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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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原名罗兵,是个堂堂正正活在红旗下的死宅,一生过得精彩。他幼年丧母,由父亲独自带大。曾经因为看多了武侠跑去学武,也出国留过学,后来又接触络,呆在家里码字。等码字到仆街,赚的钱不够吃饭,便出门去做游戏策划,一直混到剧情大拿,兼顾建设、维护和变现。年薪跟真正的成功人士比不算多,总也有四、五十万。

    他三十岁结婚,因为妻子天生有恙的关系,一直没有孩子。好在罗兵对此并不在乎,反而松了口气。身为单亲家庭出身的人,他一直担心,自己的责任心够不够用来养大一个孩子。既然注定没有,那就是天意了。

    游戏开发行业收入高,但工作辛苦。好在罗兵从过得不轻松,相当耐艹,所以就年复一年,一周六天,偶尔七天,每天十四时,夜以继日的干活。这样的日子单纯到苍白,直到某天罗兵的胃溃疡恶化成胃穿孔发作,口吐鲜血的仆倒在岗位上,被呼啸而来的救护车拉去医院。

    从生死关头兜了一圈回来的罗兵顿悟了劳资这么辛苦干嘛,家里要房有房,要存款有存款,却没有孩子。等我七老八十挂了的时候,存个几百万上千万又有什么用难道拿去填坟

    于是罗兵毅然辞职,滚回家去重新当死宅。有了钱的死宅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包括舔着纸片人,在书房里静静的腐烂。至于老婆受不了,要跟自己离婚,那只是理念不合罢了。从那以后除了孝敬父亲,罗兵彻底实现了人身和财务的双自由。

    直到某天,已经倏然一身的罗兵不顾年纪,为了新的纸片人老婆怒肝某个游戏,奋不顾身的不知道第几次挑战连续四十时熬夜。终于他眼前一黑,走完了只有死宅才懂其中真髓的浪漫一生。

    下一秒,罗兵睁开双眼,发现面前多了七、八条正对着自己流口水的恶狼。以为坠入死宅地狱的他刚要仰天长叹,却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了婴儿。不等罗兵从一脸懵逼中恢复过来,又有一名穿着布衣,扎着绑腿的壮年大汉从天而降,徒杀入狼群,表演了一套撕活狼的重口味绝技。

    这位大汉正是年轻的怒拳班纳大师,三十岁就达到宗师境界接近圆满,即将高升为黑日修道院首席,可谓前途无量。转眼间打死五条狼,吓跑剩下的他揭下狼皮,准备卖了补贴修道院的用度。回头班纳看见婴儿正好奇的盯着自己,目光纯净无垢大师您眼瘸。叹息之余,决定发发善心,把婴儿带回修道院抚养。

    于是从此班纳为一个名叫罗宾的孩子伤透脑筋,操碎了心,修为再无寸进,却毫无悔意当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命运之奇妙,莫过于此。

    时光流转,罗兵变成罗宾,来到了这个世界十七年。他土生土长,对黑日领一带的语言和风俗都已经烂熟于心。只要低调一点,看起来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刚到这个世界时的新鲜感早已消失得渣都不剩,留下的只有无聊。

    没错,无聊至极。这是个没人会死宅好恶心的世界,因为死宅根本活不下去。这里没有络,没有游戏、动画、漫画、甚至连纸质的书都没有缺少了一切用来帮忙杀时间的东西,你还宅天天宅在房间里数完指数脚趾么

    于是这些年间罗宾重拾曾经的激情,夏练三伏,冬练九寒的苦修武艺,只因为真他喵的闲到蛋疼。对习惯了被海量信息轰炸的现代人来,这个只能用羊皮卷和竹板来记录文字的世界空虚得可怕,活生生把曾经的死肥宅逼成了肌肉少年。掏鸟窝、捅马蜂窝、踹牛屁股,罗宾样样精通,法娴熟得无以伦比。

    无聊比劳动更能改造一个人的灵魂,罗宾流着血泪在竹板日记本上这么写道。如今他回想起曾经深恶痛绝的专业技术书,都觉得那是绝世瑰宝。

    所以除了回报黑日修道院的恩情外,这些年罗宾战天斗地搞生产,顺带怒艹骑士大爷,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用来打发时间。伟人过,与天地人斗,统统其乐无穷。如今这是罗宾奉行的真理和仅剩的快乐,他觉得自己已经闲到离精神变态不远了。

    因此在两个月前,得知威廉爵士要去首都,参加三年一次的王国礼仪时,罗宾兴奋得眼冒精光。这几年他基本已经可以在黑日领一带为所欲为,但由于包括年龄和传统在内的种种原因,班纳严禁罗宾外出旅行。最多最多,也就跑十几里路,去给刀剑玻璃和水泥铺子送货。至于三百里外的首都雷姆顿是什么模样,罗宾是只有听别人吹牛的份。

