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去考个状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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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世,谭玉穿越成的,居然是个书生。

    书生。

    白了,就是没有任何职业。

    只在家里当米虫。

    当然,也有很多人是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了将来有一天金榜题名,可以一飞冲天,甚至光宗耀祖,也算有了回报。

    但谭玉,显然没那个兴趣。

    她的性子,从来就没变过。

    随遇而安,得享受时就享受。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享受得没那么容易。

    因为,这个世界的“谭玉”,家世并不算很好。

    对的,是不算“很好”。

    也算好。

    但,又不算“很好”。

    之所以这么,是因为这个家庭,是已经败落的溜达社区。

    谭玉的父亲,本就是一个酸腐秀才。

    这老秀才读了一辈子书,只想着书中能有黄金屋,但始终未能高中,只止步于秀才。

    老秀才到了四五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只怕仕途渺茫了,便想着娶个老婆回来生个儿子,然后让儿子接着考。

    反正,他们谭家是一定要出一个状元的。

    如此,才对得起这个溜达社区的传统。

    就算自己不行,也要生个儿子继续。

    他的父亲,就是这样的。

    于是,贫困人家的女儿谭母,年方二九,就嫁给了他。

    两人相处三年,谭母终于为谭父生了个孩子,就是谭玉。

    谭玉出生的时候,谭父身体已经不是很好了。

    原本就是老夫少妻的组合,谭父又一门心思只扑在书上,是个十足十的老书呆子,对娇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向往。只是为了生儿子,才定期行夫妻之礼。

    经过了三年的努力,才生了一个谭玉。

    谭母此时才二十出头,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

    她倒没什么坏主意,只是觉得丈夫年纪大了,想再生孩子只怕已经力不从心了。既然他那么想要一个儿子,就假装生下的是儿子吧。

    这样,丈夫也算诚心如意了。

    而夫妻之礼……或许也可免了。

    实话,对于一个年龄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谭母是无法产生真正的感情。

    平时行夫妻之礼,也不过是为了偿还对方的丰厚彩礼,以及履行在古代作为妻子的义务。

    现在有了“儿子”,或许,双方都能松一口气了。

    果然,知道老婆生了个儿子,谭父也就彻底搬到书房去住了。至于孩子,就让老婆好好抚养。

    在他看来,女子抚养孩子,本就是分内之事。不然娶老婆干嘛呢?不就是为了生孩子、带孩子嘛。

    他本就是个纯书虫,除了书,别无所好。

    自,他的父亲就告诉他: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既然“颜如玉”都有了,你还要老婆做什么?

    娶老婆,除了生孩子和带孩子,似乎没别的用处了。

    只要儿子生了,也就彻底不用管了。

    他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

    并且也是这么教育他的。

    所以,谭父生了谭玉,就觉得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没再跟谭母亲热过了。

    甚至,他连对谭玉都没那么关注。

    因为在他看来,孩子有老婆照顾就好了。等孩子长大些了,他这个做父亲的,教些做人的道理,就算不枉为人父了。

    就这样,谭家以这种神奇的模式相处,并坐吃山空。

    是真的坐吃山空。

    因为谭家虽然在几代之前是个官宦之家,但为官还算清廉,并没有积攒下多少金银财宝。

    后来,那当官的祖先卸任,儿子却没有跟上,读来读去就是考不中举人,便只能始终吃老本。

    下一代,也是读来读去考不中举人,依然只能在家里坐吃山空。

    ……

    因为谭家人生性老实,都不会做生意什么的。而且他们也看不上种地或者做生意之类的事,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把关门读书当做头等大事。

    这群人的固执,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遗产,雪上加霜。

    一代又一代的挥霍,终于,到了谭玉这一代,已经连温饱都成问题了。

    当然,谭父并不知道。

    因为这个温饱问题是谭母解决的。

    当初娶谭母的时候,谭父就把家里的财产全拿出来了。因为对他来,娶老婆生孩子是那时候的头等大事。

    至于完成那大事后,生活能不能继续,则不在他考虑范围了。

    后来娶了谭母,这个家就交给谭母管了。

    谭母本就是穷人家的女儿,各种节约。吃苦什么的,完全不是事儿。

    所以,这些年,也一直过了下来。

    但,其间,离不开谭母本人的辛苦。

    谭母年纪并不大,正值盛年,所以也不介意抛头露面去挣钱。

    毕竟,家里很多时候都没米下锅了,不出去挣钱又能怎么样?

