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新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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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是忙碌又快乐的季节。田里金灿灿的黑麦马上就能收获, 再磨成一袋袋的面粉,寒冷的冬季也不会挨饿了。即便要顶着烈日劳作,大伙也完全不觉得辛苦。

    五年来, 这样丰收的场景经历了好几次,大娟仍然像第一次一样激动。她已经由组长荣升为种植队副队长,管理一两百号人。可她的性子还是和当初一样, 爱爱笑,也没几个人怕她。

    今天一早趁着凉快, 大娟带人来田里除草,从地上拔了青草就扔背上的筐里,回头还能去喂鸡。没干多久, 她就开始感慨:“这次肯定还是大丰收,粮仓估计又要爆满了, 不知道霖还做不做那个黑麦酒。”她砸吧砸吧嘴, 仿佛在回忆那种仿佛火烧穿肚子的奇特感觉。大冬天喝上几杯,可真是痛快啊。跟黑麦酒比起来,那什么木薯酒就跟白水似的, 没劲。可惜霖这种酒太费粮食, 不肯多做。

    旁边一群人, 不分男女老少,都馋得吸了吸口水。兽人天生的好酒量, 不管男女都特别能喝。尤其他们这里一年大多数季节天气都很寒冷, 这种高度数的粮食酒一经推出就赢得了众人的强烈欢迎,一个个恨不能抱着酒坛子不撒手。怕喝酒误事, 也是为了储存粮食,霖严格限定了黑麦酒的产量,主的产品还是木薯酒和用水果制作的甜酒。

    见大家伙都心动了, 大娟就乐滋滋地给他们鼓劲:“咱们过几天好好收粮食,霖见粮食大丰收肯定会做的,那冬天就有酒喝了。”一群人都猛点头,好像已经看到了自己醉倒在酒坛子旁边的幸福场面,顿时浑身充满了力量。

    这时候,忽然有一大群人从田埂旁经过,其中有一些人看着很陌生,风尘仆仆的,明显是远道而来的客人。为首的青年一头柔顺的银白长发,头顶是一对看起来很厚实的白色兽耳,配合着他俊美的五官和恬淡的表情,高贵中带着几分可爱。如果兽人知道反差萌这个词,肯定会觉得这个词就是为他量身制作的,实在是太萌了!

    青年穿着一件宽松的圆领中袖白麻布长袍,下面是同色系的长裤,样式非常简单,只在纤瘦的腰间系了一根兽皮腰带,再没有其它的装饰。但显得他身姿修长,有种凌然不可侵犯的气质。这种白麻布是麻布坊近期推出的新产品,非常细密结实,穿着透气又舒服。至于看不见的贴身衣物,是用一种更柔软的细麻布做的,已经很类似棉布了。

    能做出这么些新品种的麻布,还要感谢狐狸阿鲁。阿鲁不愧是有狐族的后代,很有纺织方面的天赋。刚来领地,他就提出了一个建议,帮助麻布坊做出了合适的麻布。现在,他才十二三岁,就是能拿一等工分的优秀技术员,想和他们兄妹结亲的人家可多了。

    看到青年,田地上干活的人都忍不住停了下来。尤其那些大胆的女性,两眼都在放光,嘴里纷纷夸张地赞美着:

    “我的兽神,领主今天咋这么俊!”

    “这衣服是成衣铺子新出的吗?咱领主穿着好仙啊!”

    “瞧他头发,亮晶晶的,简直能反光。我也一直用银香叶粉洗头啊,咋没领主的看着顺滑?”

    “可能是因为你长得不好看吧。”

    “瞎什么大实话!”

    “领主腰好细哦,好想摸一摸。”

    “你这个色女人,等灰来了你就等着挨揍吧。”

    “哼,如果挨一顿揍就能摸上一把,你愿不愿意?”

    “这个嘛……”

    议论声越来越大,青年头顶上的尖耳朵动了动,朝这边看了一眼。被他冰蓝色的大眼睛扫过,女士们顿时红了脸,安静地站在那里,瞬间变成一群淑女。这样强大的变脸技能,她们身旁的汉子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领主好。”女士们涨红着脸也试图和领主搭上话,就是上一句也好,大娟喊得尤其大声。

    “女士们早安。”青年温和地朝她们点头致意,果然又迎来了几声惊喜的尖叫。

    这样的场景从几年前开始,几乎每天都会发生,雪峰领众人都习以为常了,笑呵呵地跟着青年继续往其前走。

    那些外族人就觉得新奇极了。这位年轻的领主看起来很受子民爱戴呢。

    “霖领主,你马上就十八岁了,家里有替你考虑成家的事吗?”等走出去一段距离,一位年长些的男性兽人忽然问道。其他人顿时都竖起了耳朵,却把脸转向周围,表示自己并不关心这个话题。

