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唐人街(3)
谭孤鸿跟着洛景明从皇宫酒店的后门偷偷溜了出去,没有开车,步行离开,穿过联合广场,走了十几分钟后,就来到了唐人街。
面前高大的牌楼上书四个端正大字:天下为公。
这是一座凝固着无数历史与沧桑的牌楼,将旧金山切割成两个世界,门外是西方钢筋水泥摩天大楼,门内是东方红墙绿瓦浮金流彩。
旧金山唐人街,这里是全世界亚洲以外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华人聚集地。这片社区跨越十几条街道,居住了十万余名华侨,目之所及都是汉字,耳边所闻都是汉语,街道上来来往往的都是华人,俨然是个中国。
此时夜已过半,可都板街上仍然热闹非凡,商铺灯火通明,游人摩肩接踵,大红灯笼高低错落,闪烁着五颜六色霓虹灯的招牌让人眼花缭乱。
英文与中文,简体与繁体汉字,中式建筑与西式洋楼,宇宙的时间与空间仿佛在这里扭曲交错,恍惚间踏入了的历史轮回,是八十年代的香港岛,又或是三十年代的上海滩。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谭孤鸿有些新奇的望着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行人与琳琅满目的商店,耳边是洛景明低沉的声音:
“旧金山是一个神奇的城市,几个世纪以前,这里是冒险者的乐园,是淘金客和牛仔的天堂,世界各地的人们为了财富汇聚于此,西班牙人、意大利人、越南人,还有中国人。上世纪漂洋过海来到这里的东方移民,骨子里还保留着最传统的文化习惯,但是之后又和美国本地文化不断冲突不断融合、世代繁衍生长,就这样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氛围,以及非常奇妙的产物。”
比如美式的中国菜,国人闻所未闻的左宗棠鸡、李鸿章杂碎,又比如幸运饼干。
普普通通的饼干对折卷曲,里面塞进一张写着类似箴言或者模棱两可预言的字条,这就是风靡美国的“中国饼干”,是美国人眼中中餐馆的最大特色。
两个人在天后庙附近一家十分红火的幸运饼干商铺各买了一块,开之后,洛景明上面的是英文,直译过来就是——孔子,想吃饭的话,就别惹厨子。
也许连孔子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过这句话吧。
谭孤鸿上面的正常了一点:如果不开心就把我吃掉。
但是纸条背面还有一串不明所以的数字。
“这是什么?”
“是买彩票的幸运数字。”洛景明笑道,“很多人很相信这个,我以前家里邻居有个老奶奶就每天都照着幸运饼干上的数字买彩票。”
“那后来她中奖了吗?”
“中了二等奖,不过因为太兴奋得心脏病突发去世了。”
谭孤鸿哭笑不得:“那真算是得不偿失了。”
他也笑了笑,问她:“想吃什么夜宵?”
她敬谢不敏:“如果是美式中餐还是算了吧。”
“当然也有地道的中餐馆,只是不在主干路上,游人轻易找不到。”
她想了想,回答:“我想吃馄饨,热气腾腾的馄饨。”
最好上面还飘着紫菜虾米蛋花香菜。
“没问题,”他眉目含笑,“但是在这里,要叫‘云吞’。”
他讲的“云吞”二字,是粤语。
她望着他笑意深深的乌黑双眸,许多细枝末节在脑海纷繁浮现,刹那恍然,
“你是...在唐人街长大的?”
旧金山唐人街的华人移民有九成都来自广东,这里吃粤菜,讲粤语,饮早茶,拜关公,素来被称为“广东”。
洛景明淡淡一笑,默认了她的话。
接下来他带着她离开了游客云集的主干道,来到了相对偏僻安静的居民区,轻车熟路的走街串巷,最终来到了一家冷冷清清的饭店,门外普普通通的牌匾上写了两个字“吴记”。
推门而入,只见屋内和外面那些针对游客所装修的充满中国风情的餐馆不同,普通的老旧墙纸,简单的桌椅板凳,墙上英文中文夹杂着的菜单上写着简单几种套餐,倒有些像是港式茶餐厅。
店内人影寥寥,坐在门口戴着眼镜玩手机游戏的哥看见来人,低声骂了一句,放下手机起精神走了过来,用很不标准的普通话招呼:
“先生姐,两位吗?”
洛景明道:“两碗云吞面。”
眼镜哥越看眼前的人越熟悉,仔细量了几秒,突然福至心灵,试探的叫了一声:
“阿明哥?”
洛景明点头,目光含笑:“阿文都长这么大了。”
“阿、阿明哥真是你?!”阿文又激动又高兴,有些手足无措。
店内本来闲坐在一旁牌几个厨师、服务员和相熟的食客,其中有两个年纪大的也站了起身,
“明哥。”
“真是明哥。”
语气中不乏万般感慨与复杂。
洛景明不咸不淡道:“不用招呼,你们继续,我只是带朋友来吃宵夜。”
谭孤鸿跟着洛景明找了角落里一张桌子坐了下来,那边几人似乎满腹疑问想问却不敢,有后生仔询问这人是谁,被低声喝止。几人继续牌,却个个心不在焉,时不时的偷偷望向这边。
阿文手脚麻利的给两人端上餐具和茶水,兴奋的用粤语个不停:“阿明哥你离开好久了,我还记得我时候你常来家里吃云吞的,你走以后我就没念书了,和老豆学照看铺头,现在生意难做嘛,店里位置又偏,但老人谁不知道整个唐人街只有我家的云吞最地道。诶,这是阿嫂?阿明哥介绍介绍啊!”
洛景明瞥了一眼低头喝茶仿若未闻的谭孤鸿,不置可否,只问道:“吴叔呢?”
