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大哥小妹
穆琼并不指望自己写个, 就能改变女性的地位。
这个时代别女人了,就连男人, 如果家里没钱, 也是毫无地位的,一不心就会被杀,在这种情况下, 女人想要为自己争取到某些权益太难了。
但就算这样,他还是要写。
总要有人去开个头,才能一点点做出改变。
就在西方……其实如今的西方,女性的地位同样很低。写出《简·爱》、《呼啸山庄》等作品的勃朗特姐妹,在19世纪写出作品之后, 就不得不用男性笔名发表。
而她们的作品,比如《简·爱》, 就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的女性形象。这样的女性形象, 在现代的里比比皆是,但在那个时代,却是非常少见的,甚至可以是离经叛道的。
而正是这样的作品, 让一些女性醒悟过来。
穆琼希望,自己的作品,也能成为这样的种子。
《蜕变》这本,他又写了不少了。
阿秀伺候的姐怕阿秀会勾引自己的丈夫, 就将阿秀嫁给了管事的儿子。
姐和阿秀一起长大,还是跟阿秀有感情的, 她给阿秀选的管事的儿子并不差,因此,阿秀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阿秀运气好,都祝福阿秀。
但阿秀并不喜欢那个管事的儿子,她甚至因此产生了迷茫。
为什么她的人生,要掌握在别人的手上。
为什么她的父母可以卖了她,为什么姐让她嫁人,她就要嫁人?
阿秀有很多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想法,但她没有反抗的条件,她到底还是嫁了。
婚后,阿秀和丈夫有着方方面面的矛盾。
他的丈夫希望她在家相夫教子,看到她看书看报纸,就会出言讽刺。同时,这个男人明明没有什么本事,却总觉得自己非常厉害,更看不起阿秀。
他从来都不会顾忌阿秀的心情,更不在意阿秀的想法,阿秀对他来,就是个生孩子的物件。
至于阿秀的公公,这个男人当久了管事,容不得家里人忤逆他,他在家里,必须是绝对的权威。
还有婆婆……阿秀的婆婆只知道为丈夫,为儿子奉献,她苛待自己,也苛待阿秀。
他们家的生活不至于捉襟见肘,甚至称得上不错了。阿秀依旧在当佣人,他的公公和丈夫也有薪水,但若是家里的男人不在,阿秀的婆婆便是连做饭都不愿意的,烧个番薯都嫌费柴火。
于是,阿秀的公公和丈夫在外面跟人喝酒吃肉的时候,阿秀和婆婆就在家啃生番薯。
阿秀怀孕后,公婆对她好了点,但她的丈夫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等阿秀生下一个女儿,公婆还立刻就翻了脸。
阿秀觉得很痛苦,但周围人却觉得,她不能生下儿子,是她的错,她就该为此自责。
如果阿秀从就接受这样的观点,兴许不会那么难受,但她总是想很多,她还一直没有放弃学习。
阿秀的姐的丈夫离家出走了,姐的婆婆觉得这都是姐不好,管不住丈夫,姐自己也自责,愈发地贤良淑德,甚至想要为已经离开家中的丈夫纳妾。
阿秀觉得这一切荒谬极了。
但阿秀纵然有诸多想法,她也没有反抗的资本的机会。
她有诸多顾虑,她也清楚她离开之后,可能会活不下去。
然而某一天,意外突然发生。
一群也不知道是土匪还是官兵的人,袭击了这个城市,城里的大户人家慌忙逃命。
阿秀本是可以跟着姐一家离开的,但她的女儿还在家中,她慌忙回去抱女儿,再回过头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逃走了。
她的丈夫和公公跟着走了,她、她的婆婆,还有她的女儿,却被留了下来。
那些人在城里烧杀抢掠,阿秀的婆婆恐惧之下,竟然上了吊,阿秀却不同,她换上男装,带着自己的女儿,开始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
阿秀长得不算差,但也并不是什么大美人,从到大一直干伺候人的活儿,还让她不至于细皮嫩肉,她竟是好好地扮演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甚至在一个新开办的学校里,谋得了一份教书的活。
……
穆琼的这部,到了后面是有些理想化的,但他也将阿秀遇到的种种艰辛一一写出。
当然了,他虽然写了不少了,现在报纸上,却只刊登了一个开头。
