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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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候,卿哥还没出道。不过,在学校里还挺有名的。毕竟帅成他那个样子的,真的很少。”

    艾长乐沉吟着。他的语气悠缓,像在讲述一个遥远的结局圆满的童话。

    “我当时还在念学,可可了。也,可矮可矮了。我从时候开始就很矮,一直都坐班上第一排。而且大概是因为矮吧,高年级的学生来找麻烦,我都是首当其冲。”

    “那天,美术老师让我们画水果。老师很漂亮,也很会在课堂里培养学生的兴趣,她让我们把自己最喜欢吃的水果带到学校去,课堂前半个时画画,最后十分钟,大家一起分享水果。”

    “我带的是香蕉。但是还没到学校,就被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了。他们抢了我回家坐公交的钱,还抢走了我的香蕉。然后我就哭了。嘿嘿,我时候特别爱哭鼻子,他们都我是女生。”

    “但是呢,天无绝人之路,就是那天,我遇到了卿哥。”

    当时,已经是高中生的闻卿把他抱起来,拿自己随身带的纸巾给他擦眼泪,擤鼻涕。擦拭的动作极其轻柔,仿佛面前的不是一个人儿,而是一只极度容易破碎的花瓶。

    “别哭了,没人欺负你了。”

    闻卿喜欢孩子,这是即便三十几岁也保留的特质。在孩子面前,他会露出最温柔的一面,哪怕是摸摸人家软软的头发,他也是极满足的。

    “谢谢哥哥。”艾长乐委屈得不行,但闻卿劝了他之后,他便立即停止了掉眼泪,倒不是觉得自己不委屈了,而是觉得——

    “哥哥,你好帅啊。”

    闻卿笑了,露出皓白的牙齿:“你才多大?就知道什么是帅?”

    艾长乐知道自己的身高拉低了年龄,于是据理力争:“我当然知道了!帅就是哥哥这样的。我,我已经二年级了,又不是三岁孩。哥哥几年级?”

    “我高中,跟你不在一个学校。不过你应该是第四学的吧?咱们也挨着。”

    “嗯!”

    艾长乐从背包的最下面掏出他珍藏的棒棒糖,刚才那几个学生来去匆匆,没有翻他的书包。

    “这个给哥哥吃,谢谢你!”

    闻卿的眼神落到那支用浅蓝色包装纸裹起来的棒棒糖,伸手接了过来:“看起来很好吃,谢谢。”

    “不用谢!哥哥叫什么名字?”

    “闻卿。”他动了动唇,然后从书包侧边的口袋里掏出一枚水蜜桃,递给眼前的人儿,“作为回礼,请你吃桃子。”

    “这个桃子,好大哦......”水灵的眼珠子滴溜溜直转。

    “不仅大,还很甜。”闻卿揉了揉他的头发,“好了,去上学吧,别迟到了。”

    那一天,阳光如春风般温柔,静悄悄洒在闻卿身上,如金色的轻纱笼罩在他的肩头,温柔,神圣,深情流转。

    “就是这样哦。”

    艾长乐抚摸着已经吃饱的山竹,“尽管后来同学们都笑我画的不是桃子,是屁股,但我还是很开心。一颗一百分的糖,完全可以让我忽略一分的苦。他真的是很温柔的一个人,有了他,我会相信一切美好的事情。”

    他喃喃正语,殊不知,身后已经走来了一个人。

    “——桃子。”

    “嗯?!”

    艾长乐浑身一僵,讪讪回过头去,尴尬又不失礼貌地抬手一挥:

    “Hi......卿哥,这么巧啊。”

    闻卿戴了鸭舌帽和口罩,即便是这样,身为铁杆粉丝的艾长乐还是一下子就把他认了出来。

    “在干什么呢?”闻卿开口询问,仿佛已经忘记刚刚听到的故事。

    “我跟流浪狗玩呢,这不,这两天没戏,所以就出来玩玩嘛。卿哥你,什么时候来的啊?我刚刚自言自语来着,都瞎的哈哈......”

    有没有听到他刚刚的那个肉麻无比的邂逅?

    “刚到。”闻卿戏谑地弯起眸子,“怎么?在我的坏话?”

    “没有没有!”艾长乐连忙摆手,吓得毛毛汗都出来了,“我怎么会卿哥坏话呢我不会的,我发誓!”

