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二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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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琼这天去大众报, 照旧带去了五千字的稿子,也照旧受到了李总编的热烈欢迎。

    “你家少爷还没给我回信?”李总编问道。

    收了李总编的信之后, 穆琼曾经来过大众报两次, 那两次,李总编都曾问他要回信。

    但他没写,自然拿不出来。

    至于为什么没写……他当初这是自己的少爷写的, 只是为了方便过稿而已,他并不算一直欺骗李总编。

    他也没必要一直欺骗。

    亮明身份之后,有些事情谈起来才更方便……比如涨稿费。

    “没有。”穆琼回答。

    李总编一阵失落。

    “不过,《留学》的作者可以和你面谈。”穆琼道。

    “真的?”李总编惊喜不已:“他什么时候有空,约在哪里?”

    “他现在就有空。”穆琼朝着李总编伸出手:“你好, 我就是楼玉宇。”

    “你什么?”李总编懵了。

    大众报租的房子并不大,编辑们都是一起办公的。

    近来大众报的销量因为《留学》这部猛增, 编辑部的人对穆琼这个《留学》作者的代言人也就格外亲善喜欢, 穆琼一来,他们便都围了过来。

    这一围过来……穆琼的话,他们自然也都听到了。

    他们怀疑自己听错了。

    穆琼……他是楼玉宇?《留学》的作者?

    这怎么可能!

    留学这部他们全都看过,也都确信这部应该是由某个留学生写的, 甚至可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为什么现在写的,会成了这个少年?

    “我我就是楼玉宇。”穆琼道:“抱歉,之前怕你们觉得我太, 不看我的稿子,所以我了假话。”穆琼道。

    “这怎么可能!你这个年纪, 应该没有去留学过吧?又是怎么写出这样的来的?还有里面的那些话……”李总编猛地站了起来,紧紧地盯着穆琼。

    李总编这样子,让人挺有压力的,但穆琼面不改色:“我的老师是从国外回来的,他跟我讲了很多国外的事情,另外,我一直有向留学回来的人请教。”

    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气度不凡,眼神清澈,话不卑不亢……他们之前就觉得这人不像个下人,现在看来,他还真不是什么下人。

    编辑部里鸦雀无声,李总编深吸了几口气,最后拿出一张纸来穆琼:“你写几个字。”

    楼玉宇亲笔写的原稿,他每次都会仔仔细细地看过,对楼玉宇的笔迹非常熟悉。

    穆琼笑笑,从怀里拿出自己的钢笔,坐下写了起来。

    他写了一段主角江振国在里过的话。

    李总编一直看着他写,等他写完,就表情复杂地看向他:“你真是楼玉宇?”

    楼玉宇的字非常漂亮,一般人是写不出来的,眼前的人却写得极为熟练。

    “千真万确。”

    “你之前为什么要骗我?”李总编又问。

    “抱歉,当时我怕你们不看我的稿子。”穆琼道。

    李总编知道这还真有可能。

    他们大众报上的很多文章,都是编辑自己写的,平常不怎么收稿子,要是穆琼一上来就来投的是自己写的稿子,他们肯定直接就把人劝走了。

    孩子家家的,投什么稿?

    “那你现在怎么又了?”李总编又问。

    “你们现在应该不会不要我的稿子了。”穆琼轻笑:“李先生,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叫穆琼,苏州人,曾经在北京求学,几个月前刚刚来到上海。”

    “我是李荣华,大众报的总编。”李总编也笑了。

    穆琼年纪不大,但李总编并不敢看他,甚至因为他年纪,李总编还对他高看了一眼。

    这么的年纪,就能写出《留学》这样的作品……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养出来的!

