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后记:我们的目标是世界和平!(上)
如果你们渴望提升,你们就看上面。而我则看下面,因为我已经被提升。
你们当中有谁既能笑,同时又能被提升呢?
谁登上最高的山,谁就能嘲笑所有游戏的悲哀和认真的悲哀。
——尼采
伦敦市郊,废弃工厂,现在正是凌,月亮刚落下的最黑暗的时期。
一个浑身湿透的男人卸下虚掩着的钢板,钻进厂房的门,然后回头装上钢板,拧紧螺丝。整座工厂里都没有灯光,显示出一种破败感,男人走过的地板扬起灰尘,引得男人咳嗽了几声,他嫌弃地拍了拍外套,掩住口鼻去往顶层。顶层有一整排密闭格子间,男人沿着走廊,凭记忆进到其中一间。
“太慢了,怎么耽误了这么久?”
废弃车间深处传来人声,竟还有另一个人待着黑暗中等他。
“哎呀,”男人嘟囔起来:“我刚才可是真的跳水了,要不是姿势掌握得好,很容易被水面拍出脑震荡的。”他转而又问:“你在这里等了多久,没被别人发现吧?”
“没有。能看懂你的提示跑来这里碰头的,除了我也不会有别人了。”着,一个人缓缓走到年未已面前,周围太黑,那个人的五官模糊不清,身高比男人矮半头,身材挺拔,看起来是跟男人差不多年纪的青年。
青年走到男人身边,二话不紧紧搂住他的腰,两人紧贴在一起,默契地同时沉默下来。周围一片死寂,男人感到搂住自己腰的手臂箍紧了几分,青年的下巴收紧,有微弱的颤动。男人呼出一口气,将头伏在青年的肩窝里,轻拍着他的背,安抚道:“好啦好啦,我这不是还活着吗,别害怕。”
他就这样安抚了青年几分钟,青年似乎平静下来,在他耳边轻声问道:“徐启祥的尸体,怎么处理了?”
“埋在北京市最贵的公墓,有一堆人排队献花,每年水果贡品不断——虽然墓碑上写的不是他的名字。”
“我……家人,有什么反应?”
“啊……”男人停顿了一下,继续道:“他们挺难过,不过还有你哥哥这么优秀的儿子,相信会适应的。”
“嗯…”青年靠在男人肩上,身体放松下来,连日的疲倦已经快要到他的极限了,“真有你的,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找到徐启祥的尸体来替代我,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尸体埋在哪。”
男人呵呵笑着道:“你不让我试验用‘高塔’运活人,运死人可是一点问题没有。何况尸体坐标是陈警官先发现的,还得感谢他。”
“哼。”青年也付之一笑,“你甩把枪给我,转身就放火,生怕我和你一起走出口抢了你的道是吗?”
“没有,真没有。我就是寻思着一颗子弹只能坏监控室的摄像头,只有火灾最能掩盖证据。你可是导演,知道一个两个逃生通道不奇怪。反正最苦最累的活儿都交给我了,你知道在垃圾场里住一周有多恶心吗?要是让我多住一周,我可能就真的要写遗书了。”
男人喋喋不休地抱怨起注意个人卫生有多重要,青年抬起头,啄了一下他的嘴唇,成功令他闭嘴,青年:“瞧瞧这张嘴,最近疯话多了,都磨肿了。”
“胡八道,”男人反驳道:“那是刚刚被你吸肿的”
“怎么会……”青年勾起嘴角,直白地:“我现在才要开始吸呢。”
青年到做到,由浅入深地开始品尝起男人的嘴唇。男人习惯性地推他,但很快接受了这种爱抚,慢慢地回吻。
他湿透的衬衣现在已经干了,贴在身上闷闷的,让他想起十九岁的盛夏,他往教学楼窗外看去,看到一个漂亮的少年用脚碾碎一只蝉,然后若无其事地抬头冲他笑。他觉得那笑容像是有毒性,一旦沉溺便会成瘾堕落。
现在他亲口品尝那毒,发现毒已入骨,竟有回甘。
“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呢?”
