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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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的约会在他们离开后, 也算是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尾。

    确定关系以后,周潜希望她能和他一起回老家,毕竟隔着两个城市, 连见面都不是特别方便。

    莲告诉林望书,做完这个月她就要走了。

    她不舍的抱着林望书:“等有空了,我会回来看你和先生的。”

    她:“我结婚那天您一定要过来。”

    林望书点头,为她感到高兴:“我一定会去的。”

    莲犹豫了一会, 还是心的问出了口:“望书姐,你昨天……是不是和先生吵架了?”

    他们一前一后的离开, 脸色氛围都不太对劲。

    林望书试探的将右手握紧又展开,每次都会疼的她倒吸凉气。

    还有两天就是比赛了, 她无论如何也会去的,只能希望伤口恢复的快一点。

    至少不要影响到她的正常发挥。

    夏早准备了两个多月,如果因为她的原因就这么弃赛的话, 她是不甘心的。

    听到莲的话抬眸, 语气淡:“没有的, 你别担心。”

    江丛羡这个人, 敏感多疑,整个人都是病态的, 根本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和他交流。

    太累了。

    林望书光是想到要和这样的人朝夕相处, 就觉得压抑的不行,神经都是紧崩的。

    莲犹豫了一会,还是声开口:“先生他其实也很可怜的。”

    他从前也不是这样的。

    虽然发病时会控制不住的情绪,但其余时间他是正常的。

    温和斯文, 无论对谁,似乎都是平易近人的。

    可是林望书来了以后,他的情绪起伏的厉害。

    上一秒还是笑着的,下一秒脸色就沉了下来。

    可以,在林望书来之前,、,他的情绪变化是在自己手中掌握着的。

    而现在,他的喜怒哀乐全在林望书的言语之中。

    莲甚至有了一种,他的命都在林望书手里的可怕想法。

    如果林望书离开,他可能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

    莲还有活要做,就没继续和林望书了。

    后者回了房间,试探的拉了会琴,手就疼的厉害。

    工作室聚餐,夏早给她了个电话,让她也一起过来。

    “反正你在家待着也无聊。”

    林望书原本是想拒绝的,虽然和学校请了假,可是作业还得完成。

    夏早一直劝她:“今天大家可都来了,就缺你一个,你要是不来的话那可就太没意思了。”

    因为母亲的缘故,林望书的童年几乎就是在好几个城市好几个国家往返。

    长期无法定居在一个地方,同学还没熟悉,就要分开了。

    她没什么朋友,所以也格外珍惜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

    别人都觉得她清冷不好接近,其实她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开展一段新的关系。

    一旦熟悉了,她也会双倍回报别人的好。

    在林望书看来,这些都是相互的。

    她原本就是爱恨分明的性格。

    看了眼刚开的电脑,她还是轻声应下了。

    电话挂断后,夏早把地址发过来。

    在工作室附近的一个KTV。

    林望书换好衣服,车过去。

    这几天气温降的厉害,戴着围巾都无法抵御刺骨的寒风。

    因为这边路太绕了,就连在这里待了很久的人偶尔都会迷路,更别是只来过几次的林望书了。

    怕她走错,夏早在电话里:“我让人在路口接你,你多留意一下,别把人给弄丢了。”

    林望书疑惑的四下看了眼。

    最后视线定格在前方的十字路口。

    这里算是繁华地段,车流多,人也多。

    路灯是暗色的黄。

    盛凛周身轮廓也像是被这灯影勾勒加深了一遍。

    面本平淡的眉眼,在看着她他那一刻,变的柔和。

    唇边也带着温柔的笑。

    恰好是绿灯,他走过来:“原本还在担心你不知道怎么进来。”

    声音不大,微沉有磁性。

    像是拿着刷子在心脏边缘轻轻的蹭。

    林望书抿唇笑了下,语气始终是礼貌的亲疏距离:“夏早在电话里和我了一遍。”

    盛凛知道她对于分寸这种事情很在意。

    看了眼她被冻的有些发红的耳朵,脱下外套就要给她披上。

    被林望书拒绝了,她:“您穿着吧,我不冷的。”

    许是怕盛凛不信,她又轻声补充了一句,“我的耳朵一沾风就红,从就这样。”

    盛凛笑着点了点头,和她并排过去:“手好些了吗?”

    她下意识的将右手往袖子里缩,睁眼瞎话也不带眨眼的:“好多了。”

    盛凛就笑啊:“别藏了,我都看见了。”

    她抿了下唇,有种被撞破谎言的窘迫。

    “比赛的事情你不用太在意的,现在最紧要的是把伤养好。”

    他也是乐手,自然知道手对他们来,有多重要。

    那些顶级的演奏者甚至还会动辄几亿的给自己的手投保。

    盛凛倒不至于做到那个份上,也不是他的不看重,只是觉得实在没必要。

    似乎是看出了林望书眼里的犹豫和失落,他声音温柔的安抚着她的情绪:“当然,我还是希望你能圆满完成这场比赛的。”

    这些天有太多人劝她了。

    劝她放弃。

    甚至连夏早,也甘愿放弃自己准备了两个多月的比赛,就只是为让她安心养伤。

    可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

    一方面是因为愧疚,另一方面,也是不甘心。

    “我倒是知道一些活血化瘀的偏方,待会给你试一下,至少会比现在这个样子好。”

    林望书眼里带着些许的迟疑,看着他:“你也觉得我应该试试吗?”