“老豆去年中风死了,骨灰还放在家里。丢!现在死人墓比活人屋还贵,再攒几年钱还不够的话,我也要关门去卖fortune cookie了。”
“唱片机还在吗?”
“当然了,那可是我老豆留给我唯一的传家宝了,阿明哥要听?我这就去放,还是第十三张?”
得到洛景明确认之后,阿文立刻指挥店员搬出了一台很老旧的复古立式唱片机,擦去灰尘,
“也不知道能不能用了,扔在仓库里四五年了。”
他在转台上放入了一张黑胶唱片,只见指针悠悠旋转,一阵漫长浑浊刺耳的杂音过后,乐声终于勉强播放而出,虽然不可避免的音质模糊旋律失真,但反而充满着岁月年代气息,别有韵味。
“只能是这样了。”
阿文长舒一口气,擦了擦头上的汗。
谭孤鸿听着这旋律熟悉年代久远的英文歌曲,仔细甄别的半天,直到听到关键的几句,才迟疑的问道:
“是《Tell Laura I Love Her》?”
很多年前,风靡美国大街巷的流行金曲,讲述了一对年轻男女的爱情故事,她之前偶然间在电台中听过有人点播。
洛景明点头:“这是我母亲最喜欢的歌曲,当年我父亲就是唱着这首歌和母亲求婚的。”
“在这里?”
“在这里。”
她喝了一口杯中的茶水,微微叹了口气,抬眸看向他:
“你实在让我越来越好奇。”
越了解就越不解,越相处就越看不透,对于萍水相逢的旅伴,她本不应该探究太多,可这个人却偏偏把重重谜团摆在了她面前,让她再也做不到视而不见。
他笑了笑:“好奇什么?”
“你为什么,会是在这里长大的?”
如今也许这片社区因为中外交流的频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成为了国人眼中海外华人的第二故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历史与情怀。但至少在上世纪,哪怕是在十年前,这里还是充满贫穷落后,脏乱无序,与贫民窟无异。
然而眼前的人呢?他明明是世界华人船王的亲外孙,他外公家财万贯,产业遍布全球,恢宏奢华的私人古堡甚至就在数百公里外的加州西海岸,他洛景明为什么会从在这里长大?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简单。”
他顿了顿,任留声机里的男声唱得缠绵悱恻:
“Tell Laura I love her
Tell Laura I need her
Tell Laura not to cry
My love for her will never die......”
“你知道这首歌背后的故事吗?”
她摇了摇头。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却是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男孩爱上了一个叫Laura的女孩子,他为了送女孩戒指求婚,去参加黑市赛车,结果意外丧命,临终时最后的呢喃就是,告诉Laura我爱她。”
“我父母故事的开端,和这首歌很相似。”
老天爷的脾气从来捉摸不透,总喜欢让明明不能在一起的人相遇相知。
三十多年前,他的父亲洛展飞是唐人街中餐馆里洗盘子的伙计,彻头彻尾的混混穷子,而他的母亲梁佩珊是世界华人船王的女儿,自幼锦衣玉食天真烂漫的千金大姐。他始终不清楚最初的最初他们是如何遇见的彼此,父母各自的版本不尽相同,总之,这样两个阶层不同身份不同门不当户不对的人,不顾一切的爱上了彼此,而由此引发来自家庭的不满阶级的障碍世俗的压力可想而知。
他们经历了一切罗密欧和朱丽叶该有的经历,她被责骂被订婚被关禁闭,他被教训被毒差点被驱逐出境,可这些统统没能将他们分开。他给梁老下跪磕头,她默默绝食抗议,他们夜半偷偷私会,抓紧一切能见面的机会。他拼命的挣钱,想要出人头地,所有能来钱快的,无论多么危险,他统统义无反顾。终于一次地下黑市赛车赌命,他差点赔上了自己。
她偷偷跑去医院,看见他全身缠着绷带半死不活,还笑着抱歉买戒指的钱还要再存一段时间了,她趴在病床前,哭得不能自已。
之后她便义无反顾的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不惜和家中断绝关系,甚至当着父亲的面,从四楼的阳台跳了下去。
那是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大洋彼岸的春风吹拂着所有海外华人的赤子之心,梁家迁居回国,而她便独自一人留在了旧金山,从此和家人再无联系。
爱情故事里很难评判谁对谁错,除了当事人谁也没资格一句值不值得,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谭孤鸿只能在心底默默叹了一句:傻姑娘,傻子。
“那之后他们结婚了?”
“结婚了。”
哪怕他们当时一穷二白,没有婚纱没有钻戒,只能在简陋的面馆里摆酒席。
“他们恩爱吗?”
“很恩爱。”
他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最好的生活,于是他不择手段的往上爬。
“恩爱了一辈子?”
“恩爱了一辈子。”
终其此生,他没和她黑过脸吵过架,没让她受过一丝半点的委屈,她每天清床边都有鲜花,每天晚上都有good-nihgt kiss,每一个微的纪念日都被他记在心上,没做过家务,没操心过生计,没过过一天苦日子,永远永远都是住在童话故事里城堡中的公主被他的骑士尽心守护。
“直到死亡将他们分离。”
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他们在和平饭店举办庆典,突然冲进一伙蒙面歹徒,他们拿着机关枪对人群疯狂扫射,他当场身亡,她被送去医院后抢救无效,也跟着去了。
“他们合葬在绿茵山公墓,面朝太平洋海岸的地方,春天到来的时候,会有木棉花在墓前开放。”
“生同衾,死同眠。”
作者有话要: 歌词很简单大家能看懂吧,就不翻译了
下章开始揭开男主过往,有些东西请勿提及请勿深究请勿讨论,你们懂得,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