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任务九
刘明辉不纯粹是第一天状态不好, 而是后边都不大行。
胡维觉得他像完全变了个人,过去在影视城做群演的时候,刘明辉像是个头头, 跟谁都能热呵着称兄道弟。
到《遗城》剧组, 他就变得孤零零的, 没什么人和他话, 也就亲自把他选进来的李佳导演偶尔陪他吃顿饭。
胡维不清楚刘明辉是压力大还是什么原因,看他一开拍就像做梦, 经常连要干什么都忘了。
然而胡维也没精力关心别人,他自己就已经快被何尘给折腾死了。
每天凌四点半,何尘都雷不动地给他叫早电话。然后从第二天早上开始,胡维才知道,跑跑斜坡不过是何尘最基础的操作……
在奔跑过程中和他对词是升级版, 什么俯卧撑仰卧起坐都是家常便饭,胡维都怀疑何尘是想培养个奥运冠军。
每天胡维变回狗躺在酒店的床上, 都一脸震惊地观察自己有没长腹肌。
但何尘对他的训练还是有作用,《遗城》剧组的群演戏份里要跑动的部分较多,胡维经常大半天跑下来,都没有太疲惫的感受。
除此之外, 就是明显能感觉到记性好了不少, 经常看别人多NG几次,胡维就能把台词走位都记下来。
在每天清都训练、白天甚至晚上都要拍戏的情况下,何尘这个精力过分充沛的人还专门找时间教胡维看戏。
何尘眼尖,随便一看能给别人挑出一堆问题。
“这个困得眼皮都快闭上了, 不能学他。”
“奸诈过了, 这不是卖烟,都能去贩毒了, 不能学。”
“行了把眼睛闭上吧,等她演得能看了我再喊你。”
“你敢演成这样试试,我…总之你尽管试试。”
这其实就是李佳导演不吝采用新人演员导致的,新演员不能完全没出类拔萃的,但大都演技青涩了点儿。
有时稍微一紧张,演起来就用力过猛,曾潮这个完美主义只能疯狂喊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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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拍了快两周,曾潮导演终于忍无可忍,决定先拍场重要的剧情戏,好调整一下整个剧组提不起劲儿的状况。
这一场,拍的是沈朝沈暮两兄弟时隔多年再次相遇,是场带规模枪战的斗戏。
由陆由饰演的特警沈朝为追查一起毒品走私案,带领队员进入犯罪多发的A城。
这场取景在特别搭建的贫民区街巷,群演数量较多,胡维也混于其中。
沈朝他们原本是潜伏暗中,等对方放松警惕,结果不知为何被对方敏锐识破。
追逐战一触即发,这回不像古装戏那样全是慢镜头推挡,所有人都是真情实感跑起来的。
穿黑色风衣、机车裤配皮靴的陆由挺像那么一回事,持枪时目光犀利果决,而且可能得益于造型师给剪的短寸,陆由整个人看着精神又正气。
胡维觉得,这是他这么多天看过的、除何尘以外让他特别震撼的。
甚至抛除私心来讲,可能要在何尘之上。
这场问题不大,紧接着就是演“自古路人都无辜”的人质胡维登场。
反派阵营的头儿抓住胡维,拿枪眼抵着胡维的太阳穴,俗套大喊:“让你的人把枪放下!”
陆由额角渗出冷汗,将枪扔下,手平举示意队里的人不要轻举妄动。
饰演弟弟沈暮的何尘就站在反派阵营里头,穿一身黑西服,头戴一顶圆边礼帽,微低着头。
胡维被揪着,其实就在离何尘两步远的位置。
冷冰冰的枪口指着他的太阳穴,扣动扳机的手指只要稍一颤抖,人就能一命呜呼。
胡维身子真的发起抖,目光像落水的人那样寻求帮助。
“演人质的!”曾潮大声喊了停,“眼睛往哪儿看呢!”
胡维给吓了一震,何尘抬起圆边礼帽,正静静地和他对视。
“谁救你啊!警察救你啊!”曾潮喊,“看坏人是想让人早点儿毙了你吗!”
