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争执

A+A-

    由得他们惊讶,凌云自己还是觉得自己不入流,只是多读了几本书,练剑最初,已经有了剑意,灵气入体,便是剑气。

    但他真的没有觉得自己是应该有多厉害的那样。

    先生了路漫漫其修远兮,酒鬼先生也自己练剑是有点模样,但是和真的厉害人物比起来,算不得什么,哪怕是放在一般人中,也是最差的那一种,对此凌云是深信不疑。

    至于输给他的克劳斯和那个听月宗的青年剑修,在凌云看来,他们都是可以讲道理的人,能够讲道理的人,一定是会有留的,而自己已经尽了全力。

    一群人觥筹交错,推杯换盏,聊得十分开心,而且凌云学识原本,三教定点张口即来,且都有自己的见解,而当凌云出自己的真实年龄之后,场面瞬间安静了一些下来。

    富贵试探性的问道:“凌云兄,你是不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很厉害?”

    凌云认真的道:“我真的不厉害了,我先生了我很差的。”

    “你先生一定是骗你的。”富贵也很认真的道,完一群人都笑了起来。

    凌云也笑了,当做是玩笑话,先生怎么会骗自己呢?

    先生是天底下最好的先生。

    凌云此时心情很好,因为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而且省去了许多麻烦,采薇忽然道:“凌公子此曲,可有命名?”

    “没有啊,起名太麻烦了,”凌云读过许多书,当然也有诗词,大多数诗词大家,都懒得取名字,直接用无题二字作诗,“就叫无题吧。”

    “人间浮萍,有名如无名,词曲传唱,无名如有名。”余生轻声道,这两句,是他生在富商之家,见过凉城中的人的离合悲欢,大多数人一生都在劳碌奔波,辛劳一生,无所得,无其名,就如这九州四海与八荒,能留其名者,却是少数了。

    词曲人人皆可读可听,但人人皆有不同之感,你听之哀乐,他人却闻之快意,词曲还是那词曲,只是人心之境遇赋予了它太多的内涵。

    “有道理。”凌云点头,他自幼是长于边关沙场,后来战事平息,方才和义父凌王回到京城,沙场将军百战死,黄沙埋骨众老卒,也就昔日同袍可记性命。

    这王朝史书之上,可不会记下这些人的名字。

    “当浮一大白!”

    王谦举杯,众人饮酒,此间少年,暂不理此后烦忧。

    春花觉得这些人里,最有趣的还是凌云公子,话有趣,做事有趣,为人又随和,与什么样的人都能处得来。

    那个叫富贵的人,看似和谁都能打交道,实际上对于另外一些人,其实还是保持着一定的界限,如对春花,是有上位者的威严,如对王谦,有对将门之后的赞叹,也有一丝不屑,如对余生,便是实实在在的敬佩,他们同为富商嫡子,儒家礼法之下,商为贱业,但却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读书人,他没有理由不喜欢不敬佩。

    而对于这个忽然出现,技惊四座的凌云,富贵就保持着一种疏离感,不远,也不会近,不会让人心生厌恶,也不会让人对他疏离。

    而王谦对于凌云有一种天然的亲近之感,因为凌云言语之间,皆有一种将门之风,话直截了当,不拐弯抹角,而且真诚,不作假,但是对于富贵,他们彼此之间都有一丝不喜,对于余生,王谦自然是当作好友,但不至于如富贵那样敬佩,无关于出身,只关于现实。

    如今大多书生只会吟花弄月,写洗风格艳丽的诗词,他出身将门,最只边关将士之清苦,所以对于余生,的确是当作好友,可推心置腹,但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如此了。

    他们三人对人都有各自的态度,唯独凌云与三人相处,并不存在界限,至少从凌云自己身上而言,是找不到那些感觉到,朋友就是朋友,干净而又纯粹。

    春花这项本领,倒是天生的,能看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疏。采薇姐姐目光时不时的看向那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有些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的欣喜,自然也有欣赏。

    人生难得一知己,以乐会友,便是此道最好的结交方式了。

    两壶凉秋酒喝完,凌云便和他们告别,采薇悄声对余生了几句,余生便点点头,“凌公子,采薇送你出去吧。”

    “不用,我自己可以走。”凌云摆摆,示意不用采薇去送,但是采薇还是跟了上来。

    凌云和采薇出去之后,富贵问道:“凌云兄是个有趣的人。”

    “很有趣,”王谦入厕回来之后,里拿着一封信,是刚才让人去查的凌云,“幼年是个乞儿,流落到凉城,被一位稷下学宫的教书先生收养,并为他办了户籍。”

    “凉城一杯的绿影竹园,你们也知道是什么地方,此后他便在那里长大,”王谦淡淡一笑,“看来他的确是不知道自己的先生是什么样的人,甚至可能认为就真的是普通的教书先生,不过这种事,也没有必要再深究。”

    王谦话锋一转,笑着道:“他近日在东城老宅那边翻修了房屋,并将城中乞丐大多放了进去,给吃给住,那些乞丐帮他做些粗活,算作其中住的房钱,此外分文未取,”王谦揉了揉脸颊,“他和贺璋大人关系不错。”

    其实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其他事情,对于他们而言,无伤大雅。

    “有所求?”余生问道。

    “东城那边的情况,咱们都清楚,他能住进去,还没事,本身就证明了他的不凡,”王谦眯了眯眼,“别忘了,他姓凌啊。”