然而因为在文章开头,阿秀就已经有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再加上《丝乡》……报纸上出现了很多批评穆琼的文章。
其中骂穆琼骂地最厉害的,就是一个名叫宋明理的,他不仅写文章骂,甚至还专门开了个文会来骂。楼玉宇不孝顺父亲,不想着救国,整日惦记着情情爱爱的事情,令人不齿。
还楼玉宇写文章,就是为了钱,没有一点文人的风骨。
这人的文笔极为不错,这样的文章写出来,还真让某些人觉得……好像是这样的。
再加上看不惯穆琼的人一直很多……《丝乡》完结的第二天,报纸上一下子就出现了十来篇骂楼玉宇的文章。
还有人骂楼玉宇的作品。
比如《留学》里的主角喜欢上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让人恶心。又比如骂《求医》,竟让女子弑夫,无视法律道德。至于《丝乡》就更不用了,在他们的嘴里,桑是个不孝的,竟然对长辈动刀子,而主角也不仁不义,又楼玉宇这么写,自己人品也有问题。
穆琼最近一直窝在平安医院陪着傅蕴安养伤,当一个民国宅男,结果一不心,就被黑了。
穆琼并不在意,这些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好歹还是有所收敛的,上辈子在网上,有些人骂地更厉害。
不过他不在意,朱婉婉和朱玉却很生气,这天两人过来的时候,就忍不住抱怨起来。
抱怨了一番,朱婉婉又去看傅蕴安。
傅蕴安竟然是霍三少……这件事现在该知道的人,都已经知道了,然后……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纵然傅怀安和傅蕴安对自己的态度跟以前一样,但朱婉婉还是做不到很快接受这一切。
与此同时,她学东西的劲头更足了。
人家那可是军阀!军阀!她不努力点,以后兴许见到傅蕴安的父亲就要腿软!
“伯母,前些日子有人从国外带回一些原文书,我早就想给伯母送去,可惜最近难以走动,劳烦伯母自己带回去了。”傅蕴安道。
原本对着傅蕴安非常不自在的朱婉婉,被傅蕴安塞了厚厚一叠书之后,顿时就不纠结了,只惦记着想要快点回去看书。
而等朱婉婉和朱玉走了,傅蕴安就看向穆琼:“那些一直找你茬的人,要不要找人教训他们一顿?”
“你想怎么教训他们?”穆琼问。
“可以套麻袋一顿,也可以让人去查查他们做过的龌龊事,帮他们好好宣扬一下。”傅蕴安道:“别的不,就这个总是上蹿下跳的宋明理,他最好女色。家里一个大老婆,三个姨太太,还染指了家里的佣人。两个月前,就有一个怀着他的孩子的佣人因为难产一尸两命。”
在傅蕴安看来,那些骂穆琼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宋明理没少针对穆琼,他早就让人查过这人了。
“……”穆琼有些无奈:“不用这样,不过是观念不同而已,人犯不着。”
“难道就这样算了?”傅蕴安皱眉,已经被穆琼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在穆琼面前,倒是自在很多,不需要再遮遮掩掩的。
“当然不可能。”穆琼道。
楼玉宇的人设,是与世无争不惹事的,只管默默地写,但他又不止楼玉宇一个马甲!
前几个月,他可是用朱世安的笔名骂了不少人不少事。
现在这个笔名,还可以拿来用用!
把诸如“你觉得女人没用,这话去跟你娘去”这样的话写得文绉绉一点,一个个骂过去完全是可以的。
还有……“对了,你调查过那个宋明理?把他的资料给我看看,我给他写个。”
傅蕴安懵了:“你要给他写?!”
“对,我用天幸的笔名给他写个,就写一个纳了很多妾室的男人,某天醒来发现自己跟妾灵魂互换了。”穆琼道。
他不会指名道姓地写宋明理,但决定用宋明理那复杂的家庭当背景。
灵魂互换这个梗,在现代一点都不稀奇,八九十年代,一些影视作品还有国外的漫画里就出现过了,后来网文兴起,写的人就更多了。
但在这个时代……傅蕴安从来没有听过。
看到穆琼随口就想出这么一个点子来,他惊讶极了:“你算写点什么?”
“就写那个妾得了他的身体之后,欣喜若狂,不仅努力扮演好他,还睡他的女人,还跟别人他疯了,将他关起来……”穆琼琢磨着:“起来,这男主人公,还可以是当官的,他以前没少搜刮金银,无恶不作,老百姓都讨厌他,那妾占了他的身体,做了几件好事,反而得了众人的喜欢……”
穆琼越越想写,立刻就动笔开始写大纲。
傅蕴安看着穆琼,喜欢地不行。
他看上的人,当真厉害!
