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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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的人生是起起落落, 迟骋彦则是起起落落落落落……

    这才一天的功夫,他就遭遇了数不清令他崩溃的事:在火锅店大厅吃饭、女儿跟自己撒谎、姥姥跟自己撒谎、被一个黄毛丫头了,现在……

    零点十八,好吧, 这件最让自己崩溃的事已经发生在新的一天了。

    那一张床上, 迟微微和贺琰分别躺在两侧, 盖着两张不同的被子,中间的距离像是隔了一条三八线。哪怕都已经睡着了, 也谁都没有跨过去。

    但那也不行啊!就算穿着衣服, 也不能和这个大猪蹄子睡在一张床上!

    站在床边,迟骋彦气得手臂都在发抖,那一刻, 之前被箐莘殴过的地方全都在隐隐作痛。

    攥紧的拳头,每一次呼吸迟骋彦都觉得吸进鼻腔里的是灼烧的火焰。他真想把那个大猪蹄子从床上揪下来,一巴掌把他踢出去, 但想到旁边熟睡的女儿他还是强忍了下来。

    一步步回到自己的病房,迟骋彦的心都在滴血。

    之前他还能跟姥姥抱怨两句, 但现在姥姥都站在贺琰的阵营了, 他能找的就只有十几年的好机友。

    “老言!我闺女真是铁了心要和贺琰在一起了。”大半夜的一个电话, 活生生把言振国吓了个激灵。

    睡得正香,还以为他电话有什么重要的事, 结果竟然是这种事。

    闭上眼翻了个身,言振国又换了个更舒服地睡姿,“哦, 这是好事啊,闺女终于要恋爱了,而且我之前去东北的时候,觉得贺琰人不……”

    从睡梦中醒来后言振国的脑子迷迷糊糊的,一不心就把真话给出来了,幸好自己反应得快,及时刹住车才没把后面的半句话下去。

    “……行,咱闺女可不能跟他在一起,还是换个人比较好。”言振国改口道。

    但,已经来不及了。

    机智如迟骋彦,从他刚才张口时的语气中,就品出了他对贺琰的评价绝对不像他的这样差。一定是背着自己和迟微微和贺琰聊了什么不该聊的。

    果然,言振国果然是靠不住的,他现在也跑去了贺琰的阵营。

    “你别解释了,我算是看出来了,你现在也支持那子了。”迟骋彦轻哼了一声,不屑地回了一句。

    叛变了没关系,反正他现在已经有了新的算。就算只有他一个人,也一定可以力挽狂澜。

    “这大半夜给我电话,是有什么事?”

    “你周末有时间吗?陪我去一趟米国,我有点事要处理。”

    米国?

    按照迟骋彦这么恋家的性格,他基本很少会出国,之前好几次要和别人谈合作,都是让他们来国内。

    没办法,他太念着自己的宝贝女儿了,贺琰没出现之前还好,他这么一来,直接就把自己恋家的阈值提到了最高级。

    自己在旁边看着贺琰都想动自己的宝贝女儿,要是出国出差个十天半月的,不定回来俩人就在一起了。

    言振国狐疑地问道:“去米国干嘛?是要和人谈合作吗?”

    “去找一下约翰森,谈一下咱们闺女未来比赛的事情。”

    这就是迟骋彦的杀手锏,拿着记录在餐巾纸上的电话号码,现在,只有GMA大赛才能够分散女儿对他的注意力。

    迟骋彦现在算是有些明白女儿为什么会看上贺琰了。

    回国这么久,迟微微接触的人太少了,一旦身边的人多了,诱惑多了,或者出现一个比贺琰更加出色的男人,不定女儿就不喜欢他了。

    GMA比赛可是有整个大洲的歌手参加,能够通过海选晋级的,基本上都是有实力的,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一些闪光点。只要让迟微微看到他们,就是分散注意力的第一步。

    唔,所以让她去比赛现在成了一件迫在眉睫的事。而更重要的事,就是替她搞定晋级的事情。

    “你已经联系上他的吗?”言振国不可思议道。

    “嗯,约了下个周末见面吃个饭。”

    “怎么会?他不是从来不跟商人见面吗?”言振国继续追问。

    提到这,迟骋彦就更加兴奋了。要是言振国坐在自己面前,他一定会得意洋洋地扬一下眉毛,再摇晃着自己的大jiojio,把那点自满全都嘚瑟出来。

    起来这件事,他自认为是自己影响力很大的缘故。

    电话里,他一共就了三句话:第一句表明自己是迟氏集团的董事长,第二句表明希望自己女儿迟微微晋级,第三句就是再见。

    当时他们正在火锅店里吃饭,电视台台长拿到约翰森电话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了过去。

    去米国吃饭的事情还是约翰森提出来的,看样子他也很期待和迟骋彦的这一顿饭。

    “怎么样?要陪我去吗?”

