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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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楚纪山却无论如何不肯同意,道:“我既然答应先生要送你回去,又岂能失信!”

    姒璃歌再三拒绝,却无论如何都拒绝不脱,便只好由着楚纪山一路跟在她的身后往碧霄的方向回去。

    经过集市的时候,楚纪山又叫住姒璃歌,道:“娘子,要不我们趁着散市,且去看看,能不能淘些好东西?”

    此时,天色稍晚,原来热闹的集市渐渐开始散去,赶集的商贩尚有不曾脱的货物,此时看见姒璃歌与楚纪山一前一后地过来,误以为两人是一对儿,很是热情地招呼道:“这位郎君,给娘子买个簪子吧!”

    纵使姒璃歌已将遮面的帕子覆了回去,闻言仍抵不住一阵脸热,尴尬地别过脸,加快了脚步。

    偏生那个楚纪山却与她较上劲了,她越不想,他偏生要将她扯过去。“去看看,选一支,就当是我的陪罪礼!”

    姒璃歌只耐了性子,摇了摇头,以示不必。

    边上的摊贩取笑道:“这位郎君是怎么惹到你家娘子了,这气性,倒像是我们栖雁婆娘的性子!”

    姒璃歌长这么大,哪里遇到过这种市井的玩笑场面,一时气得只涨红了脸,恨不得能生出一对翅膀,快速逃离。

    倒是楚纪山,得了便宜还卖乖,哄哄大笑一通,朝那摊贩道:“给我挑支最好的!”

    摊贩那张脸,差点笑成了菊花状,在他那摊面上翻翻拣拣一通,拣了一支发簪双奉到楚纪山跟前,吹嘘道:“郎君您看,这簪子,这做工,可是一等一的精细,你看这花色,这纹理”

    姒璃歌被楚纪山扯住脱不了声,闻言,借着眼角的余光朝发簪瞥了一眼。

    姒璃歌旁的不懂,但她生于贵胄,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自是能分辨出她平常用的簪子,比这个不知精致了多少倍。

    不过是一支普普通通的木簪子,上头雕了一朵再简单不过的花,粗糙的,连个名儿都辩认不出来。

    就这样一支粗糙的木簪,竟被他给吹得跟稀世珍品似的。

    姒璃歌不由心中暗笑。

    那边,楚纪山似是被那摊贩动了,已给在问价格。

    那摊贩瞧出了楚纪山是外乡人,看穿着言行,分明是个有钱人,带着娘子逛集市的外乡人,历来是商贩们最喜欢的。

    那摊贩掌连翻四下。“这收摊的生意,我看郎君也是个心疼人的,您给二十文就成!”

    姒璃歌虽没买过这民间市集的簪子,但她代掌朝政之时,也曾了解过民生,二十文钱,都能砍上半刀子肉了,买这么一个粗制烂造的簪子,委实有些不大划得来。

    虽,今日楚纪山的行为让她心存防备,但想着先前落水,虽不必楚纪山相救,凭着自己的水性,自然无碍,但毕竟,最后确实是被楚纪山给捞上岸的,论起来,总有那么一份救命之恩在。

    姒璃歌想了想,觉得自己应当拦一拦楚纪山,让他不必花这冤枉钱,也算是还了他这份恩情。

    她朝着楚纪山摆了摆,只是还没等她比划完,楚纪山已然扔了二十文钱给那摊贩,自摊贩中接过了簪子。

    姒璃歌顿时收了。

    本以为楚纪山买了东西就该走了,哪晓得楚纪山一转身,便将那簪子递到了她的跟前,道:“礼轻情义重,娘子莫要嫌弃!”

    姒璃歌不肯去接。

    挣了挣,转身想走。

    只是楚纪山的劲大,拽着她不放,她哪里挣得脱,只眼睁睁看着楚纪山将那簪子插在了她的发间。

    姒璃歌一愣,伸就要去拔。

    楚纪山一把将她那只也摁住,朝她头上打量了一番,评道:“虽这簪子做工一般,不过花式却是不错,戴着也挺好看的!”

    姒璃歌苦于如今扮着哑巴,出不得声,力气又挣不过楚纪山,便是想不收这个簪子,也无法争过楚纪山。只好由着他去了。

    楚纪山这才满意了些,跟在姒璃歌身后,往碧霄方向走。

    结果还没走几步,突然又被楚纪山给拽住了衣袖。

    姒璃歌不知他又要闹什么妖蛾子,顿住脚步,转头看向他,眼底除了不耐,没有半点温度。

    楚纪山仿若未觉,只指着不远处的山峰,朝姒璃歌道:“娘子你瞧那山,像不像两个人?”

    此时,她们离那摊贩并没走多远,楚纪山这一声,被那摊贩听到了,接口应道:“这是我们栖雁有名的夫妻峰,你看,右边那个,像不像一个娘子依在郎君的怀里?”

    姒璃歌顺着他的指望去,果见对面那块山峰突兀而立,像是一男一女依偎在一起。

    她此前跌下天柱峰后便昏了过去,被南烛带回来碧霄,后来从碧霄出来,又半道差点被山邺人逮了个正着,好在南烛赶得及时,将她藏在了这对面山嶂的洞穴里,只是彼时她死里逃生,哪里心思看这周围的风景,竟是到了此时才发现,这栖雁山竟还有这等异景,果真是处宝地。

    那摊贩见二人看得出神,很是得意,又道:“郎君和娘子可以拜上一拜,保二位夫妻恩爱,和和美美!”

    若原先楚纪山没有听清摊贩误以为她与他是两口子,此时却是的异常清晰了。

    若不是记得自己需时时刻刻扮演一个哑巴,姒璃歌都想亲自与那摊贩解释一下误会了。

    本以为到了此时,楚纪山理当否认,没想到楚纪山却不过是打了个哈哈,便揭过了。“果然是好山好水好风光!”

    摊贩一听,露出一副与有荣焉的神色来,很是得意地道:“那是,想我栖雁山,移步换影,十步一景,乃是天下一绝,郎君不妨带着娘子,在此好好转转,保管你们再也不想走!”

    姒璃歌想,如果没有山邺与鸣鹿这连年的征战,如果鸣鹿是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她能当个盛世的安乐公主,北州的晏王城还是行宫,这栖雁山便堪算得上是行宫的后花园,就这山野美景,她倒是愿意留在这栖雁山当一个闲散公主的。

    只可惜,此时,一切对她来,都是奢望。

    一不心,就五号了指头烫得都开不了指纹锁好在明天,神兽就回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