哥,我看你今日出来也没什么事,不如我们回去吧!”

    曹性笑着看了风云一眼,随后伸一指指向了前方:“谁我今日来此地无事可做,我们要去的就是那个地方!”

    奉云定神一看,整个人的嘴巴都张大了,那是一间三层高的阁楼,在牌匾上写着三个大字:“春香楼!”

    边云县地处边境,在这个地方并没有什么过多的娱乐设施,若是有的话,或许就是这春香楼了,春香楼是边云县有名的妓院。

    里面倒是有各种莺莺燕燕,但是这春香楼却与普通的妓院有所不同,那就是里面有超过一半的女子,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不过这也更加加重了那些权贵之人,想要征服那些艺妓的想法。

    在那些权贵的逼迫之下,这些卖艺不卖身的姑娘,最终也只能委屈答应,不过答应的要求却是颇为独特,他们会提各种各样的要求,若是这些达官贵人能够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便会将整晚上都献给这些权贵。所以这使得很多人趋之若鹜。

    而今日正好是春香楼头牌出来的日子,春香楼的头牌,真名不详,但据叫做灵巧姑娘。

    听别人,年纪大约在二十六七上下,这个年纪在古代已经算是大龄了,有许多二十六七之人,早已身为人父,甚至孩子都已可以打酱油。

    但若放在后世,这绝对是一个熟透了的少妇,更加可以勾起人的欲望。

    如今这名灵巧姑娘,正坐在雅间,一脸笑吟吟的看着底下在座的众多权贵弟子。

    也正如传闻中的那样,这名灵巧姑娘,是一个少妇,皮肤白皙,脸上没有一丝褶皱,容貌不敢是倾国倾城,但也绝对是一等一的那种大美人,他的一颦一笑,比起羞涩的姑娘更加动人心魄。

    坐在底下的无数人,看着这位灵巧姑娘,一个个的口水都快流了一地。

    而坐在最前方的几个人,更是目不转睛的盯着这名灵巧姑娘,这个座位也是非常讲究的,灵巧姑娘在边云县的名气如此之大,想要靠灵巧姑娘更近一些,那么可是要花重金的,如今坐在最前面的人,据是花了整整一万多钱,才买到这个位置的,此刻他看向灵巧姑娘的双眼中,充满了欲望的火焰。

    而这个人也不是别人,正是余绶。

    余绶在边云县算是一位富家公子,毕竟他爹余悸,掌管着边云县最大的酒楼,虽如今有一些萧条的迹象,但是别人偌大的店铺摆在那里,再怎么也不可能一夜间就崩塌,所以钱这个东西他根本不缺。

    但是话又回来,一万文钱也不是一个数目,他苦苦哀求了他爹许多次,才终于买到了这个座位,今夜他对灵巧姑娘,那是志在必得。

    “灵巧姑娘,我知道你们春香楼的规矩,要达到你们所规定的条件,才能入厢房与你们彻夜长谈,既然如此,还请你出题可否!”余绶有些克制不住心中的欲火了,直接站起来对灵巧姑娘的。

    周围的众多权贵弟子,看着这个余绶如此着急,皆是哈哈大笑,不过余绶也浑然不在意这些,白了大家都认识,很多人都知道他余绶这次,对于灵巧姑娘那是志在必得,而他也要让众人知道他的决心,让其他权贵弟子知难而退。

    灵巧姑娘也将它的眼神望向了余绶,她拿着扇子半遮脸面,双眼看着余绶露出笑意,打量了半晌之后,在她的眼中竟然还流露出了一丝情愫,看到这一丝情愫,余绶整个人都快憋不住了,甚至他的心中都在狂喜,看起来这位灵巧姑娘对他也有意,今晚灵巧姑娘绝对是他的。

    看着众人都有些等不及了,灵巧姑娘放下了扇子,对着众人盈盈一笑,更是赢得了无数人的倾心。

    “看起来今日各位大人,想要直接进入主题,既然如此,我也不绕弯子,按照我们春香楼以往的规矩来比吧!”

