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一个正经人(二十七)
当然若是早知道,牡丹花妖也还是会去做, 只是会做得更加谨慎些, 至少不会有让那河伯有求救的机会。
但事已至此, 她即便懊恼,也没有什么用。
“好, 我带你们去见冯兰。”牡丹花妖不甘道。
谭昭挑了挑眉,示意杨戬放开挟制:“你可最好不要再耍花样。”毕竟迄今为止在二郎真君面前搞事情还全须全尾的,也就一个猴哥罢了。
冯兰确实身在冯府之中, 身为一水府之君, 虽然是个光杆司令, 但在水晶宫里,他的法力其实相对还是不错的, 至少牡丹花妖是轻易拿不住他的。
但问题就出在……他的热心肠上, 哎, 以后他都不敢随随便便救人了, 这一救就是一扎手的牡丹,河伯都有心理阴影了。
“……真不是见色起意?”
冯兰一听, 当即反驳, 恨不得以自己的神仙之位发誓。
然而谭某人表示不想听, 当然他对什么花妖的感情纠葛也不感兴趣, 揪着冯兰就要出府, 却被牡丹花妖堵住了去路:“我看姑娘是个聪明妖,以命填命之术,牵不牵扯因果两, 此术有伤天和,即便你成功了,等待你的只会是更残酷的天谴。”
特别是在其中一方还是天庭封正的河伯的时候。
“有苦衷并不是你伤害他人的理由。”谭昭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妖,继续道,“当你拿起屠刀的那一刻,你也就成为了施害者。”
如果是报仇雪恨,那谭昭无话可,但河伯蠢是蠢了点,傻也傻了点,但伙子功德成神,若有人命官司,早卡在第一关了。
谭昭拎着河伯出去,庭院里满是大朵大朵的牡丹花,艳极盛放着,只是这般的盛放,也不知能持续多久。
“走吧。”
谭昭刚抬步走,后头就有一串仓乱的脚步声传来,他并没有回头,只能听到女子有些失控的声音:“他答应过我相公会救他的!是他不守信用在先,我有何错之有!”
河伯是好性,但并不意味着好欺负,他立刻反驳:“你相公到底是谁啊!你倒是啊,我是什么时候许的诺,又何时欠你一条命了?”
“我……”
牡丹花妖回忆的刹那,却突然抱着头痛苦地呻吟起来,美人即便痛苦,也是美的,但在场三个大概率都是瞎的。
谭昭皱了眉头:“除了牡丹馥郁的花香,我还闻到了一股味道。”
杨戬颔首:“你没有闻错。”
“所以,当真没有使人‘心想事成’的书吗?这已经是我在人间碰上的第二回 了。”这味道,真是该死地令人熟悉啊。
这才过多久,谭昭是绝不会闻错的。
杨戬定定地看了人一样,没点头,却也没摇头:“这并不归我管。”
……行叭,这个理由也非常强大了。
只是这一回他遇上的这股力量要强大许多,至少它能影响一只妖的认知,甚至这只妖的法力并不弱,怎么看都有五百年往上算的法力。
钱谨那点儿力量与之相比,那可真是巫见大巫了。
“你不帮她?”
谭昭有些讶异:“我为什么要帮她?我看着像是这么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吗?她即便受人蒙蔽,也是准备要害人的。”
“像,刚才你还劝人向善。”真君如是开口。
谭昭失笑,年轻几百岁的杨兄其实有点儿皮吧:“只是草木成精不易,劝两句罢了,动嘴皮子的事情,怎么可以同动手相提并论呢?”
“……你开心就好。”
透明围观大佬谈话,默默当着被提着的工具河伯。
“啊——”牡丹花妖痛苦地浑似过去,一股浓郁的花香夹杂着浅淡的古怪味道,若不仔细去分辨,几不可闻。
都怪牡丹太香,否则他应该进门就该察觉到的。
“看来,你要管这桩闲事了。”杨戬开口道。
谭昭看了一眼被当成冤大头的河伯,否认道:“苦主还在这儿呢,牵扯到天庭,如果他写折子呈上天庭,天庭不管吗?”
杨戬承认,他现在心情不坏,甚至还不错:“会管,那该要等上十年八年吧。”
“这么久?”
“你忘了吗?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普通不牵扯大灾祸的事情,十天之内处理,已经算是非常高效了,毕竟神仙们的日子悠长,很少有神仙会去在意这些细节。
诶,他居然把这个给忘了,谭昭一拍脑袋,顺便还同情地看了一眼河伯:“你能被娶那么多媳妇,不冤啊。”
河伯只想当场嘤嘤嘤给人看,果然人间的神仙不值钱啊,他太难了。
“管是可能要管上一管的,我还要靠它加官进爵呢。”谭昭折扇一转,“只是这管的方式,就有很多头了。”
杨戬的酒,谭昭终究还是没喝上,但他有些没想到的是,其中一坛居然是给猴哥带的。
好的相爱相杀人设,真的贼稳啊!
