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当李承乾的小伙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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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阿玉穿成半大孩子, 这生活节奏就容易往养孩子的路上跑。看看,这才几天?这一个个的,自上次来他家玩了一次比赛, 就迷上了他家的厨房了?怎么赶都赶不走, 全赖着。目标居然是为了红烧肉?

    是的, 红烧肉, 我们阿玉的黑手最终还是没能忍住,伸向了最深入人心的美食类,可这真不是他故意的,没法子,谁让他真的真的,不怎么爱吃羊肉呢, 除了刷羊肉, 哪一种他都觉得有股子味道。而这年头饮食太匮乏, 没什么选择,嘴里都要淡出个鸟了, 这种情况下, 他能忍得住?换你你也不成吧。可为啥,这些人鼻子都这么好呢?为啥就不给他一个偷吃的机会呢?不是贵族不吃猪肉吗?

    “唉, 往日咱们这是少吃了多少好吃的?看看这肉,这滋味……死都放手啊。”

    “你为啥以前都不知道这豕好吃?”

    “太脏了?”

    “且, 不要你自己动手,脏也和你没关系。干啥就不知道吃?”

    “因为不会做呗。”

    “所以……”

    “所以我已经想好了,今儿回去就让家里的厨娘过来, 怎么也要跟着学上一手才成,不然以后这饭我还怎么吃?”

    所以喽,阿玉这里不但成了聚餐的地方,另外还成了厨师培训基地,或许他该在门口挂上个新东方的牌子?你别啊,这个还真是可以有,越是时间线往前推,这吃的东西就越让人龇牙,知道周礼里头的八珍是什么不?

    按照《礼记·内侧》所列:淳熬(肉酱油浇饭)、淳母(肉酱油浇黄米饭)、炮豚(煨烤炸炖乳猪)、炮牂(煨烤炸炖羔羊)、捣珍(烧牛、羊、鹿里脊)、渍(酒糖牛羊肉)、熬(烘制的肉脯)和肝膋(网油烤狗肝),对,大家没看错,就是这八种。怎么样,作为现代人的你,能觉得好吃?

    有人了,你这情节不对,那时候人不吃猪,是因为猪没有阉割,所以肉腥臊味重,其实吧,羊肉难道就没味道?野猪肉这年头不一样烤着吃?野味难道就没味道?

    所以关键还是因为猪有点脏,让人看不上,再加上制作手段的问题,才造成了这猪肉被鄙视了这么久。除了炖就是煮,要不就是蒸,难得有个烤和烘,每一种烹饪还手法单一的很,这样的情况你还能指望啥美味?

    至于阉割什么的……这个当然也可以有,阿玉早就在自家庄子上实行了两三个月了,甚至在家里吃客颇多的时候,顺带还大言不惭的宣传了一把,是自家的养殖秘技,所以他家的猪肉特别好吃。让自家卖猪又挣了一笔。

    当然这猪的秘密也没能保住,刚卖了一茬,还没乐过瘾呢,就让越来越狡猾的李承乾给弄走了,据是准备划出个地方,专门养了卖钱的……太子卖猪?这场面太美,阿玉有点不太敢看。

    他这里不敢看,可有人敢啊,不但敢看,还敢抢。至于这个人是谁?还能是谁,除了那个程咬金就没别人了,人还是赖在李世民的书房里赖来的。假哭嚎的,李世民面前的桌上全是这家伙的口水。看的李世民脑门青筋都暴起来了。

    “就为了这么点事儿,一直豕,也值得你在朕这里耍赖?”

    “陛下,陛下啊,可不是一个啊,太子,太子把这周围的豕都买空了,老程想吃口肉都没有了。”

    “嚎什么,嚎什么?哪有都买空?别当朕什么都不知道,三日前你和尉迟两个吃肉喝酒,闹得隔着个坊门的武侯都听见了,还没有肉吃?”

    “即使不是都买空,这最起码也包揽了一半,陛下啊,这城里那么多人等着吃肉,剩下的老程我能抢到多少?好容易得了一只,还让尉迟黑炭给过来蹭了一把,老程就是太老实,太看重情谊了,不然也不能吃这个亏啊。陛下……”

    呵呵,程咬金?老实?吃亏?今天太阳是从西面出来的?可这都嚎了以有一顿饭了,李世民还能怎么的?最后挣扎一下:

    “苏家那子呢,那不是你家亲戚嘛,他家的还是用秘法养的,肉更好吃,你怎么不去他那里要?”

