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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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征放出去探夏渚情报的武士们回来了第一批。他们带着方征统一发配的磁石——这还是方征发现了火山矿脉中的磁铁矿,专门敲击磨成勺柄状,制成最早的简陋罗盘。教那些武士们使用。

    大量斥探顺利朝北方走去。一开始他们严格遵守方征的吩咐:所谓斥探,决不允许把所有眼线都盯在一处,在发现重要情报的同时,一定要分工处理:有人回来报信,有人继续深入。

    最初获取消息还算顺利,夏渚在集结军队。这个本质上也是奴隶制的大国,给这种制度披上了更冠冕堂皇的外衣,借以巫灵神圣的名义行使压榨之实。方征能轻而易举地看穿。但在很多人心目中,夏渚的玉石仍然是最早“礼”之象征。这种法当然也有道理,野蛮的巫灵殉葬和无数奴隶鲜血堆砌成宏伟高大的建筑,来崇拜他们的神灵信仰,也孕育着后世的“礼教”仪式,但在当下仍然是统治集权的高压本质手段。

    方征站在山岗上凝望北方想:如果有机会选择,他真的不想这么快和夏渚对上。未开化的生力军有虔诚的赴死信仰,将会是最棘手的。

    方征最关心的问题是军队的人数,然而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准确答案。第一批回来的斥候只带回九塞中南边塞的属地种植和人民生活情况,但并没有接触到军队,各塞的兵源都在征召,然后往都城阳纶集结。

    “既然不能直接获取,我们试着来算一下。”方征问,“你们有谁留意了郡塞中征召兵丁的规则?”

    一个斥探大声汇报道:“首领,每户出一年长过十岁的男丁。”

    夏渚进入了型农耕社会,有家庭户概念,上层们更以父系血缘宗族为纽带组成了庞大的家族。户的单位是家族中最的。只要有一夫一妻就是一户。

    方征赞许地看了那个斥探一眼,又问:“他们一户一般生育几个孩子。”

    “普通户头的孩子一般两三个,孩子多了养不起。大的家族位置高的户主可能孩子多一些,因为养得起更多的女奴。”那个斥探又及时作答。

    原始的型农耕社会还没有明确的“妻”“妾”,若是在家庭分工中有纺织或耕种的本事的女性,地位相对会高一些,如果只会做些杂家务活,那就会被当成女奴了。

    方征注意到这个斥探虽然虽然身量矮,却灵活机敏、口齿伶俐,问:“你叫什么名字,之前是哪里人?”

    “回首领,我叫做贯,之前是支舌族人,在瑶宴上看到了首领的风姿,跟着回来的。”

    方征记得《山海经》里有过一个国家叫做支舌国,那里的人舌头灵活,能会道。他又问:“那你的族民呢?”

    “我们一族在昆仑山北边偏僻山中。常年饿死人,人越来越少。最后没法,带着贡品去瑶宴依附祖姜,可是那年冬天太冷,除了我们几个留在瑶城里的,其他都饿死了。”

    方征想起祖姜动乱时的事,寒冷的冬天,连祖姜城中都自顾不暇,昆仑雪域其他偏僻屯落的民众,也不知道死了多少。方征带着九尾狐把那群内斗的女人收拾后立刻调配物资,可是对于很多地方,也已经迟了。

    方征定神,不再去想这些遗憾。贯是个人才,他要让对方发挥更大作用。

    “这些情报很有用。”方征教他分析,“从户头各抽男丁,按照户夫妻和三个子女算,就是五抽一。既然夏渚有二十万人……”

    方征看到周围的人都微微露出既迷茫又不敢发问的神情——方征怎么知道一个国家有多少人?

    方征也不能告诉他们,穿越过来后,偶尔脑子里会飘过白雾,告诉他关于这个世界的简单概况。夏渚总共有二十万人也是这些先决条件里告诉他的。他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那些人自然会以为是首领神通广大。

    “……所以他们征兵丁约有四万,筛选去老弱病残和逃兵。加上夏渚从前的两支军团,铠役和飞獾。”方征对贯,“把他们的军队人数估在六万左右。你懂了吗?”

