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鹰击长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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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日的功夫,风雪已经停了,镇上的过路客们,也都纷纷启程上路,为了生活或其他美好的向往而奔波。

    常欢也要启程,却被胡松拉住。是为了安全起见,要等一天再走,与这些人岔开。

    常欢有些觉得胡松太过的心了。不过千两银子的一根人参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与自己身上所带着羊皮地图比起来,可差得远呢?

    想到羊皮地图,常欢不由得摸了摸心口处,地图就在衣襟里面,他的确是该万分的心。幸好这件事情还没有在江湖上传开。

    于是乎,常欢也同意了胡松的想法,两人又等了一天。

    第二天,天气放晴,但镇外那一尺多深的雪仍在。只不过,风更寒,吹得人脸上,如刀子挂过一样,火辣辣的。

    走了一上午,皮囊里的水已经冻才成了冰。天可见怜,一早上路的时候常欢可是灌满的热水。

    “今年的天气真怪。”胡松道:“这鬼天气,竟然比关外的天更冷,不喝上一口是没法上路了。”他递给常欢一只水囊,里面装的却是烈酒。在这种化境下,酒水中也带着点点的冰碴,配合着浓烈的酒气,一口下肚,即有酒的火辣,又满是冰凉的刺激。

    “痛快!真是痛快!”常欢被这一口酒呛出了眼泪,倒是身子热了几分。

    胡松道:“走吧。差不多天黑之后,就能到王家集,我们在那里歇脚。”

    上了大路,路上的雪被车辙压的光滑,好似铜镜面一般,人若摔上一个跟头,可以滑出去很远。但常欢走得很坦然,双腿迈动得很稳。

    而胡松却也是如此,在冰上的速度,简直又快了三分。

    一路上,常欢几次想要问问胡松,问问他是否懂得轻身的功夫。但他始终也未开口,只当这是对方的一种天赋。滑冰的天赋。

    天黑了,冬季的天总是黑的特别快。太阳落下之后,他们至少又走了两个时辰,才到了“王家集”。

    一个的集市,背靠着大山,孤零零的一个大院,门上挑着灯笼,被风吹得摇曳。

    “老胡!”门前竟还有人,许是来为灯笼换烛的。“大晚上的,你怎么才到?这可不像你啊!以前你都是赶着大车来,今天怎么舍得你那两条腿了?”

    这人话很快,带着山东乡音,还未等胡松拦住,这人已经了大串的话。

    “少废话,要一个大间!”

    “有。没有旁人,还能没有你老胡的吗?怎么样,在关外发了财,怎么也舍不得雇辆车来?”

    胡松警惕的向后瞧了瞧,见常欢并未将这话放在心上,这才道:“发什么财,这回算是倒了霉。”

    “怎么了?在这条‘参路’上,你老胡一项吃得开,怎么会倒霉呢?”

    老胡低声道:“我身后跟着的这位是一个财主,大公子,你好生伺候着。今后这参路我也不闯了,就跟着这位公子讨饭吃!”

    对方道:“感情是碰上了好东家,我可要恭喜你了!那位公子,我姓宋,是这客栈的老板,您有事就只管跟我。我与老胡是老朋友,保证亏不了您”

    胡松知道这老宋是什么脾气,你若不拦住他,他准会絮叨个没完。推推搡搡,常欢跟着他们进了门。

    荒村僻壤,没有什么上房。北方的土炕上垫着草席,这已经很不错了。

    不大的时间,屋子被炉火烤的滚热,老宋也端着酒菜进来。“公子您先用饭!”

    胡松这时候不在屋中,他出去方便了!

    常欢问道:“老宋,你与他很熟嘛?”

    “当然很熟!我跟胡嵩”

    这时胡松回来了。“老宋,你子又在这里瞎掰是不是。我胡松认识你这么久了,还不清楚你肚子里有几两学问,敢在公子跟前卖弄!”

    老宋转回头看了他一样,眼神中是询问。而胡松则眨了眨眼,嘴里轻咳了一声。“老宋,今后我不在这条路上跑了。你把咱俩之间的账目好好算一算,我明日一并结给你!”

    常欢看着这一切,也没有多问。毕竟,每个人都有秘密,或许这胡松与老宋之间真的有许多金钱纠葛。

    打发了老宋,胡松关门道:“这个老宋,还是这么心眼。听我今后不走这条参路了,就到你这里旁敲侧击要我欠下的店钱。”

    “应该。做生意的都不容易。”常欢没觉得有什么。因为出身的关系,他从未在乎过钱财。

    “不他了,咱们喝酒!”

    常欢又喝起了酒。在冬季,酒便是北方人的命。“天这么冷,你们在关外也受得了?”

