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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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三章合一

    “你跟我们进去, 我看看你跳的怎么样?”宋文芳还是算给姑娘一个机会。

    要是她真跳的好的话,那自己也算踏破铁鞋无觅处了。

    于胧高兴地站了起来,跟随两人身后进了大会堂,大会堂内空荡荡的,在宋文芳的示意下, 于胧上了舞台, 走到了舞台边缘。

    从口袋其实是空间里拿出舞鞋穿上。

    “老师, 你能帮我开始吗?”于胧道。

    宋文芳笑着好。

    她深呼吸了一口气,算跳她最爱的黑天鹅片段, 黑天鹅的片段她练习最多,共情最深, 因为她一直将自己比作黑天鹅。

    在宋文芳好后, 于胧闭紧眼睛深呼了一口气,睁开眼睛后从角落蹁跹而出, 气质大变,即使灰扑扑的服装,也无法掩饰黑天鹅的高贵优雅, 魅惑,目中无人又洋洋自得。

    足尖点地, 原地单腿转圈,轻盈得像是一片羽毛, 黑天鹅中技术含量最高的32圈挥鞭转。

    脚尖落下,于胧轻飘飘地上前两步,做了个谢幕礼。

    看得宋文芳直接从位置上站了起来, 开始鼓掌,作为一个舞蹈演员,她很清楚姑娘的基本功十分扎实,又稳又轻盈。

    刚刚最后的原地单腿旋转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她自认为自己可做不到,这孩子真是个好苗子,关键这不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吗?

    宋文芳把姑娘给招了下来,问道:“跳舞多久了?”

    “我一直跟我们学的杨老师学的。”

    宋文芳理解成了她从学就开始练舞了,难怪基本功这么扎实。

    “是哪里人?”

    “我们县浅塘镇前门村人。”

    “想不想跟我进舞蹈队?”宋文芳又问。

    于胧眼前一亮,连连点头,宋文芳看到女孩脸上灿烂的笑容,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

    张季山在大会堂外面找了一圈,没看到于胧人,他不由有些着急。

    “同志,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姑娘,大概这么高……”张季山在招兵处跟人比划着。

    “是不是叫于胧,长得特别好看?”对方反问了一句。

    “对对对。”

    “她刚刚填了招兵报名表,被我们领导叫进去了。”

    “啥?”

    张季山有些傻眼,这怎么才一会,她就跑去当兵了。

    “那我能进去找找吗?”

    “等会吧!耽搁不了多长时间的。”

    他话音刚落,于胧和宋文芳就从拐角处的楼梯上下来。

    “爸”,于胧喊了一声。

    张季山看她好好的,不由放下了心,不然他回去怎么跟三妹交代,转头又有些生气,一声不吭跑去当兵,实在太不省心了。

    “爸,这位是部队的宋团长,宋团长要招我进舞蹈队呢!”

    张季山毕竟只是在地里滚的农民,在家里是绝对的权威,但出了门,面对这种部队的首长,心里不免有些犯怵。

    “同志你好,你养了个好女儿”,宋文芳亲切地道。

    “于胧,你先跟你爸回去,我们会对你的资料进行政审,只要政审没问题,我保证你能进舞蹈队,有什么难处的话,就来这里找我,招兵的这半个月我都在的”,宋文芳又转头看向她。

    “好,谢谢宋老师”,于胧回道。

    回到家里后,张季山就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了江静。

    江静把于胧叫到家里,严肃地看着她,“于胧,你给我老实交代,今天都干了什么?”

    于胧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我就去人民大会堂玩了会,然后看到那里在招兵,我就填了张报名表,他们领导看到我就问我为什么要当兵,我喜欢跳舞,想当文艺兵,他们就让我试了下,然后都我跳得好,算招我进舞蹈队。”

    “你还骄傲了”,江静拍了下桌子。

    于胧抖了一下,装作害怕的样子,“妈,当兵不好吗?你们平时不都当兵保家卫国是好样的吗?”

    “好是好,只是你一个姑娘家,跟一群大男人混在一起,以后还怎么嫁人”,江静放缓了语气,要是她生的是个男娃,她就让他去当兵了。

    但一个姑娘家的,她就希望她平平安安,生活顺遂,能找个会心疼人的丈夫,安稳地过一辈子。

    于胧咬了一下唇,“妈,我进的是舞蹈队,里面的都是跳舞的姑娘。你不是怕我嫁不出去吗?团里还有很多干部子弟,不定我以后能嫁干部子弟呢!而且宋团长还了我一进去就能有三十多块钱工资呢,只要再多待几年,就能有五十,等我赚钱了,我一定会孝顺你的,妈,你就让我去吧!”