    谭玉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看到这样的家庭,有些无语。

    起码,她做不到再像以前一样,只坐在那当米虫。

    因为谭母的辛苦她看在眼里。

    虽然谭母并不算自己真正意义上的母亲,自己刚来,还不完全能代入母女之情。

    但身体里,终究流着谭母的血,有种感应是天生的。

    更何况,谭母的辛苦她完全看得清清楚楚。

    她便忍不住问谭母:“爹自己都不管这个家,你又何苦这么经营?”

    谭母量了她一眼:“你这孩子,胡什么呢。你爹有重要的事要做,自然不会整日想着家里的吃喝。我主内,本就应该将这个家理得清清楚楚。”

    听她话,还有些文雅。

    谭玉更奇怪了:“娘,你还读过书?”

    谭母被她一问,红了脸:“嗯。看你读书,我跟着学了点。”

    谭玉哑然。

    这真是一个好女人。

    吃苦耐劳,懂事善良,还孜孜不倦地自我完善,甚至都知道旁听认字。

    只可惜,这样的女子,总是过得比较辛苦。

    因为承受得比较多。

    当初她嫁给谭家,只怕也是家里为了那点礼金而卖女儿吧。

    毕竟,嫁给一个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幸福的可能性实在太。

    更何况,谭家是肉眼可见的会垮下来。谭父明显是个老酸儒,必定给不了女子幸福的。

    嫁过来后,她居然逆来顺受履行作为妻子的义务。

    只是,中间使了个心眼,假装自己生的是儿子,以避免再生子的机会。

    ——但即便如此,都不算完全的自私。因为,这也是为完成谭父的心愿。毕竟,那时候谭父的身体非常不好,甚至有种过了今天没明日的感觉。谭母也不想他带着遗憾离开。而且,就算再行夫妻之礼,以他的身体和年纪,再生孩子的可能性也不大。

    所以,综合下来,还不如给他这么个希望。

    当然,后来谭父一直拖着残破的身体活到现在,倒是个意外。

    却,那个谎言让本性善良的谭母时时自责,所以更愿意为这个家付出。哪怕自己一个人挣钱养家里两个米虫,都毫无怨言。

    对于她的这种自虐理论,谭玉不能认同。

    可以,谭母的所有自我牺牲的理由,谭玉都不认同。

    或许,这就是不同年代人的不同思想,犹如相隔云泥。

    两人详谈了一晚上,最终谁也没服谁,母女俩悻悻散场。

    虽然劝服不了谭母,谭玉也不算让她一个人承担。

    因为,在古代,一个女人想撑起一个家,真的太辛苦!

    在古代,女子是不可以抛头露面的。

    如果为了挣钱强行抛头露面,都会被人轻视。

    当然,对于连饭都吃不饱的人,也不在乎别人轻视不轻视了。

    但,即便是被轻视,也不能赚到自己想要的钱啊。

    那时候,很少有人愿意跟女子做生意。

    所以,哪怕谭母再勤劳,也只能在少女时期下地种地,而在婚后给人家浆洗衣服和做鞋子赚点钱。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做的这些,都挣不了什么钱。

    但挣得再少,也要坚持,因为家里三张嘴都在等米下锅。

    谭父嘴巴还有些刁,经常皱眉问妻子:“怎么今日又吃粥?太稀了,经常要跑茅房,我看个书都看不安稳。”

    作为一个读书人,这些话肯定是尴尬的。

    如果不是实在逼得没办法,谭父也不出来。

    对于他而言,确实是逼得没办法了。

    因为,天天喝粥,真的太难忍。

    以前家里还有个老奴,天天给他做饭,也是变着法儿换口味,以让他吃得好点,看书时心情好点。每日吃的米饭和菜,几乎是不重样的。

    后来为了娶妻,就把那老奴卖了,一来凑彩礼钱,二来,反正老婆娶进来了,自然也就有人做家务,老奴也可以省了。

    谁知,这老婆厨艺差得很,天天给他熬粥。

    他是真受不了了。

    谭母有些尴尬。

    但还是低头道歉:“是奴家的错。回头就给老爷做干饭。”

    “嗯。”

    谭父应了一声,也不再多,继续一手拿书、一手哪筷,便看书边吃粥。

    谭玉有些看不下去,开口:“家里都没钱了,哪里能煮干饭?有稀粥喝就不错了。就这,还是娘去给人洗衣服赚的呢!”

