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诛心
古榆国是南冶州赵宋周边的国,也算是赵宋的藩属国之一,文化礼仪和赵宋相差不算多,陈貂寺走过很多地方,九州天下,至少六州之地是走过的,凌云的酒壶是一件方寸物,可用于温养剑意,也可存储书籍,九州通史是儒家一位大儒所著,他走遍九州,各地考察,对于九州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承,风俗等等记载十分详细。
古榆国自然也在其中,千百年王朝更迭,实际上也没有多少的变化,陈貂寺写的话本,凌云大致看了一眼,若是粗略来读,只是两个读书人喜欢同一个女子的艳情故事而已,但若是细读的话,这其中少年胆,及冠尚余娘亲同房酣眠,虽然是分床而睡,可辞藻过于艳丽,让人忍不住遐想连篇。
而科举及第之后,更是对母亲百依百顺,对父亲则是不大好,或则与家中女子关系极其暧昧,此人才高八斗,运气极好,与朝中权贵女子时常参加诗会,结伴回家,这当是人之常情。再自己的同窗好友,这才是重头戏了。
两人爱慕同一女子,但是偏偏人家喜欢另一个,“求而不得,不得便毁”的心理暗中作祟,虽然这些知识隐晦提到,但是最后只要转念一想,其实就会明了,陈貂寺此举,自然是给有心人看的。
当年那书生一事,与山的女鬼,终究是存在的,存在的事情,自然需要更多的遐想才是好的。
一行四人一头驴,来到了榆树县,陈貂寺对于做这种事情倒是积极得很,凌云则是打算在榆树镇先待一段时间,所以便问高攀:“前辈若是还有事情,可以先行离去。”
高攀摇摇头,他对于这些事情自然是没有什么兴趣,只是他很喜欢陈曦这个姑娘,天赋其实倒是其次,虽然也很重要,但是陈曦的心性,他倒是更加喜欢的,两眼可见善恶,人心能断是非,学了剑,成了大剑仙,倒是能够和这世道好好的讲讲道理。?
凌云剑高攀并不打算在这个时候离开,也不是很在意,对陈曦道,“曦儿,我带你去买好吃的好不好?”
“好呀。”陈曦刚刚躺在床上,一开始还着累死了,这下一下就不困了。
高攀将凌云带入幻境之中,看他心路历程,此刻凌云出去,其实也还是为了打探一下那个贪官的后人,心中既然已经生杀心,凌云这样的人,自然是不会留下丁点儿遗憾的。
凌云先去了榆树县的文庙,每个城镇都会有文庙,庙中神象便是当年那位坑害同窗的书生,凌云看着满是香火的香炉,嘴角微微勾起,他轻轻拍了拍,淡淡的道:“本是人间荒唐客,算计人心做神仙,好一个满腔浩然气的读书人。”
凌云揉了揉陈曦的头,最后瞥了一眼神象,淡漠的道:“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情,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作恶后人还债,老家伙,我看你的金身倒是可以做不少金精,不如送我换你这一家子还能有个后,莫要断子绝孙才是啊。”
“放肆!”一个书生打扮的青年对凌云怒目而视,“张后先生岂容你这等俗人诋毁威胁?”
张后就是当年那个书生,玷污自己同窗的未婚妻,害死自己的同窗,掩盖罪行,倒是真的天衣无缝,可天下没有活该冤死的书生,也没有活该可怜的女子,女鬼残骸书生,本是罪该万死,若是实力足够,凌云自然是要去找她讨个公道。
但是究其根本,错还是在这最早的时候,凌云瞥了一眼这个读书人,牵着陈曦的,轻声道:“曦儿,看见什么了?”
“花花绿绿的。”陈曦吐了吐舌头。
“那曦儿以后可得要心这些读书人,天底下的读书人都是最会谎的男子,曦儿肯不要被这样的人骗了。”
凌云微笑这道。
陈曦伸出双,“大哥哥抱,”凌云将陈曦抱起来,陈曦揪着凌云垂在耳边的一缕长发,“那大哥哥是不是更会谎了啊?”
