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我,程靓靓,女,二十九岁,和平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滨海市和平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的一个住院医生。
我出生在浙江南部一个鱼米丰盛,房价奇高,思想既开放又守旧的镇枫城。我是独生女,爸妈都是基层单位的领导,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加班加点,时候的我时常饿肚子,于是乎就隔三岔五的去一个公安家属大院的费老师家蹭饭吃,费贞月老师是我们学校的音乐老师,我家住8幢,她家住6幢,人又温柔又漂亮做饭又好吃,至少比我妈好吃,我还喜欢去费老师家的原因就是费老师家的儿子成栎,我特别喜欢跟他玩。
成栎比我大三岁,他在寒冷的年尾12月出生,我在年中七月酷暑出生。
从这么看来,好像从头开始就注定是南辕北辙。
我妈,成栎是个遗腹子,他爸和我爸早年一起当过兵,一起转业回地方干公安,还一起去云南的一个叫中州的地方支边,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几十年前那地方治安不太好,成栎的爸爸成思宇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从山崖上掉了下去,生死不明,一直到现在也没找到人。
我妈还,费老师听到的那个消息都快昏死过去了,那天晚上羊水破了早产大出血,我爷爷是县医院的书记,动用了医院所有的力量,才把他们母子俩从阎王手里抢回来。
我有时候怀疑成栎是不是天煞孤星,身边亲近的人一个个的都离他而去。他高一那年,费老师因为流不出眼泪去医院,刚开始以为眼睛问题,结果一直没见好,辗转被确诊为一种罕见的脑瘤,没两个月就走了。
费老师有个亲哥哥,也就是成栎的舅舅,舅舅家是个普通的企业职工,赚的是清水工资,还有一对双胞胎女儿要抚养,舅舅家明确表示负担不起一个高中的孩子。我父亲跟费振国商量,舅舅来做监护人,但是成栎今后所有的学费、生活费都由我父亲承担。
成栎舅舅那边没地方给他住,我爸于是叫他来我家,他刚开始不愿意,但最终还是与现实妥协,住到了我家。直到他去北京上大学,我们在同一个屋檐朝夕相对三年。
我爸爸:“成栎,你爸妈虽然走的早,但是不要担心,今后你只管读书,长大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其他的一切有叔叔。”
十六岁的成栎,还是个大孩子的成栎,抱着我爸哭的跪倒在地。
成栎的母亲费老师是我们那带有名的美人,成栎遗传了她的长相和他父亲的身材,学习好,相貌好,除了家世,一切都好。我父母对成栎比对自己亲生女儿我还亲,我有的成栎都有,甚至我妈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学人去大城市滨海炒房,给我买一套,也给成栎买了一套。
我爸:“不管他承认不承认,我就当他是我的儿子来看待。”
我妈虽然不赞成我爸给他买房子,但最终也妥协了,也不知道他们用什么办法,在房产证上登了成栎的名字。
我爸是个基层公安局的副局,多少有点远见。中考的时候,成栎是县里面第一名进的百年历史名校——枫城第一高中,我吊车尾进的,我爸问我,你们班主任袁老师跟我讲,你期末第一次模考全班倒数啊,你这个样子,是考不上大学的,老爸以后只能给你在我们局里找个临时工做啊。
我妈补了一刀:你看成栎,每次考试都第一次。是不是你爸妈基因不行啊。以后成栎就是北大清华,你要是能上电大,我和你爸都要偷笑了。
我想那时候自己的脸一定是红的像猴屁股,羞愧难当。他们的都没错。我回头看看自己,第一次认真的盘算,如果按照不喜欢的课放羊吃草,物理化学得过且过的,最多只能到二本,而学神成栎,次次妥妥第一的,他十七岁的时候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就已经在前三了,北大清华完全不是问题。
我汗涔涔的发现,若我不跟上他的脚步,以后我和他,见面只有过年的时候,或者,从此以后再无交集。
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的一个热帖:某个妹子因为神探夏洛特而成了卷福的迷妹。
同学:马脸男人有什么好看。
妹子:高智商+傲娇+绅士+呆萌,他刷新了新世纪男神的标准!
同学:远在英国,要舔屏舌头也不够长。
只有亲娘不屑的:本尼是曼大高材生,看看你,考浙师大都成问题,居然还有脸追星?