    对于这些不知惜福的男人,没必要惯着。

    谭母万万想不到谭玉会出这样的话。

    她先是惊呆了。继而赶紧扯了扯谭玉的胳膊:“玉儿你胡什么!别跟你爹开玩笑!”

    “嗯?”

    谭父有些奇怪,终于停止了看书,看向自己的妻儿。

    谭母还在描补:“老爷你别听玉儿胡。她跟你开玩笑呢。放心,奴家下顿就做干饭。”

    谭父这才微微舒缓了脸色。

    对于儿子的玩笑,他不是很懂。

    不过既然妻子这么,那就是不用自己操心了。

    看他这样,谭玉更气。

    直接转向谭母:“你什么呀?别乱许愿好么!下顿做干饭?你拿什么做干饭?家里就那点米,你下顿做了干饭,那明天吃什么?!”

    家里的米是一定的,如果用来熬粥,还能吊着命撑两天,撑到谭母给人家洗衣服的人家给她结报酬。

    但如果吃干饭,那就一顿吃完了。

    吃完后,明天怎么办?

    谭父这才回过神,发现事情不简单。

    “什么意思?家里没米了?”

    他又看向谭母,有些斥责之意:“家里没米了,你怎么不出去买?”

    呵。

    谭玉几乎倒吸一口凉气。

    真是笑都笑不出来了。

    怪不得自古就有“何不食肉糜”的典故。

    看来,还真有这样的人呢!

    “不出去买?”谭玉齿冷,“你以为家里没米,是因为娘没出去买米?当然是因为家里没钱啊!没钱怎么买米?!”

    这么直接的话,如一把刀,插进了谭父的心脏。

    他的脸色变化,很是复杂。

    对于他来,这个问题,真的……太过尴尬。

    其实,家里的经济情况,他也不是完全不清楚的。不然当初也不会为了娶媳妇卖了唯一的老奴。

    但是,他是想着,既然娶了老婆,就让老婆管家呗。女人嘛,管好家是分内的事。

    至于管家需要的钱,他也就懒得再考虑了。

    毕竟,他是要做大事的人,看书才是正事。等将来金榜题名,一下子就平步青云,自家老婆孩子也跟着鸡犬升天,何必在乎现在的贫还是富呢?

    正是因为这样跟自己,他才能坦然去一边看书,把孩子和这个家,以及家里三个人的吃喝用度,全丢给妻子。

    现在儿子突然跳出来他错了,因为家里压根没钱。

    这不是当面他脸嘛?

    怎么可能不尴尬?!

    谭父脸色变换,越变越难看。

    最后,红成猪肝色。

    对着老婆,吭吭哧哧:“唔,家里,没、没钱了啊?”

    “不,不,家里有钱。当然有钱。”

    谭母还在描补。

    然而,谭玉丝毫不给她机会:“别撒谎了好么!如果真有钱,那你拿出来啊!有钱就拿出来,看看到底有多少。”

    谭母不出话了,只用眼光责备地看着谭玉。

    在那个年代,做子女的,是不能那么质问父母的。尤其,不能让父亲那般下不了台。

    而事实上,谭父已经下不了台了。

    他看妻子的表情,已经知道儿子没撒谎了。

    原来,家里一直没钱呢。

    原来,家里的一切,都靠妻子帮别人洗衣服、做鞋子贴补。

    那可都是下等的活啊!

    他的老婆,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

    一时间,他接受无能,一口血喷了出来,竟当场晕了过去。

    好吧,这一次晕倒,再度让这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少不得,又是谭母更兼了别的活儿,只为多挣点钱补贴家用。

    谭玉旁观,再无法以理中客姿态。

    她毕竟继承了原主的身子,那么相应地,应该也要履行点什么义务吧。

    她终于认栽。

    思考了良久良久后,对谭母道:“行吧。我去可科考。”

    “你、你什么?!”

