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桃源居。
抵达时天空开始下起蒙蒙细雨, 停车坪的灯光时暖黄色的,雨丝如线,画面看上去唯美又梦幻。
下车时, 星晚发现手机忘在后座,转身:“沈知南,我手机没——”
话没完, 一下就撞在男人胸口,头顶传来男人含着笑意又无可奈何的声线:“晚晚, 你这是明目张胆的报复?”
她又撞在他伤口上了......
星晚退开一步,抬脸,“阿。”
沈知南把她手机递过来,“我给你拿上了,进去吧。”
星晚哦了一声, 接过手机。
桃源居里灯火通明, 门口人口众多,十分热闹, 江渔带领着家里的佣人全部都在, 江渔非常高兴地朝她招呼,还忍不住上前来抱了她一下,“盛姑娘, 欢迎回家,我们都很想你!”
星晚回抱, 手在江渔背上轻轻拍了拍,“谢谢你,江渔。”
话音刚落,佣人们嘹亮地喊了一句:“太太,欢迎回家!”
“......”
星晚倒有些不好意思, 她还没和沈知南正式领证呢。
她还是温和地微笑,向大家道谢后往里走,一走进去,像是误入爱丽丝的梦境,满目浓紫,浓紫的玫瑰,花瓣层层叠复,像是美人的裙摆。
数量很多,摆满桃源居偌大的客厅,留下一条狭窄的走道,直通花心。
“多少朵?”
沈知南负手跟在她身后,弯腰倾身,在她耳边温声:“九万朵。”
九万朵,
每朵花瓣15-20片左右
颜色深紫偏黑,形似他的眉眼。
这是星晚见过最美的玫瑰。
浓烈又深沉。
“沈太太,欢迎回家。”
嗅觉里充盈着浓郁的玫瑰香,比普通玫瑰要浓得多,是一种很上头的强香,在很短的时间就可以捕获心脏。
星晚心里欢喜,喜上眉梢眼角也亮了,她转头看男人英俊的脸,笑着问:“这是什么品种的玫瑰?”
“路易玫瑰。”
沈知南上前两步,走到她的身边与她并肩,转脸低眸看她时唇畔有笑意:“拿破仑之妻约瑟芬皇后的最爱,你知不知道路易玫瑰的花语是什么?”
“是什么?”
他抬手,手指攀上她白皙的脸庞,温柔地抚摸,字字沉缓地凝望着她:“
我只钟情你一个。”
【吾爱吾妻】
【九万朵路易玫瑰】
后来,这件事情还被当做浪漫典故被人津津乐道,别看沈先生为人冷漠疏冷,对自己的妻子浪漫且温柔,用九万朵浓紫色的路易玫瑰等她回家,以任何她想要的方式爱着她。
且经久不衰。
星晚的心脏剧烈跳动着,与他对视时几乎要沉沦进他的眼里,她明白这是心动的感觉,现在才开始心动吗,不是,从以前就开始了。
九万朵路易玫瑰的花心,男人弯腰吻她的唇,缠绵沉溺,温柔得不行。
.....
阔别多月,两人再次躺在同一张床上。
姿势温存。
他从后面抱着她,将她整个都圈在坏抱里。
没有开灯,窗帘拉到一半,只有淡淡的月色映进来,为此刻的和谐平添几分静谧。
睡意来袭,星晚迷迷糊糊间,感觉到男人在吻她的耳根,声线低低的,“这床,太大了。”
“......嗯?”她呢喃一声,没听明白。
他的热喜洒在耳根,痒痒的,又听他了一句:“你不在的时候,这床真的太大。”
她这下听懂了。
转了个身,变成面对着他,抬头在他下颌处轻轻亲了一下,又埋首钻进他宽阔温暖的胸膛里,“我困了,快睡吧。”
“晚安。”
“晚安。”
......
