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输的衣服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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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天从明河学升入了第七联合中学附属中学,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并且成为了篮球队的扛把子,不管是个人赛还是团队赛,有他出马屡战屡胜,渐渐米长天这个名字成为了初中篮球界的不败传奇,他的教练很看好他,他的队友很崇拜他,可他却一直对那一次败给那个男孩子而耿耿于怀。

    然而他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在哪。

    “你也这样爱上了篮球吗?”有时候他就会这样想。

    直到教练通知他可以参加省里的篮球比赛,他一下子想到,他会不会参加?

    既然是在省篮球俱乐部的剪彩仪式上认识的,那就明就算不是同一个市也应该是同一个省,那么只要他足够优秀,就一定可以遇见他。

    他一直看得起的人,这次会不会让他失望?

    怀着这样的期待,米长天来到了省里参加比赛。

    之前的几场预热赛打的很轻松,赢得也很轻松,只是没有看到他的身影。

    直到淘汰赛,他才遇见了他。

    果然没有叫他失望。

    不过几天的时间,他也不再是那个男孩,却依然带着骨子里的桀骜,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气场越发的浑然天成。

    傲慢的视线划过长天的脸,他什么表示都没有。

    他不记得他。

    左思凯的成长历程和长天差不多,加入初中篮球队以来屡战屡胜,但是不同的是这位爷一向只打个人赛,不打团队赛。

    这也对,没人可以跟他合作。

    他正在胜利的道路上觉得无聊呢,觉得自己无懈可击,来省里比赛也是一路开挂,和长天打比赛前正在想着这么无聊的比赛明年一定不再参加了。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的这场比赛,拼的是个你死我亡。

    长天知道他实力非凡,一分钟都不肯懈怠。

    而他一开始打的懒懒散散,连连让长天得分后,他终于警惕起来,同时,眼睛似乎冒出了光。

    终于遇见了一个可以称之为对的人。

    左思凯开始专心迎战,接下来的战况十分激烈,两个人不分伯仲,打得难舍难分。

    中场休息的时候,长天给左思凯递了一瓶水,坐在他边上:“兄弟,不记得我了?”

    左思凯闻言愣了一下,看了他半天,然后又慢悠悠的掀起运动服擦了擦眉梢的汗珠,最后又喝了口水,笑了:“是你啊,下败将。”

    他记了他这么多年,他却压根没拿他当成一回事儿,长天被这句下败将气得恼羞成怒,指着他咬牙切齿:“兄弟,还记得我的么?老子这次一定赢你!”

    左思凯的胸腔里也燃起了战火,在他话语的刺激下激烈的跳跃,他“砰”的一声将左思凯送来的那瓶水砸在桌子上:“那试试。”

    他注视着他,他的目光也不曾退却。

    下半场开始的哨声响起,两个人在硝烟弥漫的气氛中分别踏上了球场,开始之前,左思凯目光炯炯的看着长天,一滴汗水砸下,同时一句话也掷地有声:

    “输的,衣服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