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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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横着眼,伸指了指面前刚拿出来的一支步摇,得意的道,“看见了吗,这是本店刚到的新款,赤金打造的如意簪,整个京城,再也找不出第二件!”

    “就这?”何茉顺拿过来仔细瞅了瞅,吧唧着嘴嫌弃道,“看这做工,也不是十分精细嘛,这簪子值几个钱?”

    老板瞪大了双眼,仿佛受到了奇耻大辱一般,提高嗓门喊道,“五十两!怎么样,买得起吗?”完,十分凶狠的从何茉里夺过簪子,准备收拾起来。

    “等一下,这簪子,我买了。”何茉扬着嘴角,从容不迫又带着几分潇洒的道,“麻烦老板给不一般的本姑娘,把簪子包起来,记住,要包的好看一些。”

    完,掏出一锭五十两的银子往桌案上一砸,铿锵有力。

    老板登时大惊,捧着这五十两银子双眼冒着绿光,“这位姑娘,您出可真是阔绰啊不知是哪家的?”

    这话问的还真是奇怪呢,难道非得是达官显贵的夫人才能拿得出这五十两银子吗?

    “连云阁掌柜,何茉!”她昂着头,怎么也得为弱势女性同胞争一口气吧!

    “连云阁”老板一听,忙从柜台里走出来,又是点头又是哈腰的问候道,“您就是连云阁的何掌柜啊,恕人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多多得罪了,您要是喜欢这簪子,店可以便宜点卖给您”

    嚯?这态度转变的也太快了吧,何茉甚至有些不适应,皱眉道,“老板,我虽然是你店里的顾客,但你也不必这么恭敬吧,这簪子该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一分钱也不会少给你的。”

    老板贼着眼,以袖遮口,凑在何茉耳边低语道,“何掌柜您客气了,如今城里谁不知道您的身份背景,店哪敢得罪您啊”

    “我什么身份背景?”何茉一怔,自己不过是个酒楼的掌柜而已,在这生意人多如牛毛的京城,恐怕连个背景板都算不上。

    “昨日您被陷害抓进京兆府,是朝中左相亲自去释放的您,您的背景,可不是一清二楚吗”老板贼眉鼠眼的嘿嘿笑着,实在是有些猥琐,难不成他以为自己是左相的相好?有没有搞错啊,要不是姜凛把他搬出来,自己恐怕还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呢。

    不过看这个老板一派市井人的作风,想必自己再怎么解释,也只会越描越黑,何茉只得敷衍的回道,“罢了罢了,跟你也不清楚,赶紧把这簪子给我包起来吧。”

    “是是是,人这就给您包起来!”老板赶紧捧着簪子,正准备回身去挑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子,外头一阵娇媚的女声传了进来。

    “宋老板,前儿我要的首饰打好的吗?”

    咦,这声音好像有些耳熟,伴随着一股不详的预感,何茉缓缓的回头,正对上了孟如兰那双充满傲气的桃花眼。

    这可真是冤家路窄,本想逛个街散散心,没想到碰上这个女人。

    何茉不想再跟她过多纠缠,可孟如兰显然不这么想,摆出一副臭拽脸,走到她面前讥讽道,“呵,没想到你一个农妇,居然也能到明月楼来买首饰?”

    “孟三姐,这明月楼门口又没写着,普通百姓不得入内,我为什么不能来买首饰?”

    何茉不屑一顾的瞪着他。

    宋老板不知她们二人有何恩怨,但看她们这剑拔弩张,火星四溅的气场,也不由得紧张起来。

    一个是与左相交好的大金主,一个是鼎鼎有名太师府三姐,不管是哪个他都吃罪不起啊。

    赶紧上前陪着笑脸道,“哎呦,孟三姐,您可有日子没来店了,想买点什么?”

    “少啰嗦,本姐前儿让你打的首饰,打好了没。”孟如兰毫不客气的冲他吼道。

    那老板脸色上有些慌张,作揖道,“真是对不住了三姐,您要的首饰恐怕还得等几天”

    孟如兰一听便不愿意了,十分跋扈的喊道,“什么?等几天!你可知道那簪子是本姐要戴了入宫参加皇后生辰宴的,你居然如此不上心!”

    “这这这”宋老板被她斥的出了一身冷汗,脊背上浸湿了一层,何茉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了,上前打抱不平,“喂,孟三姐,你也太强词夺理了些,既然这首饰这么重要,你为何不提早告知一声,偏得前儿才来,这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

    孟如兰的威严被人挑衅,哪里能咽的下这口气,挥推了一下她的肩膀,嘲笑道,“你这村妇知道什么,恐怕连皇宫大门朝哪开都没见过吧,居然还敢跟我大吆喝,真是大胆狂妄!”