妹子看着满屋子本尼的海报,画像中的本尼大背头,蓝绿色的眼珠微微眯起,像满怀深情的看着她。那一瞬间她如醍醐灌顶,疯狂大喊:“我要奋发,我要图强!我要追上本尼的脚步,我要上牛津!”最后虽然Oxford和Cambridge妹子没上,也没成功睡了本尼,但是妹子从此雄起,上了重点大学,又成功的申请到了伦敦大学Tesol专业,后来转做同声传译,人生一路走向巅峰。
我幡然醒悟,以这个妹子为榜样,高中三年,像厕所里扔了颗炸弹一般的奋发图强,不知道哪里来的劲把原来如天书般的物理化学啃了下来,并且主动让我那当局长的爹卖面子找本地名师给我开灶补习。
那年高考,成栎以省理科第一名的成绩去了Q大临床医学系,后又转入X大医学院,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在第五年的硕士答辩中,因为论文特优,评委会一致认定直接授予了博士学位。
三年后的高考,我填了和平医学院并被顺利录取,我的学习和工作轨迹很简单,二十四岁五年医学院本科毕业,我爸给我提了个篮子去了附属和平医院,章院长跟我爸三十年前一起扛过枪。当时这个盛名在外的一线城市三甲医院入门槛已经要硕士了,我签了卖身契,在没拿到硕士学位之前进医院,先不进入正式编制,只做合同工,工资和身份都低人一等,并且要去急诊科至少干满5年,直到拿到硕士学位再考虑调出。
这里面还有一段传奇的事儿我必须得跟大家。我读高三那年,那时候成栎在北京读大三,我记得那天是五一节,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像跟班的年轻人来认亲。
我爸和那老头聊了很久,后来还陪他去了一趟北京。两天后回来,我听我妈,原来这老头是成栎的亲爷爷成大勇。成大勇是浙江文成人,这个著名的侨乡,早年前的时候因为穷,跟着蛇头偷渡去欧洲工赚钱。成大勇起先在法国巴黎的中餐馆□□工,几年后离了自己在国内的妻子,娶了当地一个华人富翁的女儿,在老丈人的帮助下二十年内迅速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产业遍布全欧洲,前几年法国的妻子去世后,才知道自己已经过世的儿子还留了个孙子给他,要让这个流落在外的孙子认祖归宗。
我想,成栎的爷爷是渣男啊!真不是什么好东西。穷的时候可以抛弃妻子,富裕了又想回来认回儿子和孙子,这世界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不过我妈,那是上一辈的恩怨,我们都不明白,一个人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是没有办法谈婚姻家庭爱情的!成栎这孩子过的不容易,有这么个巨富的爷爷能够认祖归宗,如果是真心对他好,是好事。
我妈,我家虽然日子过的不错,但是让成栎无负担的去美国读顶级私立医学院,还是做不到的。成栎在国内拿了博士学位后,又在他爷爷的帮助下去了霍普金斯继续深造科研,后来去了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医学中心工作,几年后,成了该院历史上最年轻的神经外科教授。
成栎在美国待了好多年。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去旧金山旅游,其实最主要的是为了看他,他带我穿过长长的林荫道,眺望一望无际蓝色的海湾,我们希波拉底像前低头沉思。
我问他:“你还会回国吗?”
他揉了揉我的脑袋:“当然回来。”
“什么时候呢?”我追问他。
“不知道。”他叹了口气,看向远处的海,“但我是中国人,总应该回来的。”
“成栎,你还单着?”
成栎点点头。
我半开玩笑半当真的:“你要不考虑一下我?我挺好的。”
“程靓靓!”他用力拍了下我的肩膀,看我的眼神像看外星人:“别开玩笑了,我一直拿你当亲妹妹看。”
可我从没拿你当哥哥看啊!我还想再什么,他已转身离开。
那晚我住在他的公寓,同他吃饭的时候,味同嚼蜡心如刀割。
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加州的夜晚星光明亮,月色如水。明天我就要离开了,想起青梅竹马的那些年,暑假的时候躲在我家的阁楼,扑蝴蝶捉蜻蜓数星星看月亮,我记得成栎一天到头藏在外婆学校的图书馆里,把里面的书几乎都翻了个遍,喜欢古龙多过金庸,喜欢杨过多过郭靖。
虽然从到大我一直大大咧咧,是假子般的存在,但是我是个女生啊,我也一样有青春骚动的年代,也对男神肖想过很多不可描述的事。我有粉红色的泡泡梦,想着王子能骑白马来到我面前,我的少女情怀也一样是诗。
他一点都不知道我喜欢了他那么久。
我不能就这么离开,我们以后连冬夏都见不了一次面。
那天晚上,我把他灌醉了,酒精的作用下,我放开了胆子,贴的他严丝合缝,亲吻他,告诉他,我爱他,爱了这么久。
他闭着眼睛躺着,任由我摆布。我至今也无法想象自己那天晚上的所作所为,幸好他断片了不记得了,第二天我逃离了旧金山,在无尽羞耻、自责以及一丝丝满足中度过了那个夏天,7月的第一个星期天,是我二十四岁的生日,我告诉自己,十年已经够了,能做的不能做的,该做的不该做的我都做了,爱情不是单向努力,单恋就会有结果的。我要抛开过去,面对未来,生活不能裹足不前,得向前看。
这虽然很不容易,但没有一个冬天是不可逾越的,也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
这世界有几样东西掩饰不了,咳嗽,贫穷以及我对他的爱。
很晚了,要睡了,急诊室总是忙碌,我得早睡早起,多做运动,才能有体力去应付每天的生死时速。
晚安。
20XX年X月X日
程靓靓下“晚安”这两个字在自己的BLOG日记上,关上了电脑。已经很晚了,她有点口渴,去厨房倒了一杯热水,客厅里的胡萝卜窝在猫窝里,早已睡的不省人事。她看了看手机的微信,是好友陈夜夜发来的:靓靓,周六晚上给你介绍了两个帅哥,一个7点吃饭,一个9点夜宵,我把你的微信名片推给他们了,记得过一下。
好的。
两个男人各有特色,请把握好,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了。
好的。
除了好的你能不能点别的?
收到。
滚!
作者有话要: 我回来啦!
试着写个医生文,水平挺有限的,图个乐子吧。
这不是第一人称,不是第一人称,不是第一人称。
这篇文章不会太长,大概也就20万字,已经完成了3/5部分,后面的我边更边写。我有全职工作,还挺忙的,写文完全属于乐趣,前30章能保证日更,后面如果更的慢了,会提前跟各位请假,谢谢谢谢谢谢!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