    “就你这样还嫁干部子弟,你农村出去的,人家能不能瞧得起你都是一回事”,江静白了她一眼。

    于胧骄矜道:“我长得这么好看,他们怎么看不上,我还看不上他们呢。”

    “有你这么夸自己的吗?”江静好笑道。

    “那妈,你是不是同意了。”

    “谁我同意了,我还得听听,看他们是不是靠谱”,江静又恢复了严肃。

    “那你快去听,听好了就不能反对了,我就当你同意了,谢谢妈妈”,于胧欢快地跑出去了。

    江静一时间有些错愕,想不出自己怎么生了个脸皮这么厚的。

    不过听还是要的,要是真招进部队那舞蹈队去了,也是好事,那就脱离农村户籍了,总比和他们一样,在村里摸爬滚一辈子要好。

    张秀儿躲在房里,听到外面的对话,眼里不由闪过一丝嫉妒,她咬了下唇,于胧可以她为什么不可以,要知道她是从九十年代末重生回来的,脑子里不知道有多少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光是耳熟能详的□□,她就能唱出好几首。

    于胧没想到的是,宋文芳竟然亲自找到她家来了,和她一起过来的还有他们村的村支书。

    政治审查,就是要把一个人祖宗三代都调查一遍。在来之前,宋文芳就已经跟村支书了解过张家的情况。

    支书的话是:“张季山家,从祖爷爷辈起家里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从来没犯过事儿。”

    “那于胧怎么和她爸不一个姓”,宋文芳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嗨,因为不是亲生的,她妈是改嫁过去的,她亲爸是六十年代下乡调研的知青,都死十多年了,不过同志你放心,这孩子现在户口早就牵到张家户口上的,当年还是我给办的手续,身世绝对没问题,这我可以担保的”,书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这年月当兵光荣,村子里出个当兵的,他这个村支书脸上也是有光的。

    两人聊了不少时候,然后又在村子里了解了张季山这一家的风评,这才去了张家。

    江静受宠若惊地将对方迎了进来,一聊才知道原来真是部队的首长看上她家于胧了,那死丫头倒是没谎。

    村支书也在旁边帮腔,什么一人当兵,全家享福,全村荣耀,得江静都晕了。

    “那丫头呢!”宋文芳问道。

    “去学找他们老师练舞去了”,江静道。

    这时后院走进来一个差不多也是十多岁的清秀姑娘,虽然没有于胧那样让人一眼惊艳,但容貌也算中上,和她们团里一些姑娘有一拼了。

    “首长,我也想当兵,你们还招人吗?”张秀儿羞涩地问道。

    “你也想当兵啊!那你会什么呢?可不是谁都能当兵的”,宋文芳笑着问道。

    “我会唱歌,我现在可以唱给你听。”

    罢,张秀儿也不等宋文芳话,就唱起了后世那首传唱度比较高的歌曲,我和我的祖国。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不论我走到哪里,都留下一首赞歌,我歌唱每一座高山,我歌唱每一条河……”

    张秀儿声音清脆,像是河泉水叮当,透着少女的娇俏。

    最关键的是这首歌的旋律调朗朗上口,很符合他们部队的传统,而且似乎从来没听过,这就值得道了。

    “这首歌我以前从来没听过,是你自己写的吗?”宋文芳问道。

    “嗯!我平时没事的时候乱哼的”,张秀儿咬了下唇。

    宋文芳大为吃惊,要是女孩只会唱歌的话,倒是没什么,毕竟只要不是哑巴,都会唱歌,只是区别唱得好不好听而已,她们团里比她唱得好的多的是。

    关键是这姑娘在作词作曲方面特别有天赋,这方面的才能就很值得人眼前一亮,她们团里不缺唱歌的,但却缺写歌谱曲的人。

    这种人才,就是放到大军区去,也是被人争抢的对象。

    而且姑娘这首歌,他们拿回去,再好好润色一下,让人谱个曲,拿去全军区唱,不定能让她们文工团在各大军区名声大噪。

    宋文芳觉得自己这次下来亲自招兵,简直就是捡到宝了,她连了几个好。

    此行不虚,此行不虚啊!

