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夫君去当太监了我怎么
初次尝试制作香膏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林思树和王氏心情都很不错。
眼见到了该做晚饭的时候, 先前的兔子烤了一只, 还有一只已经处理干净留着今日炖汤用。
王氏心里想着夜里和成二狗的好事,感觉浑身充满了干劲儿,叮铃哐啷地切着兔子。
林思树也不闲着等吃现成的, 她殷勤地清洗了菌菇,然后又将山药略略冲洗一番,去除外边沾着的泥污, 准备用铁勺儿给山药刮皮。
王氏一边大力拆分着兔肉,一边笑着叮嘱:“刮山药皮儿的时候可得拿稳了,别刮着手。”
林思树抿着嘴点了点头,聚精会神地盯着手里的山药。
这山药是昨日王氏和成二狗进山时顺手挖的, 因是野生的, 故而不比林思树原先在超市里见的淮山药那么规整粗壮。
给山药刮皮可是个技术活。
一呢,山药的粘液沾在皮肤上容易发痒,因而刮得时候尽量不要用碰山药的手去抓脸挠头,林思树全程不管碎发散在脖子上扫的多么痒痒,也必须忍着,要不然越挠越痒;
第二, 山药刮完皮的部分格外滑腻, 须得牢牢抓住,否则刮皮的铁勺容易伤到手。
林思树原先在现代不怎么做家务, 此刻简直如临大敌,暗道这活也比解偏微分方程简单不到哪儿去啊, 真是各行各业啥活都不容易……
成二狗在屋里躺着歇息,不知王氏和林思树在厨房里这一下午捣鼓了些什么玩意儿。
等他一觉醒来,推开房门走进院子里,就立时被一股鲜香的肉汤味儿勾住了。
他摸着肚子大步走到厨房,果然看见王氏和他妹子俩人正端着茶杯站在那儿,一边神采奕奕地着话儿,一边盯着锅里的肉汤,掂量着什么时候关火出锅。
大铁锅里咕嘟咕嘟地炖着鲜美的兔肉,汤里还加了各种野山菌,几节野山药,林思树还从厨房里翻出了一个装红枸杞的瓷罐子,抓了一把枸杞子扔进了汤里。
成二狗腹中的馋虫一下子被勾了上来,大喇喇地笑着问:“真香啊,快好了吧?”
林思树把茶杯放在案上,也跟着问王氏:“嫂子,快好了吧?”
王氏颇有些无奈,笑道:“你们俩呀!再等等,等这汤再煮的浓白些再出锅。”她着话,拿了竹笊篱来,把汤里煮的软烂的葱结挑了出来。
林思树不用王氏吩咐,屁颠屁颠地洗了一把香葱,一边哼着歌儿,一边慢悠悠地切着葱花。
王氏见林思树背对着他俩正忙活着,眼波流转,扯了扯成二狗的衣袖,把他拉到自己跟前,夫妻俩人贴的很近,她琢磨着这个距离成二狗肯定能闻到他身上的香膏味儿了。
王氏满心欢喜地等着看成二狗的表现,对方却跟个木头似的,呆愣愣地看着她。
这种不明就里的直男作风实在把王氏噎了一下,她瞪了成二狗一眼,压低了声音,半羞半嗔:“你就没闻到啥香味儿?”
成二狗一脸懵逼地挠了挠头,扬声道:“你的这叫啥话,这汤香味这么浓,我就是站在村口这香味儿都能飘过去让我闻着,这还用问?”
王氏嘴唇动了动,一脸无语,哼了一声,不搭理他了。
林思树嘴角直抽抽,一边憋笑一边怨念:啊,真没想到,穿越到古代也要被撒狗粮,单身狗日常落泪1/1
好在掀翻哥嫂的狗粮之后,香喷喷的兔肉汤很快就出锅了。
兔兔这么可爱,煮熟了之后颜色也很诱人,再加上白的山药、灰色的菌菇、红的枸杞、黄的姜片,最后再把刚切好的一把绿油油的葱花撒在上头,颜色丰富,喜人极了。
林思树寻思着兄嫂难得一起坐在桌前吃顿饭,她就不坐在那儿碍眼了,索性进屋去一边伺候母亲方氏,一边自己吃两口。
方氏还是那副病恹恹的样子,仿佛成先生去世之后,她的灵魂也被抽掉了似的,等林思树掀帘子进来,方氏才扯出一个笑,轻声道:“芸娘来了。”
明明自己很伤心,还要在女儿面前强颜欢笑。林思树看着就有些不忍,想起了自己的妈妈,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她吸了吸鼻子,把鼻头的酸意压了下去,娇俏地笑道:“娘,今日这汤是我和嫂子一块做的,您可得多吃些!”
宝贝女儿这么,方氏自然是要捧场的,再加上这肉汤确实鲜美可口,方氏今日也就真的比平时多吃了点儿。
能吃就好,能吃是福。林思树伺候着方氏喝了几口暖汤,想起了香膏的事儿,问:“娘,刚才我给你送来的香膏,您觉得可还使的?”
