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黄金家族(1)
天亮了,人的眼也亮了。目为心之窗,常欢此刻心中一片光明。
“少爷!”丫头仍旧后怕。
“给!”凌老头扔过了一只酒囊。常欢接过,却又给扔了回去。“你不喝吗?”
“我从来都不爱喝酒。”常欢道:“以前是借酒麻痹自己的痛。”
凌老头道:“现在你就不痛了吗?”
常欢道:“现在我已经站起来了。我既然站了起来,就不会再倒下。除非我死了。”他又重新有了一个目标。他要找回当年失去的一切,重新掌管常家镖局。
名利不过云烟。常欢受过旁人的尊敬和羡慕,也承受过别的嘲笑和冷落。他之所以要拿回当年的一切,并非是放不下,而是不愿看着常家镖局的名号毁在常悦的中。
他虽始终酒醉度日,但他却不傻。常悦做的那些事情,做哥哥的他心底清楚。他们兄弟样貌虽有六分相近,却心思各有不同。常悦觉得,与凉国公合作,乃是振兴常家镖局的大好会。可常欢却觉得,这其中存在着更大的风险。一个不好,常家便要跌落到到万劫不复的境地。
所以,无论旁人如何看自己,父亲又是如何对自己失望,但常欢在这个时候不能什么都不做。
所以他站了起来。并非单单是为了这个丫头,更是为了整个常家。
“的好。”凌老头道:“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回京城去。”常欢道:“跟你一路。”
“现在你不赶我这个老头子了?”
丫头解释道:“前辈,我家公子是为了您好,怕您卷入到这争斗当中。”
“哈哈”凌鹰道:“丫头,你可真懂这臭子的心思啊!”
一句话,闹的丫头一个红脸。她扭头看过公子,人也已贴近了几分。
常欢伸拦过了姑娘的腰畔。在那段昏暗的日子里,只有这个丫头陪着他。他们已经是无法分割的亲人了。他们的心都已经连在了一起。
十二个人,身子立在马上,马儿四下游荡。忽而,马背上的人栽倒下来,身子落落出了很远,却不见他们的头。若他们的头还在,也不至于会从马背上跌落下来。他们本就是出身马背上的民族。
他们的头呢?
他们的头被带到了凌鹰面前。十二颗人头,挂在树梢上,好像是风铃一样摇摇晃晃,却又听不见响声。所能够令人感受到的,只有无尽的苍凉和悲壮。
凌鹰曾见过他们,就是那十二个持弯刀的汉子。不想,他们仍旧未能逃脱过自己的宿命。
“不要看!”常欢先于一步挡住了丫头的眼,才使得她未曾看到如此恐怖的一幕。但常欢不怕。他虽也是世家出身,却早已见惯了这些。他十二岁的时候,就曾随镖队出行,亲眼见过人惨死后的状态,也曾经历过亲人、朋友,以及敌人的鲜血浸透自己衣襟的时候。
那是一种令人想来都会血气升腾的感觉。现在,他的血气又一次升腾,而不是酒气。他已经喝了好几年的酒,喝了太多的酒,只怕将自己今后一生的酒都饮尽了。所以他今后再也不会留恋那杯中之物了。
“失去的一切,我一定拿的回来。否则,就让我也这般被挂在树梢上。”他发下了毒誓。
他们走过了密林,凌鹰也没有去管那些人头。终究,他们不会是自己跳到了树上,也更不会自己跳下来。做这些的人,会再来看看他们的。
“公子,没了马车,您还受的住吗?”丫头问。
常欢道:“这种脚踏实地的感觉,才最是令人舒服。”他已经与昨日的生活完全告别了。“你如果累了,我背你吧。”
丫头的脸又红了。“要公子背我,这怎么好?”
“怕什么!”常欢已经将她背了起来。在他心底,她从来不是什么丫头,而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自己的妹妹。
常欢背着他跑了起来。“公子,您慢一些,啊!”