    村支书看到宋文芳明显起了爱才之心,心里不由嘀咕着,这张家了不得。

    于胧回家后才知道宋文芳来过家里的事,再看到张秀儿在她面前一脸耀武扬威地自己也被部队的领导特招进了歌舞团。

    她心里不由卧槽了一声,感情自己这是替张秀儿做了嫁衣。兜兜转转一圈,又让她被招进了文工团。

    于胧呵呵笑了一声,现在得意不会太早了一点吗?她要是真想的话,多的是法子让她去不成。

    比如接兵的当天,忽然犯了疯症,毒经里不少能让看着不正常。

    她想军队应该不会接收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吧!

    于胧一向不喜欢把事做绝,就像她以前和人撕逼,大多数的时候摧毁对方的精神为主,却很少伤害别人的身体。

    毕竟后一条,一不心,就会触碰法律的准绳。于胧渣人无数,却不犯法,她可不想因为谁把自己给搭进监狱,那无疑是最愚蠢的。

    她忽然看着张秀儿笑了一声,这次她不对付她,让她心想事成。她今后可是混成了大作曲家,再最得意的时候被人举报,跌下云端想必那时候应该会更痛吧!

    张秀儿被她笑得脊背一寒,她开始心生警惕。

    和于胧交手无数次,张秀儿很清楚于胧心机有多深,表面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实则就像一条藏在暗处的毒蛇,你一放松警惕,她就冷不丁地咬你一口。

    张秀儿警惕于胧近半个月,却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却把自己搞得有些神经衰弱,干什么都觉得有人想要害她。

    临出发的前一天,江静把于胧叫到一边,然后从兜里掏出了两块钱塞到她手里。

    “部队不比家里,到那里后要听领导的话,不要使性子,到了后记得给家里电话.....”

    “我到部队里,吃住都不花钱的,每个月还有工资记,这钱我不要,你自己留着,等我发工资了,我就给家里钱回来。”于胧又把钱塞了回去。

    “要你什么钱,我和你爸又不是没手没脚,家里少了你们这两张嘴,我们不知道多轻松。还有你自己赚了钱,就攒起来,别乱花,省的急用的时候又没钱,你走那么远,家里也帮不到你忙。”

    “明天让你爸去送你们,我就不去了,怪远的。”

    张季山把两个闺女送到县城的人民大会堂,宋文芳在那里等她们,因为她们是文艺兵,所以和大多数的士兵的目的地是不一样的,不过是跟他们坐一辆军列,然后中途下车。

    于胧上了敞篷吉普车的后车厢后,和张季山挥手道别,张季山就站在原地,看着吉普车渐渐远去,然后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

    一辆车上有二十多个人,除了于胧和张秀儿两个姑娘外,都是半大的伙,身上穿着新发的军装,胸前戴着大红花,脸上带着兴奋和稚嫩,尤其是吉普车向前驶去时,会迎来街两边行人的注目,这让车上的人觉得出尽了风头。

    于胧和车上的男人间隔着几人宽,明显不好意思靠近她们,只敢躲人群里偷偷地看。

    他们先要到从县到市来个大集合,然后按分配去不同的地方,到火车站后,于胧从车上跳了下来,跟着大部队进了车站,宋文芳会不时看顾一下两个女孩。

    很有年代感的绿皮火车从远方渐渐驶来,于胧记忆里应该只做过一次绿皮火车,十八岁那年和朋友一起去西藏,就是坐卧铺过去的,其他时候她都是选择坐高铁或是飞机出行。

    于胧拿着自己的行李,看着车门口拥堵的人群,再考虑自己要不要挤上去,如果不挤的话,不知道上车后还有没有位置了,他们只有一节车厢作为军列,可如果挤得话,她又不想和人有太多肢体上的接触。

