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你知不知道她是谁
“要不要,先去警局问问情况?”
“问什么?”容靳南戳破她天真的幻想:“你觉得警方的人会搞错?”
“也不是,就是——”
虞雪彤不知道周婉的身份,可是他们是知道的。周婉也是知道的,让周婉知道,害得她被绑,差点出事的是她的亲生女儿,这——
楚轻烟还没决定要不要进门,是不是还是让周婉先好好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的时候,周婉助理出来了。
“楚姐来了?周姐刚吃过饭,正在休息,你们进去吧。”
楚轻烟:
周婉看到楚轻烟时,神情还有些意外:“怎么这么晚还过来?不回酒店休息吗?”
“回,不过回去之前,先来看看你。”
容靳南远远的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楚轻烟跟他对视了一眼,最后回过神,十分缓慢的走到了周婉病床边坐下。
“我不用看,我休息了一天,已经好很多了。”周婉看到容靳南的眼神,眼神带着几分打趣:“你们两个年青这个时候应该去过二人世界。”
楚轻烟笑不出来,她双交握,迟疑着怎么开口。
“轻烟你这是怎么了?”周婉看出楚轻烟的不对劲来:“发生什么事了?”
“周姐。你还记得,我早上,那些歹徒,他们其实想下的人是我——”
“我知道啊。”周婉看着她,打断了她的话:“我了,这事不怪你。”
“不是。”楚轻烟闭了闭眼睛:“幕后人已经抓到了。”
“抓到了?”周婉坐了起身,不知道为什么,楚轻烟的表现让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谁?”
“虞雪彤。”
空气瞬间变得静默,周婉的瞳孔倏地的放大,她看向楚轻烟,眼神有几分不敢置信:“你,你什么?”
“人在场,被警方抓住了。”
“可是,歹徒不是没见过对方?只是按电话行事么?”周婉的语调有些微的颤意,放在被子上的,已经将被子绞得发皱了。
“是,但她打来的电话,还有转账记录,露出了行迹。”
周婉的表情这会十分的复杂,她低下头去,目光落在自己的指尖。
“对,对不起——”
楚轻烟蹙眉,她握住了周婉的,在她背上拍了拍。
“周姐,这不关你的事。”周婉虽然是虞雪彤的生母,但没道理孩子做的恶事算到父母头上的。
“我——”周婉抬头看她,眼神复杂。似乎知道她想什么,楚轻烟并不打算给她幻想。
“周姐,我想这次,你应该是帮不了她了。”
领会了楚轻烟话里的意思,周婉的脸色,倏地变得雪白。
从医院出来,楚轻烟看了眼容靳南:“你,周婉会怎么做?”
容靳南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一闪而过的犀利:“她会怎么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不会让这事就这么算了。”
楚轻烟:是,可一可二不可三。虞雪彤总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走吧,回酒店休息。”
楚轻烟回酒店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接到了警局打来的电话。
那头传来的消息让她跟容靳南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第一时间赶往警局。
刚进警局的大门,就看到坐在里面,神情有些无奈,还有些焦虑的虞文栋,虞文栋也看到了他们。
四目相对,虞文栋眼中浮出尴尬之色:“靳南,轻烟。”
“真巧啊。虞总。”楚轻烟勾唇而笑,跟虞文栋的不自在相比,她则要淡定从容得多。
“不巧。”虞文栋在心里长叹一声:“我没想到,我大嫂会帮雪彤回国,如果我知道的话——”
“虞总,旁的话不用了。”楚轻烟打断了虞文栋的话,她脸上的笑意不见,只有冷厉:“这一次,什么人情都不管用了。”
“轻烟——”
“虞总,我帮你查过了,绑架未遂,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就算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是三年以上。所以如果我是你,现在就赶紧去找律师。”
虞文栋愣了一下,却是再没开口一个字。
警方同意他们见虞雪彤,人从在场抓到后,十分淡定,什么都交代了。
是她让人带走楚轻烟,不过,她不承认绑架,只自己想吓唬吓唬她。因为昨天的两名歹徒确实是过,对方出钱只是让他们把人带走,没带去做什么。
“目前这个事件如果要定性,应该绑架未遂,但是她不承认是绑架,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具体的情况,我们还在审理,但嫌疑人一口咬定,她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所以才请你们过来,配合调查。”
楚轻烟眼神有几分嘲讽,不是绑架?只是跟她开个玩笑?
呵,玩笑?
那她会让虞雪彤知道,这个玩笑的后果是什么。
因为虞雪彤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虞文栋想见她,安排在警局的会客室。
虞文栋在时隔一个多月之久后,第一次见到虞雪彤。之前送她去国外,以为她会在国外安安分分的,没想到,她不但没在国外,还想办法回了国。
回来就算了,不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呆着,不想着改过自新,反而又动了坏心思。不但还要跟楚轻烟作对,还追到蒙省来对付人家?
