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邻居串门
只用了一个晚上,哥舒翰就将这处宅子的里里外外,外加大致的人际关系,都了解了个大概。 被老三穿的那个人突然变傻了,可原主的媳妇,那个胖的像个球一样的女人,似乎一点也不以为意,也不奇怪他那些从后世带来的本事,是怎么来的,晚上睡觉的时候,她都在乐呵呵的盘点着自己明天该吃什么,似乎,就没有比吃对她来更重要的事。 二虎穿越到著名音乐家身上之后,性情好像也变了样,那种不可一世的戾气没有了,非常执着于音乐,这不,才凌晨四点多,就开始在花园里练嗓了。 而且,今天,还不是他一个人练,喜欢模仿的老三,也跟在他旁边练,二虎唱一个什么音阶,老三就模仿一个音阶,有时候,二虎故意转高难度的音阶耍老三,老三还都能跟的上。 或许,在后世的时候,他们就时常做这样的游戏吧! 隔壁院子里面,至少有三个人在挥动金属兵器,自打二虎和老三开始练嗓的时候,她们就开始了,应该是昨天的三个女人。 从舞动频率和速度来看,非常凌厉,应该是剑术,而且非常有章法,即便原主,同时对上这三人,应该也没有胜算,看来,昨天比斗的拳脚方面,并不是那个田姑娘最擅长的,剑术才是。 至于宅子里的其它人,如李远,更喜欢的是看书。翠蝶,则是一切以二虎现在的新身份,音乐家李龟年为中心。 她会比李龟年早一刻钟起床,为他煮好润桑的茶汤,洁面的热水,剔牙的柳枝,洗牙的细盐,并且,提前为他准备好要穿的从内到外的衣服。 做完这些,她还会安排人,给他煮不少于五种食物类型的早餐,清粥,鸡蛋,面饼,蔬菜,切的十分精致的时令水果,清蒸的鲜鱼等,可以,对他的习惯,喜好,了如指掌。 那些乐,仆役,则好像跟他们不是很熟的样子,十分想他们亲近些,却又显得有些局促。 很快,哥舒翰也从这些人的交谈中,知道了这是为什么了。 原来,他们是刚刚被人赠送给李龟年的,包括这处宅子都是。 而李龟年之所以躲在这里不出去,是因为他想要拒婚。 据,与他定亲的媳妇,可能是一个长崩了的女人,至少跟老三的那个胖媳妇是一个级别的,这一点,倒是让他差点乐了出来。 两个弟弟,穿完之后,居然都跟胖女人杠上了。 总体来,哥舒翰对于现在的处境,还算满意,为了体现出自己的价值,保持自己的战斗力,他也开始练上了,花园里有几个练力气的石锁,太轻轻,他提着一点感觉都没有。 一块足有三百多斤的青石,被他从花坛里搬了出来,像皮球一样抛到了两三丈高,然后,不断的借住下坠的青石,再度将它抛起,目前,他也就勉强这么练练了,因为,对于他现在的力气来,三百斤,都是显得轻了。 所以,每抛起这块石头,待得它落下的这两三秒钟,他还要快出的击出十几二十拳,或者连续踢出十多脚,看的那些早起干活的仆人,那是触目惊心。 古时候常有人西楚霸王项羽能力举千斤,如今看来,能将一块三百多斤的石头轻松抛上几丈高空的哥舒翰,举起一千斤,应该是一点难度也没有。 吃饭的时候,才是最有趣的,因为,除了李龟年这个主家是由翠蝶单独伺候吃饭之外,其余的所有仆役,乐,都是吃大锅饭。 唐时是分餐制,这些奴仆身份的人,也没有多少讲究,自己端着大碗,去厨房打了饭菜之后,就自己找个地方吃。 不过,哥舒翰是李龟年亲自交待了李远,要好酒好肉招待的,在晨练的时候见识过了哥舒翰的本事之后,李远果断的让人煮了几大块羊肉,单独给他食用。 不过,端上来的时候,明显少了很多,只需要看负责从火房端菜出来的袁妞妞油乎乎的嘴,哥舒翰就知道那些肉去了那里。 