隔日上午,星晚出门,去了趟金山墓园。
晚夏,阳光暴晒,空气还是干燥闷热,山上处处林荫日影,溪叮咚穿行,比尘土飞扬的城市里还是要凉快不少。
刚刚抵达,老天爷就变了脸,天色变暗,开始淅淅沥沥地下雨。
星晚撑一把黑伞,缓慢行走,透过伞檐望向墓地里,块块墓碑距离清晰地排列在雨雾里,笼罩层水意,凭着记忆,星晚往台阶上走。
最上方,墓碑尽头。
西决在那里。
每上一级台阶,她心里就愈发沉重。
“西决。”
“我来看你了。”
星晚找到墓碑,墓碑上已经有了野草,长到墓碑半身高,星晚蹲下来,看着墓碑上黑白照片,照片上男子五官清晰,笑得很温暖。
星晚将怀里新鲜的菊花,墓碑前,视线紧锁照片上的男子,
“天上还好吗?西决。”
正完这么一句,墓园后方
传来脚步声,逐步清晰起来,她蹲在那里回头,就看见已经行至眼前的姜思琪。
姜思琪手里也是一束新鲜的菊花,撑一把透明的伞,眼底的悲伤显而易见,她:
“回来后,我一直都不敢来看西决。我怕一下没忍住就要去陪他。西决要是知道,最后的你还是选择和沈知南在一起,他该会多难过。”
星晚回头,静静看着那张男子照片,看了一会儿,:“西决希望我幸福。”
“幸福?”姜思琪挑出这个字眼,在她背后继续道,“盛星晚,做人不能太自私,西决生前对你不好吗,现在你就忘得一干二净转身投入别人的怀抱了?”
姜思琪这些话,是饱含怨气的。
她明白。
毕竟西决在世时,独疼爱她很多,姜思琪作为青梅竹马也是被搁置在一旁。
星晚觉得姜思琪也是一个可怜人,并没有恶语相对,只是从墓碑前站直身体,转身看向姜思琪:
“我会永远怀念西决。但是我不认为,我从此独身一人,才是怀念。”
寥寥数语后,星晚没有多交流的算,撑伞微微朝女人颔首,擦肩而过离去。
姜思琪的声音从后方传来,“西决的死你就这么算了吗?”
脚步一顿,“害死西决的,不是沈知南,我没有办法把莫须有的罪行强加在他身上。”
再不谈了。
星晚一路离开园地,乘车离山时雨势渐大,车窗就是一张哭花的孩子脸,全是道道的水痕。
把脸贴在车窗上,呼吸是会有一团白色水雾映在车窗上,星晚在想,失去西决是她一生的疼痛,不管未来在什么时候想起还是会觉得难过。
但是她没有失去爱人的能力。
她也相信,沈知南会给她足够的包容,足够的耐心,来治愈和温暖她。
......
一周后。
两人动身前往爱尔兰。
在爱尔兰结婚是不允许离婚的,但是可以设置期限,1-100年,婚期越短费用越昂贵,反之,婚期越长的话费用就会越便宜。
选择婚期时,沈知南连思考都没有,脱口而出。
“The robber 100 years.”
婚期一百年。
两人在证婚处,上方是证婚法官,来这儿时星晚才知道,早在四个月前,沈知南就已经准备好各种材料派人到爱
尔兰做结婚准备了。
听到一百年的婚期时,星晚嘟囔:“还一百年......我能不能活到一百岁都是个问题。”
男人很显然听到了,侧身过来低声笑着:“所以,我要你和我在一起到死,不过最重要的是——”他顿了顿,“选择100年婚期的话,折合为人民币只要四块五。”
星晚:“......”
看她那骄矜的表情,沈知南没忍住在她脸上轻吻了一下,“谁可怜世间万物没有四块五的妞,我这不是找到了么,四块五的晚晚。”
星晚觉得自己太亏了吧。
四块五?
此时,证婚法官用英语询问星晚同不同意一百年的婚期。
“I agree.”
我同意。
典型的口嫌体正直,表面嫌弃得不行。
法官是个白胡子爷爷,乐呵呵地用英语着恭喜恭喜,然后两人收到了一张写满祝福的粉红色纸条,法官亲手写的。
星晚很开心。
“Thanks!”
谢谢。
接下来的整一个月时间,两人都在阿黛尔度蜜月,阿黛尔出名的爱尔兰爱情之都,许多新婚情侣都很喜欢在此处度蜜月。
步入初秋的阿黛尔很美,主街道的两旁都是极美的银杏树,满树都是已经变成亮黄的树叶,有风吹来时,片片金黄随风落,铺在地上像是一条通往天堂的金道。
星晚挽着男人行走在这条道路上。
周围金发碧眼的人时不时也会频频回头看两人,实话,这里的中国人不算少,甚至经常都能看见,但是颜值这么高的一对,还是第一次见。
星晚很享受此刻两人的时光,内心也很久如此安宁过,她在风里闭眼停步,“沈知南。”
“嗯?”
她的声音混进阿黛尔夕阳的风里,“问你一个问题。”
他跟着停下来,眉眼落在余晖里,静静地等她再次开口。
星晚重新睁开眼,有银杏叶被吹在裙摆位置,她低头看了一眼后,转眼去看沈知南的双眸:“你从什么时候起,算娶我的?”
