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章:又被金郎领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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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兄弟又聊了一会儿,生物钟上来的彤彤,便有些在沈央怀里犯困了。

    “彤彤困了对吗?爸爸抱你去睡觉好不好?”

    “爸爸,彤彤不想睡!”

    彤彤揉了揉眼睛,明明困了,家伙还强打精神的样子。

    沈央不由放柔声音,“可是爸爸觉得彤彤该睡觉了啊,不是彤彤之前还和奶奶,让奶奶早点去睡,明天才有力气去玩吗?”

    “奶奶年纪大了,要多休息,彤彤是朋友,也是需要多睡,才能又长身体,又有精神。爸爸的对吗?”

    彤彤点头,“可是彤彤想和爸爸一起去接妈妈。彤彤想等妈妈回来了,和爸爸妈妈一起睡。”

    沈央闻言沉默了下。

    “爸爸,行吗?”

    “当然行,那不然彤彤现在先睡一会儿,等爸爸去接妈妈-的时候,保证带彤彤一起去,好不好?”

    “真哒?不会把彤彤一个人放在床上吗?”

    彤彤继续努力睁大眼睛问。

    沈央笑了,揉了揉她细软的头发,“嗯,爸爸保证,大人答应了孩子的话,都要做到,不然的话,就不是诚信的大人了。”

    “谢谢爸爸!”

    彤彤这下终于放心了,亲昵的更加往沈央的怀里,磨蹭了下后,便打了个哈欠,不多一会儿,就在沈央的臂弯里睡着了。

    沈冲见状,赶紧到他房间里,抱出一条被子,给盖在了彤彤身上,这才轻声地问,“哥,你一会儿真的带着彤彤一起去接嫂子啊?外头晚上可是挺冷的,彤彤这样睡着了,很容易着凉的,要不还是我在家抱着她,等你们回来,你们再抱她回房和你们一起睡吧?”

    “没关系,我给她包裹严实点,不会让她着凉的。至于你抱着她等我们回来的提议,还是算了吧,我刚才不是答应她了吗?”

    沈冲惊讶的看向他,眼睛里只差没写着‘我以为你哄哄她的’。

    沈央失笑,“你呀,别看彤彤还,可她却是个有些早熟、并敏感的孩子。所以这样的孩子,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么你不要答应她,既然你答应了她一件事,那就一定要做到。”

    “不能让她觉得大人就是喜欢随便点做不到的话,哄哄孩的那种,时间久了,孩子就不信任你了,这样是大忌。”

    “所以,别怪我没提醒你啊,刚才你可是答应了彤彤,要送她一只狗的,这件事,你可要放在心上啊,不然下回来,看不到狗的话,彤彤虽然不会哭闹和生气,可是心里一定会觉得你这个叔叔,是话不算数的人了。”

    沈冲闻言,连忙点头,“哎呀,放心放心,答应了彤彤侄女的事情,我怎么可能不放在心上?这次一到家,我就先去找胡三叔,让他给我留一只最好的狗崽。”

    “如果胡三叔那没有,我也会和他好,上苗寨去,也要抱一只给我。”

    沈央见他心里已经有了打算,才嘴角微微往上一掀,“嗯,到时要是运输有困难的话,提前给我,我来想想办法,看看怎么才能把狗崽,健康又安全的带过来。”

    沈冲还真没想过,怎么把狗崽带过来的事情,被沈央这么一提醒,也反应过来了。

    “哥,你这可提醒我了,运输还真是大事,毕竟是狗崽。火车上也不知道,能不能让带。好在还有时间,等我回去了,我也问问铁路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规定。”

    “好。”沈央也点头,“我这边也会想办法的。”

    两人这边还在商议着,等暑假有了合适的狗崽,如何带到j市来的事情。

    却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苗寨里,身姿窜高挺拔了的少年,已经早已经从一窝黑白的狗崽种,挑中了一只耳朵最大,花色最好看,也体型吃的最胖的奶狗。

    “金郎你选的这只,嘴最壮,可性子有点懒哩!耳朵也有点大,如果要成为一只合格的猎犬的话,还有裁掉点耳朵才行。”

    “要不你挑旁边黑色的那只,这窝狗崽中,它是最好的苗子。腿也长,一看就完全继承了它阿爸阿狼的血统。”

