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武夫方豪

A+A-

    在这个人间江湖,武夫四重天的境界就几乎等于了人间山顶人物。方豪的师父是一个游历在大楚某个角落的万千游侠之一,方豪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穷困潦倒的游侠儿愿意在一个穷僻的村里一待就是两季的光景。不过无所谓,方豪本就被同龄的孩童们所排斥,别人都他是个傻子,只有方豪自己知道,他不傻,只是不明白同龄人掏鸟捕蛙的乐趣何在。

    不仅不傻,方豪还觉得自己很聪明,在自己决定走出让自己厌恶反感的村时,方豪一把火烧掉了整个村,他其实没想烧掉整个村,只是想要烧死那个总喜欢将自己使唤来使唤去的同龄人,但是不知怎么了,整个村庄就这么着了,无所谓,方豪也在一片哭嚎声中哭晕了过去,愧疚是有的,你看我都哭成这样了,我也是真的悲痛的。

    至于之后那个村庄是重建了还是迁走了,方豪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冲着不远的一座镇就去了。

    镇上的康姓豪绅,名声在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家业也大。看着落了难的方豪自然是收留了下来。起初也只是些后院劈柴,挑水,喂养牲口,的繁苦杂活。

    一次替老爷牵马游山的会,山雨拦路,方豪两拳打死了一头饥肠辘辘的山兽,顺理成章的方豪当上了康家府卫长。

    那个游侠师父他是天生习武的体魄,还不到二十岁的方豪也确实达到了别人达不到的武夫一重天境界。

    康家的姐很漂亮,所有人都这么觉得,方豪也这么觉得。

    虽然方豪不聪明甚至有点蠢笨但随着方豪进入武夫一重天天顶的境界,康老爷子有打算将康姐嫁给方豪,为此还特地免去了他仆役的身契,托了世交好友将他收为义子。

    但康姐喜欢读书,他跟着一个读书人跑了。康老爷子允诺方豪等找到康姐就让他们完婚,三年时间方豪依旧是武夫一重天,康姐也在第三年有了消息。

    康姐和那个读书人有了孩子,方豪不介意,他等着康姐回来和自己结婚呢,因为这是答应了他的事情。

    康老爷子却突然:“豪儿,你看哪家的姑娘合适,我帮你下聘迎亲,老大不了也是该成家了”

    “嗯!好!”方豪憨笑着答应了下来。

    康老爷子允了康姐和那个读书人的婚事,让接他们回来那天,方豪自告奋勇的去了。

    康姐回来那天康老爷子板着脸坐在书房不肯出来,心里想的却是不知道自己女儿这三年跟着那个穷苦读书人受了多少苦。

    康姐回来了,但是却疯了。那个读书人掉水里淹死了。方豪怀里的孩子也成了一具尸体。

    康老爷子面不改色的接过方豪怀里的尸体,让人把疯了的康姐带下去寻医求治。

    当晚康府的一众护卫持刀枪,弓斧围住了方豪所住的屋。

    那晚三年来都无法冲破一重天的方豪终于突破到了二重天,康家遍地死尸。

    方豪埋了康老爷子痛哭了一场后抱着康姐的尸体入了洞房。

    再之后,方豪四处逃窜,在深山里磨砺拳意,在市井里替人打杂干活,一次偶然间被拉进青楼,方豪问那个女人是否愿意跟自己拜堂,女人逢场作戏的答应了他。

    方豪扔下一袋金饼就带着女人走了,女人跟所有人一样都觉得方豪傻,不过没关系谁让这个傻子钱多,能让自己锦衣玉食就好了。

    直到有一次女人忍受不了方豪的蠢笨,女人带着方豪的钱跑了,还没跑出半天,方豪就抓住了女人,女人被扒光了衣服在方豪经常练拳的树下吊了三天。

    女人差点死了,不过终是没死,女人依旧觉得方豪傻,只要自己不跑怎么打骂方豪都没事,但女人清楚的知道如果看到方豪双眼赤红就一定要跑的远远的,等他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再回来。

    女人给方豪生了个孩子,孩子的名字叫方杰。

    ======================================================================

    雨幕始终没有丝毫停歇的意象。

    驿店童掌事派人将躺在雨幕里的男子抬了回来,穿着蓑衣的两个厮绕开秦早朝费力的拖着男子回到了驿店。

    妇人脸色苍白试探了下男子的鼻息,惊叫着咒骂这两个厮,却是不敢抬头看雨幕外将自己男人打的昏死过去的少年郎和那个站在一众读书童身后的中年文士。

    因为中年文士走进雨幕里的神通,她看的一清二楚。

    妇人身旁的男童看到自己父亲这个模样仰头大哭,吵闹着要给自己父亲报仇,只不过刚出口就被妇人捂住了嘴巴。

    “除了李良每个人都要将今日的课业抄写十遍,日落之前给我”中年文士完背着走回驿站,一众读书童跟在中年文士身后一步一回头担忧的看着雨幕里出拳不停的少年郎。

    “先生她要给筠竹道歉”周纂指着妇人对中年文士。

    中年文士看了一眼妇人和被他捂住嘴巴的男童皱了皱眉头。

    妇人想要道歉但是被中年文士制止了,周纂又被加了十遍抄写的课业,别人是十遍,他是二十遍。

    “庞侃醒了,要想看他的快去,等下准时上早课!谁要是耽搁了,今日的戒尺谁都逃不掉。”

    “以前也没逃掉过啊!”周纂声嘟囔。于是他的抄写又变成了三十遍。

    郑夫子背着走回秦早朝的房间,魁梧汉子始终盯着雨幕里独自出拳不停的秦早朝。

    “家伙,我给你一份大缘!”郑夫子走到秦早朝房内指着房间角落里的一个酒坛子里埋着的红花笑着。

    屋内有风动,红花摇曳生姿。

    郑夫子趴在桌子上闭着眼睛静静聆听着另一个屋子里的读书声,读书声响起,老人咂了咂嘴巴,口中轻念:“缺了点什么?”

    世间的音律声调千千万,郑夫子唯独喜欢朝阳初升时的雏鸟清啼和读书童的朗朗读书声,每每听到,他都忍不住想要喝上一坛美酒。

    在书院时所有人都知道郑夫子这个习惯,周纂总喜欢,夫子就是想要喝酒找的理由,夫子一点都不像夫子,最会骗人的郑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