穆琼这边准备骂人的时候,还有很多人为穆琼抱不平。
“《丝乡》写得极好,桑极为可爱,还非常努力,这些人什么‘以让主角娶一个村妇来哗众取宠’……真是不知所谓!”
“这人断章取义又曲解一番,来骂楼玉宇先生的文章,简直用心险恶!”
“楼玉宇先生的文章纵然有不足之处,也比这些人写的狗屁不通的东西好多了!”
……
《丝乡》完结几天后,陆陆续续,帮穆琼话的文章就出来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前几个月在上海闯出了很大名头的朱世安下场了。
这位写的文章不仅犀利,还通俗易懂,他表示,宋明理等人,都是一群高高在上,整日担心别人抢了他们的位置,于是就想把所有冒头的人全都倒的尸位素餐之人。
他们怕女人比他们厉害,怕穷人比他们厉害,就见不得有人为这些人话。
朱世安战斗力很强,他的文章一出来,便有很多人认同。
于是穆琼就又趁热写了几篇……
朱世安这个笔名的文章,穆琼都是拜托郑润泽帮忙投稿的。
这天,穆琼在傅蕴安安排的汽车的护送下去郑润泽那里送稿子,郑润泽就挺无语的:“外面的人怕是怎么都想不到,朱世安就是被人了从来都闷不吭声的楼玉宇。”
“那是。”穆琼点头:“我特地连文风都变了。”
文风是可以模仿的,穆琼自己独有的文风,现在是天幸在用,而楼玉宇的文章,文风跟这个时代的文章靠拢,略有些文绉绉的,至于朱世安的文风,则学了他曾经很崇拜的一位大师的。
“你真的很有天赋。”郑润泽道,又问:“对了,听你最近一直跟霍三少在一起?”
“确实如此。”穆琼道:“怎么了?”
“有人想见霍三少,你能帮忙引见吗?”郑润泽道。
“我可以帮忙问问。”穆琼道,他可以去问问傅蕴安,要不要见就随傅蕴安了。
“多谢。”郑润泽道。
穆琼从郑润泽这里离开,又去了一趟商业印书馆。
商业印书馆要出版《丝乡》,而他在改了一些细节之后,算将稿子送去。
商业印书馆的主编章澈跟穆琼合作多时,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稿子,很快就把事情办妥了。
穆琼今天是一大早出门的,如今从商业印书馆出来,也就中午而已。
午饭穆琼是要回平安医院吃的,而回去之前,他先去了一趟附近的卤肉店买熟食。
傅蕴安前些天身体不适,只能吃清淡的东西,他也陪着一起吃,嘴里淡地不行,现在就想吃些味道重的,当然,最重要的是傅蕴安现在也能吃一些了。
穆琼买了一些卤好的五花肉,又买了半只卤鸭,最后还买了一些鸡肝,算给傅蕴安补血。
傅蕴安的实力并不弱,枪玩得非常溜,但身体并不强壮,穆琼挺操心的。
好在傅蕴安只是不强壮而已,并没有病。
历史上的霍三少,也不知道是怎么去世的……
穆琼买好卤肉,正要离开,突然有人道:“楼玉宇先生?”
叫穆琼的,是个扎着两个长长的大辫子的年轻女子,她看着穆琼,满脸惊喜。
“你是?”穆琼并不认识对方。
“先生你好,我叫沈亚楠,之前曾在沈家的宴会上见过你。”沈亚楠道,她瞥了穆琼一眼,又害羞地低下头去。
此时的文人,会组织很多活动,还会到处讲课,但穆琼一直以来都非常低调,基本不参加那些活动。
也是因此,很多人不认识穆琼,但还是有人能认出他的。
“你好。”穆琼道。
“楼玉宇先生,我很喜欢你的书,你能给我签个名吗?”沈亚楠问,一边一边拿出一支钢笔来,可惜她紧接着就发现,自己没有带本子,甚至连纸都没有,顿时露出懊恼来。
穆琼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是带了纸笔的,就问:“亚楠是哪两个字?”
