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家族传承
这是一种超级冷门的魔法分支,在现今的魔法界已近乎失传,即使公开授课也不一定有人愿意学习,其原因就是超低的性价比。
学习血咒需要极高的魔咒与符文天赋,还有海量的古魔法知识,但是恒定在身上的血咒却在普通巫师眼中没太大用处。
然而,拿玛家的血脉天赋却是一个例外。陈斌练习魔法的天赋很普通,理解魔法理论也跟普通的巫师没什么分别,唯独伊沙贝尔给他教导血咒之时进步飞快。
这不是陈斌有多妖孽,而是拿玛血脉使得后人能够快速领悟与血咒相关的一切,即使伊沙贝尔也一样。不过,由于血咒真的太过复杂,这个快速也只是和别人学习血咒的速度相比,他学习一个血咒所耗费的时间不比学一个同等级的魔咒快多少。
更让他无奈的是,这玩意领会了也很难到别人明白,就算写出来也没多少人能弄懂,更不用之后实践所花费的时间和心神。
最重要的是,替别的巫师加持血咒并无太大实战性。
比方,在实战中,巫师能远距离“阿瓦达”对,谁会贴到对身上慢慢刻划即死类血咒?好了,刻一个“铁甲咒”,恒定一个随时等待击发的护罩一定很爽吧?
哦呵呵呵呵,洗洗睡吧!铁甲咒的确会自动激发,但强度并非由受术者控制,而是符文阵预设好强度和持续时间。
把强度设定到最高,受术者一经触发,不消十秒的全力输出就能抽空他的魔力,对方只要拖延片刻就能不战而胜;把强度调低,受术者的低强度护罩又容易被对方破除,甚至不用别人出护罩只闪一两秒就消失还有什么意思?
简单点,血咒一点也不智能,若非替自己刻划符文阵,根本就无法随着突发状况进行调节,还不如直接用魔杖。学会一个魔咒比学会同等功效的血咒的投入少上无数倍,而且也不太吃天赋。越难的东西、性价比越低的技艺,就算公开出来也很容易失传,何况历代拿玛先辈还把它看成家族秘传。
血咒很强大,比如陈斌身上的家族诅咒就是无解的,甚至家养精灵之所以这么愚忠也是世代受到古老血咒影响。
古代巫师征服了这强大的精灵全族,舍不得屠杀掉这种实力高强的生物,又怕放逐它们将要面对二次战争。某些聪明的巫师就发明了一种降智的忠诚血咒,使得被奴役的战俘世代也传承了这种血咒。
如果没了血咒束缚,精灵就是既狡诈又强大的类人生物,专门猎杀拥有魔力的人类儿童。因此,他们现在世代忠诚绝非后天能养成的,只要养过狗的人也知道什么是兽性,何况是高智生物呢?
另一方面,血咒又很弱,几乎全是辅助和限制类魔法,用在攻击的段少得可怜,最强大的那个就是老拿玛夫人使出的“古老黑魔法爱咒”,却是一种献祭级血咒。
看似最没用的拿玛天赋,偏偏是陈斌最需要的,全因它能改善陈斌的武修天赋。
陈斌从古籍一直翻到外婆的笔记,还真的找到一个完成度达到999%的魔法符文阵,拥有将西方魔力转换成东方真气的逆天功能。
这世界里,西方属于魔幻体系,即是巫师和魔法;东方属于玄幻体系,即是修士和术法。当然也有一些异类,比如岛国的主流明明是倾向玄幻的武士和阴阳师,却偏偏拥有魔法部和名为魔法所的学校。
老拿玛夫人的笔记提到,这魔法符文阵原本是为了将巫师魔力转换成修士真气,可是在研究进度达到999%才发现,转换出来的却是武修真气,因为她的笔记里提到,其研究样本就是陈卫国这个武修。
武修和修士的真气构成拥有99%的相似度,却因为%的差异,使得武修只能将真气附在身体和武器上,而修士却能像巫师一样使用诸多术法。
陈斌并没有改动这血脉咒术,只是修补了些许的边角,再深入的核心还没看懂多少。他死记硬背这两组复杂程度达至变态级的魔法符文阵图,然后直接在自己身上测试起来。
幸亏血脉天赋加乘,他第一次测试就成功了,并将这秘术命名为“充气血咒”。是的,这名字很土,但全名真的太长了:“拿玛氏十二次压缩传换透析还原解压型转化魔力为东方气体系力量猜想试验算式血脉魔法符文式阵图(第5修定)”。
其实这血咒没有正式名字,并且这串描述也不是连贯的句子,而是一种由现代英语和晚期近代英语混合写成的标题。老拿玛夫人很多稿并不是采用纯现代英语写成,里面还夹杂了很多魔法符文和需要翻查近代英语字典的词语,而且语法和现代英语有一点不同。