    青年自然就是霖了。随着身体的成长,这几年他的五官越发立体,比起少年时代的精致秀美,如今他的相貌更加具有冲击性,简直是全年龄通杀的大美人。

    如今他满十八岁了,却至今没有定下伴侣,在兽人大陆是彻底的晚婚青年。这两年,他也和所有单身汉一样,开始遭遇周围人频繁的催婚。虽然霖觉得自己这个身体还年轻得很,不宜早婚。如果这种问题是领地其他人问的,霖早就转移了话题,某人在的时候,更是没人敢过来问。可对方毕竟是客人,他只好别扭地解释:“谢谢海族长的关心,我暂时只想发展领地,不想早早成家,家里人也都很支持我。”

    这位海族长的部族在雪峰领西方的海边,月亮河的尽头,并不属于巨狼部落。那里盛产鱼类和海鲜,他们也会制海盐,但苦于路途遥远,很难卖出去。最近他们从行商那里听雪峰领有个非常厉害的贸易集市,忙千里迢迢赶了过来。

    经过几年的发展,那个的集市已经建成了一座村寨。高大的围墙、整齐的街道、各式各样的店铺、琳琅满目的商品,明明只是个交易的场所,却建设得比他们族地还漂亮,让海族长一行人看得眼睛都不够用了。只可惜他们族人的兽形是海象人,不习惯生活在内陆,不然他们都想和一些部族一样加入雪峰领了,只能定期把东西运来交给雪峰领贩卖。

    这位海族长无比自来熟,非常热心,见面没多久就听霖的年纪,这会儿听霖未婚,马上笑呵呵地表示:“我一见到霖领主,就想到了我好友的女儿。从前我只以为那闺女的样貌就是这世上第一等的,如今见了霖领主才知道啥叫人外有人。我一看你们就觉得太相配了,不然我带信给我好友,让他带闺女过来你们提前处处?”

    什么好友的女儿,怎么听着这么不靠谱。不等霖开口,一直在旁边围观的雪峰领吃瓜群众们可不答应了,忙笑嘻嘻地告诉海族长:“我们领主是害羞呢,其实他有个很厉害的追求者,一直等着我们领主成年,两人感情很好的。”这些家伙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什么事都敢往外。

    谁和他感情好了?霖快步走在了前面,就听到后面传来海族长爽朗地笑声:“这不是没定下来嘛。霖领主年纪,又这么出众,多挑挑是应该的,哪能只看一个就决定了,万一不合适呢。”霖默默加快了脚步。

    因为类似的合作这几年已经有过很多次,有现成的合同,只要稍微修改下就可以用,双方很快在领主府签订了合作条款。霖礼貌地拒绝了海族长继续攀谈的意图,将他推给那些吃瓜群众招待。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他准备去学校接弟弟妹妹们。

    最初那个简陋的初级学习班已经发展成了一座宽敞的学校,有着漂亮的校舍和专门的老师。由于合适的老师实在稀缺,要懂知识,还要有耐心,这对急躁的兽人来太难了,学校暂时只设了六个班。雪峰领的适龄儿童都要入学接受至少为期五年的基础教育,毕业了就可以自由选择去哪里工作。

    雪他们三个前几年相继能够变化人形了,都是健康可爱的孩子。雪雨和他们哥哥有七-八分相似,个头的,看起来精致又可爱。森则是个壮实的黑发男孩,性格也很憨厚。去年他们都超过六岁了,三个伙伴就一起上了学。

    霖平时很忙,家里人也都有事情要做:外公的实木用具事业蒸蒸日上,已经开始带徒弟了。舅舅现在是改组后的纠察大队的负责人,这个新部门集现代的警察、城管等职能于一身,管着各种琐事,舅舅天天忙得脚后跟都不着地。外婆自从受到霖的夸赞,开始投身于美食事业,霖帮她在重新规划后的工坊区建了个美食作坊,接连推出了烤肉粉和好几种酱料,销量都挺不错。霖只是开始的时候过去指点过几次,其它都是这群大娘们自己琢磨出来的。母亲识字又很有审美眼光,就是性子比较内敛,喜欢待在家里。家里的活其实一点也不少。

    家人们每天早晚才有时间相处,家伙都是自己背着书包上下学,可棒了。今天是学校放暑假的日子,还要发成绩单,给学生发奖品,霖就答应三个家伙去看他们领奖的风采,可不能食言。

    他只带了阿泰一个,来到学校时这个的表彰会已经在进行当中,孩子们都搬着凳子在操场排排坐,后面站满了家长。霖站在人群的最外面,看到被老师点到名的孩子各个跑上去领奖,乐得合不拢嘴。

