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喜欢它,喜欢他
曾经,温鹤对林彦算是一见钟情,见色起意继而不可自拔,到如今的爱入骨髓。
当初的林彦不像是现在这样乖,一身的冷漠嚣张,叛逆又傲气。
身为私生子不受重视,安排的住处是个偏僻的院子,林彦坐在偏僻院子里的秋千上,膝盖上搭着吉他,骨节分明的手拨弄琴弦,一身的冷漠。
只一眼,就入了温鹤的心。
温鹤用不算光彩的手段把林彦拘在自己身边,强制性的剥夺了他的自由,让他成为外人口中囚禁在笼子中的金丝雀。
如今……林彦正一脸乖巧的坐在他面前,与他们初见那日差不多的模样弹着吉他,声音褪去了曾经的沙哑变得清澈,唱情歌时眉眼带着俏皮。
林彦注意到了温鹤的注视,抬起头来与温鹤对视,对着他眨了眨眼睛,唇角带着笑意,声音中带了几分孩子气的骄傲。
“好听吧,我自己的歌,我唱着更好听~”
温鹤原本轻松的模样顿时就变得冷淡了下来,空气中的气氛一时间有些凝滞,这永远是他们两个人间解不开的死结。
之前林彦写的几首歌,都在温鹤的帮助下给了温氏娱乐旗下的新人演唱,本来温鹤只想让林彦开心点儿,却没想到意外的捧红了一个又一个新人。
可偏偏,林彦他最喜欢钻牛角尖,被被人用来吸引名气的歌曲,他就不乐意再唱了。
脏了,他就不想要了。
林彦完后抬头看着温鹤难看的脸色才恍惚间发觉了自己的失言,鼓着腮帮子气鼓鼓的将吉他放在一边,伸出手拽了拽温鹤的衣角,倨傲又心虚的道:
“不准生气!”
温鹤冷淡的眸子从他身上扫过,没了刚刚的温柔,整个人浑身都透着冷漠。
“林彦,别妄图挑战我的底线。”
林彦丝毫不把温鹤的警告放在心上,挪到温鹤旁边搂住他的腰,像是只乖巧的动物对他撒娇,应和道:
“好嘛好嘛,别生气啊。”
就差没把‘敷衍’两个字写在脸上的回应,温鹤锐利的视线与他湿漉漉的眸子相对,看出林彦眼底的惶恐,僵持好一会儿后,温鹤率先妥协,用冷硬的语气道:
“没生气,起来。”
“我想再抱一会儿……”
林彦脑袋埋在温鹤怀中,上辈子厌恶至极的拥抱,这辈子却能给他带来难以言喻的踏实感,安心的感觉让林彦很喜欢,黏在上面蹭蹭。
温鹤没回答,冷着一张脸,态度却是十足十的纵容。
等到了下班的时间,温鹤抬起头一看,办公室里宽敞一眼看去都没有人影,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冷着脸起身。
办公室里也有监控,温鹤并没有听见开门的声音,直接朝着休息室走。
推开门后,果不其然看见了趴在床上写乐谱的林彦,林彦听见门被推开的声音,幼稚的用枕头蒙住脑袋。
“回去。”
温鹤站在门口冷声道,林彦翻了个身,委屈的哼了一声不搭理他,温鹤一步一步走到床边, 将遮在他身上的枕头拿开,冷声重复了一遍:
“回去。”
林彦抬起毛茸茸的脑袋,头发乱糟糟的一团,盯着温鹤,委屈巴巴的控诉:
“你明天肯定不让我跟着你了……温鹤,宝贝一个人被丢在家里会害怕……”
“所以?”
“所以我今天晚上就待在这里住着了!”
林彦无奈的模样温鹤只觉得手足无措,总不能蛮横的将他带走,站在原地,轻声又重复了一遍:
“回去。”
“不嘛,我不回去,温鹤你明天不带我来,我今天就不回去了!”