    灵巧姑娘的话音刚落,立马迎来了一片叫好声,余绶刚想起来立马表现,然而却有人抢在了他的前面,只见是一位坐在中排的公子哥,万名公子哥,持折扇,对众人抱了一拳行了一礼,随后便开始摇头晃脑的朗诵起了一首诗。

    他这首诗刚刚做完,立马就有人鼓掌叫好,而余绶也是不甘示弱,立马站了起来,不过他在站起来的时候,还不忘往怀中望了一眼,随后也是朗诵出了一首诗。

    不过也有些贵公子不会就这样认输,站起来也拿出了自己的大作和余绶争锋相对。

    这样一场诗朗诵的比赛,如火如荼的开始了。

    其实春香楼那些卖艺不卖身的艺妓,他们所定的规矩也就是,既然想共度良宵,那么他想要之人,不仅要有权有势,更为重要的是一个才学,若是一个粗鄙之人只会唐突佳人。

    所以当春香楼立出这条规矩之时,无数权贵全部跑回去开始读书认字,这也掀起了一股学习的风潮。

    反正每一日,当有姑娘出来之时,总会有无数人趋之若鹜,在这大堂之上不断的展示自己的高才论调。

    这场诗朗诵的比赛差不多进行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很多人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愁眉苦脸的,同时他们也有些怨恨的将眼,神看向了坐在被前方的余绶。

    有一些人也在旁边看着,笑着道。

    “呵呵,这个余绶究竟是抽了什么风啊?今天如此卖力!”

    “嘿嘿,你恐怕不知道吧,灵巧姑娘半年才出来一次,自从一年之前,这个余绶见了灵巧姑娘一面,整个人就对他朝思暮想,希望能与她双宿双飞,也就这一次,他足足准备了一年之久!”

    “站起来的人我刚才数了一下,已经有二十多名,而每站起来一个人,这个余绶也跟着站起来,马上再度吟出一首诗,与其争锋相对,并且看他现在的样子,还没有完全黔驴技穷!”

    “呵呵,看起来这子今日对灵巧姑娘,那是志在必得了!”

    “唉,正所谓皇天不负有心人,看起来今天这个大便宜要被这子捡了去!”

    坐在最前排的一位公子哥,气喘吁吁的坐了下来,而余绶则是马上站起来跟打了鸡血似的,再度吟诵出了一首诗,周围的人不得不拍叫好,而那位公子哥也是面红耳赤的,想要站起来与其唇枪舌剑的再干一场,只可惜他的肚子中,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念出来的东西了,最终也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看着坐在最前面的公子哥,已经全部被自己完败,而坐在后面的人早就放弃了,余绶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狂喜的笑容。

    他看了灵巧姑娘一眼,而灵巧姑娘此刻也是可爱俏皮的用托着下巴,笑盈盈的望着他。

    余绶心中更加火热了,他扫视了众人一眼道:“真的不好意思啊,诸位,看起来今日的才学比拼大赛,是我余绶获胜了!”

    余绶此话一出众人都没有太大的意见,毕竟他们肚子中的墨水的确被余绶打败了,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然而就在余绶刚准备宣布自己即将抱得美人归之时,突然一声大喝,是这个大厅中传来。

    “跳梁丑,狗屁不通,居然也敢在这里卖弄,简直让人贻笑大方!”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将眼神望向了声音的来源处,声音来自于后方,所有人都看见有两个少年漫步走进了大厅。

    当即坐在后方的人就认出了这两个人,正是曹性和奉云。

    不过在座的公子哥,并没有因为他们二人的到来而感到任何反感,首先是因为他们和曹性并没有什么过节,没有必要出言针对,其次,他们现在就桌上摆得烈酒,还是出自于曹性他之,所以自然而然也不好些什么。

    不过这些公子哥对曹性没有敌意,但是有些人却是立马就不爽了,而那个人也不是别人,正是即将胜利的余绶。

    “曹性,你这个家伙来这里做什么,还不快点给我滚出去,也不看看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余绶上前一步,直接指着曹信的。

    曹性挑了挑眉毛,直接走到了最后排的一个位置,与奉云并列而坐,随后他看着余绶道:“进来之前我可是付了银子的,我为什么不能来啊?莫不是这春香楼,是你一个人的不成!”

    曹性此言一出余绶证了,似乎是这个道理,曹性和奉云进入春香,楼曹性直接花了两千文钱在后面买了两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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