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飞鸟总是披星戴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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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扬关掉电脑,走出房间,即使吕直对程扬,不,叶蓁蓁下了最后通牒,他依然选择先将自己的事情做完。

    吃过晚饭,程扬回绝来自周卓的召唤师峡谷邀请,躺在床上点开叶蓁蓁的微信。

    十分犹豫,这件事情,要怎么和叶蓁蓁呢?

    直接告诉她,看,你想见的直我去找她了,人家叫你明早上九点去学校门口的奶茶店见她?

    程扬猛的摇摇头,不能这样。

    从事实来看自己这是多管闲事,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私事被陌生人干涉第一时间的反应自然都是厌恶,而不会感激。

    直接明,不仅不会让叶蓁蓁相信他,还会召开敌视和讨厌。

    那么不告诉叶蓁蓁?

    程扬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选项,自己既然多管闲事插了这件事情,而且还动用了叶蓁蓁的名义,如果隐而不发,只会让吕直对叶蓁蓁的成见更深,那么他之前的好心,也就成了害人。

    所以,事已至此,这件事情是一定要告诉叶蓁蓁的。

    只是怎么?这是个问题。

    程扬不是一个情商特别高的人,就算有上次任务的高额奖励,他的情商也不过刚刚达到609。

    他无法做到在人际交往中游刃有余,明明前一天还对别人表现冷淡,后一天就舔着脸去套近乎。

    明明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将别人约出来,人家好意帮你,你却是为了人家最讨厌的人。

    程扬已经犯了大忌,如果这个时候找不到两全的方法,不仅让叶蓁蓁和吕直误会加深,自己也过不去自己这关。

    这可不是一句“好心办坏事”能搪塞过去的!

    而且前后两天见到的两个截然不同的叶蓁蓁,程扬觉得前一天那个像是对外公倾诉心事的女孩才是真实的她,今天这个永远带着微笑,不露出一丝情绪的叶蓁蓁,更像是待着面具的人。

    自己直接了,对半得到的回答也会是很有礼貌的一句“我知道了,谢谢。”

    上的字打出来又删,程扬已经在心里预演了好多个本的辞。

    眼见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窗外昏黄的灯光亮起,吸引了大量的飞虫。

    x市不像大城市一样,夜晚没有灯火璀璨、车水马龙,除了一些宵夜摊子在太阳落山后能聚齐起一些人声,其他地方大多如同困倦的人,陷入沉睡。

    程扬知道,自己无法通过简单的微信,将事情不带感情的叙述给叶蓁蓁,让她选择。

    这样太残忍。

    自己挑起了这件事,自然就该有始有终。

    想着,他挑起眉头,换上一件薄外衣,和父母了一声就出门了。

    他决定去找“宽叔”,那个一见面,潇洒不羁的气息就扑面而来的人。

    乐器行外的街道静悄悄的,伫立在门外的几根路灯早已提前下班,将整个街道置于黑暗。

    程扬才走进来的时候还能凭借那一抹清冷的月光看清道路,可是后来突起喧嚣,不知从哪里吹来的云将月亮包裹得严严实实,让他不得不拿出当做电,才能继续前进。

    乐器行的卷帘门当然已经拉了下来,只是二楼的窗口里还零碎的洒落出橘黄色的灯光,隐约传来老狼恋恋风尘的吉他声。

    这首995年发行的校园民谣清澈的就像一杯白开水,从平淡中透出甜蜜的味道。

    静谧的夜晚,轻柔的橘黄色灯光,老而动听的民谣,共同组成的画面很容易让人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涩年华。

    不过程扬有些粗鲁拍打卷帘门发出的振振声响让歌声戛然而止。

    没一会叶蓁蓁口中的“宽叔”哗啦啦的掀起卷帘门。

    “你是那个那个前两天买琴那个。”

    “这么晚有什么事吗?我买你的吉他出问题了?”

    “不可能啊,我店里的吉他怎么可能那么快出问题。”

    宽叔挠挠脑袋,对程扬的突然造访感到疑惑。

    “不是吉他的问题。”

    程扬赶紧否认。

    “那你”

    “很抱歉这么晚打扰您。”

    “我来是因为”程扬看着宽叔布满胡须的脸:“叶蓁蓁。”

    宽叔脸色一变,皱起眉头打量眼前的少年,最后咬牙露出一句。

    “进来吧。”

    “这么,你是想带蓁蓁叶姐去见那个吕直,帮他们接触误会?”宽叔将中的烟在烟灰缸里掐灭:“多管闲事。”

    程扬双放在膝盖上。

    “是我知道我知道我是多管闲事没事找事,但是既然已经做了,那我还是想做完。”

    “所以我需要您帮我。”

    “咳咳”宽叔又点燃一根烟,放到嘴里吸了一口,才换换开口。

    “我帮不了你,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店主,叶姐的事,我也插不上嘴。”

    “我和她,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熟。”

    程扬一言不发,只是死死的盯着这张充满沟壑,沧桑充满故事的脸。

    “伙子”

    “程扬。”

    “程扬啊,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事,哪里有那么简单?”