不过他并不介意,膳腥味极重的羊肉,原主虽然喜欢,但他不太喜欢,不过他也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后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饿极了,生的,带血的,都会吃,这是训练时,十分常见的科目。 穿成了李龟年的二虎倒是矫情些,吃不惯这种腥味大的肉食,他就选择吃鱼肉,姜蒜切丝,放点酱油一蒸,就算是一道百吃不腻的美味了。 至于他为什么不给老三也上这样的美味,估计是老三吃东西,根本不分什么味不味的,只要量足够就好。 太阳高挂之后,李龟年的新居来客了,是隔壁的三位姑娘,此时,她们已经换了一身飒爽的女装,倒也有几分英姿。 翠蝶很快就指使兰和桃煮茶待客,田姑娘前,田姑娘后的,叫的很是热情。 李龟年有大多数搞艺术的人的怪癖,工作的时候,心无旁骛,不喜欢人打扰,所以,裴思雨硬是喝了三盏茶,跟翠蝶拉了好半天家常之后,李龟年才出来见客。 “李公子有礼了。” “田姑娘有礼了。” 两人客气的见了礼,在坐垫上入坐之后,大厅整个又安静了下来。 客气,是两人表现出来的姿态,偷偷的端详一下对方,是两人都在做的动作。 当然,正事,也还是要的,主动登门的裴思雨先道,“昨日幸得李公子出相救,家中护卫方能活命,女子家中经营的乃是金铁器物的营生,便取了一柄好剑,赠予公子作为谢礼,顺便,取回昨日落在公子家中的佩剑。” 端详了对面的裴思雨一阵之后,已经在心里纠结对面的这位姑娘在后世的颜值,到底是评九十分,还是评八十九分的李龟年,闻言,莞尔一笑道,“些许事,不足挂齿,实在当不得田姑娘的宝剑相赠,翠蝶,你快让人取田姑娘的佩剑来。” 李龟年嘴上虽然在客套,但还是朝已经被彩霞捧到案几上的那个剑盒看去,里面放着的,并不是文士配备的仪剑,而是一柄真正用作厮杀战斗的重剑。 毕竟,文士仪剑都造的轻,薄,细长美观,而实战用的剑,却是造的稍微宽,长,厚重一些。 虽然这个时代的许多文士都会练武功,佩剑方面,并没有多大讲究,比如新任的中书令张嘉贞,天兵节度使张,兵部尚书王晙这样的朝廷大员,都是文官,但也领武事,会武功,他们,就都配这样的实战用剑。 还有位一心想做宰相的李白,在专心读书的情况下,也会抽空修炼剑术,正是因为,按照大唐现在的风气,想要做到这个级别,必须文武双全。 但李龟年从就练习曲乐方面的技艺,从没练过武功,见到别人送他一柄这样的剑,倒是有些意外。 看到李龟年这样的表情,裴思雨却是一点也不意外,道,“此剑全长三尺九,重一十八斤六两,以普通人的腕力,或许会使不动他,但凭公子的天生神力,使用它,应该是不难。” “田姑娘何以知道我天生神力?”李龟年有些诧异道。 裴思雨笑道,“昨日我观李公子能接下我从高处抛下的重剑,但却并没有使用卸力的技巧,可见平日里并没有修习武艺,实在是不忍坐视公子白白浪费这上好的天资,今日,才特意赠剑,希望李公子在闲暇时,可以修炼一二,技多不压身,不定,在关键时刻,就能派的上用场。” 李龟年一想也是,他穿越之前,是有健身习惯的,知道强壮的身体和武力值,对于一个男人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把妹的时候。 要知道,在这个尚武的时代,想要好好的把妹,没一把好剑挂在身上装逼可不行,只盼裴家那位长崩了的姐能早日对自己死心,放自己自由。 一般人,哪里能体会到他一个在开放的时代,过惯了富二代生活的人,在这个时代做了两年多的和尚,有多饥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