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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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歌这次回京, 开始着人四处听地方, 算建学院, 招收学生。银钱他已准备好,现在就差动工。

    胡奈青见他动作, 某日找到他,劝阻道:“不必着急, 第一处学院的缘分不在这。”

    “不在这在哪?”沈歌狐疑,“胡大哥, 你有何想法不妨出来?”

    “天机不可泄露, 你日后便知。”胡奈青一脸神秘,摇摇扇子并不肯多。

    沈歌考查拟定好几个地方, 结果发现有些地方太, 有些离集市太近太嘈杂,有些交通不便, 这些地方各有优缺点, 然而哪个地方用来建学院都不是很合适。

    他找过一圈,最终觉得第一所学院的缘分可能真不在这, 只好作罢。

    沈歌还在休假当中, 他要与荀飞光准备办礼。有荀澄在一旁辅助,事情不怎么复杂,基本用不着沈歌动手,沈歌有大量时间可用至其他地方。

    这一日,沈歌刚看完账本,下朝回来的荀飞光道:“南边事情有变, 我得前往南边镇守。”

    沈歌悚然一惊,忙站起来问:“洋夷又来袭?”

    “是,南边特地用飞鸽传讯,我朝领土无碍,然领国一月之内连失半壁江山,使臣已出发来我朝哭诉。依陛下之言,我将带兵前去镇守,以防国土有失。”

    沈歌毫不犹豫道:“我随你去。”

    荀飞光点头,“我正有此意,我已向陛下请旨,你随我过去,官职为长州县县令。”

    外放当然不比得在翰林院内混资历,不过要是不带上沈歌,荀飞光不放心。

    沈歌不知道长州在哪,不过当日文书就发了下来,与文书一起到的还有沈歌的官服等,看这模样,他收拾好东西随时都能出发。

    两人在京都的成亲礼自然办不成,沈歌草草与胡青言等人告别后,便被赶鸭子上架出发前往南边。

    荀飞光这次去南边乃为作战而去,粮草等物由旁边几府调集,倒不用自带,要带的乃军械及人马。

    普通士兵也由那边征调,荀飞光带的乃是自己的精锐。

    他有五百私兵名额,韶信带着的三千清凌卫被散,以五百正规军,两千五百辅军的形式跟在荀飞光身旁。皇帝收到消息,并未什么。

    在出发前,皇帝特地召集过沈歌一次,沈歌穿着新官服去见他,心中难免有些紧张。

    皇帝的态度十分温和,沈歌行完礼后不但给他赐座,还让太监上了香茶。

    沈歌屁股挨着椅子的三分之一坐了,“陛下。”

    “沈卿今年十九?”

    “是。”

    “倒当真是青年才俊。”皇帝见他这模样,笑,“私下里话,不必拘谨。”

    “臣得见天颜,心中惶恐,还请陛下恕罪。”

    “瞧这话的,能与荀卿成婚之人可不像胆之辈呐。”皇帝呷了口茶,趣道:“荀卿那张冷脸,朕的公主见了都害怕,朕瞧沈卿必是有勇有谋的。”

    沈歌稍放松了些,也笑道:“陛下笑,荀国公也就看着不好接近,实际上性子极好。”

    “难得难得,朕还是第一次听有人夸他性子好。听闻你二人认识得挺早?”

    “其实也不算早,”沈歌笑了笑,“起来国公对臣还有救命之恩。”

    沈歌着将往事简略了一遍。皇帝听完不由大赞两人有缘。

    皇帝并未问什么密辛,仿佛只是随意召人聊聊天而已。

    待沈歌回去,皇帝的圣旨也到了。圣旨将沈歌夸了一通,赐他一品诰命,食禄八百石。

    “陛下这是何意思?”

    “不必多想,也许只是拉拢于你。”荀飞光看了眼没多关注。

    沈歌低声叹气,“唉,陛下这么一弄,现如今我倒觉得陛下好像也是好人。”

    荀飞光从公文中抬起头,将沈歌拉到怀里单手抱着,“因为他赐你一品诰命?”

    “当然不是,只是觉得他为这国家操了挺多心,也听得进劝谏,有明君之相。”

    “五年前,江南水涝,国家赈灾的五百万两白银下发下去,到地方手上的不足百万,盖因赈灾的官员乃陛下亲舅,他伸手陛下亦不会拿他如何。听闻当年河里的尸体差点没把河堵住。”

    “三年前,我被调离西北,接替我的乃当今皇后外家。西北原本的将士拉关系,能调离的便拼命调离,怕被派出去送死,是以去岁南北同时告急。”

    事迹太多,荀飞光索性找出先前的记载给沈歌看。

    沈歌看了一上午,看得心里发凉。

    荀飞光摩挲了下他的脖子,亲亲他的耳朵,低声道:“陛下不算昏庸,但要圣明也称不上,他坐在那个位置,自然要多费一些心思,我们现在看本朝还算盛世,也不单单是今上的功劳,里头还有千千万万将士流的血。”