    娇气病犯了的于胧看着堵得水泄不通的车门,抱着自己的行李陷入了纠结当中。

    有人甚至已经扒窗户翻上火车了,不过被维持秩序的老兵给拽了下来,额外赠送了一脚。

    “于胧,愣着干什么?上车啊!”维持车站秩序的宋文芳走了过来,催促她上车。

    每年接新兵都是一场大仗,因为这群毛头子还没接受过部队的训练,没有一点纪律意识。

    “没事,我等他们上完我再上去”,于胧道。

    “也行,你等会跟我一起上去!”完后,宋文芳就倒到处跑动,让他们注意秩序,不要拥挤。

    直到只有车门口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后,于胧才跟着宋文芳上了火车。

    车厢内放眼望去一片军绿色,好在每一个人都是有座位的。

    走过长长的车厢,于胧收获了不少注目礼,她高昂着头,如同曾在国际大赛时斩获金奖时,像个高傲的天鹅,享受着人群的注视。

    找到空位置坐下后,她旁边坐的是一个圆脸少年。

    少年因为她的坐下显得有些不安,屁股悄悄往里面挪了会。

    “你可以帮我放一下行李吗?我够不着行李架”,于胧问道。

    “额……啊……哦……我是我可以”,少年腾的一下站了起来,看别人都看他,不由闹了个大红脸。

    于胧眼睛微眯,笑了起来,形状像个好看的月牙,“你别紧张,我不吃人的。”

    看得旁边人眼热不已,纷纷暗道怎么自己身边没有空位。

    “我没紧张”,圆脸少年摸了摸头,哈哈笑了起来。

    他们走兵这天,发了一些东西,像是被子,一套训练服,穿在身上了,还有水壶。

    不少人家里也给带了不少东西,所以行李架满满当当。

    少年弄了一会,才帮她把行李放上去。

    “我是榆林县人,你是哪的?”于胧问道。

    “我是上东县的。”

    “你们女孩子也去当兵吗?”

    “我是文艺兵,跟你们不大一样。”

    “那挺好的”,他又挠了挠头。

    于胧笑了一会,就没在话,而是看着窗外,他们上车的时间是下午,如今外头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火车轰隆地向前驶去,火红的日头渐渐落于山后,微风拂进窗内,金色的黄昏余光落在于胧,让她周身都萦绕着一种不可侵犯的神圣。

    她一转头,落在她身上的无数视线纷纷移开,不敢和她目光对上。

    在车上,今晚会提供一顿晚餐,明早再提供一顿中餐,于胧她们会在明天上午到达他们的目的地,本省的省会城市,而其他人则会前往东部某军区。

    ——

    部队食堂,110师侦查连的几个连队骨干成员坐在一起吃饭。

    餐盘里的食物还算比较丰盛,有肉有蔬菜。周邦国忽然道:“靳阳,我明天请个假,去趟市区,明天早训你帮我清点一下人数。”

    “出什么事了?”靳阳问道。

    “我家媳妇前两天给我电话,被招进咱们警备区文工团了,明天应该会下火车,我去看看她,晚上应该就能回来。”

    连队四个领导班子,除了指导员孙佑为结婚了,媳妇在乡下老家,其他都是单身汉,也就周邦国去年刚定了婚。

    副指导员彭磊笑骂了他一声这日子没法过,非得当着他们两单身大老爷们面前秀恩爱。

    周邦国也哈哈笑了起来,显然心情不错。

    靳阳夹菜的手顿了一下,低垂的眼里神色极其复杂,“你去吧!”

    回到宿舍午休,靳阳躺在床上,看着雪白的天花板,目光没有焦距。

    “看你吃完饭回来,情绪就不高,怎么了”,孙佑为坐在床上,脱去一只鞋问道。

    他是专门做连队思想工作的,所以对人情绪变化比较敏感。

    “没什么?就是想到了一点不好的事情。”

    “家里又催婚了?”孙佑为笑道。

    靳阳没话,孙佑为就当他默认了。

    “你年纪不了,家里人催也是正常,别有太多不好的情绪。”

    起来,他倒是觉得靳阳一年前从战场上下来后,就变了很多,他们侦查连是在战场上临时抽调各部尖子兵组建的,那时候靳阳被调过来做连副,也才二十出头,兵龄刚满五年,很多人都不服他。