“七岁。”
那次雨天的初遇,他就想娶她了。
当事人星晚已经把这茬忘得一干二净了,浑然不记得那个雨天自己用两只白花花的手,去摸他的脸,要嫁给他。
“你骗人吧?”她对此保持怀疑。
沈知南
用手指在她高挺巧的鼻梁上刮了一下,“七岁遇到你,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都在筹划一件事,就是怎么把你搞到手。”
星晚:“那一开始我求你时,你不要我?”
他觉得她这憨态实属可爱,失笑摇头:“我不要面子吗?”
星晚:“......”
又是一阵风,道路上金黄的银杏叶随风而起,在两人身边起舞。
在如此唯美的光景下,星晚美人骨也入目三分,尤为动人,他没忍住,低脸去吻她的唇,寸寸碾过,索取芳泽。
她仰着头,配合他的吻,听见自己的心跳逐渐加速。
被他吻过很多次......
但是每一次的接吻,还是会让她清楚地感受到多巴胺大量的分泌,令人觉得愉悦。
星晚沉醉地闭眼。
她感觉到他的气息浓烈,他一边吻她一边拉起她的手,然后一个冰凉的东西被套上手指。
两人松开,星晚低头一看,右边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粉钻,一颗鸽子蛋大的粉钻,无任何细微瑕疵,切割完美,晶莹剔透,色泽浓艳至极,在夕阳的余晖里十分灼人眼球,以肉眼鉴定,四十克拉往上走。
彩钻里,粉钻最为昂贵,下意识地,星晚问了句:“多少钱?”
沈知南含笑看她,“沈太太,迟来的婚戒。”
“我问你多少钱......”
在她好奇的目光里,沈知南抬手,食指和大拇指张开,比出一个八。
“八百万?”
他摇头。
“八千万?”
他还是摇头。
“八八八八八个亿?”
沈知南薄唇渐渐带出笑意,意味深长地看她:“爸爸在床上叫。”
星晚脸一红,懒得和他贫嘴,想把那颗粉钻摘下来,却被他制止:“戴着。”
谁这么张扬阿,戴颗鸽子蛋在手指上。
他非不让她取下来,“我给的,是独一无二的。”
星晚一下来了兴趣,故意:“那万一,哪天又发现第二个比这个还大还漂亮的粉钻呢?”
他依着她:“目前为止,是没有比你手上这颗更大的,如果真的有,我就算倾家荡产把集团变卖了,也要送到沈太太手里。”
星晚笑得眉眼弯弯,被他彻底逗乐,“哪有这么夸张阿。”
见她笑,沈知南觉得骨血都变得温暖起来,“不
夸张,我要给你凑一对的。就像是我和你一样,对吧?”
“你和我?”
“嗯。”
男人英俊的眉眼渡上暖光,他深情地看着她,嗓音低沉语调认真地:
“我们天生一对。”
“我们永不分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掌中宠》到这里正文就结束啦,也写了三十多万字,感谢一路陪伴追文的天使们,有你们常伴,就感觉不孤单、不单机、不独身一人,看你们的评论就非常满足。
第二本文,也有很多瑕疵不足,谢谢你们的包容,我会继续努力。
如果可以,我很希望,我们下本见。(比心)
《九万情深》
1.
时盏在港城就是个笑话。
一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女儿,胆敢肖想港圈第一贵公子闻靳深,她:“无论如何,我都要试试。”
时盏做尽所有,也抵不过他在人前眯着桃花眼嗤笑一句:
“我觉得劣迹斑斑的你应该给脑子喂点饭。”
她看着清疏寡漠的男人,字字笃定:“总有一天,我爱你这三个字会倒着写。”
那时候,闻靳深多么高高在上阿......
他连眼皮都没掀一下,一杯酒就那么泼到她脸上,“清醒点。”
2.
后人闻公子一生风光,声名远扬,可最大的败笔——
是他娶了个杀人犯的女儿。
“盏盏,我今天生日,回家吃饭么?”
“不了。”
时盏陪所有男人吃饭,独独不陪自己的丈夫。
没人敢细想,
故事的开头,居然是她丢了半条命在追他。
甚至在情敌来宣战时,时盏也只是挽唇浅笑着回应:“不就是个男人么?你想要的话我双手奉上,你拿稳。”
*追妻火葬场
*闻靳深VS时盏
*斯文败类精神科主任VS反社会人格超A女作家
【他亲书万遍我爱你,用作道歉,也用作表白】
感谢可爱青春少女猪头衣的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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