    贯受宠若惊:“什么?对,您得对……我会了,懂了。”

    “以后你就担任青龙岭的军报官。我要你成立军情观察室。挑人跟你做事。”方征吩咐道:“然后你教他们如何观察、如何收集有用的情报。”

    “是!”贯激动领命。

    方征感觉到周围有几道复杂的视线投过来,他微微一笑,叫道:“孟君!过来!”

    孟君是“马上飘”孟十三的儿子,他本来接替了父亲,指挥着驳兽到处去交换物资,也兼顾搜集各处消息。听到方征成立专门军报系统,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暗想难道是自己不够有用了?他的父亲孟十三给方征传授了陶范的制造技术,让青龙岭能浇注出第一批铜兵器。可是自从方征收复了祖姜,祖姜有天下最好的制陶方法,白塔上还有一堆技术人员。孟十三偶尔自嘲现在自己就是个监工了。孟君可不希望他们父子都失去核心地位。但这样的念头只是刚冒出来,就被方征看穿了。

    孟君不安地走到方征面前,方征道:“你和你父亲掌握的贸易路线,是我们重要的经济支援。之前让你兼顾收集情报,是因为没有别人可用。而现在,青龙岭的人口增加了那么多,交换物资是我们最紧迫重要的事。我要你腾出手,专心做这事。这并不轻松,你要好好干。”

    孟君心中一块大石才落下,“是!定不让首领失望。”

    方征又补充道:“孟君,随着华族人数增加。如果以后不止你一族去交换贸易,也很正常。你父亲的陶范技术也有门道,虽然和祖姜不是一路,但青龙岭都可以用。谁会嫌物资和武器多呢?所以不要有排他之心。”

    方征环视一周,对主要行政长官道:“以后人会越来越多,有很多事情都不再是独自承担,大家会有合作、也会有竞争,但总归是为了华族的繁荣。我们和夏渚不一样,华族不蓄奴,所有人都是自由的,但相应的所有人都要奉献。虽然我们短时间内人口不如夏渚,但我们的‘活人’数量却会比他们多。”

    这些人又听得一脸困惑了,什么叫“活人数量”?

    “有谁知道夏渚的巫灵信仰的神明都是什么?”方征没有直接作答,而是又开始考察发问。他每天和主要行政人员议政时,都会抽取十来位普通民众来旁听。华族有一万多民众,每天见十个也要不停歇三年才能见完所有人。不过这的确是个广泛听取意见开拓思路的好办法。有的民众因为展露出自身的才华,而被方征安排到亟需人才的岗位上,所以民众都很看重这能觐见首领的机会。

    这次,就是一个看上去瘦瘦的旁听群众,吐出了几个在场之人都十分陌生的字眼:“阿蒂莎、沙戈切、越伦俄、茉勒……”

    那像是某种方言发音,方征把人唤到前来,是个佝偻的老妇,头发花白,年纪跟有比国那些长老差不多。她脖子上系着一条黑绳,末端吊着个牙坠。她浑浊的眼睛看向方征,嗓音沙哑道:“首领。”

    虽从基因表达来,女人寿数长于男人。但在这个时代,有生育风险和繁重劳作任务双重负担的女人,很少有活到这个岁数的。

    “老人家是从北方阳纶城来的?”

    阳纶是夏渚的都城,城中有四巫灵的巨大雕像,如果不是从那里来的,怎会知道得如此清晰。

    阳纶城曾经是崇禹帝刻九鼎、使万国朝的雄伟都城。青龙岭中却没有其他人真正去过,就连原来有比国渊博的长老们也没有到过夏渚都城。只知道巫灵信仰中有四个神灵,具体叫什么又代表什么,却不上来。

    那位老妪谦恭地对方征道:“首领,我在阳纶住了二十年。老来被赶到了丹阳城,教她们纺织。上次首领让桑娘她们回青龙岭安居,幸好没有丢下我这老婆子。”

    纺织术最早是有熊氏轩辕黄帝的夫人嫘祖传的,从此之后,纺织就成成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劳动技能。之前在丹阳城内,因为飞獾军的滥杀无辜,方征策反了织坊的桑姐和她手下的女人们。

    方征迅速推测了一番,尚有几个问题需要确认,于是他问:“老人家,阳纶城里是有织坊?谁在掌管呢?”