    “且不我不能帮你去告诉叶姐你做的事情,就算我能”宽叔弹了一下烟蒂,将最后一点烟吸尽:“你也没有会了。”

    “你什么意思?”程扬一愣。

    “蓁蓁叶姐,今天晚上就要走了,离开这里,根本等不到明天早上。”

    程扬瞳孔骤缩。

    x市第一人民医院,一辆加长款的林肯,缓缓驶来,停在高级病房区域的后门。

    病房里从阳台一直观察着这个方向的黑西装转身折回病房里,对刚刚坐到轮椅上的叶蓁蓁声道:

    “姐,车来了。”

    “我知道了,走吧。”

    叶蓁蓁平静的命令道,生人不进。

    “是。”

    一个黑西装推着轮椅,其他几个人拿起行李,缓缓离开病房。

    病房外,黑西装的领头者,正在和x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院长讲着什么,头顶已经没有什么头发的院长,微微佝偻着身子,对他不停附和。

    见叶蓁蓁等人出来,黑西装的领头者才停下话,对叶蓁蓁行礼,最后转身对院长:

    “多谢院长的照顾,之前的事,就麻烦院长了。”

    语气丝毫不像请人帮忙,而是赤裸裸的命令。

    院长不停点头。

    “是是,我明白了,请放心。”

    “明白就好。”

    黑西装满意的点点头。

    这时叶蓁蓁开口:

    “走吧。”

    “是,姐。”

    黑西装点头,一行人从电梯离去,留下院长依然佝偻着身子停在原地。

    电梯里,推着轮椅的黑西装,轻声向叶蓁蓁报告道:

    “姐,那个男生刚刚去找沈先生了。”

    叶蓁蓁伸制止了他下去。

    “不必理会,继续走吧。”

    “是。”

    程扬站在“飞鸟乐器行”的门口,对里面的宽叔道谢:

    “谢谢您告诉我叶蓁蓁的事情。”

    宽叔杵着卷帘门后的玻璃门。

    “你现在要去找她?”

    “是”程扬点头:“我要去见她。”

    “为什么?都了你这是多管闲事,你”

    “就算是多管闲事!”

    程扬看着他的眼睛:“就算是多管闲事,有些事情也一定要去做。”

    “我不知道叶蓁蓁以前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她什么来历,我知道的是,她因为这些遗憾很痛苦,”

    “如果我没有管这件事,那自然和我无关,但是我既然犯贱管了。”

    “那我就要管到底!”

    “谢谢您,我走了。”

    完,程扬转身朝着x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方向跑去。

    没跑几步,宽叔叫住了他。

    “等一下。”

    程扬转身看着正在锁门的宽叔。

    “我和你一起去,你子和年轻时候的我真像!”

    “等你跑出去再打车已经来不及了,坐我这个,我送你过去。”

    宽叔从阴影里推出一张烧油的五羊本田。

    摩托的轰鸣划破了静谧的夜,街道两旁的景物正在飞快的后退,五羊本田上红色的反光灯简直快要化作一条红色的线,

    毫无疑问,他们已经超速了。

    “为什么要帮我?”

    双紧紧抱住宽叔腰的程扬大喊,声音在风声中模糊不清。

    “你什么?”

    “我——你—为—什—么—帮—我?”

    程扬一字一句的大喊。

    “废什么话!我改主意了不行?”

    “而且,能写出平凡之路这样的歌的人,不会是坏人。”

    宽叔将右的油门拧到底。

    “坐稳了啊!”

    五羊本田飞驰而去。

    宽叔没有回答程扬,因为他过了,程扬像曾经的他。

    他没有的是,程扬比曾经的他勇敢,更加意气风发,

    宽叔原名沈宽,995年毕业于帝都中央音乐学院,与绝大多数流浪歌相比,沈宽是正儿八经的科班出身,天之骄子。

    当年也算是风云人物的沈宽,意气风发的追到了同校的校花——陆冬茹,成为帝都中央音乐学院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只是快乐的时间总是不够长久,恩爱的度过大学之后,问题也接踵而来。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双方的门第。

    沈宽只是偏远省份县城的普通人家,而陆冬茹却是帝都高官之女。

    双方巨大的身份差距让结合变成难以逾越的天堑。

    最终,陆冬茹在嫁给另外一个高门子弟的婚礼入口,披着婚纱背对整个盛大而又夺目的婚礼现场,让沈宽带她走,就算穷困潦倒也愿意做一对神仙眷侣。

    面对陆冬茹脸色铁青的未婚夫和一票保镖,沈宽退缩了。

    他只是留下一句“祝你幸福”,便灰溜溜的离开。

    后来,沈宽成了一个流浪歌,浪迹在全国各地,大理丽江火了起来之后,回到故乡,年纪大了以后回到县城,开了一家乐器行。

    而陆冬茹则如常嫁给了那个高门子弟,后来夫妻生活美满,生了一个女儿,就是叶蓁蓁。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现在,已经成为“宽叔”的沈宽,偷偷打量着正紧紧抱住他努力睁开眼睛的程扬。

    心里燃烧着从来没有过的热血,驾着身下咆哮轰鸣的五羊本田。

    就像真正的飞鸟一样,披星戴月,风卷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