方氏不比寻常村妇,原先成家家境好,寻常的胭脂水粉方氏自然是应有尽有的,只是这香膏她却是头一回见。
“瞧着样子一般,闻着倒是很舒服,味道不冲,淡香宜人,我方才试着在身上涂了一点儿,到现在还香着。这香味倒也妙得很,初时涂上是一种香,片刻后去闻,又是另一种味道。”
林思树抿着嘴笑,把方氏的话翻译一下,大概就是夸她做的香膏留香持久、前调后调层次丰富,缺点主要是颜值不够吧。
“芸娘,你这香膏看着不像是外边买来的,这是怎么得来的?”
林思树想了想,半真半假道:“是我和嫂子自己做的,爹的书房里有医术,里头有教做香膏的方子,我闲着也是闲着,就拉着嫂子一起闹着玩。”
林思树不是故意对方氏有所保留,实在是方氏年纪大了,身子又不好,许多事儿解释起来很麻烦,长辈要是知道她要去创新创业卖香膏,肯定要跟着担心的。
还不如就先瞒着,等到以后真的靠卖香膏发财致富了,方氏也就不会替她白操心了。
方氏不疑有他,心中叹了口气,暗道:是啊,芸娘是该给自己找点儿事情做,要是整日像自己这样闷在房里枯想,怕是要把身子弄坏的。
***
翌日,成二狗去山里忙活去了,王氏留在家里照看方氏,林思树独自一人去了镇上。
王氏自然不放心她,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生怕有什么错漏。林思树也知道她独自出门会让家里人操心,不管王氏再怎么啰嗦,她都不嫌烦,全部乖顺地应了。
附近的镇子离得并不很远,林思树吃了早饭早早出发,太阳落山前就能赶回来。青天白日的按理不会有什么岔子,但现代女性林思树社会新闻看得多,胆子也就跟着变了,从家里翻出来个匕首揣在身上,算是防身。
光熹微,凉风拂面。
辞别了王氏,撵回了虎子,林思树独自一人昂首阔步走在乡间的大道上,一开始看着道路两旁的村庄和田野,林思树还觉得很新鲜。
可这里毕竟不是什么旅游胜地,同样的景色就算再好,重复的太久也难免会看厌。
没有手机,没有同伴的路程就显得格外漫长了。
林思树一边走,一边唱歌,现代流行歌曲搭配她这一身古装扮,倒真的透出一种诡异的滑稽。
路程虽长,好在中华曲库林思树并非浪得虚名,她的歌单列表还没唱完一边呢,就到了镇上。
是镇子,其实也不比杏花村繁花多少,在林思树看来,这镇子的GDP恐怕还赶不上淘宝一天的营业额吧。
不过眼下不是吐槽这些的时候,镇子虽,五脏俱全,道路两旁的店面都已经开门迎客,路旁贩卖汤饼馄饨、糖人糖葫芦的商贩也早已经出摊儿,隔一会儿吆喝一嗓子地招揽着客人。
糖葫芦一向是林思树的心头好,红艳艳的山楂裹上一层晶莹剔透的糖浆,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盈盈的光芒,看着就叫人垂涎欲滴。
林思树:想买个糖葫芦吃。
兜里的铜钱:不,你不想。
贫穷使人理智,林思树只好望梅止渴,盯着人家的糖葫芦看了半晌,咬着牙嘤嘤嘤离开了,心里自我安慰着:王氏从山上摘的山楂还没吃呢,回家咱自己做,不花这个冤枉钱。
她穿街走巷,把这镇子都逛了个七七八八,已经确认了酒肆、钱庄、粮油铺子等的位置,最后才找到了一个的摊子。
摊子摆在一家脂粉铺子门前,是个摊子,其实就是地摊。
一张花布,上头乱七八糟地摆放着形状各异、色彩不一、大不同的各种瓶瓶罐罐,摊主也不招揽生意,就揣着手闲闲地坐在地上,等着买主自己找上门来。
别的摊位店面人潮涌动,这里无人问津,偏生摊主还一点儿不着急,真是佛系卖家啊。
林思树蹲下身子,细细地在那一堆瓶瓶罐罐中淘宝贝,因为是要装香膏的,首要的要求是罐子不能太大,然后尽量要选好看的,她蹲在这儿从太阳还在东方一直挑到太阳当头照,直到肚子饿的咕咕直叫,好容易才挑出了十几个合适的罐子。
挑完了之后林思树又客客气气地询价,笑眯眯地砍价。
正午的阳光晃人眼睛,她看不清那摊主的眉目。摊主倒也是个痛快人,见她一次性买的多,倒也优惠了不少,还给抹了零头。
这样一来,林思树剩下的铜钱不仅够吃个午饭,还能去身后的胭脂铺里逛逛,不定能淘换到什么好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