所以,相比起既长又夹杂古文的名字,陈斌更偏爱他起的新名字,就连英文字也替它想好了,就叫做“gq-ez”。
这血咒需在体内刻画出两组魔法符文阵,一组用来输出体内的魔力,另一组用来转化武修真气。在两组符文阵相叠的那刻,魔力就能转化为真气,而且转化率达到坑爹的9比。
更坑爹的是,符文阵既无法穿透皮肤,又不能刻在储存真气的丹田,因为丹田是指肚脐下方的一片空泛位置。
经他测试了数十遍,魔力是存在细胞之中,其中浓度最高的是血液;真气是透过经脉和血管汇入丹田里,其中浓度最高的也是血液。
因此,血液就是最佳的媒介,却又无法在血管壁或内脏的同一位置重叠两组魔法符文阵。陈斌测试遍身体各处黏膜相叠的位置,比如胃部的贲门和幽门括约肌、肛门括约肌、会厌软骨等表面的黏膜,但这些位置不是面积太就是表面太过凹凸不平。最终陈斌发现最佳的铭刻位置就是在舌底和口腔底各刻上一组符文阵,只要两组符文重叠就能转化出真气。
铭刻是以魔力进行,既不疼也不痒,又不会发光,还随时能用魔力抹去符文阵。
重叠就能转化真气,但是效果最佳就是两组符文不停离离合合,或是互相磨擦。因此,陈斌没事就动嘴念念书,或是在课堂上让舌头在口腔里左右摆。麦格曾多次以为他在课堂上偷吃东西而检查他的口腔。
所以,别看巫师们平日挥挥魔杖、念念咒语就是学习魔法,真正的魔法研究是需要大量的人体知识,更血腥的研究图能在禁书和拿玛典籍里找到一大堆。比如中世纪的巫师就经常把人体剖开,从而找出人体各位置对魔力储存或输出的功效等。
很多看似很可笑或呕心的材料、滑稽的动作或符文刻划位置,全是先辈们用血与泪累积下来的宝贵经验,别人想模仿也只能抄到外表而得不到其功效。
言归正传,陈斌的魔力槽严重过剩,真气槽却重度稀缺,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以9:的消耗率来提升真气总量,亦即是改善武修天赋。
“充气血咒”确能有效改善了他的天赋,使得他原本无法寸进的芝麻粒在无痛状态下直接突破,渐渐变成大了一丢丢的芝麻粒。
(Д)┻━┻
可是,这确实突破了他的血脉上限,让他毫无瓶颈地渐渐追上同龄人的真气量,甚至一点点地超越了他们。
这放在陈氏家族里算是飞跃的成就,不过与陈斌的魔法修为相比,陈斌单靠魔法就能完虐十个同龄的武修屁孩。
无论如何,陈斌替父亲在族中长脸的目标总算是完成了。
现在他每天练习套拳是为了熟习体内的真气增长,虽然这增长速度也挺慢的,却又比同龄人快上不少。
在有求必应屋中,陈斌练了半时的刀法,最后把木制的雁翎刀变回魔杖,开始吐纳和套拳的训练。
他自己就有两根魔杖,一根是杖芯是采用了999根伊沙贝尔的头发,一根就是用了999根老拿玛夫人的头发,全都用了空间魔法在杖芯里拓展了更大的空间,否则他拿着的不是魔杖而是一束发辫。
他们拿玛家之所以会有这么搞笑的魔杖,全是无情绪施法惹的祸。血脉相连的狂暴血统能引发更强的魔力共鸣。拿玛家从不怕浪费用不完的魔力,只怕输出率过于感人。因此,历代魔杖的设计思路就是怎能狂暴输出就怎来,不然在儿童时期根本就用不了魔杖。
陈斌五岁前用的那根魔杖,是一套连结触的装置。触存放了伊沙预先输入的海量魔力,用以扩大使用者99%的魔法威力。若非如此,以他当时极为感人的输出量,就连一根羽毛也托不起。
直至他的无情绪施法达到岁孩子的输出量,他才换上现在使用的两根魔杖。至于那装置的金额绝对能让陈斌上辈子心疼死,而且只能把威力扩大到岁孩子的程度
既然拿玛魔杖向来也这样胡来,陈斌就将这传统发扬到极致。即使他的武修力量有多渣,他仍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武修,甚至由于充气血咒使他的真气比同龄武修强上一丢丢。
因此,他就在去年跑了北美一趟,雇用了希柯巴沃尔夫(skbwlfe)的后人替他改造魔杖。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请加qq群:6454956(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