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纽约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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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辞的脑子里全是刚刚车载音响不停循环的那首Wele To New York,那时从盖着薄灰的车窗向外望,只有一句“原来那就是曼哈顿”贴在了他的意识中央。

    地铁里是臭味混杂的纽约味道,竟然还有猫般大的老鼠从他的鞋面上跳了过去,钟辞出神地盯着流浪汉头上贴着的广告,波普风的海报,似乎是好莱坞电影又或是什么百老汇歌剧。傍晚的纽约比钟辞想象中更加闪亮,他在想究竟是不是因为栉比的大厦鳞片似的玻璃窗会反射金光。

    SW今天的演出在terminal5,一家在曼哈顿地狱厨房地区的live house。

    午后钟辞刚刚落地后到法拉盛放了行李就跑来了,似乎是因为坐太久了,让他感觉自己好像动作幅度稍微大一些身体就会发出咔咔的声响。

    通知上定的入场时间是七点半,哪怕钟辞提前了快一个时到这里,门口都已经排起了长队,队伍弯在一侧,令他很意外的是,这里并不仅仅是亚裔或留学生,起码还有一半不同肤色的少年少女。每当这种时候他都会由衷地觉得于瘾真的很了不起,虽然他能够完全理解拼盘演出的意义。

    胖胖的检票工作人员让他出示证件,看见了年龄又抬头对他惊呼了一声“wow”,钟辞不懂他这句话究竟是代表了什么含义,只见他在自己的手上围了一个和旁边穿着亮黄色夹克的黑人大哥不同颜色的手环。

    他有点茫然地开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意思,身后的大哥耸了耸肩是因为他没有满21岁,有了这个标就不能买酒。钟辞觉得大哥似乎是拉美裔黑人,英语有种熟悉的口音,还会夹一些“amigo”之类界限模糊的单词。

    队伍开始往里走,迈过安检以前他虚起眼回头望了望霓虹闪烁的曼哈顿,在水光的融逝下那些灯光化在一起,点亮了他的一整个视野。

    场子很大,足足有三层,酒吧和野花似的开。大概是入乡随俗,SW在美国的演出就完全略去了寒暄主持之类的环节,上台就开唱,DJ在炫技,钟辞身边的人已经开始律动起来,空气中还弥散出了一股**味,似乎想要把所有的欢愉元素往此时此刻堆。

    第一个登台的竟然就是于瘾,他今天穿着一件蓝青色扎染短袖,气氛很好,于瘾瞧起来也很开心,还唱了一首他曾经做的英文hardcore,毕竟他很少找到舞台唱以前的作品,现在想来那个十几岁的亚裔少年好像时时刻刻都生活在愤怒与呐喊里。

    钟辞站在二楼扶着冰冷的围栏,很快就听见了于瘾叫了下一位歌手,他这才大梦初醒似的,甚至忘了拿出手机摄像,头脑仿佛都已经被一旁的烟味熏得晕晕乎乎。于瘾的身影变得越来越,最后彻底消失在了他的视野里,钟辞不太能够描述自己现在的心情,他又迷茫地听了几首歌,也没有得听回票价的想法,于是头昏脑胀地逆着人群向外游,就像沙丁鱼群里的一只怪胎。

    路灯下有许许多多的Uber,钟辞伸手擦了擦眼睛,想要看清到底哪一辆是在等他。他又往左边走了几步,上了车,正要伸手关车门,却觉得车门就像被卡住了一样,怎么拉也拉不动。

    然后车窗外就出现了那件眼熟的蓝青色扎染短袖,是于瘾,竟然是于瘾,于瘾敲了敲玻璃,又露出一个戏谑的笑,没有任何的解释径直地就坐了进来。

    钟辞差点忘记了怎么呼吸,直愣愣地盯着身边的人。

    于瘾轻轻朝他眨了下眼,笑得很好看,“好久不见。”

    “六十二天。”钟辞低低出声。

    于瘾有点意外地扬了扬眉,似乎是因为没有遇见过这样刻板精确用天计数的人。

    “你……要去哪儿?”钟辞还以为他是提前从演出逃出来没叫车,这还没有开多远,如果于瘾要去什么其他地方的话还来得及。

    车载音响好像放到了一首什么歌,于瘾骂了一声英文,就突然从兜里摸出了一对好携带的airpods,一下探过身来就将这耳机的其中一只挂上了钟辞的右耳,又将另一只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温热的呼吸柔柔地扫在钟辞颈侧。

    对接成功的瞬间,另一首歌就从耳机里流出来,钟辞垂眼去看,对上了于瘾较真的眼神,他利落的眉微微皱起,搭上了钟辞的肩,又轻轻在他耳边开口,“司机在放Biggie,歌和人一样烂,别听,听他的歌耳朵痛。”

    似乎于瘾真的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掩不住孩子气,他也能够因为把2pac奉为英雄就决定不理智地抵制对头Biggie的全部,甚至还会抱有“一定是他谋杀了tupac”的念头。