如果是上辈子,林彦一看温鹤冷脸的模样就心慌害怕,这辈子却能熟练的撒娇耍赖,这幅模样的林彦,温鹤确实……无可奈何。
“明天,最后一次。”
林彦脑袋‘噌’的一下竖起,麻溜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跟着温鹤一起下班,搂着温鹤的胳膊,眼中带着笑意,狡黠的模样让温鹤心猝不及防就是一软。
比起曾经那个对他一身抗拒的林彦,显然现在这幅灵动活泼的模样他更喜欢。
第二天,温鹤身边又多了一只迷瞪瞪的林彦,拽着他的衣服像是怕他跑了似的,黏黏糊糊的模样温鹤冷着脸纵着他,算是让他身边的几个人开了眼界。
拖着林彦上班,刚进办公室某只迷瞪瞪的崽就自觉的歪在了休息室的大床上。
温鹤在处理工作时偶然间一抬头,瞥见休息室大床上的凸起,心中莫名安稳。
只要林彦乖乖的,像是现在这样乖巧,不再妄想去逃出去,他可以容忍他更放肆。
睡醒后的林彦要喝冰阔落,秘书团里一贯负责订餐的人是宋祈,今天送可乐进来的人却是另外一个秘书,四十岁家庭美满,工作效率极高,没有一句废话。
林彦心满意足的吸着可乐,偶尔扭头看一眼温鹤,突然有了一种想写情歌的冲动、
上辈子林彦写了很多很多歌,各种各样类型的都有,但却唯独没有情歌,大部分的歌曲整体调子偏向于冷漠。他一直觉得,要切身体会后才能悟出一首歌真正存在的价值,否则写出来的东西干巴巴的,味同嚼蜡。
上辈子从来没写过情歌的林彦,现在突然有了灵感,因为他看到温鹤的时候像是手上的可乐汽水,开心到想冒泡。
“温鹤。”
温鹤正在看一份外文的文件,听见林彦的话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复,眉心微蹙。
“温鹤!”
“嗯。”
在林彦重复第二遍的时候,温鹤应了一声,看完了一页抬起头看坐在沙发上的林彦,询问道:
“什么事?”
“我弹吉他的话,会扰到你嘛~”
温鹤能从林彦的话中听出他现在很开心,薄唇微微抿直,违心的道:
“不会。”
林彦轻轻的拨弄着弦,跟着节奏轻声哼着,调子欢快又活泼,在做他喜欢的事情时,神采飞扬的林彦,耀眼到浑身都仿佛在发着光。
到现在,林彦对自己生母的记忆已经很模糊,只依稀记得那是在各种乐器上天赋都不错的女人,虽然从就没怎么管过他,但留在屋子里满满当当的乐器,是林彦童年记忆中为数不错的春天。
林彦的一双手很好看,骨节分明,纤细却并不纤瘦,最恰到好处,精致的像是一件艺术品,在吉他弦上拨弄时,精致又性感。
原本算好好的工作,最后温鹤一点也没看进去,满眼里就只剩下一个林彦。
过了一会儿,林彦有些累了,靠在沙发后背上,想像是曾经那样随手把乐器扔在一边,刚扔到一半还没放下,就先想起来这不是他以前随便买的东西。
这是温鹤送给自己的!
