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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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滩一家私人会所里,

    两个男人的出现引人侧目。

    一个长身玉立,面如冠玉英气逼人,

    另一个金发耀眼,举手投足间带着妖气。

    进入包厢后,

    金发男人抱怨:“麻烦你能不能快点把老婆追回来?真是受够了别人看我是你女朋友的眼神!”

    某人嫌弃,“你想当我女朋友,

    我还不乐意呢。”

    包厢内韩瑞和宁越泽也在,

    韩瑞一开始见到金发的漆曜也看不顺眼,

    像个娘们儿似的,他这么耿直的直男怎么接受得了娘炮,

    不过相处后发现这是个误会,人家就是生得美而已,心底还是个爷们。

    “谁要当你女朋友!老子是纯爷们!”漆曜惋惜道:“也就你那个安思危想不开才会跟你早恋。”

    听见这个名字,凌初的眉目温柔了几分。

    “你跑去找她了?你这似男非男似女非女的样子,

    没有吓坏她吧?”

    漆曜刚喝下的一口龙舌兰呛在喉间,龇牙咧嘴辣得他形象全无,

    “你是不是想我是人妖?”

    “我可没。”

    “你就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就行,

    还非得讲出来。”

    “……”他发誓:“再和你讲话我就是……我就是……”

    凌初:“你就是人妖?”

    漆曜爆炸:“还有完没完了!”

    可能让他不翻脸的也只有凌初了,

    要是换成别人,

    估计都死了八百回了。

    漆曜对外是凌初的助理,

    真正身份是这家会所的老板,

    且还是申城一位有名大佬的私生子。

    他高中就被大佬扔去了英国读书,

    后来也就是在那里碰见了凌初。

    俩人都没什么朋友,

    一个因为身世,

    一个因为脾气,在互相看不惯之后倒成了挚友。

    不过外界老传他俩是相好,漆曜怪凌初不谈恋爱,凌初怪他不男不女。

    原本漆曜是不该回国的,回来就代表有侵略性,会被误认为想去争家产,到时又得闹得满城风雨。

    但凌初觉得他应该回来,老躲在国外算什么事儿,还:“你不争,我帮你争。”

    漆曜真怕他做出什么事情来,只好跟着回来了,憋屈的做着他的私人助理。

    韩瑞特别坏的:“你这哪叫助理,你这分明是秘呀。”

    宁越泽无不羡慕:“最美私人秘。”

    “……”

    漆曜心凉,交的都是些什么朋友啊?他能不能喊保安来把这几人轰出去?

    “别刺激人家了,万一想不开又买机票飞回去。”以为凌初终于良心发现,岂料他:“少了秘的日子多没劲你们知不知道?”

    “你还好意思!就你这追老婆的速度,蜗牛跑得都比你快。”漆曜逮住机会开始反击:“喜欢人家,就直接上去问她还愿不愿意和你在一起,多简单,非得拐弯抹角,做那么多事儿。”

    凌初:“你懂屁。”

    “我是不懂,女人是麻烦的生物,我才不要懂。”

    “不懂还那么多废话。”凌初睨他一眼,“真叫皇帝不急太监急。”

    韩瑞和宁越泽桌球还不忘看热闹,“这是从人妖升级为太监了?”

    “我呸!他能做皇帝?人家皇帝都是后宫佳丽三千,哪像他吊死在一棵树上。”漆曜机智的把话题又扯去安思危上,只有这样凌初才没空吐槽他。

    果然,凌初:“什么三千三万的我都不要。”

    “行行行,你就要安思危,那你加足马力去追啊,难不成人家还拒绝你?”

    宁越泽放下球杆:“安思危真的会。”

    “哈?”漆曜显然不相信,“光他这张脸就够让女人们疯狂的了,还会被拒绝?”

    “安思危不一样,否则凌初高中时就不会追得那么辛苦了。”

    韩瑞拿巧克磨着球杆,“对啊,那个老纪在安思危身边这么久,不也没成。”

    听到情敌的名字时某人眼尾轻轻一挑。

    “人家老纪也是青年才俊,有颜多金,你有的他也有,你没有的他还有。”宁越泽到底是律师,凡事客观分析,对凌初:“他有的是你这些年缺失的时光,从大学开始就一直陪在安思危身边,你自己算算有多少年了,论胜算他要多过你。”

    “no……”漆曜摇了摇手指,“有时候女人并不在乎陪在她身边的时间有多久,而在乎是谁曾让她心动。”

    “嘿!”韩瑞一下子对他刮目相看了,“你不是不懂女人吗?”