“年未已和魏子虚已经死了,我想,就先从起个名字开始吧。”
一年后。
瑞典北部,城镇边缘被树林包围,深入树林的径通向一处碧绿的湖泊,野鸭野鸟常年光顾。在这湖泊边上立着一幢二层木屋,也许是度假别墅改造的,看上去有些年代感。木屋朝南一面墙改造成落地窗,房间内通了热水器,也保留了壁炉取暖,改造的适宜居住。
现在刚要进入夏天,瑞典的天气依旧很凉爽。木屋背后,地窖的门高出地面半米,呈扇形隆起。一个男人推开地窖门爬出来,手里拎着鸡蛋和橙汁,哼着曲进入木屋。男人穿着背带西装裤,背头理得一丝不苟,在灶台前忙碌起来。他用瓷盘盛上煎蛋和德式香肠,摆在餐桌两头,往两只高脚杯里倒满橙汁,再往自己那杯里加了3块方糖。
“啊——唔。”当食物的香气溢满餐厅时,从楼上缓缓走下来一个着哈欠的男人。
背头男人:“威尔斯,怎么睡到中午才起?”
“又没有什么事情……”威尔斯抓着睡乱的头发,“我看见你往橙汁里放糖了,尼奥,不是好要戒糖吗,你这样迟早会得糖尿病。”
“糖尿病那是遗传病,我的基因这么好,才不会有问题呢。”尼奥充耳不闻,笑嘻嘻地搪塞过去。
两人相对而坐,悠闲地吃起早餐。期间尼奥起今天的计划:“地窖里的存货吃完了,你下午去镇子上买一些回来吧。”
威尔斯:“湖边有一窝野鸭蛋,算日子今天要孵化了,我想去看孵化,晚点再去镇上。”
尼奥:“不行,北欧人都很懒的,下午3点超市就关门了,你从镇上回来再干别的。”
威尔斯:“……好吧。”
吃完饭,尼奥去刷盘子,威尔斯敞开木屋门,坐在露天阳台的摇摇椅上晒太阳,望着湖里扑腾的野鸭和天鹅。他很怕水,不敢靠近湖泊,只是会沿着湖散步,偶尔会发现隐蔽的野鸭窝,他对这一窝期望值很高,因为野鸭妈妈毛色绚丽,一定能孵出一窝漂亮的家伙。
“吃完饭就跑了,也帮着干点家务啊,渣男导演。”厨房里,尼奥像家庭主妇般抱怨起来:“这样下去不知道哪天会揭不开锅的,你快去找份工作养我啊,我想吃软饭一辈子。”
威尔斯靠着椅子背,理所应当地:“还是你去找份工作养我吧,我长得更像吃软饭的。”
“这都能秀,再过几年,你就变成满脸皱纹的大叔了,看谁要你。”尼奥赌气地。
威尔斯不甘示弱:“再过几年,你就变成秃头的糖尿病老头儿,皱纹大叔和秃子老头儿最配了。”
“你咒谁秃呢!”尼奥撸起袖子跑出去,威尔斯却在摇摇椅上笑得不能自已。
中午,威尔斯开车去镇上采购,尼奥悠闲地睡了个午觉。他在引擎熄火的声音中醒过来,透过窗子看到威尔斯的车停在门前,威尔斯正在把食物和木炭搬进门。尼奥躺下装睡,这样就可以避免被叫出去帮忙搬东西。
威尔斯搬完东西,噔噔噔上了二楼,进卧室发现尼奥在午睡,便放轻脚步,走到床边,轻轻将一个盒子放在床头柜。尼奥微睁开眼,看到那似乎是一个蛋糕盒子,他惊喜地一个挺坐起来:“这是什么!”