    这样重要的生活技术,照夏渚中央集权的手段,肯定不会像方征放任他们自己交换,而是要管理起来。

    “首领果然渊博。”那老婆子略微有些吃惊。这个时代信息不通,就连同在夏渚内的很多人都不清楚,首领居然能得如此准确,“有的,织坊就在阳纶城的中央,靠近神庙,纺织的女奴约三千,是君主的弟弟在管理……”

    女奴在这个时代肯定是不给工钱的。方征若有所思,问:“那你们的家人会有什么好处吗?”

    那老婆子呆了呆:“好处?什么?我们有吃的东西和睡觉的地方,已经很好了。”

    这也是她来到青龙岭之后花了不短时间才适应的一点,居然可以靠自己的织布的手艺,交换生活所需,而且还有富余。她虽然年纪大了,但手艺还在。一开始她没有自己的纺织用具,就跟桑姐海七娘她们从丹阳城里带出来的那套凑合用。后来有一天她们攒了不少数量后,去找孟十三父子和奇肱族人三图。那几位机械大师商量着,亲手制作出了第二套纺织用具,木轮结构,铜头为锤,十分省力。

    织娘们有了第二台用具,效率更高了,收了一些新的女孩教她们技艺。而知晓“只要有足够的交换品就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后,这位年纪不轻的老太太竟然比年轻时还有动力。纺了一辈子,到头来终于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她如今鼓足干劲劳作,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织轮。

    方征道:“老人家,你继续那四个巫灵。”

    “好。”老人家擦干眼泪,她们虽然没日没夜在夏渚的织坊里做活,但每年的“韶舞”节,所有人都要去观看神庙高台上的舞祭。会有人假扮四个巫灵的模样,大声念诵他们各自掌管领域,他们的神威本领和对不守规矩之人的惩罚。

    “阿蒂莎是红色的,她上半身是鱼,下半身是人,拿着一把剑。她是生之火焰,掌管秩序。沙戈切是黑色的,他的脑袋是个鸟头,有三只手,举着杖,他唱的歌会招来死亡,掌管审判;越伦俄是蓝色的,他有一条豹子的尾巴,手腕穿过十张树皮,他的声音驱走病厄,掌管继承;茉勒是白色的,她有着蛇的尾巴,握着白色玉石制的圆球,她是回归的混沌,掌管预兆。”

    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老太太依然印象深刻。这四个巫灵形象夸张,每年重复一遍,任谁都能默诵。做了亏心事后,就要时时刻刻担心会被巫灵降罪了。

    “这倒是套完备的信仰体系。”方征脑海中回想着《山海经》中奇形怪状动物的来源,猜测红色鱼头人身的,应该是赤鱬;黑色鸟头有三只手的,有点像翟如鸟;人状豹尾的,或许是传授中的神长乘;而苍白吞吐球的人面蛇尾,要么是那条引起各种灾变的肥遗,要么是怪兽九婴。

    方征想,夏渚的巫灵选择这几个怪物的形象,是不是能窥见他们在历史长河中曾经有过的战役记忆?他们过去的先祖曾遭遇过、或是征服过那些怪物吗?印象深刻,才写进了世世代代的传承中?

    这些怪兽,是不是当初各种庞大的游荡在地面上的生物后裔?和华胥人龙兽是不是也有渊源呢?方征不敢确定。

    “知道了四个巫灵,我来告诉你们什么叫活人数量。”方征道,“人除了能喘气能动之外,有心,有脑,才是人,否则就是动物,甚至比动物都还不如。夏渚有许多人只有躯体,巫灵就是他们的精神,没有自己的意志,那就不算是‘活人’。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要什么,该怎样去得到,那才是真正活着的人。所以我们‘活人’数量比他们多。你们现在一定在想,这又如何呢?我们能过他们吗?”