    “那个……没了,陛下,大的都空了,只剩下几只的了。”

    起这个程咬金那个幽怨啊,牛一样的眼睛愣是瞪出了几分委屈来。知道这是自家亲戚,当初群匪扫荡苏家那庄子猪圈的时候怎么就没见着陛下你留情呢?一共才十来只,你这宫里可是一下就搬走了三只。要不是没了,他能退而求其次的去吃市面上没处理过的?他即使是粗人,那个味道好总是知道的好吧。如今倒是好,连着这样的都没了。这可让刚吃红烧肉上瘾的他怎么活?连酒都喝着没味了。

    看着这混球不到手是不会罢休了,没法子李世民只能无奈的暴露了一些底子。

    “这样,膳房那里应该还有半扇,朕分你五斤,不过太子收来的这些暂时真不能给你,苏玉将那养豕的秘方给了太子,如今正在试,怎么也要三个月,之后才能看出成果来,你且忍忍,如今长安豕这样好卖,过几日必定有牲口贩子运来,不要急于一时嘛。”

    一听正在试方子程咬金那眼珠子立马滴溜溜的开始转了,既然太子能要到这方子,那自己是不是也能……可一想那阿玉这么一个人,没爹没娘的,自己这么干是不是有点欺负他?好歹这崽子和自家那个混球还是挺不错的,要不给他点好处跟他换?等等,好处……

    “陛下,这秘方给了太子,那这阿玉……”

    “你这什么眼神,难不成朕还能欺负个孩子?这养豕的方子若是真的好,吃的人多了,养的自然也会多些,百姓也算是多一项营生,能多些出息,这虽是道,目前也尚未试出结果,可他能拿出来,不敝帚自珍那就是功劳,朕已经让人在他家庄子附近,划了二百亩良田所谓奖赏。怎么,你这个姑父或是姨父的,这都不知道?”

    李世民一听程咬金的话头,就知道这混账想什么,忍不住有点生气了,自己是那么气的人?连孩子的便宜都占?倒是你,这强盗性子才不准呢,所以立马反一耙,嘲笑起来,不想这一番话,也就换了程咬金一个大白眼。这老货如今越发的混不羁,白皇帝的事儿干的都那么利索。

    “陛下,这是要挑拨老程和那子的关系?嘿嘿,不是老程,老程不知道,家里那两个兔崽子肯定知道,您这招不好使。不过既然您也了,咱是亲戚,是姨父,那老程帮着一起养养,应该也没差啊,最起码以后老程吃肉痛快了。”

    看看,什么叫滚刀肉,这就是,不但是不吃亏,还想占便宜,这是在,既然您皇帝以后有推广的意思,那要是不介意现在就外传,我也干了啊。这养猪什么的,老程不一定出去卖,抢人生意,抢皇帝的风头,可我能自己吃啊。

    话都到这份上了,李世民还能啥?除了挥挥手,让人赶紧滚蛋,已经没什么可的。可等他刚重新坐下喝了口茶,内侍就又送来了个让他喷茶的消息。

    “什么?全拿了?”

    “陛下,奴婢,奴婢该死,实在是拦不住啊。”

    膳房总管青着两个大眼圈,搞得和大熊猫一样,再加上哭丧着脸,那表情简直不能看,当然皇帝也没仔细看,他关心的就一个,那就是他晚上的红烧肉泡汤了,那老货,居然连一块都不留,半扇猪啊,全背走了……

    “混账,这是……去,喊太子,不,将皇子全喊来,就,今儿晚上,朕带他们去宿国公府吃饭。”

    走,你走的了和尚走不了庙,总要回家吧,总要在家做肉吧,我带一帮子子去吃你的,喝你的,看你怎么办。不将肉全吃回来,咱们不算完。恨恨的想到这里,不知怎么的,突然皇帝自己也想笑了,这事儿整的,为了点猪肉,混球是脸都不要了?不过吃上门这事儿,为什么想想就觉得挺不错呢?特别是吃程咬金的,哎呦,这会儿就居然开始期待了呢。

    皇帝和程咬金这么闹腾,阿玉不知道,他能知道的是,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家里想要做个半荤菜都没肉可买,想炖个猪蹄,都要去别人家厨房门口等着,这日子过得,太素了。

    “郎君,要不做葱爆羊肉?那不是也挺好吃的?”

    “上火。”

    “那做个鱼汤清火?”

    “吃了两天了,腻味。”

    “那……野鸡汤?”

    “奶娘,如今要入秋了吧。”

    “可不是,庄子里粮食都灌浆了,那沉甸甸的,看着都喜人。”

    “哦……行了,别准备我的饭了,我出去吃。”

    都要秋天了,还能没好吃的?阿玉觉得,他完全可以在这大唐,学着当年扬州的事儿,来一次野外求生活动,又能巩固一下人脉,又能顺带看看能不能再开发点挣钱的事儿,多好。

    有多挣钱?不那200亩皇帝给的地,单是猪,他就收到了不下30贯的回礼,对,就是回礼,他那不是卖的,是交情好,送的,贵族之间卖,太直接,太不讲究了,送多好,这么热情,谁愿意拉下脸欺负他一个孩子?回礼自然只有多的,东家几匹稠,西家两车瓜,这家给匹马,那家给几只野味,全是日常所需,再加上学厨的好处费,阿玉家最起码一年都不用采买了。所以啊,这一笔买卖做的,嘿嘿。

    如今阿玉正在继续开发,你成功率有多少?外面的世界其实能吃的真的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