    雷姆顿,号称天赐之城。据跟繁华如天堂的首都雷姆顿相比,黑日领最多算五线城市的城乡结合部。虽然吹牛不上税,但罗宾总觉得,那些家伙的话如果都是真的,恐怕就连他上辈子呆过的魔都,比起雷姆顿都会相形失色。

    当然,对罗宾来,真相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新地方可以折腾。现在黑日领的附近他早已拔剑四顾心茫然,拳打南山骑士领,脚踏北海修道院,天下无敌,只剩孤单寂寞冷。要不赶紧找个更大的池子施展拳脚,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大好的青春

    而且黑日修道院的产业也该进一步发展扩大,寻找新市场了。雷姆顿据还有法师塔,里面住着真正的法师。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甘道夫那种点满战技,法术只会发光术的类型。但法术就是超能力啊,简直太吸引人了有木有

    所以罗宾立马为出行做准备,所幸他一是年满十七岁,算是成人了。按修道院的传统,有资格出去历练。二是有威廉爵士的支持,面子足够大。堂堂的爵士大人为了罗宾,甚至亲自把招呼打到前修道院首席,狄伦那边,可谓支持力度空前。

    结果就是一路绿灯,水到渠成。唯一的不顺是罗宾把威廉爵士的儿子布兰奇叫过来,准备交代对方留守黑日领的摊子时,遭到了反对。十四岁的屁孩站得毕恭毕敬,双腿并拢,两只一上一下的合在身前有规律的搓动,狗腿且心翼翼的道

    “师父啊,父亲大人交代我,必须跟您一起去首都。他不知道您打算去首都干啥,但肯定您是准备有一番作为的。所以严命我无论如何都要跟着您学几招,将来肯定受用无穷。”

    “威廉大叔真是有见地,我确实琢磨着要在首都也发展一下生意。”

    罗宾点点头,看着面前的布兰奇有些感慨。当年自己第一次见威廉爵士,给对方送礼的时候,威廉爵士恰好在练剑。在随口聊了聊剑术、枪术、又扯了点管理学后,居然就被待为上宾。毕竟这里没有九年制义务教育,知识的承载和传播又困难,因此有学问的人着实地位不低。但威廉爵士身为贵族,愿意跟十五岁的鬼放下架子深谈,那也是极为难能可贵的谦逊了。

    之后威廉爵士被罗宾打蛇随棍上,拉来参股,一起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再往后,布兰奇就被塞了过来。毕竟在长子继承制度的阴影下,布兰奇的处境其实很尴尬。疼爱儿子的威廉爵士牢牢记着罗宾过的一句话,那就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至于布兰奇本人,当初是个彻底被宠坏的熊孩子。刚见面就对着罗宾咆哮如雷,威胁要杀对贵族不敬的罗宾全家。然后他就被拉下去脱掉裤子拿藤鞭抽屁股在听过罗宾对教育的一番见解后,威廉爵士以战神的名义发誓,把布兰奇全权托付给罗宾,除非罗宾把布兰奇弄死了,否则绝不过问。所以罗宾打得心安理得,心黑重。

    不得不,布兰奇够硬气,屁股被打肿了都不认输。于是罗宾转身找了间透气性没问题的废弃砖窑把丫扔了进去,当做代替关黑屋。这个大杀器一出,布兰奇便妥妥的跪了。有吃有喝的在黑屋里过了三天后,布兰奇是四肢着地的爬着出来的。

    要知道现代的黑屋关人都不能太久,否则容易出人命。服了的布兰奇从那以后跟着罗宾学东西,眼看罗宾举重若轻的摆平一件件事,最终不但口服,而且心服,绝了要暗中报仇的心思。如今已经自居为罗宾的开山大弟子,并以此为荣。要不是威廉爵士反对,布兰奇没准已经混进黑日修道院当武僧,满怀野望,准备将来继承罗宾的衣钵了。

    “既然你有自己的打算,那就跟着一起去吧。威廉大叔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

    罗宾点点头,同意让布兰奇跟去王都,反正多个跑腿的也不错。布兰奇则恭恭敬敬的感谢,浑然不觉罗宾的无礼换个普通人来,在提及威廉时,不加上爵士老爷的敬语,那是妥妥的要拉出去打个半死的。

    在又做了些吩咐后,罗宾便让布兰奇出去做事。他摆摆,道

    “去吧,准备货物的事情就交给你了。顺便帮我把刃牙师兄找来,我找他有事。”

    “不用麻烦鬼,我已经来了。”

    一个尽量压低,却依然能让人听出厚重雄壮的感受,仿佛天生就该用来发出战吼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罗宾转头望去,只看到两大块多毛的胸肌,连着八块坚硬如铁的腹肌。在胸肌上方,是粗壮如老树根的脖子。至于脑袋,则被遮掉了。这道门足有两米高,但却连展现来者的全貌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