    他可一点儿也不像个纽约人,钟辞都会觉得他如果不在SVA念书的话一定会搬到西海岸去。钟辞记得于瘾在一个采访里讲过不喜欢纽约,在这座城市里,当他作为一个人耗尽生命经历的起起落落,原来对于这座冷酷的城市却什么也算不上,一丝涟漪也没法荡得出来,这让他感到自己无比渺。话罢他又自负地朝摄像机扬了扬眉,他应该天生伟大。

    过了很久钟辞才知道,原来在那晚于瘾无心慷慨赠给他的那首歌是2pac的Do For Love。所以无论他在哪里,不属于他的成都或是令他陌生的泉州,只要听见这一首歌他就总能想起今年七月十一的纽约,想起这一个不停失重的曼哈顿璀璨夜晚。

    于瘾没有回答钟辞的问题,要去哪儿?谁知道他到底要去哪儿。他靠在车窗上,并不太想讲话。其实这几天他心情都不太好,糟心事太多。确切地,他的心情是从刚刚过去的这一个时才稍微缓解了几分,大概是因为这一次演出他唱了国内风评不太好的以往作品,还有就是竟然在纽约见到了那个神奇的文身师。

    钟辞很不一样。原来于瘾还以为他只是在当时的纹身工作室里看起来不太合群,可把他扔进人群里他却还是能落落地显出来,似乎就有什么莫名磁场将他和周遭一切隔绝开来,所以当于瘾从后台落跑出来的那一瞬间就瞧清了钟辞晕在路灯下的颀长身影,脸侧的红枫漂亮非常。

    没想到的是,就因为于瘾上车的那声暗骂,坐在前面的那位热血司机就彻底跳了脚,于瘾自然也不是爱息事宁人的角色,两个人就在车上吵了起来,大概就神经兮兮地围绕一些匪帮过节和东西海岸厂牌beef的问题反复拉锯,最后导致他和钟辞被司机随便扔到了一个街口。

    开走前司机还扔下一句咆哮,大概意思是“要是带了枪我肯定把你崩了”,结果于瘾竟然笑了起来,大笑的那一种,他对钟辞那大爷还真以为自己混帮派的吗,开个枪的后坐力都能把他骨质疏松的手腕震骨折。

    太少见了,不专心挣钱的纽约人。于瘾又,上帝带着热血和他同在。

    钟辞一点儿没生气什么的,反而觉得有个这样的经历还蛮有趣的。他茫然地望了望四周,只觉得自己被两岸的大厦给彻底挟住了。

    于瘾见他露出的零星迷茫表情,“我们在华尔街。”

    他又走上前指了指对面最高的楼,金色隐隐从里面漫出来:“川普大厦。”

    钟辞的模样似乎有些局促,仓皇地点了点头,一个人在前面走得飞快,靴子踩的地砖哒哒响。

    “要带我去哪儿?”于瘾扬扬地在身后开口。

    钟辞的步子顿了顿,却没有回头,又听见于瘾开口,语气很甜:“你走好快,是不是想抢了我的耳机直接跑了。”

    被他一钟辞才意识到于瘾的耳机还挂在他耳朵上呢,他通红着脸把耳机摘下来递还给了于瘾,于瘾结果却没有看他,眼睛就黏在了身侧的那家店,白光把他的眼睛淬得很亮,更像孩子了。

    于瘾认真地想了想他上一次来这里究竟是多久了,没有太多迟疑地就拽着钟辞的手臂就往那店里走。钟辞头昏脑胀地抬头看,原来是任天堂商店。色彩饱和度很高,让钟辞一踩进去就有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于瘾随手从货架上拿了顶马里奥的帽子往钟辞的头上扣,自己头上的是路易基写着大大“L”的绿色棒球帽,他认真凑近钟辞量了一下,眼睛弯起来,了句好看,不知道是戏谑意味还是真诚发言。

    看见于瘾转到放游戏的货架后面去了,钟辞红了红脸,把头上这顶随意扣上的棒球帽扶正了些,又微微躬身去看镜子里的自己,被于瘾出声叫的瞬间像被抓了现行一样整个人吓得一哆嗦。

    “我记得二楼有皮神。”于瘾边边伸手拽钟辞的手臂往楼上走。刚刚迈过最后一阶就瞧见正中一个挥手的皮卡丘,于瘾还性质颇浓地合了照,还夸钟辞连拍的几张都把他拍得很帅。

    上面有许多体验区,一些白人在哪里操作游戏菜得于瘾不得不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不然他会抑制不住自己上去夺过手柄的欲望。有一个货架全部都塞满了精灵球,于瘾抓起一个精灵球和一个大师球,有点怔忪地他好像梦回童年了,还当时他是从Pokemon叶绿开始的,最爱练的Pokemon是耿鬼,还认真地问钟辞有没有看过动漫,看了就会知道耿鬼真的特别可爱。