    听听吧,明明是苏州人,又是去北京求学又是来上海,看着就是不缺钱的。

    穆琼给自己做介绍的时候,刻意美化了一下自己的经历,在之后,他也不吝啬于展示自己的博学。

    而这一切并不是白做的……李总编对他非常客气,甚至主动提出了加稿费的事情。

    “我之前想见你,其实还想跟你谈一件事。”李总编道:“因为《留学》的缘故,近来大众报销量猛增,日销量已经稳定在了一万五,我们商量过之后,认为你的稿费可以增加一些。”

    “稿费加到多少?”穆琼直接问。

    “千字三元。”李总编道。

    千字三元这个价格不可谓不高,要知道,他们给大众报的“台柱”文达先生的稿费,也就千字一元五角。

    但《留学》这部书,跟文达写的大长篇武侠是不一样的。

    文达的,他们不叫停,是会一直写的,写完了这个人物,就换个继续写,几百万字不成问题,质量也一般,人们看的时候兴许很喜欢,但看过多半就忘了。

    《留学》则不同,这文不长,质量又好,还让报纸销量大增……

    最重要的是,他希望穆琼以后能继续给大众报写文章。

    穆琼面色不改,心却猛地跳动了几下。

    他知道稿费肯定能涨,但以为最多也就涨到两元,没想到竟然能涨到三元。

    他现在每天下午专心写作,一天写,一天修改誊抄,两天能写六七千字,也就是一天能写三千多字,赚十块钱。

    沙船厂的工人工作那么辛苦,赵婶子的丈夫起早贪黑地拉黄包车,一个月也就赚七八块钱,给人当掌柜,一个月都拿不到十块钱,而他只靠写作,一天就能赚十块!

    不过,穆琼也就激动了一会儿,毕竟他以前是赚过大钱的,也就是最近总是很穷,一时间才有点激动。

    穆琼笑笑:“李总编是个实诚人,我的下一篇,会优先考虑大众报的。”

    看到穆琼波澜不惊的样子,李总编愈发不敢看穆琼:“穆先生已经想好下一篇了?是什么?”

    “是一个关于治病求医的故事。”穆琼道。

    “治病求医?中西医现在不对付,写这个闹不好会被骂……”李总编有些担心。

    “李总编放心,我只是写而已,并不偏向哪方。”穆琼道。

    民国的中西医之争,穆琼是早就知道的,这些日子算写《求医》之后,还曾专门研究过。

    中医在现代其实挺好了,去中医院找中医看病,人家照样给你做检查确认病因,然后才开药,但在民国以前并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中医喜欢跟病人讲阴阳五行,讲一些让人云里雾里的听不懂的原理,有时候还会给病人开一些乱七八糟的方子,这也就算了,很多中医其实根本没有真才实学,常常背会几个方子就给人看病了,甚至连乡下跳大神的,都敢自己是中医。

    另外,同样的药材南北的叫法不一样,医生的写法也可能不一样,特别容易误导人,也容易让医生开错方子,让药房的伙计抓错药。

    至于药材以次充好,相似的药材没分清楚,坏了的药材依旧用着……这些事情就更多了。

    对了,这时候药房的伙计……他们有些竟然还能不识字!

    好吧……其实乡下地方,某些医生也不识字。

    当然了,这不是就没有好的中医了,这时候也是有不少拥有真才实学的中医的,他们之中有些人的医术还非常高超,就是浑水摸鱼的太多了,以至于让很多新派人士对中医的印象变得不好,总是日常骂中医。

    从晚清开始,就有人提倡要废除中医,五六年前,中西医就曾激辩过,从三年前开始,中医还被北洋政府排除在教育体制之外,不许开设教授中医的学校。

    等十多年后……政府甚至还会颁布《废止旧医案》,不许旧医行医,而所谓的旧医,就是中医了。

    穆琼承认,这时候的中医,是存在不少问题的,可是……这时的西医其实也没多好。

    一些现代孩子都知道的常识,这时候的西医都是不知道的。

    比如细菌病毒这些……虽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些微的生物,也有人提出这些微的生物可能会致人疾病,但人们对它们的了解还是很少。