    对于自己的事情,王谦当然清楚一些事情,当年凌王府旧案,若非是几位叔伯压着自己的老爹,恐怕他当日就直接举兵谋反了,而且在他出去之后,回来之时,凌云对于他的态度和在房间之中完全不同,至于怎么个不同,王谦不会,但是他心里在猜测,凌云也许可能真的和凌王府有关系。

    很多事情其他人不知道,但是和这件事有牵连还活着的人,却是十分清楚,凌王一家一共一百七十三口人,但是却只找到一百七十一具尸体,谁活着,谁都不清楚,但是凌王两个儿子的确是死了,这个凌云不定是逃出去的那两人之一的后人。

    “切,别得那么阴森森的,”富贵连连摆摇头,“哪有那么巧的事情,他要真是那人,咱们算是走了大运了。”

    凌王府旧案,一直都是赵宋王朝最不愿提起的事情。

    “凌公子,对音律有研究?”

    采薇问道。

    凌云摇头,温和的道:“研究倒是没有,只是被先生逼着学的,谈不上多喜欢。”

    “凌公子有此天赋,却不喜欢,倒是浪费了,”采薇笑着道,“不过,那首曲子,凌公子可否赠予采薇?”

    “若是采薇姑娘喜欢,只管拿去便是,”凌云半开玩笑道,“若是能有一二名气,采薇姑娘可莫要忘了凌云,提个名字,也好让我享受享受这万人敬仰的滋味。”

    “似凌公子这般人,难道还在意些许名气?”

    采薇挽着凌云的臂,青楼女子,到底是身不由己,也是耳濡目染,习惯了。

    凌云不着痕迹的拉下采薇的,双背负,朝着秋华园外走去,“有时候是需要的,”凌云低声着,他忽然将采薇拉到身后,左侧伸来的一只抓了一个空。

    这是一个衣着华贵的青年,但是满脸戾气,在他身后还站着一个神色阴沉的青年,是一个修士,呼长而吸短,是二境吐纳境界的修士。

    满脸戾气的青年抓着老鸨厉声喝道:“你不是采薇没空吗?”

    老鸨赔笑道:“是没空啊,采薇是陪着余公子的,宋公子,我给你找其他姑娘吧。”

    “余生?他算什么东西,”宋疆嗤笑,“找什么其他的,既然采薇在这里,现在就跟我过去,陪陪本公子这位贵客。”

    他一直都没有在意凌云的存在,凉城之中,他畏惧过何人?

    凌云对采薇道:“你先回去吧。”

    采薇站在凌云身后点点头,朝着宋疆施礼,以示歉意,宋疆之恶名,她又如何能不知道?要她去陪着宋疆,往后在这青楼,淸倌儿是做不得的。

    对于宋疆,凌云可谓是厌恶至极,未见之人,已知其名,无半点好感,既然今日要自愿送上门来,那就管不得他凌云心狠辣了。

    作尽恶事儿证据,这样的事情,他凌云自然也做得来的。

    儒家论语宪问言: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意为用恩惠来报答恩惠,用公平正直来对待别人对自己的仇恨,也就是,你报我以怨,我亦报以怨。

    但先生也曾经过,以直报怨,自然是可以的,但要遵循儒家的规矩,不牵连无辜,不以残忍段报复,在一地遵循一地之规矩,一国遵循一国之规矩,在天下遵循天下的规矩,规矩是儒家定的,由法家制定具体之细节的,故而若得杀人之罪,便以命尝,诸如此类,皆有具体法制规矩的。

    “我让你走了吗?”宋疆厉声喝道,“你今日敢走开半步,你想清楚后果。”

    “你今日再多放一个屁,也想清楚后果。”凌云冷冷的道。

    青楼玩乐,那也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别人不愿意,便要以势压人,这就是不讲道理,原本今日极好的心情,却是被宋疆的出现破坏了。

    宋疆身后的青年淡淡的道:“不过是陪个酒,弹奏几个曲子而已,没有必要闹得这么不快。”

    凌云笑着道:“采薇只是送我出来,我尚且有几个朋友还在,她自然不得空,”凌云的眼神骤然冷了下来,“而且,我最讨厌听别人威胁我。”

    “你知道我是谁吗?”宋疆指着凌云的鼻子,戳着凌云的胸口冷道。

    凌云耸耸肩,一边示意采薇先去找余生他们,然后对宋疆无奈的道,“难不成我在路边见到几只阿猫阿狗,也要问问他姓甚名谁,家住何处,改日我还得上门去送点狗食猫粮不成?”

    “你!”宋疆不怒反笑,“你成功激怒我了。”

    “你咬我?”凌云撇撇嘴。

    采薇朝着后方雅居走去,却被宋疆带来的仆人拦住,宋疆冷冷的道:“我过,你敢走,就想清楚后果。”

    “哟呵,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宋不行啊,”富贵趴在围栏之上,里拿着一只鸡腿,“采薇姐姐,你尽管上来便是,他敢动你一根汗毛,他富贵爷爷打得他连他亲妈都不认识。”

    余生与宋疆同样有举荐名额在身,而且宋疆为人嚣张跋扈,恶行不断,余生不喜,富贵和往前自然也不喜欢。

    凌云跟在采薇身后,让采薇先上去,自己则站在宋疆面前,一边挽起袖子,一边道:“狗,再叫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