    “我是懒得懂。”一股妖气在他眼波中流转,“女人心海底针,还是不懂的好。”

    “哪个女人要是碰上你,求神拜佛都来不及。”宁越泽的这句话在以后一语成谶。

    漆曜无所谓的耸耸肩,女人什么的还真没想过,要找也得找个比他美的,不过好像有点难度。

    “对了。”他看向凌初,有趣的:“华远的设计师一直想见你,这女人可真能缠。”

    “我不见丑八怪。”

    “啧啧,见了就来爬你床了。”

    凌初一脸“你可别恶心我”的表情。

    “人家以前得罪过你媳妇儿,现在你就要想法子去整人家。”漆曜感叹一句:“我算是见识到了,也就你能这么大费周章的去追一个人。”

    韩瑞和宁越泽对此深表赞同。

    凌初啊,高中时候追女朋友就追得煞费苦心,现在追老婆也依旧如此,这辈子追来追去就只追一个安思危。

    再无第二人。

    ***

    “我们女人一定要舍得花钱扮自己,这不是为了取悦男人,而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熊贝拖上安思危去逛商场,细细的高跟鞋在大理石地面上走过,玻璃橱窗前映出熊贝精致的妆容,还有安思危不施脂粉的素净的脸蛋。

    她昨天加班到很晚,根本腾不出时间来捯饬,没有顶着两个熊猫眼出门已经不错了。

    “我们现在不化妆难道等七老八十才扮吗?现在不自拍什么时候自拍?这么多好看的漂亮裙子现在不穿难不成等变成老太太了再穿?”熊老师耳提命面,大家记重点,“没道理嘛对不对,女人就是该活得漂漂亮亮的,奢望男人来对我们好之前,我们要先对自己好。”

    安思危着呵欠应道:“是是是,熊老师得对。”

    “不过,你熬夜加班怎么还能皮肤这么好啊?”

    熊贝用指尖轻戳她脸蛋,嫩得可以掐出水来,皮肤细腻,肤色白皙均匀,甚至都看不出半点毛孔,根本就不用涂那些粉底遮瑕。

    “还好吧。”安思危有时候都懒得保养,那些瓶瓶罐罐的护肤品,一道道程序实在是花费时间。

    “女人一定要保养啊!”熊贝摸摸自己的脸,哀叹一声:“每次飞完通宵航班回来,就感觉自己又憔悴了好多。”

    “你要相信,宁越泽绝对是看脸的。”

    “那是不是等我老了,他就不喜欢我了?”熊贝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高跟鞋剁得砰砰响,“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安思危被她逗笑了,“不是你的男神宁宁吗?这么快就变成大猪蹄子啦?”

    “哼。”她傲娇得仰起头,“女人是绝对不能把男人惯坏的。”

    俩人走进一家大牌专柜,店员热情地围上去,介绍店里刚到的新品。

    现在的店员都特有眼力见儿,一眼就瞧得出谁是真的想买东西,谁又是随便看看。

    熊贝逛了一圈后在试鞋子,天秤座的她又开始犯纠结,“怎么鞋子比男人还难挑啊?”

    “那是因为你已经遇见了最喜欢的人。”安思危耐心的陪着她挑选,随后:“鞋子一季比一季好看,但男人你已经有了一个最喜欢,即使后面再出现别的人你也不会纠结该选谁。”

    熊贝一听有道理呀,“所以你喜欢上凌初后,就没有可能再喜欢别人了,对不对?”

    所以,纪闵盛对她再好,她都动不了心。

    “你现在和凌初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

    “我还不知道你吗?你就是口是心非。”熊贝又看起包来,提在手上试了试,:“你要是不喜欢他,怎么还给他做设计?”

    安思危表情淡然,“这是工作,两码事儿。”

    “如果你不想和他再有牵扯,完全可以拒绝,或者让别人接手,不是吗?”

    熊贝没有错,安思危其实可以有千百种理由拒绝给凌初做设计,就像拒绝其他客户那样。

    “我知道你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你们分开的时间太久了,如果换作是我,我也接受不了,可万一真的是有什么原因呢?”

    熊贝总算选出了一双心仪的鞋,可在付款时她又开始纠结刚才那双其实也挺好的。

    “你跟我不一样,你其实跟很多人都不一样,你做一件事,买一样东西,晚餐吃什么,甚至等一个人,你都不会犹豫纠结。”

    安思危边听她话,边选了条裙子比

    在身上看了看,还不错。

    熊贝总算纠结完,提着购物袋走过来,“挺适合你的啊,买了吧。”

    店员羡慕的:“果真皮肤白穿什么都好看呢。”

    “我们上去瞧瞧还有什么适合你的。”熊贝又拉着她上二楼转了一圈。

    可安思危还是最喜欢刚才那条裙子,她相信眼缘,一眼相中的东西总是最特别的。

    就像熊贝的,她做一件事从来都不会犹豫纠结。

    待她去刷卡时,另外一个店员:“已经付过款了。”

    “嗯?”她不太明白。

    “刚才有位先生把这边的新品全包了,他适合你。”

    这下安思危更是听不懂了,“什么意思?”