    再加上医疗设备少,又没有抗生素……这时西医给人动手术什么的,死亡率非常大,给人治病诊断出错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至于治疗疑难杂症……他们其实还比不上那些有经验的老中医。

    就伤寒吧,这时的西医压根没有对症药,基本只让静卧吃维生素,指不定病情就越来越严重了,但去找门庭若市诊所里有人卖早餐的张老先生的话,多半能药到病除。

    但就是这两者,在民国时期,争得你死我活。

    穆琼懒得管他们怎么争,他也不会去写他们怎么争,他想写的,是百姓看病难。

    哪怕是现代,一些贫困山区的人,看病依然很难,得了病甚至只能等死,这个年代就更不用了……就算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普通人得了病,往往也只能熬着,熬得过没事,熬不过那就只能等死了。

    一来是看不起,二来是看了也多半看不好。

    《求医》写的,就是一家人为了看病求医,倾家荡产的故事。

    当然了,他现在还没动笔。

    穆琼跟李总编谈了很久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他照旧拿走了五块钱的稿费——他的稿费虽然涨了,但要从下一次刊登开始涨,之前登的,还是千字一元。

    不过,下一次刊登不远了。

    明天将刊登《留学》的第四个五千字,之后,《留学》这个故事,还将由每周刊登两次每次五千字改成隔日刊登,每次刊登三千字。

    这样,每周刊登的字数其实没多多少,但次数变多,大众报也能好卖点。

    从大众报编辑部离开,穆琼先去了一场菜市场。

    自挨过饿,他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吃了,每次拿了稿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菜。

    所谓的菜市场,其实就是聚集了很多拿了自家种的菜来卖的农民的地方,一般早上,那里人是最多的,到了下午,人就少了,到了晚上,大家就都回去了。

    这会儿是中午,市场上还有不少人在。

    穆琼看了一圈,看中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那公鸡虽然被捆住了脚,但长得特别精神,身上的毛油光发亮,看着就讨喜,一定很好吃。

    穆琼花三角钱把它买了下来,想到拎着只会动的活鸡回去挺麻烦,他又不会杀鸡,就问卖鸡的人能不能帮忙把鸡杀了。

    “帮忙杀?可以,但鸡血你怎么拿回去?”卖鸡的问道。

    “鸡血我不要。”穆琼道。

    卖鸡的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跟卖猪肉的借了把刀杀了鸡,还把鸡血放到他带来的一个竹筒里,等杀完,就把死鸡给了穆琼。

    穆琼拎着死鸡回家,然后就被朱婉婉埋怨了:“琼儿,你也太不会过日子了,鸡血是好东西……”

    这也就算了,朱婉婉烧了开水,浇在鸡上把鸡毛拔了之后,竟然还把鸡毛留下了,放在院子的角落里晒干。

    据,晒干的鸡毛是可以卖钱的。

    穆琼还是头一次知道鸡毛也能卖钱……

    “娘,我们现在不缺钱了,不用这样节省。”穆琼道。

    “哪能不节省,我们现在连个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也没有地,要是以后遇到点什么事情……”朱婉婉很是忧心:“更何况你到了结婚年龄,昌玉再过几年也要嫁人了,这些都要钱。”

    “我结婚还有昌玉嫁人的事情不急。”穆琼道,他上辈子从没喜欢过什么人,一直过得清心寡欲的,这辈子……应该也不会早早结婚。

    至于穆昌玉……她怎么着也要二十岁才结婚吧?那就还有好多年!

