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临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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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户一村,百户一乡,千人一镇,万人一县,十万人为一区,百万人为一市,千万人为一省,亿人那就是国了。

    相对城里,这里的居住都是比较分散的。

    穿梭在丛林里的列车马上就要到海边了,不要想起你常听到的某听力开头,什么什么朵唯行走在弯弯曲曲的马路上云云。

    道海,这让我想起了以前里的海克少年。

    这里的人们所不被神明所保佑,生活的环境如此的艰恶,是被所神抛弃的子民们。

    所以艰难存活下来的海克少年们各个精壮,民风野蛮。

    各个修炼起来。

    也有那不尊神明的口号

    “神不怜人,我必杀神”信念让海克少年们奋发图强,不屈于只在这山海一边的地发展。开始了逆天的修仙之路。

    神真的存在吗?

    原来的世界有传各种各样的神啊,那些传的神能行人所不能,可以平山填海,控雨持旱。毁灭这世界只是一个掌的事。就是再厉害的人也蹦不出他们操控下的里。

    后来引入了八二星的人。

    他们所的神就不一样了,是从人开始蜕变的,但是普通人所难及的,他们都有着各种各样自己的传,有着历史的记载,可比八一星的人们口中的神要真切的多。大量的人民移植,强行同化着相对落后的八一星文明。

    人们开始接受这个新的世界。

    因为人家的文明是高于自己星球的。而且文明的发展越高级,人们就越能挖掘自身的潜力。无论是脑袋的智力还是。。。

    他们发现了可以觉醒而修炼的能力。

    就开始了有了武魂的存在,但那个医生亲眼让自己看到了什么叫空套,不,空治病的能力,这让马世壮知道了,是有非于常人的存在是存在的。

    而且自己也是能够有这种变异的能力。

    原来看着某国的电影里的各种特效效果,都能一定程度的在现实里呈现时。他开始相信了。

    他们口中的神。

    神,是存在的。

    只不过神高高在上,自己从未见过。

    感觉最厉害的,还是当初那个锻造协会的人。

    什么,你史莱克的院长?

    那不就是个普通人吗?

    一点魂力的波动都感受不到的人。

    呵呵,马世壮当然知道感受不到波动的人,要么就是普通人,要么就是封号斗罗那种高高在上的了。

    能够胜任外院的院长,怎么都不会是普通人不是。

    就是堆,也可以强行给你堆到封号。

    这种事在发展到相当强大的今天不是做不到,一些协会里的人专研技术没法同时兼修达到对应的魂师等级,就用的强堆等级,只是这种方法的人短了发展的潜力罢了。

    临山村。

    很应景的一个名字。

    这里的人就是靠着背后的山里出产的树果进口而获得利益交换食物或者钱财。

    就这里吧。

    马世壮下了车。

    门前一个石头刻着两字,临山。

    一颗看着就上了年份的古老常青树在旁边而立。

    这时是不是还得有一个妙龄女子,里持着纱巾,眼里水汪汪的,里纱巾擦着眼泪。看着这村外的方向。

    我的郎君,你何时可归,我的郎君,你可知我日夜思恋。

    打了个摆,

    戏子下台。咚咚咚咚,呛呛e。这字打不出来,囧。

    自编自导不下去。

    那么问题来了。这里的人依靠的是种植,平时少有的外来客会来。都是魂导汽车或者带有魂导戒的商人,他们买了立刻就会走,基本不会留下来过夜。

    所以马世壮没有住的地方。

    嗯,是谁住寡妇家的。

    那不是有个丈夫久未归的人吗。

    呵呵,不要把我的想象融入现实。

    “你是哪一家的子啊,我怎么没有见过你”对面走来一个女子,问着这村口站立的男子。看着她里提着的锄头,应该是去菜园里刨土或者挖点菜回去吧。。

    马世壮的打扮并不是很华丽,普通的白色棉衣,灰色棉袍,脚穿一布鞋。

    不好意思。我壮壮是大师宗师范。嗯,可以参考周星星的功夫里的样子。阿朵哦,哦,我不想打架搞事,只想阿朵你好性感啊,囧。

    好吧,马世壮是一个不追求荣华富贵之人,所以怎么简单怎么来。

    话是不是还得给他来个巫师帽。

    怎么看都是一副法师的打扮。

    都30多级了,你看有雷属性的攻击,可以转冰雷了吧,再不转职你都不够技能点点满技能了。你不洗点都不能三转或者四转,你看五转都出了多久了。

    又串入冒险岛了。

    写点什么故事好呢。

    作家专区里有各种给你的推荐让你去阅读。最开始不知道,白的我还总是在贴吧里问东问西。还好吧里人好水又多。嗯,百度一分钟的事,我贴吧一呆就是两时。每次一进去接下来就不会去想着码字了。看着别人这个我这个开头怎么样啊。我写了几千,几万字了怎么还不来站短,是不是凉了。呆了几天后,想想最开始自己也是这样提问的。真的很不忍心伤他们心,只好发个滑稽了。哥们,百万必神,完本必神啊。

    阅文的作家栏里有大大的推荐如何写文的佳作,我不会去看那么多。

    选了几个有意思的。

    其中有一个介绍现在大部分都是打怪升级捡宝,废柴流什么的套路。

    你写的模式一样,大部分的书虫就会觉得看厌了,千篇一律。

    那些不按这个来的,

    又会存在许多逻辑方面,文笔方面的问题,书友也不一定会买涨。

    如果不成神,可以都是书虫们所不屑的。

    这也就是这种类型的上限了。

    写这种,上限就是斗破了。

    应该不会有超过斗破的人气了。

    但是革新对于现有的白金大神们很难存在,只能靠新人了。

    而我,只是普通学生一枚。

    写的还是这升级打怪捡宝的故事。

    所以,我写的这简单的剧情可能并不会被太多人所认可吧。

    这本书,到此结束。

    好吧,

    我还没完呢。

    继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