    熊贝抢着问:“那位先生长什么样?是不是双眼皮高鼻梁五官极品帅得惊为天人?”

    店员回想起来脸都红了,“是是是,特别帅。”

    熊贝激动的用手比了比个子,“人还很高对不对?”

    店员:“对对对!”

    “是凌初啊!”熊贝笃定:“是他,百分百是他!”

    安思危向店外望去,商场来来去去那么多人,没有一个是他的影子。

    “别看了,这会儿肯定走了,他一定是趁我们上楼时过来的。”熊贝用手肘碰碰她,笑眯眯地问:“谈谈感受,有这样一个初恋是不是很幸福?”

    初恋?

    幸福?

    她的内心因为这两个字眼变得更不平静了。

    “要我啊,这个人离开了十年,还心心念念的回来找你,是真的爱你啊。”

    熊贝的声音绕啊绕从耳朵绕到了心里,安思危只想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其实凌初经过这里也是巧合,他有个饭局就在商场里头,不过是恰好转了个身,就看见镜子中的安思危拿着裙子比在身上

    。

    她的表情依旧冷冷淡淡的,眉眼却有一丝温柔流泻,那时她正在听熊贝着话。

    话题的内容正好是关于他。

    待她们上了二楼,凌初进店里包下了所有的新品。

    也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安思危真好看,随便哪件衣服穿在她身上都好看。

    就这样站在远处望着她,让他有一种真的回来了的安稳感,原来别人的岁月静好就是这个样子的。

    是看着心尖上的人,只希望时光走慢一点,再慢一点儿。

    ***

    安思危跑出店外找寻他的身影,偌大的商场,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与她擦肩而过,却一个都不是他。

    商场的电梯是观光式的,透明玻璃设计,安思危仰起头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正乘着电梯上楼。

    她匆忙按下另一部电梯追了上去。

    “凌初。”安思危在身后喊他。

    她从来不会将他认错,这个背影,这样挺拔的身姿,她闭了眼都能描绘出来。

    凌初回过身,双手抄着裤袋,就如高中那会儿,站在楼梯的台阶上那样看着她,唇边噙着笑意。

    安思危朝他走去,指了指楼下,“那么多的衣服我穿不完。”

    他倒也没有否认,“没事,我喜欢给你买。”

    “多浪费钱。”

    “跟钱没有关系,跟你有关系。”

    安思危想起熊贝曾过的一句话,一个男人是否

    爱你就看他愿不愿意为你花钱。假设他年薪百万,可是却很抠连一个包包都不舍得给你买,那这个男人就算赚再多的钱也没用,他不够爱你。而另一个男人月薪一万,可他愿意省吃俭用一个月给你买包包,那么他至少是用心的。

    但是凌初不属于任何一种假设的类型,对他来这些都不是爱一个人的极致,他有他的方式。

    “我每天可以赚很多钱,你不用担心浪费,如果一定要认为这是浪费的话,那为你浪费是我的爱好。”他拉起她的手,眸中带笑,“安思危,我人都是你的,何况这点钱呢。”

    这就是凌初爱一个人的极致,他的全部,他的所有,不私藏半分,全是她的。

    安思危一时间不知该什么,倏地有一种被他败的感觉。

    他撩开她耳边的发丝,俯身道:“你穿藕粉色真好看,我的安思危怎么能这么好看呢。”

    她脸上的红晕逐渐散开

    因他这句话,以及他贴得如此近。

    在凌初面前,安思危仍像一个17岁的少女。

    “熊贝还在店里等我,我得下去了。”

    他依旧握着她的手,指腹轻磨着她的掌心,不想松开。

    “那让我抱一下。”

    “……”

    “一下不行,就两下。”

    “……”安思危都不好意思抬头了,就怕他见着她脸红极了的样子,“我真的得下去了……”

    她话还没完,就被一把抱入怀中。

    那个人下巴蹭着她的头顶,温情的:“我要把老婆大人追回来。”

    “谁……谁是你老婆!”安思危舌头结。

    他轻笑,“你啊,安同学。”

    “我不是。”

    “我会把你变成是。”

    “……”

    这个恶魔凌,她才反应过来,抱一下和两下有什么区别。

    凌初突然又闷闷的:“安思危,我得了一种病。”

    她一惊,紧张的看着他,“什么病?哪里不舒服吗?你怎么不早和我?”

    “得了一种……”他的眸子笑吟吟,“不抱你就要缺氧的病。”

    “……”安思危:“你就缺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