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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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金凤骑着马,带着叶纵横,狂奔在路上。她也不知要去哪里,只是想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与心爱的人呆在一起。

    偶有设卡的土匪试图拦截她,她拔枪就射,杀人不眨眼,吓得没人敢靠近。

    也不知跑了多久,马儿自己觉得不堪劳累,马腿一软跪下了。李金凤这才下了马,将叶纵横的尸体拖了下来。

    她靠着一棵树,不顾血腥味刺鼻,将他的血肉模糊的尸体抱在怀里,精神一松懈,居然昏睡了过去

    不知走到了哪里,似乎四周都是粉红的桃花,她在花林里闲逛,他摘了一朵桃花,戴在她的头上

    “能听得到我吗?”叶纵横问。

    “能,是你吗?”

    “是我”

    李金凤猛然醒来,看看怀中的叶纵横,仍是一动不动,摸摸他脖间的脉搏,早已停止。可她分别听到他在呼唤她。

    “能听到吗?阿凤?”那声音又出现在脑海里,准备来,不是声音,只是一种信号。

    “能你没死么?”她在脑海中回应道。

    “准确地,我的身体已死,大脑还没有。”

    “那怎么办?还能救吗?”

    “看看我的吊坠还在吗?”

    李金凤摸了摸,果然有一根项链和坠子,居然没被关枪打碎,真是奇迹!

    “还在。”

    “那就好。”

    “你还有救吗?”

    “不知道感觉大脑也支撑不了多久了除非”

    “你快,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救你!”

    “你知道湖光岩吗?”

    “知道!曾经去过。”

    “带我去那里”

    此时,马儿已吃够了草,正站在那摇尾响鼻。

    李金凤二话不,将叶纵横放在马背上,自己也翻身上马,向着湖光岩的方向疾驰而去。

    一路不停地疾驰了两三个时,终于看到了那一泓静止的湖水。

    “阿凤,想想办法,将我扔到湖中心去”

    李金凤会游水,她将叶纵横抱到水里,发现他的身体在水里并不重,于是就一划水,一拖着他向湖光岩中心游去

    “快到了,再向你左边移动一下对了,就是这个位置放开我”

    “我松开,你就沉下去了”

    “对,就让我沉下去”

    “不行,我怕”

    “没事的”

    “那我怎么办?在这里等你吗?”

    “嗯如果三天后我还没出现,你就走吧”

    “不,我会等你你一定要回来”

    叶纵横的脑电波随着他的身体向湖底沉去,直到再也接收不到李金凤的信号。

    终于又到了那个熟悉的空间。

    “我回来了。”他“”。

    “啊啊啊谁把我的艺术品破坏成这样?”

    “遇到了意外”

    “我头没有足够的修复材料,有些细胞需要临时培养”

    “那需要多久?”

    “不知道,需要分析和测试”

    “我赶时间,很多人需要救援,我还要与敌人对决”

    “尽快吧,这次修补后,所有材料已用完,采集和培养分子细胞要很长的时间,不能再有意外了”

    这个声音完后,叶纵横的脑电波便进入了休眠状态,失去了所有信号。

    也不知过了多少天,当再次出现意识时,他发现自己回到了最初的状态——赤身裸体地站在水面上。

    与上次不同的是,他的脖子上有一条链子和吊坠,他的记忆也没有丢失:5年后,如何重遇胡梅和高飞鸿,如何杀人伤警,5个人如何穿越到6万年前,如何再次穿越到00年前一桩桩,一件件,他都记得很清楚。

    这次回来,他有经验了,为了不吓着人,他在水中沉下了身体,只露出脑袋,然后开始用视力搜索周围——

    忽然,他看到一个穿着男装的女子,披散着长发,坐在一棵树下,呆呆地看着天空。不是阿凤是谁?

    他心下狂喜,直直地向她游了去。

    “阿凤!”他游到岸边,伏在水里,大声叫道。

    李金凤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揉了揉眼,走到水边,远却见水里有个男子,相貌俊朗,正是叶纵横!

    她喜极而泣,跌跌撞撞地也向水里走去,不顾身上湿透,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

    “我没穿衣服。”叶纵横尴尬地。

    “没关系,反正我迟早是你的人”

    两个人就站在半深水里吻在了一起,激动的泪水流到嘴里,味道咸咸的她的在他赤裸的身体上反复抚摸着,“真是好神奇,那些伤口都没有了”

    “你在这等了多少天?”

