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夜闯县衙
“哎呀呀!俺哪舍得不理姐姐啊!”
“只是只是的担心万一让县令大人觉察出来。”
“的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大人砍的呀!”
“呸!你个胆鬼!”
“那个老不死的,早就钻进妖精的肚子里快活去了,哪顾得上你我!”
“那那便甚好!”
“哎呦你轻点”
蒙恬再也听不下去了,只见他起刀落。
“噗!噗!”
两下便结果了二人的性命。
蒙恬意识到不能打草惊蛇,他眉头一皱,计上心头。
蒙恬命属下又悄悄将那块黄帛放回原处,并嘱咐他搜罗一些钱粮丝软,以备后用。
蒙恬眼见这对男女衣衫不整,便从死者身上扯下一片丝绢,蘸上鲜血。
“梁上君子怒杀狗男女!!!”
墙上赫然写了几个血红大字。
不多时,属下已满载而归。
他背着一个布袋,显得沉甸甸的,蒙恬这才与属下跃墙而出。
蒙恬将劫来的钱物,大部分给了老渔翁夫妇。
一来感谢他们的收留之恩,二来也好堵住他们的嘴巴。
第二天,县衙内外一片嘈杂。
县官大人已经张榜公布了要缉拿盗贼和凶犯的告示。
为遮其丑事,县令在告示中只是,有一个飞贼夜入县衙,谋财害命云云。
“哎呀呀,我也不想活了”
奸夫的老婆早已在县衙大门外,哭闹起来。
惹得路人议论纷纷,奔走相告。
衙门也不升堂,也不击鼓,县令也不知道躲到哪去了。
蒙恬暗暗高兴!
自己初来汉朝虽没干成什么大事,却上演了一幕夜闯县衙,杀富济贫的好戏。
这也令人心中十分欢畅了。
接下来的几日,蒙恬命属下分头去打探翁仲和雁秋的消息,他自己也去寻访旧部。
记得蒙恬当初和所率部属有过约定,他日如果自己返回秦地,必当持鹰头拐杖。
为了醒目起见,在拐杖的上端缠上红布。
蒙恬备好了鹰头拐杖,便装作是一名流浪汉,开始在县城的周边游荡。
且翁仲和雁秋,自从始皇帝出海仙游之后,他二人就一直隐藏在齐地的郡县当中。
刚开始,他们混入了陈胜吴广的起义军中。
为了长期隐居在齐地,翁仲在起义军的队伍里,表现得十分勇猛。
渐渐也赢得了士卒的信任和头领的赏识,自己也获得了一个百将的官职。
后来陈胜吴广起义失败了,翁仲又马上加入了刘邦的队伍。
同样因表现出色,不久又取得了百夫长的职位。
与此同时,雁秋与翁仲日久生情,两人便结为了夫妻。
这也是现实情况所决定的,他们不可能一直不明不白地在一起。
有了汉朝武将的身份,翁仲和雁秋便可以安全地滞留在齐地了。
他们在伺而动,同时也在时时关注着海上过往的船只与往来的人员。
而蒙恬曾经的旧部,大部分已经被秦二世和赵高所杀。
而侥幸活下来的人,又赶上了汉朝易帜后,开始大规模地清剿秦朝的残余势力。
前秦将士被杀了一部分,现在所剩寥寥无几了。
蒙恬最终无功而返,但他的属下却有了重大的发现。
一日,蒙恬的属下关飞混作难民,在一座破庙之中,接受官府的赈济。
连年的战乱,使得四处流浪的灾民不计其数。
“老爷开恩,救救我们吧!”
难民中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丧夫的中年妇人,还有嗷嗷待哺的幼儿。
他们流离失所,为的只是一天有顿饱饭吃,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安身之处。
官兵之中有一位身材高大的军士,引起了关飞的注意。
只见那人在人群中明显高出了一大截,除了个子高之外,军士腰里的佩剑,非常引人注目。
那是一柄黑色的长剑,剑鞘上有游走的银龙装饰,远远的就泛着寒光。
关飞慢慢凑到军士身旁,他始终低着头,假装祈求施舍的样子。
这时,只听大个子军士命令着下道:
“抓紧安排灾民,在这里搭建些窝棚,好让他们夜宿!”
“喏!”
下连忙应允道。
随后,军士便离开了赈灾的现场。
关飞回头看着远去的大个子,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笑容。
他急忙闪出人群,赶回去向蒙恬报告自己惊人的“发现”。
关飞一见到蒙恬,就开口道:“将军,我看到翁仲了!”
“什么?在哪里?”
蒙恬大惊!
关飞接着道:“就在村口的破庙里,刚才我混作难民,正赶上翁仲在赈济灾民。”
关飞随后便把他的惊人发现了出来。
“那人的身高鹤立鸡群,长得十分威武,这还不算什么。”
关飞稍一停顿,便又讲道,
“此人不仅身高马大,他腰里的佩剑,呵呵,我可认得。”
“哦?”
蒙恬纳闷。
“早在咸阳时,翁仲的一把长剑就已经是天下闻名了。”
“也只有翁将军可以挥舞此剑,我由此已经可以断定个八九成了。”
关飞还刻意道,
“一开始我还不敢确认,但大个子开口一话,我就打消了疑问。”
关飞故意停顿了一下,有些得意地道,
“那个大个子的可是咸阳话,我也是咸阳人,呵呵,一听就听出来了。”
蒙恬听关飞这么一,心中也确认无疑。
“太好了!翁将军还在,他居然混入了汉军之中,真是天助我大秦也!”
“你们继续伪装成难民,还要打探到秦国诸位勇士的下落。”
“喏!”
众人齐声答道。
蒙恬内心虽然激动了一阵,可随即又沉默了下来。
他想到:“现在虽然找到了翁仲,却不知他是否仍然忠于大秦,忠于始皇陛下?”
“万不可轻举妄动,冒然相认!”
蒙恬思虑良久,最后决定亲自去会一会这个“大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