    很快轮到了雪,她美滋滋地一手举着成绩单,一手举着一个漂亮的皮质封面的笔记本,美得不行。雨性子害羞,抱着他的奖品,一个两头略尖的皮球,赶紧回了自己的座位。森这娃也乐呵呵地跑上去拿了张书本大的红彤彤卡片。染色技术这几年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已经能够染出十几种不容易褪色的颜色。兽人们还是最喜爱大红大绿这样浓重的色彩,都拿来作为奖状了。

    等的表彰会结束,人人有奖,没一个孩子落空,最少都有张奖状。三个家伙看到哥哥真的来了,一起朝霖扑过来,都争着把奖状和奖品塞给他。

    “哥,看,我的奖,我是第二名,雨是第一呢!森是努力奖!”

    “很棒。”霖蹲下来温柔地挨个摸摸头,三个家伙扬着胖乎乎的脸,笑得眼睛都成了月牙。

    “领主哥哥,我也有奖!”一群朋友也跟叽叽喳喳地鸟一样围到了霖身边,连自家爸妈都不要了。只是他们的妈妈也顾不上自家娃,大都在星星眼地看着俊美的领主呢。

    “嗯,大家都很棒。”霖鼓励了一句,朋友们都激动得脸蛋红扑扑的。

    好不容易安抚了这群热情的家伙和他们同样热情的父母,霖牵着雪,阿泰牵着两个男子汉,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家伙们今天因为炫哥成功,都格外兴奋,连平时安静内向地雨也红着脸和哥哥展示自己第一名的奖品,那个造型古怪的皮球。

    这种球其实是霖以橄榄球为原型让人制作的。领地这两年条件好了,大伙吃喝不愁,物质条件满足了,自然上升到了精神需求层面,闲暇时候也想放松放松。酗酒、赌博之类被严令禁止,兽人又精力旺盛,霖就结合此时的条件,想出了一系列娱乐健身活动。

    结果规则复杂些兽人们就懵圈了,益智类的棋牌活动只有年长的人喜欢,参加者很少。去年底霖吸取经验,推出了经过大幅度修改规则的橄榄球比赛,这种激烈对抗的运动一下子大受欢迎,村民们短短时间就组成了十几支队伍,每次举行比赛观众都能塞满领地外那座简陋的运动场。当然这里没有橄榄这种植物,最后这种运动被大家叫做撞球,听惯了还挺顺耳的。

    雨这么文静,老师发给他一个撞球,看来是希望他多运动。霖就鼓励他:“那雨要听老师的话,没事可以出去玩球。哥哥有时间也和你们一起玩。”当然最多就是练练抛接球,霖自己也很少运动,尤其不喜欢大热天出一身汗。

    “好!”三个家伙异口同声。

    雪忽然大人一样叹口气:“难为哥哥了,不喜欢活动还要陪我们孩子玩。要是灰那家伙在,我们可以跟他学的。他球还算厉害吧。”其实是相当厉害,他带领的“单身狼永不认输队”至今还没输过呢,这种比体力的运动灰最擅长了。不过家里雪和外公站在同一战线,都认为灰会抢走哥哥,可不会夸赞这个“坏人”。

    孩子的童言童语让人忍俊不禁,霖却板起脸,曲起手指敲了敲她的脑门:“要有礼貌,好孩子可不能这样话,要叫人家哥哥。”

    家里雪只怕哥哥和母亲,赶紧用手捂着嘴巴猛点头:“我知道了,我不了。”

    雨看姐姐被训了,很讲义气地帮忙转移话题:“哥哥,灰哥哥这个月怎么还没有来啊,是不是又要去仗呀?”去年秋天灰哥哥就去仗了,好久才来的,然后一个冬天都没走呢。

    森也懵懂地开口:“灰哥哥要教我扔长矛呢。”

    “……哥哥也不知道。”那家伙是陪着月族长去王都参加大酋长的五十五岁寿诞了,只有那些人口多的大部族接到了的邀请。这两年大酋长身体越发差了,几名子女之间的争斗已经放到了明面上,经常发生冲突。按道理灰前几天就该回来了,迟了这么久,难不成是卷入了类似的麻烦事中?霖蹙了蹙眉头。

    至于某人,前几日确实遇到麻烦事了。

    这天还黑着,草原上一场厮杀已经快要结束。一名蒙着头、浑身裹得严严实实的高大青年将手中长矛斜刺出去,猛地穿透了最后一名敌人的颈部。他随即一脚踹在人腹部,用力拔出长矛后赶紧招呼身边同伴:“走!”十几名同样蒙着脸的人丢下地上横七竖八的几具尸体,一口气往草原深处跑了几十里,才放慢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