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1章:玩牌
罢,郑黎站起来,面对着土堆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就在这时,土堆上面突然长出来了一朵鲜红的花,那颜色如鲜血一般红艳。
郑黎瞪大了双眼,不敢相信,于是揉了揉眼睛,发现那朵花还在。
“爷爷,这是您的祝福吗?我会带给易苍的,谢谢您,以后有会,我一定会再回到药谷来祭拜您的!”
郑黎罢将那朵花摘了下来,突然一阵风袭来,卷起来了阵阵尘土,蒙住了郑黎的双眼。
“啊!”
“王妃,您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郑黎睁开双眼,面前出现了宫女的焦急的脸。
“我没事。”
原来是做梦!
郑黎回想着梦中所见所,突然感觉到里好像抓着什么东西,定睛一看竟然是那朵鲜红的花。
不是梦吗?
“这花是谁放我里的?”
郑黎问道。
“回禀王妃,您刚才里就一直抓着这朵花啊,不是您自己摘的吗?”
宫女吃惊地问道。
“好了,没事了。”
郑黎知道自己也问不出来什么,要她睡觉前的确在赏花,可是再仔细看身旁伸可触的花里面并没有相同品种的。
“难道真的是爷爷梦中托话吗?”
“娘亲!”
正在她思考的时候,熏儿从远处跑了过来。
“娘亲,女儿下课了,过来陪您。”
熏儿长大了不少,已经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姑娘了。只见她身后跟着翠梅,里拿着不少东西。
“那些是什么?”
郑黎好奇地问道。
“回禀姐,这些都是那些在宫里私塾上课的皇室子弟和官宦子弟送给姐的。”
翠梅不无自豪地回答道。
随着熏儿渐渐长大,眉眼间已经有了些郑黎年轻时候的模样,她结合了郑黎和楚离的优点,样貌更是佼佼者,要不是父母控制舆论,估计熏儿年纪就会被冠上什么“凉国第一美女”的称号。
即便楚离压制住了别人的嘴,但是却管不了大家的行为,仍旧有很多发自内心,或者别有用心的人主动来讨好熏儿,时不时地送些东西,礼物里面不乏名贵之物。
好在熏儿心智未开,而且从什么没见过呢,对那些名贵的东西一点儿感觉都没有,收礼物也是因为推辞不过,觉得麻烦,才会随扔给翠梅的。
“这些东西拿下去给大家分了吧!”
回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看都不看翠梅里的那些东西,冷冷地道。
开始回儿还会帮妹妹阻止那些人的招惹,可是时间久了,发现越阻止,越送,于是便不管了,收了就收了,然后就用来奖赏宫内的宫人们。
“咱们熏儿也长大了啊!”
郑黎宠溺地摸着熏儿的脑袋,但是那个脑袋里面只有刺绣和糕点,这个家伙正将一大块点心往嘴里塞呢!
不知道那些皇室子弟看到这位心中的美女如此狼吞虎咽的样子,还会不会喜欢呢?
“回儿,你有没有收到过礼物啊?”
郑黎见到回儿,便将矛头转向这个性子最像楚离的大儿子。
回儿的身高已经快赶上楚离了,容貌不光完美的继承了楚离邪魅的容颜,还多了一份郑黎的温柔,所以更加吸引人,就连这个娘亲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有时候心里还会忍不住去猜想以后会有什么样的女子成为自己的儿媳,又会是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驯服这匹野狼。
“礼物?娘亲想要礼物了?”
回儿不直接回答,完美的转移了话题。
“回儿要送我礼物吗?你又发现什么好玩的东西了?”
熏儿听到娘亲的话,放下糕点竖起耳朵听。因为回儿常常会给他们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比如前几天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一个风筝,只不过这个风筝不同于以往的风筝,是一只可以在空中随意飞翔的花蝴蝶,那蝴蝶一放上天空,便仿佛脱离开了风筝线的牵绊,自己随意飞翔了起来。
还有一次,他跟太子玄奇办了一场区别于蹴鞠的球类比赛,这场比赛中是用将球投入高空中的框中,方可得分,最后在皇宫中掀起了“球”热,各个皇家子弟纷纷学习效仿,流行到了现在。
如此一波操作下来,回儿身旁汇聚了一堆慕名而来的崇拜者。
“娘亲想要玩些什么呢?”
回儿淡淡问道。
“太无聊了,你有什么好玩的事情推荐一下吧!”
郑黎这身子,不能放风筝,不能玩球,动一动都要看楚离那阴沉的脸。她又不是好读书之人,现在更是不想看了,再太子宫内也没有新书可以看了。
之前楚离给她从宫外找了不少话本,但是发现她一看就废寝忘食,就再也不找了,如今除了找人聊天,就是找人聊天了。
“这个倒是可以给娘亲玩玩。”
着回儿拿出来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些方方正正的木头块,木头块上面还刻着一些文字和一些奇形怪状的图案。
“这是什么?”
“我姑且叫它‘牌’。”
“跟棋差不多吗?”
“还是母亲聪明。”
回儿一边着一边示意宫人搬出来一张桌子。待宫人们将一张四四方方的桌子摆好,他就将那些木头块倒在了桌子上,然后将木头块在桌子正中间堆放整齐。
“熏儿、翠梅姨姨,一起来,你们坐到这边,母亲,您就坐在那里就好。”
四个人在桌子的四周做好,然后回儿开始讲解游戏规则。
郑黎很快就听明白了,熏儿也学得很快,翠梅虽然听得懵懵懂懂,但是跟着大家玩几局下来渐渐熟悉了规则。
“这个倒是很有意思啊!”
郑黎赢了几局,回儿赢了几局,熏儿和翠梅一次没赢过。
“姐和少爷太聪明了,我还没弄懂规则呢?”
翠梅道。
“是啊,游戏是哥哥发明的,母亲又那么聪明,我和翠梅姨姨光输了。哼,不公平。”
熏儿撅着嘴抱怨道。
“那等你乐儿哥哥回来再跟他一起玩,在他回来前我先帮你们熟悉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