    四周虽然默不作声,但从大家眼神看出,方征中了他们的心事——生活得是比夏渚的奴隶好,可是怎么能赢铠役和飞獾两支精良部队呢?夏渚还招了那么多新生力军。青龙岭的全部人数也比不过人家的一支军队。

    虽然首领有那条巨大的龙,子锋战斗力也相当强悍,他们还有铜甲兵器和“炸//药”。可毕竟对方有那么多人。夏渚用以磨制坚固玉石的器具也能反映出他们的武器制作水平定然不低。

    方征环视这一圈核心行政人员和几位旁听群众。其实如果是布置具体战略,是不会如此广而告之的。但某位革命领导人的斗争方式多样而精彩,他要的策略,巴不得越多人知道越好。

    “有贤人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如果我们有神力俘获夏渚君王,就不用仗了。当然,他在防卫森严的阳纶九仞高城中,是不可能被俘获的。那就退而求其次,决定夏渚军队第二重要的人是谁?”

    大铜牙抢答:“是铠役的统领索兰。此番由她亲自带兵。”

    “你可对这位女统领有了解?”方征和他一问一答,让在场之人听得更明白。

    大铜牙他们镇守苍梧之渊了很多年,知道许多情报,“索兰是有史以来铠役军团最年轻的将领,也是夏渚如今唯一的女统领。她十七岁那年,曾带着一百人埋伏偷袭了阳纶城的八千守卫军团,活捉了上任君王的心腹守卫羲伯。她支持太康的弟弟仲康继任,并得到他的重用。她起初在铠役军中担任先锋官。几年前,铠役军团统领扈陶年老不胜任,仲康就提拔索兰成为新一任军团首领,和飞獾军统领逢蒙并驾齐驱。”

    方征转头问刚才解释四巫灵的那位老人:“夏渚境内,想必有许多议论。”

    那位老婆婆摇头道:“老了,听了也记不住。”

    “在这里不用害怕,我来替你。”方征淡道,“夏渚和祖姜不同,是父系为尊长的社会。女子要掌握权力是很难的。她年轻身处高位,是境内的传奇。越是传奇越会被议论。议论她少时与仲康相识。议论她真的是凭借军功到那位置上的吗?铠役军自然不会容许这样的言论流传,谁要是偷偷谈,被查到了就要被惩罚,所以你条件反射很紧张。”

    这屋中也有不少人是第一次了解这位女将的经历,情不自禁露出了相似的疑惑表情。方征看着那些目光,叹了口气,“当初连子锋被任命为祖姜昆秀营的统领,我在昆仑山下也是一路听别人这么议论他的。我并不是在责备你们。只是很多人,在听有人做到了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会下意识觉得他配不起,采用了不为人所知的手段。”

    有人脸上露出羞愧表情低下头去,方征装作没看见,继续道:“换言之,我们绝不能轻视她。你们不妨来动动脑子,到底要怎么‘精准击’?”

    孟君道:“我们当初在丹山的时候,去找夏渚交换玉石。有的时候会帮他们办事。接触到飞獾军的低层,他们有时在境内散布对索兰不利的言论,她没有真本事,和君王有私情,才获得了任命。我觉得可以利用这两支军队的不合来散布谣言。”

    方征沉吟着,道:“在我掌握的情报中,夏渚的铠役和飞獾两支军团的确存在嫌隙。但一明一暗,分工不同,外人也不是轻易挑拨得了的。而且你也了,只是底层的低端流言,传得越多,反而越让那些武士心疼统领的实力和付出,更加忠诚。”

    方征分析得很正确,铠役军凝聚力不减反增。维系于索兰统领的个人魅力之上。丹阳城内的事件,遥哥等铠役低层为避免杀身之祸,跟着方征跑了。逢蒙把逢毅被杀迁怒于铠役军,闹到索兰被罚跪一夜才算事了。逢蒙是三朝老将,谁也不敢不给面子。但铠役军高层愈发爱戴愿意为他们抵罪的统领,更不会受那些流言影响了。

    “感情居然如此深厚,那该如何是好?”就连平时办法多的老滑头的玄思长老也皱着眉头,“人心齐,是最不好对付的。”