    “去啊,当然去。”言振国爽快地答应道,“闺女的事,我怎么能不参加?”

    同一时刻,在大洋彼岸的那一头,约翰森才刚刚放下手里的餐叉。古典的留声机里播放着一首上世纪四十年代的舞曲,听着旋律他的身子都忍不住左右摇摆。

    坐在对面的妻子露易丝正在享用着盘子里最后两只饺子,身为米国人,她最爱的就是华国的饺子,尤其蘸上醋和辣椒,不夸张地,她能一个人吃下三十几只。

    “我周末要和一个人吃饭。”品味着杯子里剩余的红酒,前段时间一直在忙碌的约翰森难得像今天这样高兴。

    对面的露易丝不用去问,就知道原因。

    上午九点多的时候,一通从华国来的电话引起了大卫的注意,递到约翰森跟前,电话那头的声音就是原因。

    咀嚼着嘴里的最后一只饺子,张口前露易丝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的约翰森。

    仰头喝一口酒,将嘴里的肉和菜全部推下去,她这才猜测道,“是那个叫迟骋彦的男人吗?他好像已经成为华国的首富了吧。”

    “没错,我准备和他一起吃个午饭,好好交流一下。”

    露易丝皱了一下眉,“我记得,你是不爱和商人吃饭的,这次是为了什么?”

    放下手里的酒杯,约翰森饶有兴致地勾起了嘴角。

    这么多年,他基本上很少和外人一起吃饭,音乐圈的朋友有不少人邀请过他,他一共赴宴的只有不超过十次,商人的邀约更是一次都没有。

    去和商人吃饭八成是为了合作,这是约翰森最鄙视的事情,可现在他……

    “别误会,和工作无关。”约翰森赶紧解释道,“和他吃饭可是为了贺琰的终身大事。”

    提到贺琰,露易丝的眼神里一下子闪烁着光芒,“难不成这个男人可以给咱们儿子帮助吗?”

    摇晃着手指,他这葫芦里的药还是没有要倒出来的意思。这件事情啊,苗头已经很明显了,他早就开始期盼这一顿饭,这个电话,来得正是时候。

    “这个男人,未来不定会是咱们家的亲家!”

    ——

    周三,贺琰单独找到了IN酒吧,一进门就正巧碰上了准备要出门的黎梓琛。

    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有迟微微在旁边陪着,头一次只有他们两个人,气氛确实显得有一点奇怪。

    上下量了一番眼前的贺琰,他的出现有些出乎意料,平时见他都是因为迟微微,但是今天迟微微并没有来酒吧啊,他来这里应该是为了别的事情。

    “喝点什么?”推开吧台后面的酒保,黎梓琛主动将调酒杯拿在手里。

    好久都没有亲自调酒了,除了迟微微,也就只有贺琰有口福能尝一尝了。

    “不用了,喝清水就好。”贺琰推开面前的空酒杯,勉强地笑笑,“其实我今天来找你,微微她不知道。”

    听到“微微”的称呼,黎梓琛突然愣了一下。

    这个称谓未免有点太亲近了吧?之前不还是迟姐吗?

    不过很快,黎梓琛就收起了脸上惊讶的表情。反正他们迟早都是要在一起的,称呼什么的改不改都随他们的便吧。

    “谈事可以。”

    “那……”

    “但必须要喝一杯酒,再。”黎梓琛继续道。

    再怎么也是迟微微的弟弟,保证姐姐的幸福也是他的责任之一,别的先放在一边,酒量怎么样今天倒是要好好地试一试。

    看着黎梓琛身后的那一排酒架,贺琰没有丝毫的犹豫,“好吧,但最好不要有太高的度数,我不太能喝酒。”

    “当然。”

    不可能了!

    既然是要让他喝酒,黎梓琛怎么可能会用普通的鸡尾酒对付他?

    生命之水,酒精浓度最高的一款调酒,里面集合了各种高浓度的酒。闻起来是一股淡淡的水果香味,但是入口的下一秒便是火焰灼烧一样的疼痛感。

    一盎司,九十六度足够让大部分人一杯倒,就算是再能喝的人一般也撑不过三盎司。

    黎梓琛也不为难他,看在他不常喝酒的份上,直接给他倒了半杯扎啤酒杯的量。

    “啪。”

    将酒杯敲到桌子上,黎梓琛的手臂撑在吧台上,饶有兴致地道:“来吧,只要你能喝下去,要谈什么事都可以。”

    作者有话要:  剧场:

    黎梓琛:比喝酒吧,谁输谁买单。

    贺琰:好啊。

    黎梓琛两瓶伏特加下肚,贺琰只喝了半杯啤酒。

    黎梓琛:你,你怎么不喝?

    贺琰:我在喝啊。

    又灌了两瓶伏特加,贺琰的一杯啤酒还没喝完。

    瘫倒在地上,黎梓琛宛如一只软体动物。

    贺琰:服务员,单我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