    政治家从来都是多面的,沈歌听完后觉得自个有些幼稚,不由又是想叹。

    沈歌靠在荀飞光的胸膛上不想话,荀飞光拍拍他背,给他无声的安慰,他倒觉得沈歌这单纯的性子极好。

    荀飞光一行三千多人,哪怕以荀飞光的身家,也不好光明正大地给所有人配上马匹,是以绝大部分人只能步行南下。

    沈歌骑马跟在队伍后头,那一条长长的队伍从这头排到那头,显得极为壮观。

    因情况不紧急,行军的速度并不算快,众人走得也不算辛苦。

    有百里宜配合,荀飞光他们的粮食一路行走一路采买,带的并不多,不过粮米菜肴锅灶还是带了。

    每到一个地方扎营,伙头兵们放下大锅,用随身带的砖垒灶,其余人则找水找柴火找野菜等,谁都不闲着。

    沈歌与荀飞光跟着大部队一起吃,每日吃两顿,每天大多是写水煮菜肴,最好吃的则是提前做好的辣酱。

    这次出发前,荀飞光特地令人做好几百坛辣酱佐餐,每次用餐时,每人能分到一勺带肉的咸辣酱,除此之外,有管够的杂粮饭,没人一大勺水煮菜肴及一勺清汤。

    沈歌吃这些饭吃得想吐,他接触的将士们则道这是难得的好饭食,绝大部分时候,他们还吃不到这些好东西。

    荀飞光吃住随军,并不搞特殊,沈歌也随他,一天只吃两顿,吃的都是杂粮饭。

    好在沈歌有马骑,不必背着东西走路,不然他也吃不消。

    一路走来,大部分时候能有官路走,部分时候要翻山越岭,走前人开辟出的路。

    饶是沈歌这个号称不会晒黑的人,这一路走来也脱过几次皮,还生过两场病。

    好在荀飞光准备得充足,队伍里有十几个大夫随行,药材也带足了。沈歌一病就让药给消了下去,没出大事。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嘴上不,心里却极心疼,吩咐手下去弄了几辆马车来,让沈歌在里头休息。

    沈歌病时休息了几日,病好后照旧出来骑马随军,平时没少帮忙。

    沈歌的所作所为被荀飞光手下的军队看在眼里,不少人内心之中都极佩服他一个状元老爷能吃这份苦。

    听到人夸自个,沈歌笑笑,并不答话。每当此时,他便会格外怀念前世的科技,也更理解荀飞光的不易,他的每一份荣华富贵都是汗滴堆出来。

    他们仅仅是赶路,并不算艰苦。荀飞光在北边之时,还得带着辎重,冒着严寒与北蛮人仗,那才叫艰辛。

    荀飞光对行军一事极为谙熟,一路早有算,补给休息的地方早已规划好。

    走了月余,一行人在一个叫抚梅县的地方修整。

    三千余人化整为零,有住进客栈中的,也有住进当地老百姓家中的,一时间,这个不大的县城极为热闹,其中最热闹的便是当地的妓院。

    沈歌看着大批大批的士兵日夜流连于那十几家妓院内,问韶信,“韶大哥,不管么?”

    “管甚?都是一伙脑袋别裤头上的大头兵,过了今日不一定有明日,不睡女娘难道攒着钱下葬?”韶信见沈歌神色不大妙,许是觉得他稚嫩,笑笑解释道:“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妓院可盼着我们这帮大头兵。”

    “要,要是染上花柳病该如何?”

    “放心,老鸨哪敢让染了花柳病的女娘出来接客?她要是敢让这种女娘来,院子都烧了她的,把他剁成八块喂狗!”韶信嘿嘿笑了两声,“都是知道规矩的,不会乱。”

    沈歌心里颇不得劲,荀飞光得知此事后,沉声道:“当兵的自古如此,想管也管不过来。”

    “自古如此也不一定对啊。”沈歌想了想,“这些军户娶妻难么?”

    “极难,很少有兵能明媒正娶,都是靠买的。”

    当兵的都是军户,世代要当兵不,谁也不知晓哪一场战争一来,人便没了。女娘们接下来就要守寡。

    “荀哥,你手下这些人也是军户?”

    “这倒不是,我手下这些乃私兵,一部分是好人家的子弟,大部分则是奴仆。按我这头规矩,胜十场便能放他们自由。”

    “胜十场仍能活下来的人多么?”

    “十之六七。”

    这个数值倒是不低,不过也就过半而已。沈歌心中暗叹一声,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荀哥,我们到南边后屯兵,看看能否帮他们娶个媳妇罢?”

    “成。”

    沈歌想想,又道:“要自愿嫁娶,不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