奔跑、欢笑、嘻嘻他已经找回了年轻人该有的一切。重新站起来,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真是美好。可以让人忘却了一切的烦恼。
凌鹰看着他们,看着他们渐渐将自己落下,而嘴角发出了微笑。“多好的年轻人啊!咳咳”而与年轻相对立的,就是如他这种夕阳迟暮。他不愿意破坏年轻人此刻的兴奋,因而在咳嗽了两声之后便将之压下。
突然间,林中百鸟一阵悲鸣。凌鹰心头警惕起来。
接着,上空一只苍鹰俯冲而下,抓向了凌鹰的头顶。
凌鹰不闪不避,却是凌空一掌打在林中的树干上,震的树干摇了三摇,枝杈横飞,树叶在半空中好似拉开了一道大。
而后,便见苍鹰在头顶,在林上忽闪着翅膀打了一个回旋,又重新盘踞在高空之中。
接着,林间一声哨响,林上盘旋的苍鹰振翅高飞,飞向了前面,常欢两人嬉戏离开的方向。
凌鹰不敢怠慢,连忙追了上去。他已经救了常欢一次,却要再救他第二次。不为其他,只因为他是凌鹰所选中的人。
凌鹰已经很老了,此番回中原来,就是为了却当年的一个心愿。这心愿一了,或许他就要撒人寰。而在这之前,他要将自己的本事传承下去。没想到,还未入中原,他便遇到了常欢。
常欢是练武的奇才,虽然花掉数年光阴在颓废之中,但现在他站了起来,仍旧使凌鹰觉得惊讶。常欢身上有一种令人惊艳的光。数年的颓废并非让他的棱角消弭,反倒使他的人变得更为锋利。如他枪刃一样的锋利。
凌鹰追了上去。一直追到了林外,上了官道。把守着官道的是一处酒家。也不过是个卖酒的凉棚而已。
官道下,常欢正站在那里,丫头也仍旧趴伏在他的背上。但常欢的目光,却是盯着喝酒的几人。
凌鹰也见到了!
喝酒的是五个人。正值晌午,“秋老虎”很厉害,晌午的天气正值炎热。而这五个人,无不穿着皮大氅,头上戴着厚厚的毡帽,也不怕生了热痱子。
他们五个人,在酒家打了一大坛子的酒,从怀里取出布包袱,里面是肉干。一口肉干、一口酒,吃的好生自在,连常欢都暗暗的咽下了口水。
这些都是关外人,或许就是从漠北而来。
这时候,就见他们其中一个站起了身,捧着肉干撒在道当中。而后,那苍鹰扑下,捡食起来。
这鹰的头顶是白色,胸腹之间是暗红色,且带有深褐色的斑。常欢不认得,却只觉分外的好看。
凌鹰却认得,而且很喜欢。“海东青!”这鹰在漠北也不常见。每年初春之际,漠北贵族,会以这海东青猎捕天鹅,以天鹅宴预祝新的一年风调雨顺。
而这五个汉子,必定是漠北贵族。但他们的穿着实在不怎么样,就如寻常的牧民一般。亦可见得,在朝廷数次的北伐之后,他们的生活并不如意。
“几位朋友,可是漠北之人?”
其中一个身子最壮的大汉站起了身。“我叫巴查尔不花,是黄金家族的人!”大汉嘴里一声口哨,海东青便飞到了他的肩上。“此番来到中原,是想请凌鹰前辈帮忙!”
常欢问道:“林中那些人头也是你们挂上去的?”
“这些家伙冒犯了凌鹰前辈,死不足惜。”
这时凌鹰便已经猜想到,他们所求的事情必然没有这么简单。否则又如何会废这么大的力气来交好自己呢?
凌鹰张口便要拒绝。而对面的汉子道:“前辈,请听我吧话完。这些年,前辈一直隐身漠北,对于漠北的情形必定十分了解,我就不在此浪费时间了。我想的是,请前辈出帮我们在中原找到要找的东西。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们黄金家族都负担的起。”
“你们要我找什么?”
这汉子道:“一件足以关乎漠北命运的东西。”好像是在乎身边的常欢,这汉子并未言明是何东西。
常欢扭头看向凌鹰。他虽不知这汉子所的是何物,却不自然的与昨夜常家镖局的厮杀联想到了一处。
所以常欢想知道这一切,想要了解常悦所做的一切。
“对不起,我已经老了,做不动这些事情了。”但这几个漠北的汉子却绝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
“凌鹰前辈,如果您借故推辞,我们也无办法。但还请您考虑清楚。若您拒绝了我们黄金家族的邀请,中原漠北,您再也没有朋友了。”
凌鹰有朋友吗?他若有朋友,又何苦独自一人藏身漠北多年?而今他返回中原,便是要寻找他唯一的朋友。
现在,一条路宽敞的大陆摆在凌鹰的面前。只要他点头,现在便是黄金家族的朋友了。
但凌鹰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办。所以他只能离开,与这几个汉子错身而过。
常欢看过了一眼,看见那海东青正仰着头,似在了和身边的大汉比高。那可爱的样子,任谁也无法将之与荒漠上的猛禽想象到一处。动物与人一样,无论多么凶悍的猛禽,也有可爱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