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尔之所向(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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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如今无战事,将领们才能喝上几杯,当然,也要有自觉,不能喝得太多就是了。

    临近八点,前厅的宴席就散了,洪笙在外院书房的隔间里洗了澡去了酒气,又喝了一碗解酒汤,这才来了内院。

    苏苏正在东屋里整理书房,如今书房被一架屏风隔出前后。

    前面,书桌搬到靠窗的位置,桌上摆着上好的文房四宝,另有一架小自鸣钟。

    其中两个八宝印色匣,一方一圆,两只银墨匣,墨床上一锭陈松烟墨,这是苏苏嫁妆里的东西,她也忘了是什么时候得的了!

    书柜还在靠墙的位置,已经摆上了几十种书籍,因为洪笙少时没读过什么书,如今还在基础阶段,所以里面放的都是些浅显易懂的基本书籍。

    苏苏来西北时,光书就拉了两车,简单的有《三字经》、《千字文》、《说文解字》等,更加高深的四书五经,各种版本,有十几套之多。

    而屏风里面则布置成了一个小香室,除了一张核桃木雕高山流水遇知音的贵妃榻,便是一张大大的楠木长桌,上面放着各种材质的香器和盛放香料的盒子。

    苏苏原先说要教导杨芳姐二礼仪规矩。可来了营里,她叫人去杨家陪了个不是,这事儿只能等她回去再说。

    洪笙早就说过,大营里枯燥无聊,苏苏又怕自己闲着东想西想的,就将自己的香器带了一部分过来。

    还有两个多月月就是八月十五了,她从大营里回去就要准备送到京城的节礼,自己亲手制的香品自是必不可少的。

    洪笙回来时,苏苏正在亲手清洗一套青白玉的香器。

    用的器皿是一个脸盆大小的玻璃荷花深口盘,水是天山上纯洁的雪水。

    她的手上还带了一双用猪肠衣做的透明手套,就怕香器上沾染了人的体味儿。

    这双手套儿可是她在扬州时,老夫人花重金叫人替她制作的,戴在手上非常灵活,对触觉感温也没有什么影响。

    苏苏用的时候十分小心,就怕被什么勾坏了。

    琳琅在香实外头听差,口里还背诵着苏苏教教她的几句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洪笙在外听了几句,进了屋,笑道:“难不成媳妇儿还要把身边的丫鬟全都调教成才女?”

    说着打发了琳琅出去,绕过屏风,便见苏苏只用一支碧玉长钗松松绾了个纂儿,上身穿着一件蜜黄色印翠绿竹叶儿的宁绸对襟长夹衫,下面只穿着一条白灰色底只在裤脚绣几多青莲的杭绸散腿裤,脚上一双月白缎面的软底拖鞋。

    鞋面上各绣着一片莲叶,莲叶上有一只绿衣白肚的小青蛙,而青蛙的眼睛是用两颗米粒大小的黑曜石珠子钉成的。

    洪笙发现,苏苏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把生活过得非常精致,就像这双鞋一样。

    不过是一双室内穿的拖鞋,也能叫人一眼就看出主人的品位。

    不知怎的,洪笙就想起当年他与苏苏的第二次见面。

    当时他先见到的就是裙摆下的一双绣花鞋。他还记得那是粉色绣小雏菊的鞋面儿,用小米珠攒的花蕊。

    当时他还想宋家的富贵名不虚传,这一双鞋怕就是十两银子。而那个时候,他全部的身家也就是买上这么几双鞋罢了。

    谁能承想,不过短短两年,他成了四品的武官,那双绣花鞋的主人也嫁给了他。

    苏苏收拾完香器,就见洪笙盯着她的脚,一言不发,似乎是在发呆。

    “在想什么?”

    洪笙从回忆中清醒过来,笑道:“想起你我的几次见面:第一次见面,你还是一个瘦瘦弱弱的黄毛丫头;第二次见面就成了倾国倾城的俏姑娘;第三次见面你就要嫁给我了。不过是短短两年,我却感觉像是已经过了二十年那么久。”

    苏苏好笑的看着洪笙,:“难不成你是身不老心老了。”

    洪笙一把抱起苏苏就往西屋卧室走去,“试试不就知道你相公我哪里老了。”

    苏苏没有准备的被红笙一下子抱起,自然是惊呼一声,双手下意识的勾住他的脖子。

    听了这话,脸上就泛起了红晕,啐了他一口,“便是老了,也是老不正经的!”

    “和自己媳妇儿就得不正经!”

    一阵翻云覆雨,洪笙心疼苏苏今个下厨做了那么些个人的饭,并没有狠要,只便一回便罢了。

    待云销雨霁,洪笙叫人打了水来,并不用小丫环们进入服侍,给两人擦洗干净,换了床单。苏苏还是头一回在妖精打架后操持清醒,洪笙便抱着苏苏说话。

    “你今儿个可是见到了表兄?”

    媳妇儿今儿个太帅了,把洪笙感动的不行不行的。便想着虽说表兄的身份有些麻烦,但想来媳妇是想和亲人相认的,他总得想些法子。

    苏苏在洪笙的怀里点点头,心里倒不是那么伤心难过了。

    毕竟她到底来了西北,来了哈密,也见到了哥哥,知道他至少生命无虑,不像先前那样,她整天提心吊胆牵肠挂肚的。

    光明正大的相认一事,无论是上面的那个人活着还是死了,那都是再也不用想的。

    便是以表兄妹的身份相认,也有太多的危险,所以苏苏如今只盼着能叫哥哥生活的好一点,至少不再是缺衣少食。

    哥哥和洪笙一般的年纪,却苍老成那个样子。还有其他四个人,不是消瘦的一点肉没有,就是风吹就要倒的病秧子。

    九郎都十岁了,还瘦弱的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她都不敢想象,他们这几年到底是如何过来的。

    当初她光想着把大头的银子都留给哥哥,却忘了他们是充军的罪民,年纪又都不大,便是侥幸没有经过搜身,流放途中又哪里敢拿出大把的银子来花销?

    “我一见那人就知道他是表兄,原来真的和我有相像的地方呢。只我听阮姐姐说,表兄与你是一样的年纪,只今个一见,却比你老了十岁不止,想来也定是受尽了苦难的。”

    苏苏从洪笙胸前抬起头来看着他,“先前没见时,虽然也有担心,但到底是陌生人。只如今见了,却真真的感觉到了,那是与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洪笙一听这话,就知道苏苏是真的认定了这个表兄了,便也在心里筹谋道:“既然没办法明着相认,那就暗中认下。先前表兄被分到先锋营里,那真是福祸难料的,只如今我接了这个差事,总能想法子帮衬一把的。”

    而且他听说,保阮家人性命的可是秦都司,秦都司可是西北的土皇帝,就算真是皇帝下令折腾他们,在西北,皇帝的命令真不一定好使。要不然,刘指挥使哪里敢收他们的银子?

    加上洪笙经过暗中观察,发现阮家这几个儿郎都不是一般人,便是为了结个善缘,他也能帮一把是一把,更别说,如今是媳妇的愿望了。

    尔之所向,吾之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