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广州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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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膀大腰圆的伙计忽然:“掌柜的,做生意自然不能有女人,但咱们店里倒是还可以养个缝衣服的。你瞧我这身衫子,都破好几个口了,家里也没婆娘,到外头补还得花钱”

    另一伙计也笑道:“掌柜的,的们平日在店里站得累了,就想有个婆娘给揉揉腿脚——姑娘,你会捶腿吗?”

    王全拍板:“叫老二的徒弟以后不用扫地了,那都不是男人干的活,这几个月委屈他了——妹仔,以后你每天来扫地,知足了吧!”

    他颔首看着林玉婵,等着她感恩戴德。

    林玉婵:“我”

    看看周围人的神态,她压住一肚子话,惜字如金地:“可以。”

    她里的那点“少爷要为青楼姑娘赎身,掌柜的凑趣胡闹”的筹码,分量实在有限,能让王全王掌柜对她一个“留”字已是侥幸。真把这大资本家惹毛了,把她弄死轻而易举,就算闹到老爷那去最多也就是一顿骂。

    能摆脱瘾君子爹,能避免被卖到山沟沟里去,她已经谢天谢地,让她干啥都行。

    王全思忖片刻。他给自己找个这个烫山芋,貌似也只能暂时怎么处理。以茶行的名义招一个扫地丫头,既不算“女人插生意坏风水”,齐府那边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随后又想,十五两银子买个扫地丫头还是贵了点。等苏少爷的这笔生意做完,再找个买主把她打发出去。

    眼看林玉婵已经找到扫帚开始干活,王全又想起什么,指点:“对了,这地板上油污多,走起来脚滑,你给我想办法擦干净。柜台是上家留下来的,几十年没动了,你给好好擦擦。墙面的霉看到没有?还有货架,这两日闹曱甴,你给清理了吧——你指头细,伸进给我缝里一个个的掏!”

    *

    “太特么苦了我要去传教”

    扛了大半天的箱子,肩膀都磨出了水泡,又在店面了弯着腰搞卫生搞到天黑,只擦了一半油污的地板。林玉婵全身散架,几乎是爬回宿舍的。

    狭的耳房里,她像具死尸一样趴在通铺上,感觉自己每根骨头上都挂了秤砣,一寸也不能动弹。

    花钱买来的妹仔,自然要往死里用。也幸亏她脚大,否则今日腿要断了。

    路是自己选的,哭着也要走完。

    当然传教也未必有多好。今日听人闲谈,一个刚皈依的跑到乡下去宣讲,被人乱棍打死了,凶被乡贤联名保下,连板子都没挨。

    她记得上辈子看过一档综艺节目,让那些自以为“只要努力就能逆天改命”的富豪隐姓埋名,到贫民窟体验穷人的生活。雄心壮志的富翁们很快发现,每天超负荷体力工作之后,大脑完全麻木,只想倒头就睡,哪有心思做什么职业规划、储蓄理财

    现在她也体会到了这种麻木的状态。她原本还在思考“做茶行包身工只是迈出第一步,要想彻底获得自由和温饱,还需要”

    精神恍惚,什么念头都闪不动,只能复读似的安慰自己:“又多活一天。”

    秋兰和凤携收工进房,脱了鞋,凤把林玉婵的那双鞋踢得远远的。

    两人嘀嘀咕咕。

    “不是了要把她配人吗?怎么还在这住?”

    凤原本以为来了个无依无靠的大脚妹,可以让自己好好的欺负一下。谁知她把一切命令都当耳旁风,也不帮忙倒夜壶,也不给她洗扎脚布,宛如一个痴呆。凤就没见过如此不知好歹的姑娘,想跟她动,无奈脚伶仃,快走都困难,真打起来也不是她对。

    凤斜眼看林玉婵的床铺,道:“她不干呀。我听七太太,老爷在佛山的田庄里有个老长工,卖了一辈子命,上个月为了保护庄稼摔断了腿。七太太心善,许诺要给他配个妹仔传宗接代。房里的那几个舍不得遣走,正好来个新的,配给那长工正好,人家也不嫌弃她的脚——谁知她死活不愿,不知心里怎么想的呢。”

    她的声音有点大,秋兰不免尴尬,朝林玉婵的方向瞥了一眼。

    但秋兰也忍不住附和凤,轻声:“咱们这些做下人的,哪个不是盼着做够了年份,能出去嫁人生仔,好歹有个自己的家。她不乐意,那是一时糊涂,过阵子就会想通”

    凤恍然大悟:“我听了。她不知怎么攀上王掌柜,跑到老爷的商铺里扫地哦不,不是扫地,什么都做!”

    瞟一眼林玉婵悬在床板外的脚丫,夸张地表示惊讶:“就她那么大脚板,谁看得上呀!你,她不安安心心留在府里,非要往商铺那种男人成堆的地方凑,是个什么意思?”

    林玉婵本来装睡。她觉得凤她们裹个脚,这辈子已经算是残疾,自己一个健康人不妨让着点儿,反正凤也就是过过嘴瘾,给自己卑微的地位找一点优越感。

    但这丫头舌头太长,扰她休息。

    她打起精神,翻身起来烧水喝。水滚后,丢一撮茶叶,托腮等着。

    她被王全吆来喝去的清理卫生。货架的角落里有不少洒出来的茶叶渣,她捡些干净的,不声不响的据为己有,没一点心理负担。

    广东人喜饮茶,从高官到泥腿子都能一天喝几杯。至于干粗活的妹仔,每天只能分几碗刷锅水一般的劣质茶水,用来提神。

    而德丰茶行出售的茶叶是上品中的上品,虽然只是陈年旧渣,但也是渣渣中的王者,一时间满屋清香。

    秋兰很快闻到了香气,讶异道:“好香的茶!”