林彦动作温柔的将吉他放在一侧,然后脑袋往旁边一歪,声嘟囔喊累,磨蹭着磨蹭着就往休息室走,钻到被窝里面开始睡觉。
温鹤身边没人吵闹,安静的只剩下自己敲击键盘的声音,反倒是开始不习惯,甚至罕见的觉得有些寂寞。
在林彦睡觉的时间段里,李秘书敲门后走了进来,齐硝在待客室里等着他,想和他商讨有关于歌曲版权的事情。
温鹤在听见这句话时眼中闪过冷意,脸上的表情立刻就沉了下来,他不像是林彦那样天真,他能清晰的看透齐硝冠冕堂皇下藏着的深意。
白了,想要那几首歌的版权,永久性甚至能抹去作词作曲人名字的那种。
温鹤知道,林彦他一旦碰到和音乐相关的东西,整个人就变得耀眼无比,他太耀眼,所以温鹤想将他藏起来,只有自己一个人看到最好。
当初帮着林彦处理他给自己的那几首歌曲时,他请了齐硝过来唱,谁也没想到几首歌就让他一炮而红。
后续几首歌也同样,一经发行就让演唱者一炮而红,作词作曲署的名字是林彦的英文名,完全陌生的一个名字,毫无任何关联性资料,甚至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但并不妨碍他承认众人眼中的神曲制造机。
齐硝只是这其中一个发展最好的那个,而且……他跟温氏娱乐的合约在今年年底到期,温鹤曾听人过,他在和闪耀娱乐方面接洽,很明显的没有算续约。
按照当初请他演唱的合同上规定,解约后收回所有版权,齐硝不允许再在公共场合演唱这首歌,简单来就是不可以再用他盈利,一毛钱都不行。
全平台下架,这首歌会成为一个过去式,消失的彻彻底底。
温氏娱乐财大气粗,而且这首歌传唱度很高,再找一个人过来演唱标注原唱,算是直接挖了齐硝的根。
眼看着距离合约到期没几个月,不怪齐硝想走些歪路子。
实际上,就算齐硝没有跟闪耀娱乐接洽,温鹤也不会再跟他续约,让人演唱,只是他钻空子兑现他对林彦的承诺,林彦的东西就只能是林彦的。
温鹤去了待客室,齐硝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当初让他一炮而红的歌曲主要是清新的调子,像是起时的露珠一般生机勃勃,齐硝今年的发展也主要偏向于这般,整体的装扮偏向于清新。
如果只看齐硝这幅模样,倒是很像平常时候的林彦。
只不过,林彦是因为懒散所以喜欢宽松的衣服,齐硝则是因为想贴合那首歌的意境。
来也是让人唏嘘,齐硝算的上是当下热门的生之一,但起能让人记住的,也就只有他爆火的那两首歌。
“温总,我上次的那件事情,不知道温总考虑的怎么样?”
温鹤刚进去,齐硝就迫不及待的开口询问,急迫的模样让温鹤眼中的冷漠更甚。
“我的答案和上次一样,不可能。”
齐硝被人捧着惯了,乍然间有人这么不给他面子,眼中已经有了怒意。
“当初温总愿意将那两首歌交给我来演唱,想必温总也是喜欢音乐的人,应该能看的出来,我是最适合唱那两首歌的人。”
在听见齐硝这句话时,温鹤脑海中却不合时宜的想到了昨天林彦一脸倨傲的他的歌他唱了更好听时的模样。
温鹤不置可否,并未回答。
没人知道,娱乐圈里粉丝数量比当红生粉丝更疯狂的Y先生,他唱歌要比当红歌手要更好听。
“温总如果喜欢音乐……”
“不,我不喜欢。”
温鹤确实不喜欢音乐,他喜欢的是喜欢音乐的那个人。
一句话将齐硝的未尽之语全部都堵在了喉咙口里,齐硝如今彻底的被激怒,解约也就是不到半年的时间,没了顾忌后,话也开始放肆。
“温总,就算你不愿意将歌曲的版权给我,我也绝对不会留在温氏。”
温鹤冷嗤了一声,如果不是因为齐硝唱了林彦写的歌,他根本不会浪费这时间,如今他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语气微微透着冷意。
“就算你愿意续约,温氏也不会留你,因为这首歌,你不配唱。”
完后,温鹤离开了会客室,紧接着秘书过来请齐硝出去,齐硝脸色微微泛青朝外走,紧绷的表情透着不悦。
且不现在温氏蒸蒸日上,就算沦落街头没饭吃,温鹤也不会卖掉林彦的东西,尤其是林彦热爱的音乐。
回到了办公室时林彦还没睡醒,一把吉他落在沙发上,旁边散落了几张写过的谱子,最上面一张纸上写着两个字:初夏。
很明显,这是林彦下一首歌的名字。
温鹤随手将乱糟糟的几张纸整理好,放在一侧的茶几上,然后才回了办公桌后,坐下后没多久,就先给公关部经理发了消息。
有关于齐硝会跟他们解约,以及歌曲版权温氏收回的消息,将会先一步的放出去,先占据了舆论高地。
温鹤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也不会以德报怨。
妄图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伸出爪子的人,不付出点代价怎么行?
除此之外,齐硝正在谈的几个代言全部都换了人。
饶是齐硝想破了脑袋也没想过,他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只是因为某个人给林彦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