“当然啦。”凌云轻轻戳了陈曦的鼻尖,“真是个灵鬼。”
“那你以后可以骗别人,但是不许骗我。”陈曦严肃的道。
凌云点点头,“好的。”
榆树县有个很著名的吃,为榆树花,有着安神的作用,而且味道极好,过往行人,都是会吃上一些,或则打包一些在路上吃。
凌云最爱的当然还是糖葫芦,酸甜自然最开胃,当然还有些别的意思,对于凌云而言,是提醒自己,幼年带着自己逃离的老管家以命换命,凌云得意苟且偷生,逃亡凉城的路上,他不吃嗟来之食,总是要自己找些吃的,泔水里面可能会有还能吃的,但是最后的骄傲让凌云宁愿饿肚子也不会去。
他在翻山越岭的路上,运气极好,捡到了一只死去的兔子,他守在兔子身边,害怕这是哪家人打猎落下的,万一是人家一家的口粮,自己这样捡走,等于是害了人家一家性命。
凌云等了很久,没有等来人,倒是等来了一只老狼,吓得凌云连忙爬上了树,眼睁睁的看着野狼大口大口的吃着野兔,刚刚吃了一半,就赶来了一个猎人,射死了野狼,将野狼带走了,野兔不要了。
凌云捡着那剩下的半只野兔,开心得快要哭出来,野兔他吃了好几天,每一顿都没有敢多吃,没有盐腌制,天气又热,肉食很容易坏掉的,其实剩下的部分,到第二天就已经酸了,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止一次,他吃过很多酸的东西,酸得眼泪直流,算得胃疼。
哪怕是遇见了先生,到了竹园,他最喜欢吃糖葫芦,因为酸后有甜,他也从来不敢多吃,酒鬼先生笑他气得像一个媳妇,凌云也浑不在意,至今先生给他买的糖葫芦还剩下好多,大部分已经干瘪了,糖也化了,但凌云始终是舍不得吃的。
这些糖葫芦,是先生给他的,是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之后,得到的温暖,就像是酒鬼先生送给自己的木剑一样的。
榆树花当然不是直接食用的,最经典也是历史最久远的便是榆树花茶和榆树花糕,吃一口糕点,和一口茶,味道是最好。
除却这之外,还有以榆树花做的丸子,甜的咸的都有,凌云给陈曦买了不少,这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姑娘,是该有这些的,慢些长大,做些孩子该做的事情,当然就是最好的事情。孩子的时光最好的就是童年,无忧无虑,哭的是事,笑的是大事,这样多好,人生就是应该这样的轻松。
凌云顺便给陈曦买了不少的衣服,她最喜欢的是素净的白衣,因为这样和大哥哥很配,“要是大哥哥在老一点,我就直接喊你爹了。”
“嗯你这是要我孤独终老吗?”他才十七岁,带着这么大一孩子,要是喊他爹,以后真遇见了喜欢的姑娘,他不得尴尬死。
“为什么?”陈曦问道。
凌云想了想,温和的道:“因为谁还能生得出来,像我的曦儿这么好看又可爱的姑娘啊?天上地下,就只有一个陈曦呢。”
“咦”陈曦满意的点点头,大哥哥夸人的时候最迷人了。
陈曦骑在凌云的肩头上,装着榆树丸子盒子放在凌云的脑袋上,凌云的玉簪子被陈曦用来固定盒子,于是大街上就有着白衣少年郎里拿着糖葫芦,吃得津津有味,白衣少年的身上坐着一个姑娘,把一盒子零嘴放在白衣少年的头上用发簪固定主,一抱着白衣少年的脖子,免得落下,一拿着零嘴慢慢吃。
姑娘很好看,少年郎也很好看,路过的人听到他们的谈话,才知道这是一对兄妹,想想自己家中闹腾的儿女,顿时羡慕起这对兄妹的父母来了。只是有些可惜的是少年的腿断了,而且明明可以放在怀里,干嘛要让她骑在肩膀上呢?
可是陈曦没有了父母,凌云也没有了父亲,起来,他们就是一起吵吵闹闹,若是父母皆在,其实都是很好的事情。
拥有者自然会羡慕自己未曾拥有的东西。
榆树县的城东还有一个古迹,两边是古色古香的木屋,邻水而建,中间是一条河,河水清澈,水草悠悠,共有三道石拱桥,中间的叫“榆树”,右边的叫“玉簪花”,左边的叫“青青草”,榆树桥前后是两条三人宽的石头道路,路边是郁郁葱葱的榆树,玉簪花并非是因为路边有花,而是当年榆树国的状元郎,有个雅称叫作玉簪郎,故而他曾经驻足吟诗的桥便以他的别称为名了。
青青草的名字就更有些意思了,不过多时男女间最喜欢的事情,凌云想起的时候,记得有人批注过的九州通史,对于这座桥的评价是:无耻至极,太伤风化!
凌云自然不会带着陈曦去那座桥上,天下风光最好的,也最容易见到的,就是这天然生成的,榆树桥上行人不多,凌云单背负,驱使着轮椅,“你记得留一些给高攀叔叔和貂寺哥哥,给高攀叔叔的时候要很不情愿的。”
“本来就不情愿”陈曦做了一个鬼脸,她弯下腰,刚好和凌云四目相对,她是要给那个胡子拉碴不打理想收自己当徒弟的叔叔吃的,但是大哥哥了,她就不太想给了,并非是跟凌云唱反调,而是她看得见凌云心里的善恶,有些时候,做有些事情,不应该有那么重的目的性的,她不上来什么,只是觉得有些不喜。
凌云轻轻拍了拍陈曦的,温和的道:“我以后不这样想了。”
“大哥哥在什么?”陈曦故作不知。
凌云指着远处的榆树林,轻笑道:“我这些榆树真好看。”
陈貂寺斜倚在一家书店门口,道:“就这样的艳情故事,我告诉你,你只要肯帮我出,保准你赚得盆满钵满的。”
他已经找了好多可以印刷书本的书店了,才想起这不是他原来在的那个地方,儒家规矩深入人心,这些东西若真是印刷了出去,总是会有不大不的诟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