    林玉婵大大方方:“秋兰姐,你来喝。”

    秋兰扭捏了一下,禁不住那香气诱惑,舀了一碗,喝一大口。

    “这是洋人才喝得起的茶吧!”

    凤使劲嗅了嗅鼻子,拧着眉毛,喝道:“她又在挑拨离间!秋兰,不许喝!谁知道她在里面放了什么料!——啊,是了,她偷茶叶!她偷老爷家的茶叶!”

    林玉婵吹着茶汤,面不改色:“王掌柜赏的。”

    反正凤出不得府,也没会确认。

    林玉婵笑眯眯邀请:“凤姐,你也来喝点茶?”

    凤一怔,想“谁要你的破茶”,没出来。

    德丰行的茶叶金贵,妹仔们互相吵架的时候,经常会骂人身价贱,“你才值老爷几两茶?”

    这喝上一口,得值一顿饭吧?大脚妹也真财大气粗!

    而且是“王掌柜赏的”。凤虽然不信,但万一是真的呢,等于她就有靠山了。

    两相结合,凤对这个大脚妹,忽然失去了欺负她的兴趣。

    正犹豫,林玉婵又笑道:“你箱子里的吃食太油了,放冷了又腻,喝点茶解腻,别客气。”

    凤没听完半句,雷劈了似的跳起来,心咚咚跳,下意识挡在自己的衣箱前面。

    “你你什你点知”

    林玉婵观察了这么多天,发现凤虽然明着嫌弃别人嘴馋,但她自己每日都会从厨房搜刮剩饭剩菜,用油纸包着,藏在衣摆下面带回来,夜里饿了时,和秋兰分着当夜宵。

    就藏在她床头的衣箱里。

    这当然算偷吃。主人家的剩饭,只有赏赐了奴婢才能享用。但有时太太们不愿意赏太多——还得喂狗呢。

    但凤和秋兰之间显然有默契,有夜宵大家一块吃,闷声谁也不告诉。如此很久了。

    所以凤在偷带食物回屋时,也就没那么警觉。况且林玉婵总是装睡装聋装痴,凤根本没把她放在心上。

    凤捂住衣箱盖,张口结舌了一会儿,轻声叫道:“你、你敢告密,我就他们不会信你的”

    林玉婵斟满一碗茶:“吃茶?”

    凤摸不清她意图,犹犹豫豫地接了茶,抿一抿,真香啊。

    她想,莫不是大脚妹认怂示好?

    遂嘴硬道:“别以为给口茶水姐姐就能罩着你。一会儿去把夜壶倒了”

    林玉婵:“凤姐,方才忘记告诉你,这茶也是我从茶行偷的。”

    凤刚咽下最后一口茶,一口气艮在胸口,差点死过去。

    “你你你怎么敢”

    林玉婵收拾锅碗,自去睡觉。

    凤跟秋兰互相看一眼。秋兰轻声道:“算了。咱们喝都喝了。闹起来咱们也得挨罚。”

    这下凤有两个把柄攥在林玉婵里:偷吃、偷喝。林玉婵也贡献了一个把柄。不过偷茶没证据,也许是她随口瞎。如果她真的偷了茶,凤也喝了,等于同罪。

    凤用她有限的智力权衡一下,还是自己吃亏。

    她不服气,跟秋兰咕咕哝哝:“哪天咱们非得抓住她证据不可!”

    文/南方赤火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2020//4

    凤凰花开红似火,正是南国潮湿炎热的天气。蟠龙冈上矗立的镇海楼外,斑驳的炮台已生了一圈青苔。登楼远眺,清澈的珠江水从广州城外徐徐流过,汇入大海。

    在新城五仙门附近的滩涂空地上,竖着几根高高的木杆,每根杆上都挂着一个凝着黑血的人头。

    最中间的一颗人头格外显眼。他长得凶神恶煞,络腮胡子里浸满凝固的黑血,根根如刺。粗得吓人的辫子垂在空中,被风吹得缓缓飘荡。

    这就是林玉婵睁眼之后看到的第一个

    “人”。

    她盯着那颗人头看了很久。

    并非她有什么变态的爱好。实在是因为她自己也死掉了七八分,躺在满地尘沙里,眼珠和脖子都转不太动,一睁眼就跟那颗人头深情对视。

    挂着人头的木杆上,飘着一条破旧的白布,上书几个黑大字,昭告着此人的身份。

    “天地会匪首金兰鹤”。

    林玉婵意识涣散地想:“有这种名字的不应该是世外高人吗?怎么这么容易死”

    她浑身忽冷忽热,喘一口气用去半条命的力气。三魂七魄都在空中飘着,在金兰鹤金大侠的注视下,昏一会儿,醒一会儿。

    这具躯体的主人大概已经赶着去投胎了。她不超过十五岁,头发稀黄散乱,瘦得皮包骨,衣衫破烂,露出细骨伶仃的肘和脚踝。

    破碎的记忆像风中落叶,在她脑海里胡乱翻飞,想抓又抓不住。

    自己还是在广州城,但却又不是她记忆中的广州。人们话的口音她也听得懂。她记起一些面目模糊的人,也许是家人

    但关于这个社会和时代没有更多的信息了。原主的一生大概过得浑浑噩噩,除了吃饭穿衣没有别的追求。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