    罢,突然看到宋老板里正捧着一个精致的金簪,光彩夺目,无比华丽,冷声问道,“本姐瞧你里这簪子不错,拿过来给我看看。”

    “哎呦,真是不巧了三姐,这簪子,您身旁这位姑娘已经买下了,您要不再看看别的?”

    这就叫来得早来得晚都不如来得巧,何茉得意的从老板里接过簪子,“孟三姐,对不住了,这簪子,你再喜欢,也归我了。”

    “你!本姐喜欢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孟如兰不忿的冲老板吼道,“宋老板,这簪子她给了你多少钱,我可以出双倍!”

    嚯,没想到这太师府还挺财大气粗,奈何何茉已经交了银子,簪子已经有主了。

    宋老板尴尬的挠着头,“三姐这个这个恐怕不行,这位姑娘已经付过钱了”

    何茉从身后轻轻拍了拍她肩膀,嘴角上扬挂着淡淡笑意,“实在是对不住了三姐,看来这簪子,也是会挑选主人的,您与它命中无缘,就不必再强求了吧。”

    孟如兰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半天不出话来,趁何茉转身离开从自己身边经过时,故意伸出一只脚,想要绊倒她,奈何何茉是怎样智的人物,轻巧的躲开,顺便往她干净的鞋面上狠狠踩了一脚。

    痛得她惨叫起来,“啊!何茉!本姐跟你势不两立!”

    然而何茉早就抱着簪子,拉着桃,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在街头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桃冲她伸出了大拇指,“夫人,您可真是厉害,那个孟三姐那么嚣张跋扈,整个京城都没有敢得罪她的,你居然踩了她一脚”

    “桃同学,你要记住,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何茉充满豪情的拍着她肩膀,给她上了生动的一课。

    捧出里的簪子,打开后给桃插在了发髻上,眼睛弯成一个月牙,“不错,是好看,看来我的眼光没有退步。”

    桃有些错愕的道,“夫人,您什么。”

    “这簪子,是我买给你的,可喜欢啊?”

    “买给我的!”桃一听,赶紧摘了下来,塞回何茉里,“夫人,这簪子这么贵重,奴婢不敢戴,还是您自己留着吧”

    “不是,在我面前,不可以自称奴婢的吗,怎么又忘了。”何茉宠溺的笑道,“看来以后得定个奖惩制度,要是你再明知故犯,我就要扣你的工资了”

    “这簪子,本就是给你买的,你看本夫人我什么时候热衷这些东西了。”

    抬头一看,何茉的脑袋上除了在临川镇姜凛买的那支步摇以外,真的没有别的首饰了,可桃还是战战兢兢,“夫人,您为什么要给我买这么贵重的东西我真的承受不起啊”

    “这有什么承受不起的,你是我在京城里唯一交好的姐妹了,我想给自己的姐妹买点礼物,也不可以吗?”何茉比她还要不解。

    “奴桃怎么敢跟夫人称作姐妹呢”

    这古人思想里的奴性到底是绵延了数千年,要改掉一时半会儿也是不太可能的。何茉只能无奈的笑笑,又把簪子插了回去,叮嘱道,“是给你的,就是给你的,不许摘下来了,多好看啊”

    桃心中既惊又喜,感激的不出话来,“多谢夫人,多谢夫人”

    其实何茉是觉得这丫头的身世也怪可怜的,跟自己有的一拼,自己只身穿越到这里来,一个熟人都没有,她也是无父无母,孤独无依,不同的是,何茉命好,嫁了一个又有钱又疼爱她的夫君,而她却只能被卖来卖去当丫鬟。

    在何茉心里,她其实就像一个妹妹一般。

    东游西逛了半日,眼看着日头就要落山了,二人才珊珊回去。

    吩咐桃去取些冰镇的西瓜来,何茉独自走到房门外,听见里头似有响动,便停下了脚步,探头一看,原来是姜凛和刘叔正坐在一起喝酒,桌子上歪七扭八的,倒了好几个酒瓶。

    这个姜凛,明知自己体内毒素未清,不能饮酒,还喝这么多,就算是借酒消愁,也该收敛一下。

    等等,自己为什么要他借酒消愁,难道愁闷的不应该是自己吗。

    “姜凛,好了,你已经喝的够多了,待会儿茉回来又该生气了。”刘叔想要伸去抢夺他里的酒瓶,被他一把推开,苦笑着道,“刘叔,你可知道,我心里有多痛,有多恨吗,为什么,当年被丢弃的那个人,是我!”

    被丢弃?在临川镇的时候,姜凛不是,他是因为父母不疼爱自己,才将他逐出家门的吗?怎么又变成被丢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