    她这副样子实在太可爱了。

    半分平日里的清冷正经都没有,就是一个为了梦想,希望得到前辈肯定的孩。

    盛凛按耐住想要摸摸她脑袋的冲动,笑着鼓励她:“当然可以,又没人捆住你的手脚不让你上台,只要不让自己后悔,做什么都可以。”

    停顿片刻,他又补充了一句,用着开玩笑的口吻:“当然,违法乱纪的事不可以。”

    林望书郁了这么多天的心情终于被他的话给开解通了。

    她的心里其实一直是有答案的,她想试试。

    不过她缺一个肯定鼓励她的人。

    那个人是谁倒是不重要。

    KTV的隔音门开了道缝,不知道是谁出去上厕所忘了关上。

    里面鬼哭狼嚎的歌声沿着缝隙传了出来。

    于其是在唱歌,搞怪逗乐似乎更贴切一些。

    他们都是音乐相关的专业,平时上课是五线谱,下课也是各种乐器音乐,难得有个放松时间,谁还正经唱歌。

    甚至还有现场改词的。

    看到林望书了,一群人扔了话筒酒杯骰子飞行棋,唱歌的不唱了,喝酒玩游戏的也不玩不喝了。

    都涌过来问她手好点了没。

    他们都知道了林望书受伤的事,也知道了她的手是被人故意夹伤的。

    不过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个伤势。

    肿的跟个包子似的。

    夏早骂道:“那个女的是心理变态吧,这种事也他妈干的出来,你报警没?这他妈故意伤人罪,够拘她几天了。”

    林望书摇了摇头:“我朋友先动的手,就算报警也没用。”

    夏早为林望书感到不爽,不想就这么放过那个女人。

    刚想问她要名字,被旁边的盛凛给带过了:“事情都过去了,也不必一直咬着不放。”

    他特地给林望书要了杯热水,怕她不爱喝,还专门让服务员放了些蜂蜜。

    灯光下,有些浑浊。

    和他们在一起,林望书是放松的。

    其实她也不是一直都是正经清冷的,很多时候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学生。

    高兴了会笑,难过了会哭。

    只是因为先后经历了家里破产,父亲自杀这些事后,她又被禁锢在江丛羡身边。

    长期下来,整个人便逐渐压抑。

    和怎样的人在一起,长此以往,你也会变成这样的人。

    林望书从很久以前就察觉到了,她应该远离江丛羡的,她应该离他越远越好。

    对他的最后一点留恋和感情也已经被毁掉。

    剩下的全是厌恶。

    是他自己亲手毁掉的。

    虽然盛凛一再的提醒,可林望书还是喝了点酒。

    这是她这些天来唯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开心。

    盛凛的话让她想通了很多。

    她应该坚持下去的,不光是为了这次的比赛,还有自己的梦想。

    任何事情都会有转机,她总会离开江丛羡的。

    所以她不能放弃,至少在追求梦想这件事上,她要坚持下去。

    洋酒度数不高,但是后劲足。

    一群人出了KTV,结伴赶下一场的先走了,剩下几个吐的腰都直不起来的醉鬼。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

