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同父异母的姐姐
听到张总的话,云楚楚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不怪她这么激动,毕竟这话听上去好像有戏,这不正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递枕头嘛!
“张总,您的意思是……”
“叫张总这么客气干什么?你就叫我叔叔吧,昨天的事,是我自作主张了,为了向你赔礼道歉,不如我们今天出来聊聊你给我推荐的别墅,放心,这一次就单纯只谈业务。”张总在电话那边道。
云楚楚愣了一下,她怎么都想不到这件事的后续竟然是这样。
张总跟云父是好友,昨天那场闹剧之后,还愿意在业务上帮助她,现在看来,这个世界上还是明辨是非的好人更多。
“好啊,这样吧,张叔叔,今晚我请您吃饭。”
挂掉电话之后,云楚楚脸上露出一个欣喜的笑容,旁边的助手看得直发愣,从云楚楚来她就知道这是个美女,不过因为公司现状总是表情很严肃,这样一笑,就像是寒冬的冰雪被春风融化了一般,让人觉得温暖又灵动。
机会是不等人的,既然它光顾了云楚楚,那她就绝对不会让它从自己手中溜走。
能走到今天,除了努力、踏实、勤奋,云楚楚非常明白机遇的重要性,她反复的确认着手中的房源,力争让张总满意,今晚就拿下这一笔业务!
手里的别墅被云楚楚排了序,有一个郊区的独栋非常不错,很适合张总这样对居住环境的生态水平要求很高的顾客,云楚楚最理想的目标就是把这个独栋推荐给张总。
毕竟张总的身份在那里摆着,云楚楚请他吃饭不可能选太随意的地方,那样显得很没有诚意,所以她提前订了一家高级餐厅。
云楚楚没有合适的礼服,下班之前特意去租礼服的店选了一套租金便宜一些的。
“哎……”云楚楚叹了一口气,她其实不太理解推荐楼盘为什么需要做这些,但想到自己之前的失礼,又不舍得放弃这个机会,只好默默忍了。
这家店不仅可以出租礼服,而且还代理着好几个高端品牌,所以晋城的名媛大多都在这里购买礼服。
“那就这套了,谢谢你,我会按时归还的。”云楚楚对店员道。
“诶,梓涵,你快看,那个人像不像你跑掉的妹妹?”这时候,一个突兀的女声响起。
随着这个声音,另一位正在选购高奢女装的女人也转过头,朝着云楚楚的方向看了过去,呵呵……就算是化成灰,云梓涵也不会忘记那张脸。
“真巧,可不就是嘛!”嘴上虽然这样讲,可云梓涵心里纳闷儿了,她怎么会突然回到晋城?不是带着那个孱弱的弟弟跑了吗?
云梓涵是云楚楚同父异母的姐姐,自从云楚楚的母亲去世以后,云父就把他过去在乡下没名分的老婆给接到了晋城。
继承了老婆的遗产,云父自然是摇身一变,成为了晋城有名的豪门,可是云梓涵因为从跟她母亲在乡下长大,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一直显得非常粗鄙,这些名媛姐们尽管表面上跟她亲亲热热,但背地里都不怎么看得起她。
而云梓涵本人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这时候看到云楚楚,她自然而然的想要找点面子回来。
旁边的女伴看出了云梓涵的心思,为了巴结她,当然甘愿做马前卒。
“哟,这不是我们晋城有名的云楚楚云大姐吗?”女伴走到正在包装的店员面前,略带嫌弃的翻了翻她袋子里的礼服,像是摸到了什么脏东西似的立刻缩回了手,一脸被恶心到的表情道,“这是你买的礼服吗?啧啧……都什么时候的过季旧款了,云姐是手头很紧吗?一件礼服都负担不起?”
高奢店里的店员都惯会察言观色,当然也非常势利眼,为了哄超级VIP顾客开心,自然是什么话都能得出口。
“这不是云姐买的礼服,是她租的。”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云楚楚竟然沦落到连一件过季旧款都买不起了?
“真是太可怜了,云姐,你要是手头紧,可以找你姐姐啊,梓涵也正在买衣服呢,要不然你看看有什么喜欢的,梓涵一起买了?”着,便向云梓涵看了过去。
云梓涵得意一笑,顺势道:“楚楚,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怎么也不回家来看看爸妈和我呢?你不知道,我还怪想你的呢!”
云楚楚从一开始的羞愤,到此刻的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她没想到自己这么倒霉,来租一件礼服而已,竟然都能遇上云梓涵,还真是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缝。
但是,不管云梓涵有多么嚣张,云楚楚也不愿意在她面前跌份儿!
“那就不必了吧,我要是真回了云家,恐怕你跟你母亲都不会睡得安心。”云楚楚从店员手里接过装好的袋子,想要离开这里。
却被云梓涵拦住了去路,她问道:“你那话是什么意思?当真以为你妈还活着,你还是那个人人骄纵的大姐吗?云楚楚,睁开眼看看现实吧!”
“要看清楚现实的人不是你吗?云梓涵,你以为这些人真心把你当朋友?为你撑腰所以来奚落我吗?别做梦了,她们只是想看你的笑话!”
云梓涵被云楚楚戳破,顿时就觉得自己脸上挂不住,气急败坏的道:“我有什么笑话可看?倒是你,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呵呵——”云楚楚笑得轻蔑,她早就看穿了云梓涵强撑之下的心虚,不屑的道,“连真朋友和假朋友都分不清,你好可怜。”
罢,即便是云梓涵和她的女伴还在身后骂骂咧咧,云楚楚也全然置之不理,提着租好的礼服就离开了店里。
云梓涵在身后气得跳脚,骂道:“云楚楚,我看你能嚣张到几时?”
人走以后,女伴又在云梓涵旁边煽风点火,问道:“梓涵,现在她回来了,你爸会不会站到她那边去啊?”
“关你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