    方征淡淡道:“那就,让他们再心疼些好了。”

    “首领这是何意?”众人疑道。

    方征故作叹息道:“我爱惜人才,最看不惯一些事。最惹人心疼的,莫过于为君主呕心沥血、却不但得不到理解,甚至被猜疑忌惮的统领了。名将美人、丹心似火、真是可惜啊。”

    在所有人不解的神色中,方征微微一笑,道:“就散了吧。过几日你们就明白全部的事了。现在你们只需要知道,我们青龙岭的华族,对那些有困难的人,总是愿意伸出援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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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羽王子依然需要定期服用方征给予的解药。但他不但没有感觉到委屈,反而每天活得有滋有味。在青龙岭的日子,他不得不自力更生,好在这里物产丰富,他又有一匹忠心耿耿的驰狼,猎交换生活用度十分便利。

    青龙岭在方征的管理下富庶宁静,民风淳朴,族民气质自由开化。姑娘们也是一等一的有趣,可让委羽王子过得开心极了。他觉得这是以前被人伺候锦衣玉食的生活都不曾感觉到的快乐。所以当方征提出要他回虞夷饶沃送信时,委羽王子第一反应是拒绝的。

    “我不要回去。不能让斥探送信吗?”

    “斥探无法直接交给你父王。”方征的消息刻在白树皮上,装在鹿皮带中,这个年代没有锁。所以送消息的安全全仰赖送信人。“其实让你带口信也行。就是怕太长了,你记不住。”

    委羽王子还没反应过来被方征嫌弃脑子不好使,兀自纠结不想去虞夷送信。

    “我要是回不来怎么办?”

    “你还要回来服解药呢。”方征道,“你父王难道会任由你死掉吗?”

    “这我可不知道。或许在他眼里我已经是个死人了吧。”委羽王子低声道。

    方征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不,我敢肯定。他会放你回来的。”

    “为什么?”

    “他还指望着你来当青龙岭眼线呢。”

    委羽王子惊异地看了方征一眼,赶紧摇头道:“我没有!我不会给他当眼线的!你要相信我!不要赶我走!”

    方征笑道:“我当然不会赶你走——因为我要你当虞夷的眼线啊。”

    委羽王子目瞪口呆量方征,半天不出一句话,又不敢直接拒绝。可他也十分不希望真的成为方征的内应暗探去对付自己的宗主国。方征不再拿他寻开心,给个台阶下:“先不这个。我把信息内容也给你一遍吧,免得路上丢了或者弄坏了。你记在脑子里。”

    这年头没有妥善的保存办法。可能路上碰到些不知名的虫子或植物,就会把树皮腐蚀。这一路也并不太平。

    方征清清嗓子:“夏渚君主与巴甸盐水氏的公主大婚,这么大的喜事,虞夷国君为何不送一只金鸾过去?如若国君不愿,我就让连子锋派朱鸾去了。”

    委羽王子后知后觉道:“就这个?你觉得我记不下来?……不是,你什么意思?金鸾哪里能送?不对,金鸾又不是随便想抓就抓的,圣女的鸾舞都不一定能把它引出首铜山呢。”

    方征道:“你不用管,原话带给虞夷国君就可以了。他是个聪明人,会懂的。”

    委羽王子这才回味过来,讶道:“难不成你是想让我父王派金鸾去破坏夏渚王的婚礼?那我是不是得把圣女带上?只有她能召鸾鸟啊。哎我觉着不对啊,找连子锋不就可以了吗?他不是可以召朱鸾吗?到底什么意思你给我讲讲呗。哎我真的不明白……”

    方征终于被他搞暴躁了:“不要废话!现在!收拾东西走!”