    因为他爸是警备区司令,大家都他是少爷兵下来镀金的,当时整个连队怨气很重。

    他第一次在战场上见到靳阳时,就看到了他眼底的桀骜和骄傲,那时候他的刺是长在外头的。

    他不屑去解释那些流言蜚语,而是在炮火和硝烟中证明了自己,一次一等功,两次二等功,每一场战斗都是拿命拼出来的,这才让连队里的那群刺头兵对他心悦诚服。

    后来,老连长战死,靳阳在战场上临危受命,直接被任命连长继续作战,副连长的空缺也由当时战场上表现极其英勇的周邦国接替。

    一场战争下来,他们连队减员一半,人人负伤。

    战争最磨炼人的心智,从战场下来后,靳阳收敛了所有的锋芒和身上的刺,变得沉默寡言,像是藏了无数的心事。

    他原本以为他是战争后遗症,很多从战场上下来的老兵或多或少都有一点心理问题,后来又发现不全是。

    靳阳闭紧了眼,让自己陷入一片黑暗中。

    他茫然地走在黑暗中,无尽的黑暗看不到尽头,如同世界末日一般。忽然一束莹莹光辉亮起,成了黑暗中唯一的光明。

    灯光的焦点处有一个身穿白色纱裙的姑娘翩翩起舞,像只引颈的白天鹅。

    一切戛然而止,姑娘忽然看向他,笑得夺人心魄。

    “靳阳”,她伸出一只纤纤玉手,似乎两人的距离再不断靠近。

    他觉得自己快碰到那只手,而后一切又归于虚无。

    “靳阳,起来了”,孙佑为喊了一声。

    睁开眼后,心底生出极大的失落感,让他觉得怅然若失,像是缺了一块。下意识地往军装的口袋上去掏。

    却发现他连她唯一的一张照片都没了,他不由苦笑一声。

    ——

    火车晚点四个多时,第二天下午两点才慢慢驶进站,于胧又麻烦了旁边的哥帮她把行李取了下来,跟随宋文芳出了车站。

    省会城市的热闹绝不是一个县城能比的,于胧量着八十年代的城市。

    火车站外是一处交通的交汇点,三条道路在这里相交,三层高的灰扑扑的楼房上面挂了很多广告牌,火车站对面就是一处百货大楼。

    出了车站后,他们上了一辆军用吉普车,吉普车一路穿街走巷,从繁华地带而过,远远看去,一处军绿色的军营出现在眼前,大门前左右各站了岗哨,像是挺拔的杨树,目不斜视。

    门后立了块石碑,上面写着“为人民服务”。

    从吉普车下来后,他们停在一栋白色建筑前面,等待着安排,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后,她才跟着出列。

    “王指导,这是于胧,给你们舞蹈队招的新兵,挺厉害的一个姑娘,你多培养培养”,宋文芳对另一个女人道。

    “于胧,这是舞蹈队的王青王指导,你以后就是她手底下的兵了,要听指挥,能服从命令,听明白了吗?”

    “明白!”

    宋文房点了点头,“王指导,你带于胧过去吧!让她尽快熟悉环境。”

    今年舞蹈队就只招了于胧一个新兵,在王指导招呼后,于胧快速跟上了王指导。

    王指导边走边和于胧简单介绍着舞蹈队的一些情况。

    到练舞房后,王指导拍了两下手,在并不安静的练舞房里仍显突兀。

    “同志们,先停一停,今年舞蹈队进新兵了,大家都认识一下。”

    房间里,大家停止了手上腿上的动作,齐刷刷地看了过来,大家穿着训练服,短衣短裤,十分清凉,有男有女,不过以女孩居多。

    “于胧,给大家介绍一下你自己”,王指导道。

    “大家好,我叫于胧,于是的于,朦胧的胧,今年十六岁,希望以后能和大家愉快相处”,于胧笑道。

    “王指导,你们哪又找了个这么好看的姑娘,我还以为好看的姑娘已经被你们搜罗进来了”,人群中,话的人和其他人穿着不一样,他穿的是军装,而不是训练服。

    “靳旭,就你油嘴滑舌,没正经”,靳旭旁边的高挑女孩翻了个白眼。

    眼望去,一群女孩里就数她最眼,舞蹈队出了名的“一枝花。”

    “新来的同志,给我们大家伙露两手呗,看看你水平怎么样”,一枝花道。

    她看向于胧的时候,敌意很重,概因为女孩太漂亮了,弯弯的眉毛,眼睛的形状十分好看,不笑的时候像杏仁,笑起来又像一弯月牙,黑色的眼珠像是宝石一样镶嵌在杏仁里,黑白分明,不带一丝杂色。

