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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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如海带着人浩浩荡荡的走了,厨娘被扣了个以下犯上的罪名带走处置,他临走前给楼清莞留了瓶药膏。

    冰凉的瓷瓶被她牢牢攥在手心,她知道方如海任由她胡闹,不过是因为神女落尘。

    楼清莞不愿意深究,神女落尘也好,她的真心也好,真是她自愿奉上的。

    她吩咐画尧烧了几桶热水沐浴,方才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惨烈点,她偷偷在指甲缝里涂了点胭脂,又在泥地里抓了几把,这样真假伤掺杂在一起有鱼目混珠之效。

    “楼姑娘...”

    她心不在焉的应了声。

    “楼姑娘,谢谢您...奴婢长这么大除了娘,还从未有人愿意护着我....”她揉揉眼睛,“奴婢没用,总是给您添麻烦,您还待奴婢那般好....”

    此时,楼清莞正舒服的泡在木桶里,在不甚明亮的光线下,一头乌发如绸似水,头微仰,露出一截修长白皙的脖子。

    懒洋洋:“我也不尽是为你,所以你不必对我感恩戴德,以后凡事以自个儿为重,晓得了?”

    她觉得自己是捡了个大便宜,前世把人害死了,这一世丫头为了碗粥又毫不犹豫把自己卖了,自己只不过是顺手扶了她一把,她又感动的梨花带泪。

    画尧盯着手中黑如瀑的青丝,犹豫了一会儿,声道:“楼姑娘,您方才给厨娘塞的是什么布呀?”

    “忘了。”楼清莞答的干脆。

    那厨娘吵的她心烦,就想找个东西堵住她的嘴,哪会想那么多。

    画尧沉默了,手指空荡荡的鞋架。“楼姑娘,您的擦脚布不见了....”

    楼清莞:“......”

    难怪那厨娘一副恨不得吃了她的表情,擦脚布布的滋味儿是不大好受。

    晚上入睡后,她梦见自己成了仗剑天涯的红衣女侠,而方如海是大街上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混混。

    有一日,女侠看到混混居然恬不知耻的欺负一个孩儿,抢了人家的冰糖葫芦还贱嗖嗖的笑。

    这青天白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下,一个身强体壮的男子居然干出这种事儿以大欺的事儿。

    简直是道德的沦丧!

    ——该浸猪笼

    女侠提着剑,衣袂翩翩,抬脚就踹。

    混混摔了个屁股蹲儿,疼的泪眼汪汪扭头大骂:“你爷爷的,是谁!不要命了吗!”

    “是姑奶奶我。”她横眉冷对,红色的剑穗晃了晃。

    混混手脚并用的爬了起来,咬牙切齿:“哪来的野丫头,知道我是谁吗?凭什么踢你爷爷我!”

    着就是一个猛虎扑食,女侠敏捷的闪身,又是一个劈手招呼过去,将他眼冒金星。

    “就凭你根本碰不到本姑娘的半片衣角。”她倨傲无比。

    混混不死心的再次张牙舞爪扑上去,女侠哼笑一声后便是招扫堂腿,混混摔的四仰八叉,吃痛不已的哇哇大叫。

    “你,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哪儿得罪你了!”

    女侠蹲下身,嘿嘿冷笑。“你呢,你连孩儿都欺负,我能不收拾你么?”

    混混怒目而视,极力辩解:“我才没欺负孩儿,我是好心帮他,别到时候牙还没长齐就变一口烂牙了!”

    女侠嗤了声,歪理邪。伸手捏住了他一边脸,语带威胁:“有本事再一遍。”

    她可没半分手软,没一会儿就掐得混混眼眶蓄泪。“你,你这个恶女,快放开我!”

    “你叫我什么?”她秀眉微挑,语调带着恶意的威胁。

    混混疼的实在受不了了,这女人的劲儿太大了!他一眨眼,一颗泪珠就滚了下来。

    女侠愣了下,惊奇的看着他。混混五官平平,但面皮白净,眼睛像凤眼细长,黑溜溜的眼珠瞪着自己,似乎带着几分委屈不甘。

    啧,怎么觉得有点可爱呢。

    女侠不自觉的松了手,然而为时已晚,那白皙的脸蛋已是红肿一片。

    不知怎的,她竟生出了几分怜惜来,她温柔的摸了摸他的脸。

    歉然问:“是不是很疼啊?”

    混混面带羞赧,挥手开了她的手,红着眼:“不要你管,你这个坏女人!”

    女侠语气又软了软,“对不住嘛,我哪儿知道你这么细皮嫩肉的,我就那么轻轻一掐,你就肿成这样了。”

    混混气得头皮都要炸了,“你什么?细皮嫩肉?我可是男子!你怎么能用这种词形容我,你真是太过分了!”

    女侠痴痴笑着。“对不住对不住,一时口误嘛。还疼不疼啊,我给你揉揉好不好?揉揉就不疼了。”

    着,两只爪子就要上去了。这混混的皮肤嫩的跟豆腐似的,又滑又软,真让她爱不释手了。

    混混岂会依,硬是往后仰了截,才堪堪避过。

    女侠没能得逞,便不满的嘟囔着:“这么气干什么,让我摸摸怎么了。”

    俩人本就挨的近,这不大不的声音一字不落进了他的耳朵。他不可置信的瞪着她,“你还是不是女人,懂不懂什么叫礼义廉耻?”

    女侠满不在乎的往他身边一坐,调笑了句:“女人怎么了,我又不是轻薄于你,你这么激动作甚。莫非—你很期待?”

    混混听得羞红了脸,磕磕绊绊:“你、你胡八道什么!闭嘴!”

    女侠眼波流转,将他青涩的反应看在眼里。她忽然悄无声息的靠了过去,如情人间的软哝软语:“别害羞啊,这种事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你是男子,我是女子,一切不是正好吗?”

    她呵气如兰,言语间的暧昧让混混浑身一震,大气都不敢出。

    不知何时,他们已经不是在人声鼎沸的大街上了,而是一间清雅古朴的厢房。

    女侠一袭红衣,顾盼神飞,千娇百媚。

    混混耳根通红。

    她暗道,这混混看着凶巴巴的,还以为是个经验丰富的主儿,没想到还挺纯情。

    ——此处省略500字

    当一切都该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时,混混忽的挣扎起来。

    理智全回,“你,走开!”

    女侠怔了怔,神色不解。好好的这是怎么了,哪有刚上战场就鸣金收兵的。

    混混冷着脸,穿戴好衣物便要走。女侠哪甘心,她非得问个清楚了。

    她一把拽住他的领子,直勾勾的盯着他:“干什么临阵脱逃啊?怕了?还是嫌我伺候的不好啊?”

    反正怎么着都不可能是后者。

    混混皱着眉,一心要摆脱她,连话都懒得了。

    女侠被他这莫名其妙的举动弄的有点儿窝火,但硬是压着脾气又问了一遍。没想到换来的还是他不声不响的反抗,那架势好像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他避之不及。

    她陡然变得烦躁,飞快的在他身上点了穴,她不喜欢做事半途而废。

    于是,不顾他抗拒焦急的眼神,她俯下身,风情万种的一笑。“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混混被点了哑穴,不出话,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点点靠近....

    —却是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