沈亚楠立刻就了自己的名字的字。
穆琼拿出一张稿纸,写了“致沈亚楠:望一直进步”几个字,后面又签了名,写了日期。
难得见个读者,穆琼还是愿意帮忙签个名的。
“楼玉宇先生,谢谢你!”沈亚楠拿着那张纸,看着穆琼的时候非常激动。
“你就是楼玉宇?”这时候,旁边突然有人道。
穆琼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就见到了一个穿着洋装,化了妆烫弯了头发,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女正看着自己。
这少女跟穆琼以前见过的女子都不一样,她的气质非常独特,看起来与众不同。
如果拿沈亚楠做个对比的话……沈亚楠面对穆琼的时候,是有些害羞的,看得出来要签名这件事,已经耗费了她许多勇气,她甚至一直都不敢直视穆琼。
眼前的这个少女却不同,她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穆琼,眼里没有丝毫的胆怯。
“是的。”穆琼朝着对方笑笑,他还挺欣赏这样的女孩子的。
“楼玉宇先生你好!我叫安妮!”那少女道:“先生,你的写得太好了,每一部都很好看,我在国外看了《留学》和《求医》,回国后又看了《丝乡》,我很喜欢你的!”
“谢谢喜欢。”穆琼道,他算是知道为什么眼前的女子显得与众不同了,原来是留过洋的。
在这个时候能去留学,这个女孩子的家境肯定不错,她又在国外开拓了眼界,会显得与众不同挺正常的。
“楼玉宇先生,你结婚了吗?”霍安妮看着穆琼,一双眼睛瞧着亮晶晶的。
改名为霍安妮的霍溪,回国已经一个月了。
她回到家里,本是想吃吃睡睡舒舒服服过日子的,没想到事实跟她想象的完全不同。
她千里迢迢乘船来到天津,又回到山西,刚睡了一觉,就开始面临父母的逼婚了。
她的母亲一直不想她读书,总惦记着让她嫁人,这一点她早就知道,但她以为她的父亲应该不是这样的,毕竟之前通信的时候,她的父亲很支持她读书。
可这次,她的父亲也变了!
她父亲也想让她结婚,就是……她母亲想让她嫁人,但她父亲想让她招赘,整天嚷嚷着要让她招赘个男人,生几个霍家的孩子。
她她不愿意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她父亲还以后遇到了喜欢的,可以离婚了再嫁……
厉害了她的父亲!霍安妮还是头一次知道,她那个老古板的父亲,思想竟然可以如此先进,或者也不是先进,就是想要抱孙子想疯了。
霍安妮受不了这些,都想离家出走了,正好这时候,他们收到消息,她三哥在上海被人追杀,受了枪伤。
她大哥当即表示要去上海,而她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她并不想待在家里,倒是想来上海过年。
她想死自己的二哥和三哥了!
她和她大哥是今天刚到上海的,这事没跟她二哥,也就没人来接。
他们叫了黄包车走,又因为饿了,就先在路边吃了点东西。
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她竟然就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作者!
她在国外就看过楼玉宇的书了,来上海的路上,还看了她大哥让人手抄下来的《丝乡》以及一些教育月刊,对楼玉宇这个人印象极好。
这样又有文化又尊重女性的男人,可少见的很!
她来之前就想着,等来了上海一定要见一见楼玉宇,等真的见到,发现楼玉宇长得高达又帅气之后,霍安妮顿时就有了点想法。
她如果要结婚,就要找个这样的!
这么想着,她脱口而出,直接问人家结婚了没有。
这会儿,周围人都被惊呆了,沈亚楠更是傻了眼。
“……”穆琼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胆的人:“我还没结婚,但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这样啊!那真可惜!”霍安妮叹了口气:“我还挺喜欢你的!”
“你喜欢他?”又一个声音响起,穆琼这次看过去,却是看到了一个瞧着约莫二十七八岁,穿着军装,眉眼间满是戾气的人,这人还目光不善地看着自己。
这是这个特别胆大的女士的追求者?穆琼并不想掺和到别人的感情里去,当下道:“我还有事,告辞了。”
穆琼转身就走,上了旁边等着的汽车,而他的身后,霍庸皱眉看着霍安妮:“霍溪你疯了,这种话!”
“我也没什么啊!”霍安妮道:“是你们整天让我结婚的!我这不是觉得楼玉宇挺合适的吗?”
“楼玉宇?”霍庸眉头一皱:“那人是楼玉宇?”
“是啊!”霍安妮道:“他应该没骗人吧?没想到楼玉宇竟然这么年轻!”
霍庸道:“如果他是楼玉宇,你就别惦记了。”
“为什么?”霍溪问。
霍庸没话。
他三弟惦记上楼玉宇了……也不知道拿下了没有。
他要不要帮个忙?
“走,去平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