    夏早和张也一人扶了一个,她看着盛凛,用手戳他的胸口:“我警告你啊,你可得给我把林平安送到。“

    他拍开她的手,轻斥道:“没大没。“

    眼里却满是包容。

    林望书意识是清醒的,只是走路有些不稳。

    盛凛是个很有分寸的人,因为开了车,所以他滴酒未沾。

    扶着林望书上了车,他弯腰垂眸,替她把安全带系好。

    奔驰的副驾驶位置还算充足,只是同时容纳两个人就显得有些拥挤了。

    她困的不行,靠着椅背就睡了。

    偶尔抬手揉揉脑袋,应该有点晕。

    脸颊是红润的,甚至还能听到她呼吸时嘴里的酒香。

    身体急剧的升温,盛凛再表现出异样之前,急忙扶着车门离开。

    --

    酒店提前两个月就开始清场了,为的就是今天的婚礼。

    夏越他老婆嫁过来,不光陪嫁了个酒店,还带了她家企业百分之十的股份。

    上流社会的婚姻本来就是一场利益战。

    夏越的彩礼给的也不带手软的。

    直接把法国的酒庄和新西兰的牧场全过到她的名下了。

    孙朝是个无拘无束的性子,身上这身板正的西装就像是个禁锢一样,把他锁在那些条条款款里。

    他扯松了领带,目送着不知道是第几十个搭讪失败的名媛离开。

    要不怎么他讨厌和江丛羡一起来这种大型的场合呢,那些女的眼中只有他。

    一个个跟看到猎物的狼一样,却不知道矜贵斯文的男人其实才是最凶狠的狼,不动声色的观察着猎物,伺机盯准了脖子咬上一口。

    孙朝就是在名利场生活长大的,的时候就撞见他爸在家和别的女人乱搞。

    人有钱就变坏,这话也不假。

    但他并不觉得这就是坏。

    你情我愿的事,各取所取而已。

    他佩服江丛羡杀伐果断的劲,认识这么久,后者虽然总是一副温柔斯文的笑脸,可他就没见他有害怕的时候。

    别人的狠在面上,他的狠在骨子里。

    和血一起流着。

    不然怎么把林家一百多年的基业都给整垮了。

    当初林成业在这北城里也是有头有脸响当当的人物,林家的产业都快把整个北城都给垄断了。

    哪怕他儿子不成器,做什么赔什么,家产都祸祸了一大半。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家依旧是这上位圈里金字塔顶的那号人物。

    也多亏了江丛羡,他在暗地里的运作,轻易就让这座屹立多年的大山给倒了。

    那些产业分流,他们都是受益者。

    跟鲸落一个道理。

    可这么牛逼的人,偏偏却被一个女人给绑住了。

    专情的男人他还是比较欣赏的,毕竟自己这辈子可能都做不到。

    他就是觉得男人还是得多点尝试。

    菜的味道再好,也不能老是吃那一道啊。

    总会腻的。

    “刚刚那个是刘家的二女儿,才二十,在老美留学,虽然长的清纯了些,但一看就玩的开,你要不给人家一个机会,试试,万一契合呢。”

    江丛羡也只是轻声笑笑:“我就不去祸害人家姑娘了。”

    孙朝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害,这哪能叫祸害呢,人家巴不得被你祸害呢。”

    旁边的侍者端着托盘经过,脚下不稳,踉跄了几下,险些摔倒。

    江丛羡扶住他,温声提醒:”心些。“

    侍者道过谢,看见他被红酒弄脏的西装。

    脸色唰的吓的惨白:“对……对不起。”

    今天就是上流人士的聚会,厅内全是行走的人民币。

    男人身上的行头往少了也够抵他几十年的工资了。

    他都在心里盘算着贷款能不能还清,男人却大度的笑了笑:“下次注意。”

    似乎并不算追究他的责任。

    侍者连连道谢,然后才匆忙离开。

    孙朝耸耸肩,没劲透了。

    “上次是怎么来着,不需要我给你介绍女伴,你自己有,这女伴的人呢?”

    他装模做样的四处看了看,“我怎么没看到?”

    江丛羡声音轻,不动声色的跳开了话题:“我先去趟洗手间。”

    红酒味浓,都是些年份久远的单支。

    有价无市。

    就算他不追究,那侍者也好不到哪里去。

    估计现在已经在等着结算工资滚蛋了。

    江丛羡忍着厌恶把外套脱了,随手扔在一旁的垃圾桶里。

    好在衬衣是深色的,弄脏了也看不仔细。

    但是那股粘腻感实在是让人恶心。

    干脆借着这个借口提前离场。

    他也疲于去处理拒绝周围那些不断涌上来的烦人的苍蝇。

    手机在西裤口袋里响了几声,他抽了张纸巾出来,随意的擦干手。

    拿出手机,解锁点开。

    是几张照片。

    夜色浓,那辆黑色的奔驰车就停在路口,男人站在车外,半个身子却进了副驾驶,只能看见一个后脑勺。

    女人的脸被他挡住,只能看见身上的衣服。

    白色,连衣裙。

    似曾相似。

    江丛羡看的眦目欲裂,手里的力道大的都快把手机都给捏碎。

    骨节处泛着白。

    喉间却是低笑。

    很好,真好。

    穿着他买的衣服和其他男人乱搞?

    作者有话要:  解答一下评论里的疑惑吧:

    江本身就是一个患得患失,敏感多疑的人,一旦有了危机感就会用各种办法去留住林望书,服软也只是其中一种。

    其实前面他也有过服软的时候。

    另外上一章把男主姐姐的姓给搞错了,是江明月不是许明月。

    以及女主:她没有上帝视角,目前来在她的角度里江丛羡就是一个疯子,是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形下还喜欢他的。

    另外提前个预防针,因为我之前太看重读者的评论,所以好几本书都会临时改大纲,但这本是我自己特别喜欢也特别想写的题材,虽然成绩很差,但我会坚持最开始的想法和大纲写完的~

    当然,我们这本是前期致郁后期治愈,苦难过后就是甜甜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