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三顾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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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是程初芍出尽百宝,也没能将老头儿勾过来松口,众人只能失望而归。

    不过,临走前,宋珩悄悄嘱咐了十五下去办事。

    车马刚离开不久,就有个瘦弱妇人怯怯过来敲门,里拉了个三四岁的男孩儿,面青唇白的,道是来求医。

    门前没有侍卫守着,但老头儿知道,那个姓宋的年轻人肯定还有人在暗处盯着他。

    他们没出来拦,他就开门放人进去了。

    老头儿本有些狐疑,但这孩子确实病了,妇人面色蜡黄、皮肤粗糙、一双冻得跟萝卜似的,怎么看都是个寻常寒门户。

    诊脉开方完毕,妇人便千恩万谢奉上一把铜板。

    不多不少,倒也够他一日吃喝了。若是俭省些,不喝酒不吃肉光吃馒头,最多可以坚持个十天八天。

    老头儿心中一喜,趁着送病患母子出门,自己也试探着迈出几步。

    结果,今天凌晨在墙根底下把他拽回来那个灰衣人又冒了出来,垂眉敛目道:“先生要买什么,让人代劳吧。”

    老头儿顿时垮下脸来,琢磨着要不要让这对母子帮自己去递个状子,想想还是算了。

    铜板被扔到灰衣人里,伴随着一句冷冰冰的吩咐。

    “去,把这些都换成馒头。”

    灰衣人犹豫了下,没什么,不多时拎回了一大包馒头。

    老头儿打开数了数,数量倒是没错,可吃了两个,却吃到一个带肉馅的,外观上一模一样,半点都看不出来。

    直接把剩下的馒头全掰开查验,结果发现带肉馅的有一半。

    他气得要死,直接把肉馒头扔到一墙之隔的东院,抱着剩下那半包真馒头睡觉去了。

    程初芍二人听了侍卫来报,也颇为头疼。

    “这位神医未免也太倔了!我还以为钟离晔比他更难求,结果”

    宋珩轻描淡写道:“无妨。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就是铁石做的心肠,我也能想办法把他融了。”

    “你有法子了?”

    “暂无。”

    程初芍气结,原本的狐疑再次翻涌上心头。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一点都不着急治腿?你是不是又有什么事瞒着我?难道你已经——”

    宋珩眉眼笼上一层无奈,点了点她眉心。

    “胡什么呢?我也就骗了你一次,怎的就这般不信我?你又不是不知,我若好了,第一件事就是要去方城看祖父”他没再往下,但程初芍知道他话中未完之意。

    如今已是十月下旬,天越来越冷,距离卫国公遇袭的时间也越来越近。虽然前不久顺水推舟将初一等人遣回方城,明里暗里都能保护卫国公,但,终究难保万一。

    “是我多心了。祖父一定会平安无事的,你且放心。”

    似乎觉得这句安慰太过轻飘飘,她想了想,又补了句:“上次初一他们走,我让他们带了不少好药,也有些我亲调配的药膏,内服外用都有。祖父阅历深广,有你提醒定会多加心,再加上初一等人看顾,即便,即便有些磕磕碰碰,也不会有大碍的。”

    宋珩听了这句话,脸色果然变好看了点,还意味深长重复了一遍:“亲调配的药膏?”

    “是呀。”

    程初芍乐得他不为卫国公可能遇袭身死一事担忧,便絮絮叨叨跟他了一通,包括每个药膏的大致配方、药性效果等等。

    “都是照本宣科把医书上的古方做的,让人吃了用了都不错。其中有个方子可固本培元,祖父在外多年,身边也没几个知冷知热的,都是些大老粗,饮食起居上多半不够精心。我想着,若能巩固好底子,也是有备无患。对了,我就是捣鼓那些东西时,才突然想要把回春斋办起来的”

    他笑了笑,静静听她着,长睫掩去眸底锋芒,只余温润,不见半点怀疑。

    宋珩心思较常人敏捷,早年在京城时就是个聪颖的,念书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历经数年边关风霜洗礼,整个人愈发洗练,不然,他早就像平阳伯夫人那样被糊弄过去了,哪里还能察觉程初芍身上的不妥?

    即便没有那段诡异的人猫变,也没有那个梦,相处个半年下来,他也不会蠢到觉得程初芍还是那个会暗算庶妹的恶毒女子。

    如果没有程初芍的到来,他的命运大抵就是梦里那样,在睡梦中悄无声息死掉,然后祖父祖母接连伤逝,偌大个国公府、富贵荣华皆化作过眼烟云。

    程初芍救他不止一次,其中可能有误打误撞,但若换了旁人,他恐怕连独自起身都做不到,更别提如今的蹒跚行走了。

    他早就猜到她还有秘密瞒着,也隐约知道那秘密跟什么有关,不然,她不会大动干戈捣鼓药材生意,太子的病体也不可能这么快好转,就连胭脂铺现如今那两款热门产品,里头也有那么两味药出自她的药园子。

    她不明白他为何不紧不慢,对老神医不够上心,只有他自己知道,对他来,她这座深山宝藏可比老神医吸引他得多。

    最后,他还是找了个合适的借口。

    “我们毕竟在明,旁人在暗。没有老神医,这些动静瞒不过别人。现在这样也不错,别人省心,我们也安心。”

    程初芍也反应过来了,叹了口气。

    这倒也是,想必这会儿他们求医无果被拦在门外的消息已经送到该知道的人案头了。只有这样,外头才会更相信宋珩是真的没好。

    翌日一早,给老夫人请安过后,程初芍又去新买的破旧院堵老头儿了。

    宋珩今日有事要出城,没跟她一起过来,她索性带了狐狸过来作伴。

    她存了点坏心,趁老头儿不备,偷偷把狐狸放了进去。

    不多时,呼呼大睡的老头儿醒来,看着散落一地、还被啃得坑坑洼洼的馒头们,大吼一声,胸中满是愤怒。

    “天杀的畜生!竟敢来偷老子的口粮?你信不信老子把你烤了?”他提溜着狐狸的后颈皮,气哼哼地拍了它两下,下很重,打得东西吱吱嗷嗷一通乱叫。

    到一个烤字,昨儿飘了足足一个多时辰的烤肉味似乎又回来了,勾得他这副被冷馒头折磨了一天一夜的肠子一阵抽搐。

    唉,狐狸肉其实不好吃,带着一股子骚味,而且这东西生得瘦巴巴的,浑身上下加起来怕是不到二两肉,还不如昨儿被他扔出去的肉馒头里头的肉馅多呢。

    他正准备把这畜生往地上一扔,隔壁墙头又冒出来一张眼熟的如花容颜。

    和昨日的彬彬有礼、笑靥如花相比,今日这张脸更为素淡,却染上了些许焦急之色。

    “老人家,实在对不住!那狐狸是我养的,都怪我没看好它,让它跑过去了。您没被它咬伤吧?我这里刚好有些药,不如给你送去?”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