    “大约半个月吧”

    “傻,叫你三天就走的。”

    “谁叫我鬼迷心窍了”

    “这半个月你一直守在这?”

    “嗯,兵荒马乱的,几乎没人来这里,你没出来的时候,我就在周边走走那边有几间空着的屋子,不知什么原因没人住了”

    那个年代,这种空着的农舍很多,原因很简单:人都死光了,或逃难去了。

    “我们过去找找,看看有没有衣服”着,叶纵横抱起李金凤,以极快的速度向农舍方向奔去。

    房间倒也不脏,看来李金凤早已清理过。

    “你在这住过?”

    “没,就是用井水冲冲凉,洗洗衣服,喂喂马怕你突然回来看不到我着急,所以尽量守在湖边”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何况是苦等半月的生死离别,两个人哪里还忍得住,顿时干柴烈火般缠绵在一起

    叶纵横已经恢复到身体的巅峰状态,加之拥有超人的控制能力,阿凤因此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感觉

    不知过了几个时,天色都暗了下去,李金凤摸索着点燃了一盏豆油灯,笑道:“不知这是否算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呢?”

    叶纵横一愣,他这才想起与自己有婚姻之约的胡梅,不知不觉,本来应是仇敌的阿凤居然在自己的心中占了最重要的位置。

    他隐约发现一个事实:他对胡梅,责任和感动更大于爱情,因为在原来的时空,胡梅是为了他,才放下一切穿越到6万年前,继而到00年前,他觉得应该对她负责到底。

    而与李金凤,却是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一种为爱疯狂、为爱可牺牲一切,甚至可放弃立场和原则的激情。

    但,如果没有阿凤,自己也不会对胡梅的爱情有质疑有比较,所以一切还是因为自己不坚定的内心。

    李金凤叹了一口,问道:“你在想她了,是吗?”

    叶纵横将她抱在怀里,了句:“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李金凤淡淡地道,“我们这种人,迟早有报应的,不敢期待什么天长地久,只求过一日算一日。”

    叶纵横知道她心里酸楚难受,吻了一下她的发鬓,道:“有句话叫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要你从此刻起,做一个好人,菩萨会保佑你的。”

    “这世上真有菩萨吗?我宁肯相信你是神,我的神”她声音越越,两个人又吻在了一起

    不知是否受阿凤“及时行乐”思想的影响,两人困了就睡,清醒时就缠绵在一起,也不知做了多少次直到第二天艳阳高照,两人不好意思相视而笑。

    “我们要回去了。”李金凤看着窗外道。

    “怎么了?受不了了?”叶纵横调笑道。

    “瞎什么,”李金凤羞红脸的样子也很可爱,“你要赶紧回去,他们一定很着急了。”

    叶纵横心里一暖,这个时空,无论何种身份的女孩子都善于为人着想,不那么自我,令人感动。

    “对了,你怎么从来不问我来自哪里?家里有何人?”

    “问那么多干嘛,你如果想让我知道,自然会告诉我。”

    “其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我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人。”

    阿凤婉尔一笑:“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什么来历都无所谓。”

    看来她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并且爱得很纯粹的奇女子,一个男人一生能得到这样的爱,夫复何求?

    “下一步你怎打算?李福隆估计已经知道你带我逃走的事了。”叶纵横问。

    “没事,我们的亲人都死光了,他就我一个妹子,不会拿我怎样的。”

    “要不你跟我走”

    李金凤低头不语,半晌才道:“不了,我怕我忍不住,会杀了她们。”

    叶纵横心里一紧,知道她的可能是真的。爱之深,恨之切,虽然她对自己爱得刻骨铭心,但本质上还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不是短时间能改变的。

    两人把农家翻了个遍,居然没找到一件男装。原来,对于穷人来,衣服也算是家当之一,最穷的农家就一条像样的裤子,谁出门谁穿。

    “没事,我出去看看”李金凤眨眨眼。

    叶纵横知道她准备去顺牵羊,忙劝道:“记住,切不可滥杀无辜了!”

    “嗯,我去湖光的圩市瞧瞧唉哟”只听咚一声,“我轻轻一跳,便撞到屋顶了。怎么会这样?”李金凤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