    “不用了,山子爷爷,这只狗我是要带去j市,送给我彤彤妹妹的,她才4岁,她很喜欢狗,我想让它和彤彤妹妹一起作伴,一起长大。”

    “所以这狗崽以后可能没会捕猎了,性子懒点好,陪彤彤才正好。耳朵大的狗狗,憨态可掬,又可爱,花色也它最好看,胖嘟嘟的一看就能吃,我是特意挑了它的。”

    金郎神态自若,条理清晰的着他挑选了这只狗崽的理由。

    让对面的山子爷爷,越发觉得这娃儿,进了城,见了市面,是真的不一样了。

    不管是神态,还是发自内里的气质,都有了很大的区别。

    让人已经无法把他当成一个孩子来对待了,不知不觉就被他的话信服了。

    他就好歹这娃儿也是寨子里长大的,不全懂,可总该也知道如何挑选好犬的标准的。

    却原来,他早已经想好了,故意挑了这最胖最懒的一只。

    不会是最好的猎犬苗子,这话不错。

    可苗寨养出来的狗,就没有孬的。

    不能成为最优秀的猎犬,只是看它和什么狗比。

    对比它更优秀的兄弟姐妹,以及它的父母,这只胖狗可能条件不那么突出。

    可若是带去城市里的话,山子爷爷依旧有十足的自信,他家的狗绝对比许多城里人养的狗,要优秀一百倍。

    不过这么一来,他就不得不多交代一声了,“金郎,既然是带去陪女娃儿的,那送给她之前,你可得先训它一阵子。”

    “别看它现在憨憨的,胖嘟嘟的懒性子,可这只是和这一窝其他狗相比的,这狗崽毕竟是猎犬,有点野性的,你可要趁着它还,好好给训一训,磨一磨。”

    “以后就算不用一起跟着打猎,看家护院,总要能够的,可别糟蹋浪费了它的天赋。”

    “山子爷爷放心吧,这些我会的,我时候和您学的,您忘了?”

    “您放心,彤彤妹妹人好,周家的所有人都好,正是因为她们都是很好的人,所以我才想从家里抱一只优秀的狗崽过去。”

    “总之,您相信我,我不会浪费这狗崽的天赋的。”

    “嗯,晓得了,山子爷爷还能不相信你吗?既然这样,这东西你就抱走吧。趁着阿狼进山还没回来,不然等晚点,它回来了,估计都不肯让你抱在它的崽了。阿狼这家伙,可护崽了!”

    “哎,谢谢山子爷爷,那我先走了。”

    “去吧!哎,等等,金郎,你是不是马上就要下山?”

    “是的,山子爷爷,回程票早已经买好了。”

    “那那天走?正月二十一,到j市正月二十三,我学校那也要开学了。”

    “好好,知道了,你去吧,金郎啊,好好学啊,要争气啊!你放心,不管啥时候,寨子都是你的家,金花走了,可山子爷爷,老寨主,我们大家还都在呢啊!”

    金郎闻言,眼睛湿润了起来,却啥也没,只是冲着山子爷爷深深地鞠了个躬,然后转身便大步走了。

    生怕再停留,眼泪会掉下来。

    原来觉得姐姐没了,他的世界就什么也不剩了,现在才知道,虽然他失去了,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血脉亲人。

    可他同时也收获了许许多多,其他关心他,照顾他,愿意给他爱的人。

    *

    金郎的感动,远在j市的沈央他们,感知不到。

    他们更加不知道的是,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讨好彤彤的会和理由,也注定胎死腹中了。

    因为他们还在商量,问谁家预定狗崽,并如何带过来的事情,人家金郎那,已经付诸了实际行动,直接从寨子里,养猎犬最好的山子爷爷那,直接抱回了一只。

    所以注定沈央这在吃醋和心塞的路上,还得继续走下去呢!

    这边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沈央果然用了厚的斗篷,以及外头又裹了一条抱被后,才带着还在睡的彤彤出了门。

    预备去把周爱佳给接回来,因为看看时间也该差不多了。

    虽然车被周爱佳开走了,不过新家这边,随着入住率的大幅度攀升,区门口等客的出租车一点都不难打。

    抱着孩子的沈央,一出区大门,就顺利的坐上了车,一报地址,那司立即就知道了,“这是去幸福工坊的?现在已经快到打烊时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