    鼻子秀挺,樱桃唇就真得像是樱桃一样,红得通透水嫩,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

    可以这张脸,无一不精致。

    这让“一枝花”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危机感,头一次让她觉得自己在团里地位会受动摇。

    这让她心底又生出了一种想要毁灭的心情。

    像她这种从地方来的,专业水平应该不怎么样,应该大部分刚进团的,专业水平都有限,所以她必须借此压她的气焰,让人知道她“一枝花”的地位不是谁都能动摇的。

    于胧看向一旁的王指挥。

    王指挥道:“那你给大家露一手,我也看看你的水平。”

    于胧点头道好,她把行李放在一边,脱掉外套,先舒展了身体,深呼了一口气,直接转起了挥鞭转,芭蕾中一个难度较高的动作。

    稳稳落地后,于胧退后了几步,退到王指导身边。

    “不错,难怪宋团长你是个好苗子,年纪这么,舞蹈就已经能兼具稳健和轻盈,不容易。刚刚你跳的那是芭蕾吧!”王指导夸赞道。

    “嗯!是芭蕾的挥鞭腿。”

    “靳旭,你跟后勤部的熟,你带着新同志跑一遍,帮她办好手续,再把生活用品领回来。”

    “包在我身上”,靳旭敬了个不太正规的军礼,王指导笑骂了他一声没正形。

    于胧走后,几个女生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议论着她。

    ——

    靳旭出了门后就帮于胧把行李提了过去,于胧也没推辞。

    “于胧同志,你可是一来就把我们文工团一枝花给得罪了。”靳旭轻啧了一声。

    于胧疑惑道,“谁是一枝花?”

    “就是那个要你露一手的女同志。”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她会不喜欢我”,她眼底满是不解。

    靳旭又轻啧了一声,乡下来的姑娘就是单纯,这还要问为什么?

    女孩不都是对比她漂亮的人怀着天生的敌意吗?

    “总之以后一枝花要是欺负你了,你过来跟我,我保护你”,靳旭拍了拍自己胸脯道。

    于胧脸上浮现出红晕,声道:“谢谢。”

    姑娘声音又娇又软,脸上还带着几分羞,靳旭觉得自己脚步都开始飘忽起来,感觉自己身上多了一份使命。

    办完各种手续,靳旭又叮嘱了她团内的一些注意事项,直到把她送到宿舍楼下。

    宿舍楼是灰白的三层建筑,于胧上了楼后,找到宿舍。

    开门后,正对的是一扇窗户,四排床分列在窗户两边,一共八张床铺,中间则摆了四张桌子,上面放着各种生活用品。

    从床铺的情况来看,下铺已经睡满了,上铺都是空的,这间宿舍应该住了四个人。

    而上铺空余的床铺,也放了不少东西。

    于胧挑了靠床的上铺,把上面的东西都移至旁边,然后把自己的东西甩在床上,拿着刚刚领回来的盆去楼道尽头水,把床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这才把被子铺好。

    在她收拾的空档,宿舍进来了一个人,这人面相颇有些阴郁,瞅了她一眼,什么都没,拿了件东西就出去了。

    等她扫完毕后,宿舍又进来三个人,让人印象最深的就是靳旭之前跟她过的“一枝花”周莎莎。

    “一枝花”脸部圆润,峨眉大眼,眉眼间带着几分傲慢。

    “谁让你动我东西的,我准你睡我上铺吗?灰全落我床上,农村来的就是上不了台面”,话的是周莎莎旁边的人,她刚刚听有人叫她胡悦,脸长,单眼皮,眼睛像枣核儿,眼距窄,看着有些刻薄。

    话也刻薄。

    “主席前头谁赢得了农民,谁就赢得了新中国,到你嘴里就成农村来的上不了台面。啧,当了几天城里人,就忘了自己叫谁了,一副走.资派嘴脸,社会主义的毒瘤,贱不贱啦!”

    于胧还特意在床上跳了跳。

    这年月被走.资派是非常严重的政治问题,哪怕已经改革开放,但部队算是一个相对而言比较封闭的环境,对这方面仍然很敏感,谁也不愿意背上走资派的名头。

    “你谁是走.资派呢!你再乱讲信不信我撕了你”,胡悦怒瞪着于胧,一副要人的模样。

    “难道不是你先瞧不起农民,你要有胆咱们就去王指导那里对峙,看你是不是走.资派”,于胧轻呵了一声。

    “我什么时候瞧不起农民了?”