    “知道你不会,开玩笑的。”闻卿在山竹面前蹲下,试探着,伸出手去摸它的脑袋。

    艾长乐看着那只骨节分明的手背有一根青筋微微凸起的手,春心荡漾。

    自从山竹开始信任艾长乐之后,对人类也放下了心防,有人来给它顺毛,它当然美滋滋地坐享其成。

    “汪~汪汪~”

    “卿哥也喜欢狗吗?”

    闻卿嗯了一声:“喜欢,但是没养。经常在外面拍戏,没时间照顾。”

    “也是,你平时那么忙,照顾自己都照顾不过来,哪还有时间去管宠物呢?”

    “你经常来喂它?”

    “嗯!”艾长乐蹲在他旁边,“我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山竹。嘿嘿,你看它的毛,黑乎乎的,跟山竹多像!”

    “嗯。”闻卿想,桃子是不是给所有喜欢的东西取名,都是食物,“其实,我也时不时来看它,不过没有你来得勤。”

    “真的啊?!”艾长乐惊呼——他居然除了演戏,跟闻卿还有一个共同爱好!

    闻卿看着山竹的眼神有些触动,兴许,触摸到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心与心直接是能产生一些共鸣的。

    “我问过,它之前是有主人的,只是现在流浪了。一直守在这里等主人回来,挺可怜的。”

    连身世都问清楚了。这么看来,闻卿真的很喜欢山竹。

    “那,卿哥要不要养它几天?”

    艾长乐谨慎地提出这个想法,趁闻卿思考的时候,道出自己的理由:

    “我之前问过酒店的前台,你那个房间属于高级套房,是可以带宠物的。就是要确保宠物已经过针,而且要定时洗澡。”

    他的,当然都是表面的理由。最最重要的那一条,是他觉得,如果有一个生命陪着,哪怕是一个宠物,闻卿或许都会好受一点。

    闻卿沉默了片刻,“听起来不错。”

    然后冲山竹摊开手,问:

    “家伙,你愿意么?”

    山竹本以为他摊手是要喂食,脑袋探过去一看,居然什么都没有,于是只兴致缺缺地舔了舔他的手掌心,等那里被舔得湿漉漉的,它喉咙里才发出失落的气音:

    “呜......”

    “山竹,别呆着啊。”艾长乐在他肚子上挠了两下,这是山竹最喜欢被挠的地方。

    “这位大哥哥要带你回去住两天,你要不要去?我跟你讲啊,现在好多人排着队都想跟大哥哥回家呢,人家从弱水三千里面只取了你这么一瓢,赶紧珍惜啊!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事实证明,还是艾长乐的话管用,待他煞有介事地教了一通,山竹终于有了反应:

    “汪汪!”

    作者有话要:  突!然!大!声!

    下一篇《穿成怂包男妻》已经提上日程了,大纲完整,正在存稿,文案如下:

    惊!怂包校草居然上课人!

    惊!这位大提琴家校草居然看不上校花!

    惊!常年在商界拼的BOSS施隐居然跟这位校草有婚约!

    惊X10的n次方…………

    宫锦书——独眼作曲人,命运坎坷,一朝踏进,成了同名同姓的天才大提琴家。

    这位大提琴家有天赋,有才华,但懦弱善妒,蠢事做绝,是名副其实的蓝颜祸水。

    猪拱白菜,他是那头猪。

    施隐——商业圈新贵,能力过人,睿智沉稳,却偏偏被这个祸水给“祸”了,两人一同死在那个偏僻的废铁厂,下场悲惨。

    猪拱白菜,他是那颗白菜。

    死后,施隐重生到了初见那年。他决定,这次不能重蹈覆辙,要跟某人保持距离。

    同时,作为施隐的头号粉丝,宫锦书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远离施隐,停止祸祸。

    于是乎,他们惊人地达成了共识。

    “别看我,我不喜欢你。”

    “巧了,我也对你没感觉。”

    一段时间后——

    “……要不先结个婚?”

    “emmmmmmm也行。”

    宫锦书内心OS:好帅,好man,好诱人!老子装不下去了老子心水他!

    施隐内心OS:成年人,到做到,要保持距离就得保持距离——但是他每天都出现在我面前,肯定是他故意引诱我。对,他故意的。没把持住不怪我,不能怪我,怎么能怪我呢?

    口是心非假结婚,装B脸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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