    立刻有两位安排好的武士架着委羽王子进屋里收拾东西。方征大步流星地离开了。他身边跟着的武士听不到他话,方征像在自言自语,“你这人好歹在虞夷当了十几年的王子……怎么半点没遗传到那只老狐狸。”

    方征身边忽然就似鬼魅般出现了浑身漆黑的“神使”连子锋,谁也看不清他是怎么来的。或许是刚才躲在路边,又或许是从空中跳下来的。后面跟随的武士尽管已经历了好几次,仍然冷不丁地就要被吓一跳。

    子锋跟在方征身边,道:“征哥哥,你是怎么知道虞夷那老狐狸能调金鸾的。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过。”

    方征摇头拍了拍子锋的肩,“没事的,当初你血脉初临失去神智,却招了朱鸾想要撞破饶沃城里的铃铛网。那时候我就在想,饶沃里到底有什么,让你即便失了神智都还念念不忘。我一开始以为是那种制作弓弦的修蛇的蛇筋。但我后来又想,那时候你又没有‘人’记忆,要弓弦做什么?虞夷国君那种老狐狸,掌控欲那么强,他不会放任一股庞大的无法操控的力量。我猜他一定要想办法让金鸾成为杀手锏,上次他在宴席上想带回圣女,我不同意,他最后没坚持。明他一定有召金鸾的备选方案。”

    子锋点头:“我当时想进饶沃城内,就是感受到城里有金鸾。”他不好意思挠头,“那个时候……血脉力量……又很饿……”

    并封金龙第一次饕餮吞食,就是吃朱鸾。从远古开始,龙兽天然喜食鸾鸟的生物本能没有消失。

    方征问:“果然如此,虞夷国君不仅召来了,还让金鸾一直呆在饶沃,那他会如何调动?”

    子锋道:“我不知道那只老狐狸用了什么手段。他有可能把金鸾关起来了,在想办法训练,不见得真能派金鸾出去杀人。就算征哥哥让四王子送信。虞夷国君不一定答应。”

    方征道:“当然。我只是告诉他。别想着藏底牌,也别以为看着夏渚和我们相斗能作壁上观。他如果本事大,派得出金鸾,自然能击夏渚。如果他还没训练好派不出去。你也会召朱鸾过去,鸾鸟是他们虞夷的神物,问罪也是他们虞夷的。既然他要和我们青龙岭在一条船上,就要一同承担风险。”

    子锋点点头,“那么,征哥哥,我也动身了。”

    “好,你心,不要和铠役军正面冲突。”

    “征哥哥,放心,普通人和兵器都伤不到我。征哥哥。我潜伏到婚宴上,不定有机会刺杀夏渚王呢。”

    方征面沉如水,“不要杀他。那四个诡异的巫灵信仰不能当简单传闻。你很强,但不要忘了他们的訇蚁。那可是连龙兽都招架不了。何况……有些事,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方征停住脚步,难得露出了一点惆怅的神色,他从怀里取出一包东西,展开是一包尘土,颜色却带着猩红。

    “这是斥探带给我的,南边巴甸的土质。如今那里已经死了几万人,洪水肆虐,人们流离失所……这都是我的罪过。想要把那边恢复到如今青龙岭一半的水平,都不知道要几十年。这就是破坏的力量。我天天带着这包土。晚上睡觉的时候它压在我的心口上,我在梦中被惨叫和尸体包围,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但听到梦里所有巴甸人都在:方征,你是个魔鬼。”

    子锋清澈的黑眼瞳仁波澜轻晃,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对方征流露出疼惜和悲悯的时刻。他知道征哥哥的都是真的,在无星无月的夜晚,他听着隔壁方征睡觉时不安的呼吸,知道他在梦中宛如酷刑加身。子锋会默不作声坐在床边,把方征揽入怀中,就像是给他送去对抗梦境的力量。

    “我不后悔,重来一次我也会为了家园采用最狠绝的复仇手段。但我也不会推脱,这世上无论有多少人想要杀我都可以,我会一辈子背负这些枷锁。”方征眼神转深,“我何尝不知道你的力量,你冲进阳纶城,拼了命,血流成河。我不想看到那样的事情。但如果不阻止,索兰带着铠役大军南下,血流成河的就是我们。与其两柄剑砍杀得伤痕累累,不如提前勒住对方的手。然后想办法共存和谈,像虞夷那样结成同盟,大家一起发展。我们叫华族,他们是夏渚……本该……唉。”

    子锋听方征极声地呢喃了几个字眼,听不清,依稀是什么“华夏……水云天……春风……山海……”,随即方征似乎反应过来失言了,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刚才话题。

    子锋压下疑惑道:“何不刺杀索兰?”

