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月光不语鬼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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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的矿主姓金。

    当着面,大家都称一声金爷。

    然背地里,却是都叫他金主。

    因为他姓金,又是矿主。

    何况他也的确是本地的金主。

    这个一语双关的叫法儿,倒也着实是贴切的紧。

    金爷比这老板娘来的晚了许多。

    只不过他一来,就成了这里的矿主。

    要知道,能成为矿主的人,一定都有些过硬的关系。

    不然的话,这么一块肥肉,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怎么可能轮的到他?

    金爷靠着这一座铁矿而暴富,可是周围却是越来越穷。

    因为矿主只能有一个。

    但这一座矿场,难免不被人垂涎。

    就好似老猫枕咸鱼一般,如何能睡的安稳?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爷还是金爷。

    还是这座铁矿的矿主,还是这片地域的金主。

    背后种种,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早,刘睿影就带着华浓朝那金爷的府邸走去。

    剩下的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却是留在了老板娘这里。

    看着刘睿影离开的背影。

    老板娘没来由的一阵轻松。

    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鬼已经走了。

    去找那金爷了。

    人一轻松,定然就会开心。

    开心到极致,就会请客。

    老板娘也不例外。

    她不但请了那几个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喝酒吃肉,还主动请了那些乞丐和苦工喝酒吃肉。

    只不过胖老板的弟弟,那位胖乞丐却没有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懒得走动,还是因为兄弟俩有什么过节。

    男人之间的过节通常都出在女人上。

    放在这里。

    不定就是因为胖乞丐的这位嫂子,杂货店,饭馆,棺材铺的老板娘身上。

    胖老板还是那副笑呵呵的表情。

    只要老板娘愿意,他却是怎么样都好。

    可惜刘睿影没有看到这一幕。

    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被气的哭笑不得。

    自己又不是什么煞星或瘟神。

    怎么一离开,却是就满众欢腾?

    瘟神或许的确沾不上边。

    但煞星他却不能怎么否认。

    不管他走到哪里。

    死亡总会伴随着他的脚步。

    不是他快死了,就是旁人已经死了。

    从最早的那位‘平南快剑’时依风开始,就是如此。

    每次千钧一发的关头,只有刘睿影逆转了乾坤,继续活了下来。

    那就一定还有个旁人死去。

    这阎王爷似乎总是盯着刘睿影不放。

    收不了他的命,就会从他身边随便抓一个来凑数。

    刘睿影出发的并不早。

    离那日上三竿只差一杆。

    金爷却是个习惯早起的人。

    他总是伴随着朝阳的升起而从床上缓缓坐起。

    他的床很大。

    足足有两个双人床的大。

    也很软。

    躺在上面,整个人就会不断的往下陷。

    只不过床再大,再软,他也是一个人睡觉。

    按理这么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缺女人的。

    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金爷亲近过任何女人。

    他的府邸里养了不少歌女舞姬。

    但只是在金爷宴请宾客的时候,才会出来唱跳一番。

    以此用来彰显自己的财力罢了。

    不过除了不碰女人以外,有钱男人喜欢的东西,他却是都喜欢。

    喝酒,赌钱,飞鹰,逗狗。

    样样都不落下。

    尤其是他的猎鹰。

    整整有上百之多。

    而且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

    金爷还从来都没有叫错过。

    一望无际的荒凉矿场,的确是玩鹰的最佳场所。

    猎鹰一撒。

    便扇动着翅膀直冲云霄。

    随后接着气流,在高空不断的盘旋着。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风筝。

    它的翅膀不动,眼睛却在不停地扫视着大地。

    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一条四脚蛇在沙土地上抬了抬头,却是都不会被猎鹰的眼睛错过。

    同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情。

    若是猎鹰既要扇动翅膀飞翔,还要紧盯着猎物不放,它却是也很难做到。

    鹰都如此,何况是人。

    至少金爷和他养的猎鹰一模一样。

    每天早晨起来,梳洗停当之后,他就会去吃早餐。

    和他一同吃早餐的人很多。

    都是他的朋友。

    也都是老板娘的,那些躲大事的大人物。

    金爷唯独和他的猎鹰不一样的就是,他做什么事都喜欢很多人一起。

    除了睡觉以外。

    而猎鹰,总是独居。

    就连事物也不会和同类分享。

    金爷专门建了一个吃饭的大厅。

    里面一共有二十张方桌,每张桌子都有三把椅子。

    按理,一张桌子都是配着两把或四把椅子。

    但金爷这里,一张桌子,就是只有三把椅子。

    空余出来的一方,虽然没有椅子,却也会摆上一副碗筷。

    没人知道金爷为何会这样做。

    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敢去问他。

    虽然金爷是个极为随和的人。

    但吃人嘴短,拿人短。

    这是最基础的人情世故。

    他们来此躲大事儿的人,焉能不知?

