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穿越者与饿死鬼

A+A-

    倒霉透了。

    从床上爬起来,何凡下意识地摸了摸肚子,然后顺拿过放在桌子上的怀表,瞅一眼时间。

    十七点十七分十七秒。

    时间真是巧到家了。

    他原本是地球上某大学的研究生。有一天下大雨,而何凡则因为做实验做的太晚被大雨堵在了实验楼里,不想在实验室过夜的他决定冒雨回宿舍。

    结果在路上被雷连续劈中两次。

    是的,你没看错,被雷劈中,而且是两次。

    何凡对天发誓,自己没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他严重怀疑那晚老天爷没戴眼镜。

    不过,或许老天爷那天真的没戴眼镜,在发现劈错了人之后,作为补偿让何凡穿越到眼下这个世界开始他的第二人生。

    现在的何凡名叫皮尔斯安东,今年九月初刚刚从利维坦帝国皇家敕造第三医学院毕业。一般来在利维坦帝国医生的社会地位都不算低。只可惜性子执拗的皮尔斯在校念书的时候得罪了一个二世主,冰杯这家伙动用社会关系处处打压,乃至于他毕业后找工作举步维艰,最后甚至到要饿死的地步。

    想到这里,何凡,或者皮尔斯安东的肚子又响了起来。

    好饿!先别浪费时间了。

    皮尔斯从床上爬起来,拿起克里斯叔叔送给他的怀表。打算把怀表卖了换点吃的。

    这件事换以前的皮尔斯是肯定不会这么干的。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这怀表留着也没什么用。

    相信就算克里斯叔叔知道了这件事,也会原谅他的。

    咕

    肚子又开始叫了。

    皮尔斯捂着肚子穿好衣服,将怀表揣进右裤兜。推开门,一阵晚风吹过。虽然九月的帝都远不上冷,但皮尔斯还是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

    皮尔斯的住所位于帝都城南老鼠巷,也是帝都有名的贫民区。不过有趣的是,从老鼠巷出去,穿过两条街,就是帝都著名的南榭大街。那里是帝都有名的商业区,皮尔斯记得那里有很多店铺,其中不乏收购旧物的。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朝着南榭大街前进。对于此时的皮尔斯来,路上的

    景色就好像在看一部翻拍的电视剧,既陌生,又熟悉。

    从老鼠巷到南榭大街直线距离五百米左右。不过由于要绕路过一条河,所以步行距离要加一倍左右。皮尔斯饿得心慌,双脚软的仿佛踩在棉花上,自然走得很慢。等他抵达目的地,已经必须扶着墙才能前进了。

    跟以前的南榭大街不同,今天的南榭大街格外冷清,往日里就算没有逛街的,但来来往往的行人总是有一些的。不过今天却是一个人都没有,所以也就没人注意到一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年轻人沿着街道艰难前进。

    皮尔斯一边前进,一边观察周围的店铺。

    珠宝店,不行。

    书店,不行。

    服装店不行。

    面包店,这个,呃,一会儿过来看看吧。

    趴在橱窗前看看里面香喷喷的面包,皮尔斯在心里已经内定了人选。

    一会儿把怀表当了,等他拿到钱之后,把这些面包买了。

    对,就是橱窗里左数第三款面包,看起来就好吃。

    给自己画了饼,皮尔斯突然有了些力气。喘了口气,抬头四下望去,随后他眼前一亮。

    波特古玩店。

    就他了!

    皮尔斯摸了摸兜里的怀表,看看有没有过往的车辆,随后打起精神,朝着街对过的古玩店走去。

    来到店门口,皮尔斯轻轻推开门。

    叮铃铃。

    是提醒店家有客人光临的铃声。

    不过店里面却是一个人都没有。

    店里的光线很暗,四周的灯光都半死不活的,跟皮尔斯一样仿佛下一秒就要熄灭一样。

    “有人么?”皮尔斯声问。

    无人回应。

    “有没有人?”

    寂静无声。

    皮尔斯有点紧张,此时他已经把从来到这个世界就纠缠他的饥饿感丢在九霄云外了。

    “老板?我想卖点东西。”

    还是没人回应他。

    皮尔斯挠挠头:“难道没有人?”

    不过店门开着,难道这家店的老板就不怕招贼么?