一时间,两边演员都停下来笑,就剩了何尘没笑,就是依然看着他。
胡维给看怕了,赶紧默默移开了视线。
满脑子都是何尘那句“你敢演成这样试试”,觉得自己再拍应该能抖得比刚才更厉害。
“行了行了,再来!”曾潮也跟着笑了笑,“人质演得很好,别再看错人就行——”
镜头重拍了一遍,就在双方僵持不动的时候,局面突然有了巨大的转机。
何尘突然反手扭过反派头儿持枪的手,冲着人一脚踹了过去。
这个过程枪还要走火,冲着天狠狠来了一发,现场瞬间就乱了。
差点儿被死的人质胡维继续哆哆嗦嗦,沈朝那方赶紧捡枪继续战,反派这方总共只两把枪,还有突然搅局的沈暮在,阵势逐渐败退下来。
饰演灰狼的刘明辉这场也在其中,何尘突然动手的时候他也行动起来,赤手空拳同人斗。
按剧本,刘明辉对上的是反派阵营里的某个胖子。
但显然他今天也不在状态,连胡维都知道他跑错方向了。
陆由正好从侧面持枪,按规定好的跑位往这边杀。
当刘明辉突然冒出来的时候,本就气势汹汹的陆由压根儿就没刹住。
“心!”
刘明辉个子不大,碰上185+的陆由,直接给撞得用力往地上扑,拿手腕撑了撑脸才没跟大地摩
擦。
“天啊,这摔得够狠。”反派胖子。
“没伤着吧?”陆由反射性伸手去扶。
刘明辉原本就黑,这样一起身看着脸色更难看,没让陆由扶。
突然出的状况让所有人始料不及,刘明辉右手托着左手手腕,能看出腕侧已经肿了一大块。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撞的你…”陆由有些手忙脚乱地,往后边找医疗队,“估计扭手了,麻烦谁快来处理一下啊。”
医疗队的这才赶紧过来,但刘明辉托着手,径直要往外走:“我手断了。”
“应该不会这么容易断,你让我看看…”医疗队的姐姐要拦他。
“我手断没断,我自己不知道吗?”刘明辉回头。
姐姐给吓愣住了,后来还是曾潮发话了:“让耿密开车,陈你陪他到医院拍片子。”
刘明辉头也不回地走,叫陈的姐姐像是看神经病,特嫌恶地跟着去了。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毕竟把人撞伤了是事实,陆由还是想陪着去看看。
“剩下的继续拍,别管。”曾潮一口拦下了。
“他不会手真断了吧?”陆由活动了一下手腕,“就那么撑一下…”
“你觉得呢?”一直不发话的李佳副导演,“他那是不管断没断,都是断了。”
“卧槽。”陆由像明白过来了。
一时间在场的都有些尴尬,胡维往地面看了眼,确实不像是能随便把手给摔断的样子。
“现在的新人演戏还丢不起脸。”李佳笑起来,竟然直接点破了:“没能力演了还想努力整个因伤让位。”
胡维一时间觉得挺难理解,刘明辉这么辛苦争取来的角色,会这样随随便便放弃吗?
而且,刘明辉明明是李佳自己选的人,现在李佳竟然能毫不忌讳的随口批评。
“不聊闲话了!跳过这一场,直接先拍沈朝和沈暮的对峙!”曾潮一声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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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经典对峙还没演完,医疗队的陈就发了医院的检查报告。
刘明辉把左手手腕摔骨折了,医生建议三个月内避免使用左手搬抬重物,不建议继续拍戏。
整个剧组都知道是这结果,谁都什么特殊反应。
“现在医院这么配合开证明吗?”晚上一块儿吃饭的时候,演警长的老戏骨问。
“花点儿钱,这有什么难开的?我还能给你开怀孕证明。”制片欧阳东。
“刘明辉没了,灰狼的角色不是得重新选?”动作指导看看李佳,“幸好这才拍了两周,灰狼的戏大都没怎么拍。”
其实拍了,主要是刘明辉没能演好,所以最终能拿来用的不多。
“不选了,再重新挑人坐得我这腰受不住。”李佳笑笑,“组里这不是有现成的狼崽儿吗。”
胡维一开始,还根本不知道这的“狼崽儿”是自己,直到李佳直接和他有了眼神交流。
“怎样?你能替上吗?”李佳问。
所有人都看着胡维,估计有的还在琢磨这是哪儿冒出来的孩子。
有的可能会有印象,这就是今儿下午向反派求救助的那傻瓜人质。
“我觉得没问题。”结果还没等胡维回答,何尘直接开口了,“他比刘明辉强好几千倍。”
老实,胡维最近对“强”这个字眼还真挺过敏的。
于是众人又用一种“天啊这是影帝推荐的人”的表情看着胡维。
“那就狼崽儿顶上,何尘记得带带新人,别再拿演技压对方。”曾潮看着像也挺喜欢胡维的样子。
“不过他和刘明辉风格不一样,可能得稍微改改剧本。”编剧,“一些动作神态什么的,都做简要规模修改,没有问题吧?”