    “逆反。士兵会更群情激愤。”方征摇头,“我过,不如让他们心疼。鸾鸟入城,制造混乱。你找机会偷袭夏渚王姒仲康,不能杀他,但要让索兰为了保护他受点伤。伤不能太重,否则会更换带兵之人。但也不能太无足轻重。伤痕就是裂痕。此外,我还有别的推测,需要你去替我证实。关系到下一步的布置。如果猜中,我就有把握消弭这一场兵祸。”

    “什么推测?”

    “这世上,如果有人甘愿无怨无悔为一个人奉献精神、力量和本领,从到大十几年不离不弃。又没有得到特别的好处。一般会是什么原因?”

    在后世有了光辉精神的感召,有了忠义思想的洗脑,这样的奉献并不少见。可在蒙昧莽荒时代,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尧舜那般大同理想觉悟?

    手把手教的斥探带回来很让方征在意的情报对比:逢蒙自从担任军团统领后,就大肆蓄奴,许多地方飞獾军甚至就是从他的私奴中选拔。他拥有的土地和奴隶比君王的兄弟都多。可是索兰没多少土地和奴隶,君王分给她财帛,她几乎都没要,推没时间理。几乎全部的时间都在军队事务中。

    子锋有些不服气道:“我也愿意为征哥哥奉献。”

    方征摸了摸子锋的头,“你用自己来比,明了什么?”

    子锋这才恍然大悟般,方征深深叹了口气,凝望远方,“她一定……一定很爱那个男人吧。你,世上有没有不包含独占欲的爱?如果我忽然为了政治原因要和虞夷什么公主结婚,你待如何?”

    子锋脸色刷地变白,怒道:“谁和你结婚!我杀了她!”

    方征被他这气鼓鼓的样子逗笑了,“只是假设,如果我,为了大局,不能杀,婚礼不能出岔子呢?”

    子锋阴郁抱着头,“那我就杀我自己好了。”

    方征又被逗笑了,“如果我,不行,你还要继续保护我,否则我会遭遇危险,又如何呢?”

    子锋瞪着方征:“征哥哥,那样我就只好再不做一次人了。这不疯才怪。”

    方征悠悠道:“如果我果然遭遇了危险,你替我挡了灾,自己却受伤了。然而你不得不奉命带兵去征战远方的土地,只为了我那所谓的妻子的国土复仇,哪怕你知道这是出兵的政治借口……子锋,你一直独来独往,但索兰手底下可有三万有血肉的儿郎。他们的心情是?”

    子锋终于完全理解了方征的那个词:“心疼。”

    方征带子锋走到青龙岭高处,看这安居乐土的美景:“青龙岭这么美,多适合养伤。这也是某位大人物的办法,叫‘攻心为上’。”

    “征哥哥想策反她?能行么?”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子锋,你是唯一知道我谋划之人。看你了。阳纶城里多加心。经历了那么多事,你一定牢记了再强大的人都有软肋。所以你不要仗着自己刀枪不入就去冒险,帮我确认索兰的软肋,然后平安回来。”

    子锋眼珠一转,忽然又问:“那么征哥哥呢?你的软肋,是不是我?”他从来没有这样自信过。

    方征眉峰斜挑,看着子锋那脱胎换骨神气活现的俊脸,一手点在他额头上,道,“不是。”他才不要子锋太得意。而且表面上还没原谅这家伙呢。再怎么心照不宣名存实亡,方征并不想那么快承认。红心邵仙兑读佳

    果不其然子锋又不服气了,这些日子潜移默化,子锋渐渐笃定:除了自己,还有谁呢?他又咬着嘴唇,摆出那张委屈撒娇的模样。“征哥哥,我不信。”

    “不过。”方征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安抚道:“你不是我的软肋,你是我的宝贝。”

    更得慢了对不起。我爱你们。我要好好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