    想到这里皮尔斯往里走了走,来到柜台前。

    柜台上摆着一个摇铃,一个酒瓶,一个摆满点心的碟子,以及一个木盒。木盒敞开着,里面装满了钱。

    都是一个一个的金克朗。

    根据皮尔斯的记忆,这些是493年铸造的拉姆斯二

    世头像大金币,这种金币的一面当今圣上的爷爷拉姆斯二世陛下的头像,一面则是代表着利维坦皇室的俊鹰,所以利维坦居民们也将其称为鹰头金币。

    一枚鹰头金币的含金量高达95%所以其价值也远高于一般市面流通的金币。

    换句话这里藏的都是巨款。

    随便拿一枚,足够皮尔斯衣食无忧地吃到明年。

    不过皮尔斯的注意力却在碟子上。

    这碟子上装着的是一种名为黄油酥饼的点心,属于帝都居民的休闲零食之一,口感类似饼干。不过做过这玩意的人都清楚,它的面粉占比不足十分之一,其他全是鸡蛋黄油白砂糖。

    堪称顶级的卡路里炸弹。

    “有人吗?”

    皮尔斯歪头往店铺深处瞅了瞅,确认没人。

    拈起一枚饼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嘴里。

    好吃!

    皮尔斯猪八戒吃人参果一般将巴掌大的酥饼整个吞掉,三下五除二就将其彻底嚼碎,然后合着口水用力咽下。

    实话讲,皮尔斯并不喜欢这种甜得发腻的食物。但此时此刻,这种酥饼对他来简直跟良药仙丹一般。酥饼刚一下肚,皮尔斯的精神就感觉好了不少。

    他甚至感觉自己有了血条,并且正在从红色变成黄色。

    活过来了!

    皮尔斯心想。

    随后他又探头往里看了看。

    “有人吗!我卖东西!”

    皮尔斯再次喊。

    还是没人回应。

    他迅速拈起两块酥饼迅速塞进嘴里。同时一边嚼一边观察着通往店铺后屋的门。

    连续两块高油高糖的酥饼下肚,皮尔斯的饥饿感顿时缓解了不少,而此时他也开始有余裕去考虑一下其他的事情。

    老板人呢?

    皮尔斯有些疑惑。

    如果老板出去办事了,那这家伙的胆子也太大了。

    远的不,这一盒子鹰头金币就足够某些亡命之徒铤而走险了。

    但老板哪去了?

    皮尔斯思索片刻,盖上装着金币盒子的盒盖。

    随后朝店铺后屋走去。

    “老板。”

    “老板。”

    皮尔斯一边喊,一边往里走。

    结果他没走两步,突然感觉自己踩到了什么。

    软软的,好像是人脚。

    意识到自己踩到人的皮尔斯连忙抬起脚。刚想对不

    起,突然反应过来被他踩到的这家伙似乎是躺在地上的。

    毕竟饿了这么久,即便是吃了酥饼,但此时皮尔斯的脑子还是有些迟钝的。所以他没有考虑过这人为什么要躺在地上,而是把头凑了过去,轻轻地捅了捅对方。

    “喂,兄弟。”

    那人没动弹。

    皮尔斯这时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哥,哥们。”

    此时他突然感觉掌有点黏黏的。

    收回来拿到灯光下一看。

    暗红色。

    是血!

    哇!

    皮尔斯吓了一跳,整个人向后跳了起来。

    该死,刚刚穿越怎么就碰到这种事情。

    皮尔斯一边咒骂着老天爷,另一边顺抄起一根棍子,轻轻拨了拨地上的尸体。

    尸体瞬间翻倒过来,露出血肉模糊的正面。

    就好像平放在桌子上忘记吃乃至于化掉的蛋筒冰激凌。

    妈呀!

    皮尔斯历经两世,就算地球上经过信息时代的轰炸,但真见到这种景象,他还是下意识地拔腿就跑。

    反正吃过东西了,怀表大不了换一家卖!

    此时他连想都没想,朝着古董店门口夺路而逃。

    真够了!真够了!为什么我要碰到这种事情。

    皮尔斯一边咒骂一边跑,连滚带爬来到门口。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血红色的怪物突然挡在他的面前。尾巴上和头上的两张血盆大口同时向他嘶吼。

    这都是什么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