“放心,我一定会带到的!”
杨戬站在云头:“没事,你偷喝我也不会怪你的。”
“……不,我是那种人吗?”
杨戬失笑着消失在云端,有一个凡人朋友,似乎也不赖。
牡丹花妖昏死过去,谭昭随手摆下个阵法,留了一道语音信,就带着河伯离开了洛阳。
“你是准备回水晶宫,还是怎么样?”
河伯:“我能跟大侠一起呆两日不?”
“想知道你为啥会受无妄之灾?”
冯兰点头,反正他水晶宫里的分身一直都在,这也算不上擅离职守的。
“你确定?我不准备回长安的。”死心吧,你是见不到他闺女的。
河伯有些不太确定地点了点头,跟着大侠应该是……不会错的吧?
一炷香后,河伯冯兰为自己的盲目相信付出了代价,大侠交的朋友……简直一个比一个吓人啊。
这这这分明就是天上地下最难惹的煞星头名啊!
“仙、仙拜见大圣,大圣福如东海,寿、寿比南山!”这一句话,可算是磕巴出来了。
大圣眼睛一瞄,恶劣道:“东海那福气,给俺老孙塞牙缝都嫌少,那南山俺老孙一拳头就能碎了,你这是祝福啊还是取笑俺老孙啊?”
河伯已经快吓哭了。
哎,这才是见到他齐天大圣正确的开方式嘛,这姓殷的子绝对是个异类。
“这酒……”猴哥一闻,当即嫌弃,“拿走拿走!俺老孙不吃嗟来之食!”
“真不要?”
“不要。”
谭昭有些失望地摆在地上:“既然如此,那就砸了吧。”着,便要控制着法力去击破酒坛,就在法力碰上酒坛的前一刻,被人一瞬截住了。
“俺老孙想了想,这酒是无辜的,放着吧。”语气,可以是非常骄矜了。
“大圣,仙没有这个意思,仙绝对……”
猴哥见此一乐,他最喜欢逗水族玩了,闻言道:“可知错?”
“仙知错。”
谭昭在一旁看的啊,这傻孩子,大圣都搁山底下压着呢,怕啥呀。
系统:你就不怕?
[怕啥!猴哥那是偶像!偶像!]
系统:……你那偶像滤镜,还剩多少啊,就那么薄薄一层了,比窗户纸还薄了吧?
[你可闭嘴吧。]
聊天喝酒,猴哥脾气其中不好,但与之相处,却能让人心情平静,也不知是什么道理。当然了,河伯并没有这种想法。
他只觉得这趟两界山之行,折寿百年。
“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要问,明白吗?”
河伯狠狠地点了点头,他是真不敢问,要惹恼了头号煞星,就算是有一百个他,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想想这位广为流传的英勇事迹,谭昭觉得自己能全须全尾地活着,已经是上辈子烧高香、这辈子积大德了。
“这是……去洛阳?”
谭昭勾了勾唇:“当然,今日是牡丹花会,这般盛会,不去瞧瞧,岂非可惜了!”
洛阳作为陪都,虽比不得长安的繁荣,却另有一番风情,至少文人墨客对它的推崇也是不吝啬的,特别是这种盛会,参加的除开爱花之人,还有不少从长安赶来的诗人。
光有名有姓的,谭昭就见到了好几个。
“咦?殷大哥,你怎么在这里?”
谭昭循着声音一看,这不贾明思那子嘛,怎么跑洛阳来了?挺能跑啊。
这会儿功夫,贾明思已经跑回来了,他身后还有个燕袂。
“背着你阿耶跑出来的?”
“哪能啊!我同云飞一起来看牡丹花会的,倒是殷大哥,你不是在衙门办差吗?还有这位是?”
“你一句话要问这么多问题吗?”谭昭失笑,这也不是话的地方,等坐定,他才向人介绍了冯兰的身份,唔,是那份统一的辞来着。
贾明思立刻就坐不住了,他上前激动地握住冯兰的手:“大师,您看我怎么样?我不贪心的,能学殷大哥三成的功夫,我就心满意足了,真的。”
燕袂扶额,他这朋友啊。
河伯少与人接触,有些不大自在地缩回手,随后他摇了摇头,三成?这也太贪心了!他要是能有大侠的两成功力,那做梦都能笑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