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九)
初次尝到恋爱滋味的两人,不约而同的忘记了,他们要办的事情,少女给自己找的理由是,我的腿受了伤,目前活动不了,所以只能停下来养伤了,要是这伤好的慢一点,那该多好啊。
少年给自己找的理由是,我辈武者当行侠仗义,一个弱少女在这南极冰泽中腿部受了伤,如若我没有碰到,那没办法,既然让我碰到了,那么我就要照料到她腿部的伤好了。
两人就在这里,就在这初次相遇的地方。
少年负责烤肉,负责看着少女口吃肉的样子。
就这么卿卿我我的过去了十天。
一天,在清晨的微光中,少女对少年道:“李毅,我喜欢你,喜欢和你在一起每一分钟。”
“可是现在我必须要离开了,你知道我有多么不舍得嘛?”
李毅看着在他怀中依依不舍的白山山,道:“我可以和你一起。”
“我要去寻找尕木相剑榜上排第二的名剑。”
“嗯,我和你一起去。”
“可是很危险的。”
“没事,我不怕,放你一个人去,我才不放心呢。”
“嗯,那谢谢你!”
“不客气。”
两人做了决定后,便开始收拾东西,因为有一些东西,李毅落在了倒霉蛋受伤的那片丛林中,所以他再次进入了初次和倒霉蛋相遇的那片灌木丛林中。
李毅看着那个绊倒白山山的深坑,心里道:“看来一切都是缘分,没有这个坑,也许就没有我们的相遇。”
“谢谢你,深坑。”
忽然李毅发现在清晨微光的照射下,深坑中有一个银色的东西,反射着清晨的阳光,闪了他的眼睛一下。
这深坑中有东西。
这是李毅的第一感觉。
然后他用中的巨剑,开始在深坑中挖了起来。
片刻之后,李毅挖出了一套用丝线串着的钻石构成的锁子甲,这样的锁子甲,物理防御力是很强的。
钻石是已知的最为坚硬的材料,用它制造的轻甲,即轻便,又防御力超强。
这样一套锁子甲,估计价值连城吧,李毅长了这么大,还没听谁可以拥有一套,纯钻石做的锁子甲。
一般的武者就是胸口护心镜的地方,可以镶嵌上钻石,就很了不得了。
在这套钻石构成的锁子甲的里面,是一俱已经风干的只剩下骨头的尸体,尸体的右侧肩膀上还背着一个包裹。
李毅打开了尸体肩膀上的包裹,不知道这包裹是什么材质做成的,那具尸体已经只剩下了骨头,而这包裹看不出来一点风化的样子。
在包裹中放着一颗橙黄色的如同葡萄大的珠子和一本书一样的东西,这颗珠子就和李毅从稷下学宫三杰那里得到的那一颗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颗橙黄色的珠子上,刻着的是一个地字。
李毅将这颗珠子放入了怀中,然后打开了那本书一样的东西,居然是一个人写的日记,比较遗憾的是日记中的文字,李毅不认识。
李毅挥着,向不远处的倒霉蛋,喊道:“倒霉蛋,你快过来,看看我发现什么东西了。”
白山山听到情郎的喊声后,雀跃的朝着李毅的方向跑去,她腿部和脚部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现在基本不影响平时的活动了。
白山山看着李毅递过来的日记道:“这是一个名叫蓝冰研的女人记录的日记。”
“那你认识日记上的字嘛?”李毅问道。
“嗯,上面是用大草原的文字书写的,我认识。”白山山道。
“倒霉蛋,你可真博学,居然还认识草原人的文字。”
“因为我的家乡就在大草原啊。”
“我家住在大草原后面的大雪山上。”
“啊,你的家那么远呀。”
“那我娶你的时候,岂不是要跑好远的路。”
“怕远你可以不来呀,又没有非让你去娶我呀。”
“只要可以娶你,不要这么远的路,就是刀山火海,我也要去。”
两人又卿卿我我了一会,然后白山山开始给李毅阅读起了,日记上记载的内容。
“大周朝元年,伟大的第四代浩然道首领周康继位,伟大的周康首领,一继位便带领我们开始了消灭魔宗武者的战争,伟大的周康首领,大雪山的女孩蓝冰研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您了呢。”
根据这段日记的内容,李毅推断出,这个名叫蓝冰研女孩是一名来自大雪山的浩然道武者,而且她是周康的爱慕者。
同时根据这篇日记的内容,李毅推断出,在刚经历过洪荒时期,绯红道的首领尤对人族的伤害,人族异常的排斥绯红道武者,将他们归为了魔宗。
“大周朝三年,正月初一日,经历了三年的战争,在伟大的首领周康的带领下,我们终于将绯红道的那些魔宗武者,永远的驱逐到了大别关外。剿灭魔宗的三年时间,我几乎放弃了自己写日记的习惯,师父也在剿灭魔宗的战争中牺牲了,到今天师父去世应该有一年零七个月了吧。在春节这闲暇时间终于可以提笔记录下日记了,师父您放心吧,徒儿会重振大雪山的威名,不会辱没逸龙剑的威名。”
“大周朝三年,正月十五日,胜宇那家伙居然想邀请我去看花灯,那家伙是想要追求我嘛?可惜我的心只属于我们伟大的首领周康,周康大人我喜欢您,希望您可以长命百岁。”
“大周朝三年,二月初二,真是太令人气愤了,胜宇那家伙居然在大殿上,要求周康大人给我们赐婚,真是个胆大妄为的家伙,连我的都没有挨过,居然就想要娶我回家。哼!想娶我,要先问问我中的逸龙剑答不答应,虽然同为十剑卫,但是毫不客气的,我这排名第二的逸龙,可以打他排名第四的巨阙,两个半不成问题。”
“大周朝三年,二月十五,胜宇那家伙简直没完没了了。”
“大周朝三年,三月十五,那家伙简直是一个牛皮糖。”
“大周朝三年,五月初五,我的天呐,周康大人居然真的给我们赐婚了,周康大人,我喜欢的是您呐,可不是胜宇那个牛皮糖,虽然那牛皮糖长得也挺好看的,不过想要娶我,首先得问过我中的剑!”
“大周朝三年,五月十五,我向周康大人,提出了要求。胜宇想要娶我,首先要胜过我中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