    不过,攒钱买房还是有必要的,另外,他们一家的未来也要考虑一下。

    现在的话……他们还是先吃鸡吧。

    鸡是整只放在大铁锅里煮熟的,煮熟后切开,直接沾酱油吃。

    这吃法,本地人喊它白斩鸡。

    穆琼把两个鸡腿分别夹给朱婉婉和穆昌玉,然后自己霸占了两个鸡翅膀。

    “哥,你真好。”穆昌玉咬了一口鸡腿,感动地看着穆琼。以前家里吃鸡,鸡腿一个给穆琼,另一个一开始给他们爷爷,后来给他们奶奶,反正都轮不上她。

    朱婉婉就更不用了,以前她都是啃鸡脚鸡翅膀的。

    她们两个看着穆琼,眼里好似闪着光。

    “我喜欢吃鸡翅膀。”穆琼无奈道,可惜,穆昌玉和朱婉婉并不相信。

    她们觉得穆琼一定是为了把鸡腿让给她们才这么的,还坚持让穆琼吃鸡胸——那里肉最多!

    穆琼:“……”他并不喜欢吃干巴巴的鸡胸肉!

    穆琼了很久,才让朱婉婉和穆昌玉相信,他是真的不喜欢吃鸡胸肉。

    有了钱,家里总算可以每天都吃点咸鱼以外的荤菜了。

    穆琼觉得这是正常生活,但朱婉婉却觉得他们过得有点奢侈,不过她不过穆琼,也就这么吃着了。

    吃了一段时间之后,朱婉婉和穆昌玉的脸色更好了,尤其是穆昌玉,竟是一下子长高了。

    同样长高的,还有穆琼。

    这天,他照旧一大早去找傅医生,然后就发现,之前比傅医生矮一点的他,现在似乎已经跟傅医生一样高了。

    “你现在已经可以独立给人包扎伤口了。”傅蕴安用英文对穆琼道:“不比那些医疗兵差。”

    这时候的军队里会配备一些医疗兵,这些医疗兵的医术,那就一言难尽了……有些就只会用灶灰给人止血包扎。

    这是个缺医少药的时代。

    “还要多谢傅医生的教导。”穆琼也用英文回答。

    他每天来傅医生这里帮忙,还是很有用的,不仅学了一些简单的医疗知识,还对这时的医院、医疗环境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

    除此之外,每天和傅医生聊天,还让他终于“学会”了这个时代的英文。

    而这,还要从他之前每天都问傅医生一些国外的事情起。

    傅医生的国文和上海话都的不错,但国外有些东西,不用英语的话,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中文词汇,傅医生就用了英语来。

    当时傅医生怕他听不懂还有点不好意思,但他听懂了,还觉得这样挺好,干脆就提出让傅医生直接用英文……傅医生答应了。

    然后,他们这些日子,就都用英文对话了,而这么一来之后……原本不被病人信任的穆琼,突然就成了病人们膜拜的对象,他们对他交代的事情,也深信不疑全部照办。

    毕竟……他如今在病人眼里,是个留洋回来的医生了。

    “是你自己愿意学。”傅蕴安道:“你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傅蕴安本以为,穆琼也就是个粗通英文和法文,出生不错但家道败落,长得不错的少爷。

    可是,真的相处下来,他却发现自己有很多想错了。

    穆琼对英文和法文,根本就不是粗通,而是精通,除此之外,他的文学功底也非常好,思想更是与众不同。

    不管他什么,穆琼竟然都能接的上……他都有点好奇穆琼的身份了。

    义诊结束,跟他一路走到公济医院之后,穆琼就离开了。

    傅蕴安走进医院,又进了自己的诊室,然后就叫来跟着他学医的助手之一:“去查查穆琼。”

    “是,三少。”那助手应了,很快出去。

    傅蕴安则换了一身衣服,开始自己新一天的工作。

    傅蕴安好奇穆琼的身份的时候,无数人正在好奇楼玉宇的身份。

    《留学》越来越火了,现在大家都相信,江振国是真实存在的。

    有人找来庚款留学生的名单,一一对照在里面寻找江振国……不,楼玉宇。

    也有人直接把大众报寄给了国外的留学生,问他们认不认识江振国……不,楼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