    正在戴着顶针纳鞋底的谭母,听了谭玉的话,震惊抬头。

    她的眼神和她的唇,都有些颤抖。

    谭玉叹了口气:“我,我去科考。等我一朝高中,你们就可以改变命运了。”

    这是她由衷的心里话。

    然而,谭母却更焦虑了。

    “不,不行!你不能去科考!”

    “为什么?”

    谭玉奇怪。

    同时,不忘跟对方解释:“等我考上个功名,就会有俸禄。到时候你们就不用过得这么辛苦了。”

    这是她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了。

    因为,以谭父的自视清高,肯定是不要妻女出去摆摊设点卖东西的。

    所以,即便有了上辈子跨时代贩卖的经验,谭玉也无计可施。

    她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家,还是以谭父为中心。

    他完全看不上的事,肯定没法做。不然又会引来一个吐血一个伤心。

    她倒是不心疼谭父,但她怜惜谭母。

    想着反正都是要自己想法子,那不如干脆好人做到底,走一条他们都认同的路。

    这样的话,也算不负给自己身体的原主。

    算是一举多得。

    然而,谭母反对得异常坚定。

    甚至,谭母还起身,急匆匆去关了门。

    等确定四周无人,谭母才声斥责:“你别胡思乱想!难道你忘了,你是个女子!女子去考科举,可是会杀头的!那叫欺君之罪!”

    想不到,一个出生偏僻农家的女子,居然什么都懂。

    谭玉笑:“这个你倒是放心,只要你不我不,没人会知道。”

    “怎么会没人知道?”谭母反驳,“你这孩子,难道你将来不成亲么?你找个男子成亲,自己的身份自然瞒不住了呀。”

    谭玉心:你刚巧还对了,我还真不想找男子成亲。

    她原本就是来找老婆的,哪里会去找男人成亲?

    将来,她的另一半一定是萧凌。

    而萧凌,是个女子。

    到时候,她娶个女子,没什么不可以。

    这样,不定别人还更觉得她是男子呢。呵呵。

    不过,这些事目前并不适合对谭母。

    她只对谭母笑道:“放心,我不成亲。”

    “胡,女孩子怎么能不成亲!”谭母坚持,“我们不能那么自私,因为自己耽误你的一生。”

    到这里,她有些惭愧地低下头。

    不管怎么,这个谎言,是自己撒下的。

    真要自私,也是自己自私。的

    而眼看,这自私会影响女儿的一生。

    谭玉有些好笑:“你真的想多了。我是完全不想成亲,跟你们没关系。好啦好啦,事情就这么定了,我去参加科考。到时候,金榜题名,你们就可以不这么辛苦了。”

    作为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谭玉从不觉得子女就一定要如何如何孝顺父母,但,如果父母对自己好,是肯定应该回报。

    她反对的是莫名绑定的孝顺。因为她从来不觉得“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若真如此,她们这些被遗弃的女婴孤儿,是从哪来的?

    无非,每个人都有私心罢了。

    既然做父母的有私心,那做子女的也有自己的私心,无可厚非。

    但如果父母是真心实意疼你,甚至把你看得比自己还重要,那你不回报同样的感情,就是畜生了。

    谭父先不,起码谭母是真的很疼这个女儿。

    甚至,都宁愿自己吃苦,也不愿耽误女儿的终身。

    而且,这一路走来,都是谭母一个人养起这个家的。

    对于这样的人,谭玉无法不为她考虑。

    所以,她更加坚持:“放心,我有自己的想法。”

    这句话,就等于给一切画上了句号。

    事情,就这么定了。

    谭母还想反对,却知道再多都没用了。

    就这样,谭玉终于开始了奋斗之旅。

    这大约是她平生第一次为了回报别人而读书。

    好在,谭家别的不多,就是书多。

    这是作为溜达社区的谭家给子孙后代留的珍贵遗产。

    谭玉就去书房里,一本一本搬出来看。

    她不像谭父,不喜欢闷在屋子里看,而是喜欢把书拿到外面,坐在阳光下看,或者吹着微风看,抑或闻着青草绿柳的清香看。

    因为,与大自然亲近,让她更能看进去。

    且各方面状态都很好。

    谭父虽然在别的方面自有一派酸腐清高,但对孩子看书的方式还是不约束。

    相反,看到谭玉搬书出去看,他挺高兴。

    起码,明儿子终于爱读书了。

    虽然以前谭玉也学了些字,但对读书并不是很感兴趣。

    这一度让谭父很失望。

    在他心里,这些经典书籍,都是最珍贵的宝贝啊,读来修身养性,还能敲开仕途之门。

    当然,他和他爹、以及他爹的爹,都没敲开,那是他们的运气不好,咳。

    但他相信,运气这回事,有不好的时候,也有好的时候。

    不定,谭家的复兴,就落在儿子身上呢。

    于是,谭家就这么有条不紊地继续。

    大家还是在各自的位置,进行着自己的努力:

    谭母在努力洗衣服、做鞋子,挣钱。

    谭玉在努力看书准备应考。

    而谭父,也在努力看书。(虽然,尽管,这对他而言,似乎没什么用。咳咳。)

    见谭父和谭母有意把家里的经济情况淡化,谭玉也就没再多去追究。

    终究,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

    在她这个不速之客穿越来之前,谭家的格局就已经形成了,而且每个人还乐在其中。

    自己又何必来破呢?又有什么资格破呢?

    除非,她能靠自己的能力,改善一切。

    这一次,她正是这么想的。

    科考,成了她唯一的出路。

    从来没有哪一次,她如现在这么努力学习。

    即便是当初高考前夕,她都没这么努力。

    毕竟,她以前也没什么重大的人生目标。作为一个孤儿,能活着就算不错了。考大学什么的,扶持政策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就是难得的。她已经很知足了。

    哪怕是随便读个三流大学,她都满足了。

    至于奋斗的目标,她还真没有。

    或许,因为那时候也没有特别爱的人,或者特别爱自己的人吧。

    若是爱一个人,自然会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而奋斗。

    若是被别人爱,自然会为了回馈对方而让自己变得更强,去努力奋斗。

    但显然,当初即便是高三,也没那种感觉。

    所以她一直活得随意。

    所谓的随意,其实是不深情。

    在穿越过来遇到萧凌之前,她就没深情过。

    当然,也没被深情过。

    这一次,跟以往完全不同。

    她相信,以自己这样的努力,将来必定会有所成就。

    果然,在她的不断努力下,终于,一路考出了极好的成绩。

    最后,在殿试上,被钦点为状元。

    她一下子,成了传中的女状元!

    这一切,恍如做梦一般。

    谭玉其实有点懵。

    尤其,这段时间为了应付科考,已经看了一箩筐古代书籍。加上原本就是现代穿越回来,见识领先。又有活了好几世的优势,和组建了两个世外桃源过度的经验……她做的策论,完全让皇帝眼前一亮,惊为天人。

    甚至,殿试的时候,皇帝都从龙椅上站起来了。

    惊喜地夸她:“好一个天纵英才!”

    是不是天纵英才,谭玉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挺累眼睛挺疼的。

    这段时间,为了高中,她可是真的付出了太多太多。

    自从决定参加科考起,她就没睡足过。

    作为现代人,她很懂得熬夜的伤害。

    如果不是为了回馈谭母,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努力的。

    现在终于尘埃落定,她揉揉眼睛,只想回去倒下好好睡一觉。

    好不容易等到状元的头衔铁板钉钉,谭玉回状元府好好睡了一觉。

    唔,状元府。

    听起来很霸气。

    不过,她目前只想睡觉。

    这一觉,很长很长。

    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

    只知道自己做了一个又一个梦。每一个梦里,都有萧凌。

    萧凌,你在哪?

    等到她醒来,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

    以前一直是为了回报谭母的养育之恩而努力。现在告一段落,也算对谭母的养育之恩有了一个交代,就开始考虑自己的事了。

    萧凌呵。

    自己来这个世界,本就是为了找萧凌呢。

    萧凌啊萧凌,你在哪?

    睡足后的谭玉,眨巴眨巴眼,在脑中胡思乱想。

    这时,外面的人终于敢来禀报,宫里有人来宣旨。

    宫里?

    宣旨?

    谭玉还在迷糊。

    但下人们已经赶紧给她穿戴,服侍她起床接旨了。

    原本,他们也不敢来扰谭玉睡觉,所以,谭玉才可以一直睡那么久。

    但现在是宫里的人来宣旨,可一刻也怠慢不得。

    谭玉穿戴整齐,这才出来行礼接旨。

    然而,还没等她完全行礼,那太监就先一步上来,将她扶了:“谭状元大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