“哦,你醒了啊。”威尔斯倒是并不惊讶,在床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昨天了电话预定的。一年前的今天是DEATHSHOW第一天游戏开始的日子,算是重逢一周年纪念日吧。”
“哈,你今早上还表现得那么不想出门,这不是连惊喜都计划好了吗。”尼奥开心地拆开盒子,里面是一整个黑森林蛋糕。他还记得游戏第一天见到威尔斯,他装作不认识自己的样子,结果心里还把那天列为纪念日了。
威尔斯笑了,尼奥的开心情绪也感染了他:“既然你醒了,就把蛋糕提到餐厅,吃下午茶吧。”
“好。”
尼奥下楼去,麻利地摆好桌布和餐具,回来卧室拿蛋糕。他刚走到门前,透过敞开的门看到威尔斯躺进沙发里,双眼直直地望着蛋糕出神,他不喜欢甜食,是那个蛋糕所代表的某样东西令他陷入了回忆。
“威尔斯,”尼奥走进房,试探地开口问他:“你还是常常想起死亡游戏吗?”
威尔斯回神,看了尼奥一眼:“那些事情,经历过的人注定是一辈子都忘不了的。”
“觉得痛苦?”
“我是杀人犯……三年间,我用非常残忍的手段杀了无数的人。我才是最应该死的人。这一年的休养让我能正确看待我做过的那些事,我不想再逃避了。”
“威尔斯,你别……”尼奥伸出手去。但威尔斯先一步站起身,拎起蛋糕,:“你放心,我不会自杀的。至今谈论自杀已经毫无意义,我应该试着用余生来弥补。我以前不明白信仰的价值,但那其实是获得内心平静的唯一办法。甜椒他们把圣诞日作为最重大的节日——今天对我来,就是那样的日子。”
尼奥闭嘴了。在威尔斯这番表白之后,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他知道威尔斯对他的感情从来不是纯粹的爱情,那里面混杂着连威尔斯自己都没发觉的狂热崇拜,一旦他偶像失格,威尔斯会受到多大冲击呢?威尔斯手中曾握过真枪实剑,现在只提着轻飘飘的蛋糕盒子。威尔斯的这种崇拜对于医患关系来,是有利的,他现在已经得到了威尔斯的完全信任,总有一天可以彻底治愈威尔斯的心理问题。他也根本没想过未来有一天会离开威尔斯,比威尔斯更吸引人的病患,不会再有第二个了。而且,幸好威尔斯崇拜的对象是他,因为他可是个不会犯错的天才。
傍晚时分,尼奥在厨房收拾餐具,威尔斯在半时前出门去看上午提过的野鸭窝。
一阵急促地敲门声,尼奥急忙去开门,竟是威尔斯早早回来了,还弄得满身枯草和泥巴,尼奥:“你怎么了,弄得这么脏?”
“去晚了,獾把母鸭子和蛋都吃了。”威尔斯丢掉手中的木棍,脱下外套抖了抖,一边道:“我有点生气,把那只獾死了。”
尼奥接过外套,威尔斯进了门,尼奥注意到他身后跟着个一摇一摆的家伙,“你确定都吃完了,这不还剩了一个吗?”
“嗯?”
鸭子全身绒毛,走路不稳,但还是努力跟上威尔斯的步伐,围着他转来转去。“这可能是滚出窝的一枚蛋,我死獾的时候自己孵化了。”
“那它可能把你当成妈妈了吧。”尼奥蹲下来,用手指逗鸭子,“怎么办,要丢出去吗?”
“啧,真麻烦。”
威尔斯嘴上这么,手上却一刻没闲着,几分钟就用抱枕做了个窝出来,把窝放在壁炉边,给壁炉点上火,又去冰箱里翻找,难掩兴奋地问尼奥:“你野鸭能喝牛奶吗?”
“……鸭子不是哺乳动物。”
“对哦。”
到了半夜,威尔斯还在沙发上跟鸭子玩。尼奥房中寂寞,来到沙发背后,故意很瑟琴地舔威尔斯耳垂,问他:“鸭子需要宠爱,大鸭子就不需要了么?”
鸭子趴在威尔斯裤裆上,此时慌张地发现自己升高了。
“那……大鸭子今天想在上面还是下面?”