    金爷每次都会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

    那是他的桌子。

    谁都不会去做。

    只是今天早晨,他没有来。

    厅里的人已经等了他很久了。

    至少有大半个时辰。

    可是金爷还是没有现身。

    不得已,这些人只得先吃了起来。

    其实他们原本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的。

    这些个江湖豪客,不恶贯满盈。

    但走街串巷的无本生意,想必也是没有少做。

    而做如此营生的人,自然都要在晚上。

    很晚的晚上。

    一个人若是晚上出去劳累了许多个时辰,早晨是绝对起不来吃早饭的。

    除非是熬了个通宵,待那早饭铺都开张之后,买一笼包子吃。

    毕竟肚子里有东西,睡觉才能安稳。

    但相对于包子这样的食物而言。

    钱却是更能让他们安稳的原因。

    这也是他们宁愿早晨饿着肚子,也能睡得很踏实的原因。

    你若问他们为何会如此。

    那他们一定会笑话你是个白痴。

    因为那包子,不也得是用钱买的?

    只要有了钱,你想吃什么馅的包子都有。

    甚至把那金银磨成粉调入包子馅儿里,只要你敢吃,且吃了不死,却是也能吃到。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它能让人不知道严寒饥渴。

    也能让人忘记自己姓甚名谁。

    金爷的卧房离那吃饭的大厅,要走足足三百六十五步。

    这是他刻意为之的。

    当时工匠专门用尺子量了金爷的步幅,而后才确定了这座大厅的修建位置。

    三百六十五步,象征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金爷在去吃早饭的路上,都会数着自己的步子。

    同时告诫自己,每一天都不可虚度。

    虽然他也着实没有做过什么正经事。

    但认真的飞鹰,认真的喝酒,认真的斗狗。

    岂不都是正经事?

    却是每天都要一个不落的做一遍才好。

    而一天的开始,就在于一顿早饭。

    金爷觉得不吃早饭的人,简直不能称之为人。

    这些江湖豪客来金爷的府邸上躲事,他都会收留。

    不过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每天早晨和他一起吃早饭。

    其余的时间做什么,他却是都不管。

    一日之计在于晨。

    金爷觉得人的一天不是从睁开眼开始。

    睁开眼只是自己的精神醒了。

    但整个肉身却还是软塌塌的一滩烂泥。

    只有吃了早饭之后,肉身才能振奋起来。

    和精神一道,为新的一天开心或悲伤。

    可是今天金爷走出卧房之后,只走了三百步。

    三百步距离吃早饭的大厅还有不少的距离。

    但他却拐弯了。

    径直朝着前院走去。

    究竟是什么事才能打破金爷这么多年来的习惯?

    旁人都猜测一定是出了什么很是棘的事情。

    其实并不然。

    金爷面色欢喜。

    欢喜中,还隐隐的透着激动。

    今早他一醒来的时候,屋外看护的人听到屋内的响动,就告诉他了一句话。

    也正是因为这句话,竟是让金爷激动的早饭都可以不吃。

    看护的人告诉金爷,门口来了一个人。

    对于自己门口来人,金爷自是已见怪不怪。

    他很是随意的,让那人进来,并且带他直接去那吃早饭的大厅。

    可是看护的人却,那人不吃早饭,但却点名道姓的要见金爷。

    金爷一听,心中也是颇为不悦。

    想这人来投奔自己,却是还大言不惭的破坏自己的规矩。

    一气之下了句不见,还让看护之人告诉护院总管,把那人从门口丢出去。

    丢的越远越好。

    随即他便准备去吃早饭。

    可是当他数着自己的步子刚走到三百步的时候,面前却出现了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护院总管。

    金爷本以为他是来向自己汇报,已经把那人丢去了何方的。

    没想自己的护院总管却,那人丢不走。

    “什么人丢不走,难道他会飞不成?”

    金爷生气的道。

    “没错,他会飞。我还没有走到他身前一丈的时候,他就已经飞到了前院里开始赏花了。”

    护院总管道。

    “那你不会把他从前院里赶出去?”

    金爷厉声呵斥道。

    “等我刚刚回到了前院,他却是又飞到了二进院的天井底下望着屋檐发呆。”

    护院总管道。

    这位护院总管,想当年也是江湖一位出类拔萃的刀客。

    只不过惹到了不能惹的人,才逃到这里,在金爷的福地上谋两个看家护院的差事。

    一晃已经十多年了。

    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至少金爷每晚都能睡的安稳,早饭也能吃得坦然。

    可是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竟然来了个让他都束无策的人。

    “这人是谁?为什么一定要见我?”