    两人闲聊起来。“往年也没有过。这天气,与关外也差不多了。”

    “咚、咚”两声的敲门响,将常欢吵醒。实际上他们才刚睡下。

    “肯定又是老宋。他急着让我结账。我去瞧瞧,你先睡着。”胡松起了身。

    门外果然是老宋。胡松不耐烦的道:“老宋,你这是做什么?”

    老宋却不吭声,拉着他向外走。

    夜深了,天气更寒。两个人站在院中,颇有几分难耐。“有什么话快些,我可受不住这天气。”

    “胡嵩仁,你子搞的什么名堂?”老宋终于忍不住了,趁夜也要将他拉起来问一问。而这“胡松”,真名却是叫胡嵩仁。今日老宋险些脱口叫了出来。

    “你点声!”

    “怕什么?这外面风声大,他在屋子里能听到吗?”老宋道:“倒是你,放着大名不用,是搞什么名堂?”

    胡嵩仁道:“我搞什么?我住你的店,明早与你结算店钱,你管我搞得什么?”

    “我知道了!”老宋是猜测。“你子放着参路不走,是想要‘吃大户’吧!”

    “我吃什么大户?”

    老宋的想象力的确丰富。“这年轻人是哪家的富公子,你是想把他引到个深山里,好来敲诈勒索吧?你子不会和哪路土匪掺和在一道吧!“

    胡嵩仁撇嘴。“老宋,你这人若不去书,简直亏了你个人才!”只有胡嵩仁自己心底清楚。这内中的一切,虽不如故事般离奇,却也差着不远了。

    老宋道:“我不管你今后是做的什么买卖,总之别在我这店里闹事。明天你早早的上路,店钱我也不要了,总之你不要连累我就好!”

    “老宋,你这是的哪里话?”

    老宋回了房,不去理会他。但这误会还是要解释,胡嵩仁跟着进了屋子,追着老宋去话。

    子时将近,店房外又有了动静。而今风已经停了,万籁俱静,任何细微的声响,都足以引起人得注意。又何况,常欢一路上都保持着警惕。

    外面,脚步声很轻。足尖落在雪地上,轻轻的“咯吱”声响,却已经足够将常欢惊醒。

    反身而起,两段铁枪熟练的拼接在一处,常欢已经全身心的戒备。他本就是和衣而卧,此刻起身倒也不觉得冷。

    窗外,来人好似有几分紧张,呼吸粗重了两分。

    这点常欢也感受到了。窗外的“来客”或许就是一个贼,想要偷取些东西,常欢只希望他收了这个念头,也免去了自己的麻烦。

    却在这时,外面的年轻人终于喘过了粗气,一头撞开了窗户到屋中。

    常欢素有仁心,对于那些入室的贼,不过惩而已。可当他看到这人中雪亮的刀锋时,脸色却沉了下来。

    常欢就躲在窗后,对方进屋却未发现他,而是直奔土炕。一只短刀,人还未看清便朝着被窝里刺去。而且是一连刺了数刀。

    这哪里是什么贼,分明是来取自己性命的!

    这屋子本就不大,长枪前点,枪尖已经搭在了这人的肩上。

    可对方却仍未反应过来。若常欢愿意,现在就可取了他的性命。但常欢没有那么做,而是轻声道:“喂,解气了吗?”

    “啊!”对方猛得惊醒。扭回头,雪亮的枪尖就在自己咽喉,窗外的月色,也已照到了常欢的脸上。“你是谁?”

    常欢倒奇了。“你不知道我是谁,怎么抄刀便杀呢?”

    对方是个年轻人,几乎与常欢年岁相当,但看上去却比常欢还要稚嫩。“我找错了人!”

    “这么大的事情,可不是一句找错了人就能过去的。”

    年轻人道:“是真的。我要找胡嵩仁那个王八蛋!”

    “胡嵩仁?难道是胡松?”常欢这样想着。而门外,却已经响起了脚步声,多半是胡松回来了。

    为怕他们两人撞见,常欢连忙让开了窗口。“走吧,就当我不知道。”因为常欢从年轻人的眼中只看出了“诚实”。一个谎的人,而且是刚刚做了坏事被识破,极力想要用谎言弥补的人,眼神绝不会如此诚实。除非,他是一个从娘胎里边就开始练习谎的能。

    擦身而过之际,常欢将他的短刀取下。“这个东西可不适合你!”

    “你多谢!”年轻人翻窗而来,也翻窗而走。这时,胡松才醉醺醺的推门进来。

    “还没睡吗?”他又去喝酒了,与老宋两个人,喝得醉醺醺。

    “在等你,睡不着,就起来活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