    “你刚不是还农村来的上不了台面,难道是我记错了。”

    “你胡,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胡悦气得嘴唇都在颤抖。

    周莎莎则警告地看了她一眼:“胡悦是个好同志,你刚刚那话也太过分了,我是这个寝室的寝室长,你既然来了我们寝室,就要守我们寝室的规矩……”

    于胧轻啧了一声,刚刚她被骂的时候怎么不见她出来主持公道,现在倒跳出来数落她的不是了。

    于胧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

    “碧池!”

    “你什么?”周莎莎声音一顿。

    “你像莲花一样清新不做作。”她呵呵笑了起来。

    周莎莎觉得这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因此脸忍不住黑了下来,胡悦气愤地踹了一脚地上的铁盆,反倒弄了自己一身的水,把地上也弄得湿漉漉的。

    “原来这就是好同志啊!”于胧把‘好同志’三个字咬得特别重。

    第一晚,于胧在磕磕绊绊中度过了,她基本也了解了自己寝室的情况。

    周莎莎,胡悦,还有一个基本没什么存在感的李染是一个团体,这个团体以周莎莎为首,胡悦很多时候都冲当手的角色,而李染纯粹就是增加气势的。

    还有一个她最开始见到的那个气质比较阴郁的女孩叫康楠,被这三人孤立,一向独来独往,她想她知道康楠被孤立的一部分原因,她脸长得有几分狐媚相,性格又阴郁,所以很不讨人喜欢。

    于胧初来乍到,从三人团对她的态度来看,就注定她们是要站在对立面的,1对3的话,明显她会很吃亏。

    别看她之前口头上占了几分上风,但真正撕逼的话,明显她会处于弱势方。

    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先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然后从敌人内部进行分化瓦解,这是于胧为今后的宿舍生活确定的基本方针。

    第二天,起床铃声响起,于胧从床上爬了起来,简单洗漱过后。

    “康楠,我不熟悉训练场怎么走,可以和你一起走吗?”于胧道。

    康楠看了她一眼,扭头没有话。

    胡悦嗤笑了一声,“康楠这种天煞孤星,竟然还有人敢跟她做朋友,太好笑了哈哈!还有某些人热脸贴别人冷屁股,贱不贱啦!”

    “那也总比某只跟在人后面一天到晚乱吠的狗好。”于胧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

    “你谁是狗呢!”胡悦对她怒目而视。

    “谁应就是谁呗!”

    “胡悦,早训快迟到了,跟这种没素质的人有什么好吵的”,周莎莎把梳子啪得一下放在了桌上。

    “康楠,我在外面等你”,于胧看了周莎莎一眼,然后出了宿舍。

    康楠低着头,手却紧紧抓着自己的大腿,显然心情不大平静。

    站在外面,她感受到了熟悉的配方,大学跟室友撕逼的日子又回来了。

    不一会,康楠从宿舍里慢慢走了出来,于胧道:“你走前面,我跟着你。”

    对方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于胧则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

    “楠,你是哪里的人啊!”于胧套近乎道。

    到训练场的时候,于胧已经能让康楠从最开始的沉默寡言,到开口话了,也算是关系的一大进步。

    早上比较简单的训练结束后,于胧又拉着康楠一起去了食堂。

    于胧在食堂碰到了张秀儿,她跟室友一起有有笑的,看起来相处得还不错。

    从窗口了早餐,早餐是两个红糖馒头和一碗粥。

    胡悦捅了下周莎莎,看到走过来的于胧,露出了一个颇为阴险的笑容。

    周莎莎也笑了,她低头喝了口粥,什么都没,而坐在他们对面的李染基本像个死人似的。

    她知道,但凡胡悦这副动作的时候,就代表她要整人了,为了不被整,李染只能选择听话,什么也不。

    在于胧快要走到近前的时候,胡悦忽然伸出了一只脚。于胧被绊了一下,粥却往旁边撒了过去。

    “啊……”尖利的女声大叫了起来。

    刚的粥滚烫的,粥飞出去后直接往胡悦身上飞去,她直接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推了于胧一把。

    啪嗒一声,铁质饭盒落在地上,几个馒头向前滚去。

    作者有话要:  一万字更新,三章合为一章。

    靳旭:新来的姑娘实在太淳朴了。

    于胧: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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