    钟辞问他不买个玩偶之类的回去吗,于瘾理性地回答任天堂只配在游戏上赚钱,然后又拎起一只豪力玩偶,把标签抖在钟辞眼前,又你觉得他配卖得到这个价吗,反正不是made in a就是made in Bangdesh。

    他听于瘾讲起口袋妖怪,讲起塞尔达,讲起星之卡比,讲起丢在床板下储灰的第一部 NDS,和昨天放在包里的最新Switch。他接不上话,只是听着,在这种时候他甚至难过得要命,想知道为什么自己对这些事情一窍不通。起来他的生活真的十分乏善可陈,他没怎么玩过游戏,也没有什么特殊才能,似乎无趣到了一种境界。果然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不上不下的人,不好不坏的成绩,不好不坏的性格,大概除了同性恋加听力障碍和怪异胎记以外,他这个人就再没什么出格的记忆点了。

    面前的钟辞又露出了初见时候的表情,焦急、潮湿、又莫名悲拗,像一只彻底迷路的狗,于瘾有点无措地垂眼望他,伸手抚了抚他的后颈,心里还在反思自己这样挟持钟辞是不是真的不太合适了,也没想到钟辞竟然会这么怕自己。顿了半晌,于瘾没头没脑地挤出了一句,“谢谢你陪我来。”

    钟辞十足十地陷入了受宠若惊的境地,又听见于瘾真诚地开口:“最近心情一直都不太好,但现在我很开心,幸好当时上了你的车。”

    他又带着钟辞又彻底走出了商店,还得重新叫个Uber了,不能让钟辞去感受纽约的地铁,哪怕夜晚已经没了白天握着冰美式的上班族和吸毒吸到佝偻的疯子。

    钟辞没有回应返程的这个话题,只是让于瘾在门口等一下,又跑回了商店,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抱了一个半人高地大袋子,印着任天堂的标志,里面塞满了玩偶,精灵球和各种尺寸的耿鬼。他把袋子又抱进了于瘾的怀里,很多柔软的东西就撞在了于瘾身上,甚至让于瘾有一种被玩偶埋了的错觉。

    钟辞露出了异常真诚的表情,又,“不要不开心”。

    于瘾突然觉得心里被什么鸟类轻飘的毛搔过了似的,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回应,只在人潮涌动的纽约大街上呆呆站着。他曾经不只一次地听老冯过钟辞似乎非常缺钱,甚至连平时自己生活都过得比较拮据,所以当他在纽约碰见钟辞,当他收到一大袋明显不划算的礼物,震惊是第一个萌芽的情绪,他甚至会想钟辞的喜爱究竟应该划分到哪一个确切的板块,会不会可以和疯狂的追星族媲美了。

    投入这样多,他怕钟辞未来会因为“喜欢于瘾”这一个举动而感到后悔。于瘾莫名地并不想见到这样的局面发生。

    抱着什么礼尚往来的想法,于瘾请钟辞喝了东西,钟辞似乎对酒类也不陌生的样子,菜单上的鸡尾酒他看了名字大概都知道里面有什么成分,这让于瘾断定钟辞大概率也在酒吧过工,但应该不会是调酒师,这细胳膊应该不是常做shake的样子。

    钟辞捧着杯子问他为什么不开心,于瘾很直白地解释是女朋友和他吵架。女孩儿于瘾根本就不在乎她,于瘾当然不能够感同身受女孩的脆弱,可他很喜欢她。于瘾的二十年人生里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女孩。

    在MoMA碰见了她,背后是唯一放在MoMA里梵高的那幅The Starry Night,那个瞬间于瘾还以为画里的缪斯走了出来。

    钟辞有点迷茫地垂下了眼,看见手里这杯鸡尾酒那片嵌在杯口的柠檬溺了水,在蓝可乐里茫然地坠落。

    “我知道了,这下她一定会开心。”于瘾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彻底笑起来,伸手去捉钟辞的手腕,“帮我个忙,钟辞。”

    钟辞抬头看于瘾,只见于瘾朝他扬了扬颈,指着自己的左颈的空白皮肤:“帮我文上The Starry Night,和她的名字。”

    钟辞都会觉得自己的助听器出现了故障,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彻底堵住了似的,挤出的话也干涩异常:“……我以为你不是会把女朋友名字文在身上的人。”

    于瘾朝他赧然地笑了一下,意外地纯情到就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他又用双手裹住了钟辞被冰块冻冷的手,“麻烦是很麻烦,可这世上不会有人比她更懂我。”

    甚至没有什么多余的迟疑。好。他听见自己下意识地开口。他又怎么可能拒绝于瘾呢?

    站在星月夜前的女孩,只要轻轻想一想都会觉得很美好。

    店里在放Ma L’amore No,黑胶唱着美丽女孩的坚韧爱情,唱的钟辞快要掉眼泪,钟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跑了半个地球来到这里,来到于瘾的面前,原来唯一的作用就是帮于瘾镌刻下他初次莅临的那如热潮般的狂烈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