    金爷问道。

    “他,他叫灵。”

    护院总管道。

    金爷先是一愣。

    随即笑意开始逐渐从脸上蔓延。

    一个人真正高兴的时候,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每一个汗毛都是在笑的。

    也正是因为听到了“灵”这个名字,金爷才会在走到三百步的时候,就拐弯,放弃了自己的早饭。

    金爷大踏步的朝前走着。

    那位护院总管竟是得跑着才能跟上。

    一直走到了二进院,看到那灵仍旧在盯着屋檐发呆。

    “你总算来了!”

    金爷道。

    “嘘”

    灵深处右食指在嘴前比了一个禁声的势。

    金爷悄悄的走到他身边,随着他的目光一道看去。

    但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看,那屋檐上有一只潮虫。而那只潮虫的身后跟了一顺儿的蚂蚁。还有一点点的距离,蚂蚁就要爬到潮虫的身上了。”

    灵道。

    “然后呢?”

    金爷不理解灵的意思。

    “老金,我和你打个赌吧。”

    灵道。

    光是听灵对他的称呼,就能知道这两人的关系不一般。

    不过能让金爷放弃自己吃早饭的时间也要来见的人,定然都不会是一般人。

    至少在这片地域上就是如此。

    “赌什么?”

    金爷问道。

    “赌我能不能在蚂蚁爬上潮虫的身子前,把那只潮虫救下来,放在前院的一朵牡丹花上。”

    灵道。

    “哪一朵牡丹?”

    金爷问道。

    “就是靠着墙根的那一株纯白色的牡丹。”

    灵道。

    “赌注是什么?”

    金爷问道。

    “若是我做到了,一会儿有个朋友来,你要知无不言。若是我没做到,我便把我知道的最传奇的十个故事,讲一个给你听。”

    灵道。

    “朋友?是你的朋友吗?”

    金爷问道。

    “不是我的朋友。不过,若是能和他成为朋友的话,却是一件极好的事。”

    灵道。

    “这却是为何?”

    金爷问道。

    “你也知道我肚子里的十大传奇故事,是每年都更新一次的。而今年到现在为止,却是已经积累了三件。而这三件故事,却是都和他有关。”

    灵道。

    这一下却是让金爷顿时来了兴趣。

    什么样的人才会如此的惊才艳艳?

    竟然让灵今年十大传奇故事中的三件都和他有关。

    “好!我跟你赌!”

    金爷道。

    他好字刚刚出口。

    金爷诧异的看着灵。

    “你怎么还不动?”

    金爷诧异的看着灵问道。

    “你看那潮虫还在吗?”

    灵笑着反问道。

    金爷抬头一看,果然那潮虫已经不见了踪影。

    可是他仍不死心。

    虽然知道灵的身法极快,但真的能快成这样?

    金爷急匆匆的跑到前院一看。

    发现靠在墙根处的那一株牡丹花,正中央的一朵上,正趴着一只潮虫。

    蜷缩的身体,还未舒展开来。

    这种潮虫,只有一被触碰,就会缩成一团。

    “是你赢了。”

    金爷爽朗的大笑着道。

    同时拍了拍他那鼓鼓的肚子。

    “那赌约,你却是也得兑现。”

    灵道。

    “愿赌服输,这是自然只不过”

    金爷话一半。

    “只不过你想知道那位朋友是谁?”

    灵道。

    “算了,还是不问了!”

    金爷道。

    什么事情都知道了,反而就没有了新鲜感。

    保留那么一线神秘,获得的满足兴许会更大!

    但让金爷更可惜的是,他却是听不到灵肚子的十大传奇故事了。

    不过金爷转念一想,既然今年到现在为止只有三件,而这三件却是和即将到来的那位朋友有关。

    能见到真人,不是比听故事更好?

    由此一来,心里却是更加痛快了!

    “我们去亭子里喝酒等他?”

    金爷问道。

    灵却摇了摇头。

    “怎么,你不喝酒?”

    金爷一脸不可思议的问道。

    “我是没有酒也不会喝茶的。只不过现在有点饿,我却是想先吃顿早饭!”

    灵道。

    随后和金爷两人肩并肩,边边笑着朝饭厅走去。

    到最后,金爷还是吃了早饭。

    他的早饭可能会迟到,但决计不会不吃。

    只不过今天却走了远远超过三百六十五步。

    但见到了灵,还有一位即将到来的神秘朋友。

    有这两个前提,哪怕是让金爷在最大的风沙中走上十几里地也是值得的。

    金爷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了,一会儿吃完早饭,就要和灵喝酒。

    喝最烈的酒。

    因为只要灵喝开心了,他嘴里的故事就会个不停。

    这场赌局,虽然看上去是灵赢了。

    但最大的受益者还却还是他。

    不过灵也的确没有对刘睿影瞎话。

    他的名字,真的就值黄金万两,甚至还远远超过。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请加qq群:6454956(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