“上面吧,在下面可是疼得够呛,我得歇几天。”
“跟你了做受也是要天赋的吧,你不擅长这种事。”
“……你今天想上我就直,你明明知道我没有不擅长的事。”
接下来几周,威尔斯快乐地当起了鸭妈妈,鸭子的绒毛褪去,逐渐长出一身羽毛。威尔斯预料的没错,鸭子长出了泛着金属光泽的黑羽,头部和脖颈是绚丽的蓝色,比它原本的妈妈还要漂亮。家伙长出羽毛后,威尔斯就着手教它飞行。
尼奥在做饭的时候,常常看见威尔斯张着双臂在前头跑,鸭子有样学样在后面跟。但灵长类始终教的都是错误示范,鸭子飞不起来,威尔斯跑累了,变得很气馁,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数落道:“我怎么生出了你这么笨的儿子……”
尼奥忍不住大笑,那边威尔斯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屑,不厌其烦地继续教儿子飞翔。
终于有一天,尼奥跑出门去,和威尔斯站在一起,看着野鸭越飞越高,超越了森林最高的树,身影渐渐化为一个黑点,消失在高空。
“你看,野鸭的本能是飞翔,它终究学会了。”
着这话的威尔斯低下头,突然转身紧紧抱住了尼奥。尼奥轻拍着他的背,想到野鸭的本能是飞翔,而人类的本能是寻求理解,终于有一天,他们都做到了。
出乎意料的是,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威尔斯正坐在摇摇椅上晒太阳,湖面掠过两只野鸭,直奔湖边的木屋。这两只野鸭降落到阳台上,其中一只巴巴跑到威尔斯面前蹭他的腿。
“咦,另一只是母的。”尼奥鉴定道:“这子交到女朋友了!”
“嘎!”成年的野鸭抖动胸脯,带着衣锦还乡的傲气。
“呦!这是带对象回家见家长了吗,真厉害,你爸爸这辈子都没交过女朋友。”威尔斯欣喜地抱起野鸭。尼奥就不爽了:“干嘛捧一踩一啊?”
野鸭带着眷属,在湖泊和木屋前的草地玩耍,到傍晚就飞去别处。尼奥觉得母鸭的族群应该在另一处湖泊,那里也是这只孤儿野鸭的归宿。
时间很快来到深秋,野鸭飞回来的次数变少了,最近几次,总是很焦急地用嘴去拽威尔斯的裤子。威尔斯挣脱,野鸭便会冲他嘎嘎大叫,惹得威尔斯心烦。
“现在是秋天了……”尼奥推测:“野鸭会迁徙去温暖的南方,它可能是想让你一起走吧。瑞典的冬天太冷了,它怕你会冻死在这里。”
威尔斯听了他的话,怔愣了好久,然后蹲下去,像抱起刚出生的鸭子一样抱起成年野鸭。
“呵呵,会为我的死难过的,这世上也就只剩下你们两个了。”
“怎么办,要暂时离家,等它南飞后再回来吗?”
“不,我算从这座房子里搬走,这样漫无目的的生活过了一年多,已经足够了。”
“你有新的计划?”
“你之前不是让我找份工作养家吗?但是当了三年director,我已经适应不了正常的工作了。我唯一适合的工作就是怀着对游戏参加者的恶意,设计残忍的死亡游戏。那种掌握别人生死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但是,普通人永远只有恐惧,没人懂得享受游戏本身的刺激。我想,如果聚集到一批非常了解死亡游戏的人,看他们斗智斗勇,自相残杀,一定能上演一出迄今为止最精彩的死亡游戏。而且我们需要钱,有钱又了解死亡游戏的人,我刚好知道那么一些。”
安布雷拉被杀时那些屏幕背后的股东,当他们逃到监控室时看到的入侵痕迹,一切都指向了一个更危险、也更迷人的存在。
尼奥嘴角上扬:“巧了,我也是那么想的。”
他们四目相对,深秋凉风习习,万里无云,一派祥和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