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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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沉默的流淌。

    这些日子里发生了几件事。

    李一念决定跟唐朝在一起。

    所以她答应了唐朝的告白。尽管他说试试,但她又何尝不是试试。

    老大路清说,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是在短时期爱上另一个人。

    路清是个有故事的人,李一念知道。

    李一念心里有一个放不下的人,路清也知道。“我觉得伯母也许是认为陆扬给不了你幸福,这是出于一个母亲的心。一念,你要知道。”当李一念向路清袒露一切事实,路清鼓励她“去试一试吧,一念。”

    “可我总觉得妈妈说这番话的原因和爸爸的离开有关。”李一念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里的秘密。

    可是,不可能的啊。

    爸爸的死怎么可能与陆扬有关。

    怎么可以。

    不可能。那一段时间,她和他分开……

    有时候疏远不是讨厌,而是太喜欢又太无奈。

    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一向是很准的。“我也曾经尝试死心,可是,阿清啊,人都是贪婪的,我做不到。现在我的爱,上不来,下不去。独自畏缩在墙角见不得光。”“那么一念,去爱唐朝吧。”

    一念愣。

    路清勾魂笑,“他值得。”

    学不会坚强,那就醉死在回忆。

    既然爱不得,那就学会死心。

    我亲爱的女孩啊,

    你要知道,没有人会死于心碎。唐朝的告白是在一次大型作品展上。

    在人来人往的过客中,突如其来,毫无防备。

    “李一念,我喜欢你。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看似玩笑的话里,李一念却对上了他真诚认真的双眼。

    她笑。

    盯着他澄澈的眸,漆黑如夜空,有流星刮过,万分动人,又似烛火,明艳无比,可却极易熄灭。

    良久,

    “唐朝,我答应你。”那天,他生命中的流星滑过了他的生命。唐朝永远记得那一刻李一念上扬的嘴角。

    那天的作品展,展出了一幅稚气的作品,那幅作品,是很久以前的东西了。

    久到她也忘了时间。

    只知道记忆深处有过这么一幅,她最爱的作品。

    她和唐朝站立,面前是一幅黑底白墨的小篆,十分精致。

    “李一念,这是你早期的作品吧,还是差三分火候,一分技术,一分经历,一分大气。不过……”

    李一念看向他。

    “不过就在同龄人来说,已经很不错了,看得出来,立意够高,用了心呀。”唐朝后半段话中,竟带着几分赞赏。

    李一念愣住。

    关于那副作品……

    她记得,是个夏天,蝉声依旧从外面绿荫的大树干上传来。

    陆扬和她,一个看着闲书,一个写着作品。那次用的是新纸新墨,年纪尚小的她勇气有些不够,可死要面子,白漆不似墨,虽然没有用墨写出来那么大气,可却更加考究功底。陆扬看着她轻轻皱眉,不禁晒笑,叫她胆小鬼。沉静的空气中,她眼里有他,而他眼里,亦有她。

    结果,那副作品写出来效果极佳,李母连连夸她,一般人都用白漆写精致的小楷,很少人能用写出大气的作品。

    后来,老师看到了这幅作品。李一念想啊,老师评价这副作品虽然笔法没有如今精进,却胜在立意高,尤其是情感的真实比如今不知好上多少。

    她唯有苦笑。

    当然啊,只因那时的她,身边有个他啊。

    陆扬啊,也许有些东西是我们都无法改变的,就像就像我们不可能回到从前的模样了。

    她在心底默念,陆扬,对不起。今天,我答应了另一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