虞文栋看着虞雪彤身上那件黄色囚服,脸色十分难看。
“叔叔?”
虞雪彤面对高心榆或者虞文宣时都有底气,可是一旦对上虞文栋,本能的就一阵心虚。
“我——”
“啪”的一声,虞雪彤脸上挨了重重的一记耳光,她被这一记打懞了,呆呆的看着虞文栋。
“叔叔——”
“别叫我。”虞文栋的眼神满是失望:“你几岁了?你是不是一辈子都学不会教训?”
虞雪彤捂着脸不开口,虞文栋的拳头紧了紧,本来还想打第二下,却无力的垂了下来。
“这一次,我也帮不了你了。”
“叔叔?”虞雪彤瞪大了眼睛:“你,你什么意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虞文栋的语气很平静:“我不会再去找关系,也不会再为了你卖人情,更不会再为了你去求靳南他们,你成年了,你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了。”
虞雪彤瞪着虞文栋,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答案:“她又没怎么样,我不过是跟她开个玩笑而已。”
虞文栋没想到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她还是这样的态度。
“是或者不是,已经不重要了。法官判案,是讲实证的。你犯罪事实确凿,证据充分,虽然是未遂,但这不表示你不用付出代价。雪彤,这一次你就在监狱里好好反省吧。”
虞雪彤这个时候才开始慌了:“叔叔,叔叔你不能这样。是,我是动了心思想教训一下她,可是,可是她现在不是没事么?那两个贼那么蠢,又没绑成功。叔叔,你去找那个人,找那个绑错了的人。你给她钱,让她松口,只要她不追究,我就会没事的。叔叔——”
“啪”的一声,虞雪彤的脸上又挨了一记,这一记下去,楚轻烟两边的脸颊都肿了。
她这会连捂脸的动作都没做了,呆呆的看着虞文栋,不明白他为什么又要打自己。
“你别提那个人。”虞文栋一早就来了,能了解的情况,他都了解了,他看着虞雪彤,如果刚才是失望,这会已经是愤怒了。
“你知不知道她是谁?你知不知道,被你让人绑架,受到伤害的人是谁?”
对着自己的亲生母亲下,何止是不孝?已经是天理不容了。
“叔叔?”虞雪彤不明白虞文栋的神情一下子变得这么激动,她这会脸又疼,心又慌,整个人都惶惶不安的。
“别叫我。”虞文栋闭上了眼睛,眼中有痛,有怒,有悔:“我过了,这次,你就在监狱反醒吧。”
虞文栋走了,从会客室出去,就看到门口的楚轻烟和容靳南。
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没走,虞文栋对上楚轻烟的视线,再次生出无力自容的感觉。
楚轻烟知道虞雪彤和周婉的关系,虽然这次被绑架的人不是楚轻烟。可却比那两个歹徒绑架了楚轻烟更让他难堪。
有什么比自己的女儿绑架母亲更让人觉得讽刺的呢?
“对不起,我——”
“你这话不是对我。”类似的台词,之前楚轻烟已经过一次了。不她现在根本不想听,就算是真的觉得抱歉,也不光是对她,她的眼神毫无波动:“虽然她的目标是我,可是这次受害的人却是周婉。你要道歉的人,第一个也应该是她。”
虞文栋:
是啊,他要道歉的人是周婉。
想到周婉,他的心像是有一根针在刺,没有再看楚轻烟两个,转身离开,脚步都带着几分踉跄。
楚轻烟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确实生出几分同情来。
“你,他会去见周婉吗?”
“跟我们没关系。”容靳南不爱看她为别人的事操心:“不管他见或者不见,虞雪彤都死定了。”
虞雪彤的判刑标准。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任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立法者将绑架他人的行为放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中,表明强调的也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这种犯罪实际上就是旧社会甚为猖獗的“绑票”行为,新中国成立后已经绝迹,近些年来又重新出现,并有发展的趋势,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将绑架行为单立为罪名。犯罪对象是“他人”。“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这三种犯罪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段就构成本罪。
本罪应该是故意伤害罪的中止和非法拘禁罪既遂。故意伤害是预备阶段的中止且没有造成后果,依法应免除处罚,非法拘禁罪自成功绑走被害人并限制其人生自由起就既遂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加重情节(比如虐待打骂被害人)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轻的,可能会是缓刑。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关于已满4周岁不满6岁的人对本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由于这种犯罪的“危害性特别大,凡是年满4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1。我们认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4周岁不满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