胡维赶紧答应下来。
这男四号来得太突然,谁敢有什么问题。
大约三天过后,胡维拿到了据做过“简要规模修改”的新剧本。
一翻就翻到了,灰狼与沈暮的初次相遇,也就是沈暮将灰狼捡回来那段。
之前是捡回来,现在剧本成了从不良手里救回来,那时灰狼正被一群杀马特头欺负。
身上一件衣服都没有,**的。
作者有话要:
贴个简单粗暴的《遗城》剧本,感兴趣的可以看看,直接跳过也影响不大:
故事背景为未来架空。
A城曾经是个繁华的沿海城市,因意外导致化学产品泄露,城市水系遭到大面积污染。由于污染过于严重难以挽回,只能将受灾区弃置,成为废城。
城市虽然被废弃了,但还是有极端贫穷的人居住在此,该区域也是犯罪事件及秘密交易高发区。
电影开头,沈朝作为特警追查毒品走私而进入A城,结果与沈暮重逢。(想想,是那种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一枪对准了要崩下去,结果弟弟把帽子摘了,两兄弟对视)
沈朝很震惊,看弟弟戴上帽子,喊了声哥,转身走了。
开始倒叙,两兄弟曾经住在离这里很远很远的B城。
母亲是个画家,和一无是处的酒鬼父亲离婚,两兄弟都很想跟母亲生活。
但母亲只想带走其中一个孩子,她想专心培养那个孩子成为出色的画家。
但是没法决定到底带谁走,母亲于是要求两兄弟分别画一幅画(一天之内,独立创作),母亲会带走比较有天赋的儿子。
沈暮当晚耍了心机,将哥哥沈朝的画偷走,悄悄掉了包。
两人同时向母亲展示画的时候,沈朝特别震惊,但是因为对弟弟忍让,什么都没。
沈暮如愿跟随母亲到繁华的A城生活,过上了锦衣玉食的日子,沈朝则早早辍学,起早贪黑地照顾酒鬼父亲。
然而沈暮在母亲的教育下遭到了残酷的对待,母亲对绘画有着强烈的偏执。
沈暮经常没日没夜地画画,手上全是伤痕,还曾经被母亲无情地关进阴暗的仓库里。
后来A城出事以后,混乱中他就逃了,再也没跟母亲一起,凭借着自己聪明成为了沟通A城与外界的中介人。
救下了男四,也就是狗子演的角色。(有想看灰狼与沈暮故事的,事后正文会仔细写)
沈朝此前一直以为A城出事以后,母亲带着弟弟搬去了别处或国外,但没想到会在A城与沈暮重逢。
然后这段就是传统的兄弟相认,沈朝主动去找弟弟,一开始沈暮不太待见他,让他回去。
主要是觉得现在自己活得难看,而且因为作弊的事情,心里对哥哥有愧。
后来俩兄弟遇上了犯罪现场,融入一段追追的快乐枪战,陆朝发现沈暮不用枪也很强,而且跑超快。
就感慨了一句:“你跟时候一样,特能跑,该去当运动冠军的。”
沈暮就:“总之不该是个画家。”
俩兄弟聊起过去,冰释前嫌。
结尾,没大想好,极大可能是会改的。
沈朝本受命解决某起案件,是案,结束了跟沈暮一块喝酒。
沈暮那天出门前找到了当年偷哥哥的画,揣进口袋里带出去,想给哥哥看看。
结果沈朝碰上的是穷凶恶极的大案,而且对方设下了埋伏,才知道警长其实是大反派。
沈暮作为中介人知道了这事儿,赶紧赶去救沈朝。
最后作者这么狗血,弟弟为了保护哥哥而死掉了。
后来沈朝抱着他哭(哎真烂俗),沈暮从口袋里拿出那张画给他看。
血沾在画上,色彩很温馨,画的是一家四口。
切入片段的回忆杀,两兄弟时候追逐笑闹,哥哥伸手去抓他,结果弟弟快速往前跑,一下子跑到了路那一头,回头笑着看他。
“我跑得快吗?”弟弟,“长大以后,我能做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
电影结束,可以唱歌出字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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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天使:傲娇猫 5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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