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再遇死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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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思涵今日穿了一身水蓝色的袍子,墨绿色的腰带,头上简单的用竹子挽了个髻,剩下三千青丝披洒在腰间,隐约擦着腰线,愈发显得那细腰盈盈不可一握。

    为了增加气势,脚底下的增高鞋垫增加到了十厘米,配上她一米七的身高,和头顶的发髻高度,妥妥的一米八五。

    粉嫩嫩的脸蛋水灵的不行,一走路丝质的袍子迎风飘荡,水蓝水绿的,在这大热天的简直是一道移动的风景线。

    才刚刚踏入嘈杂的鬼市,就有几个不怀好意的死基佬朝着她吹口哨。

    “哟?哪里来的玉面郎君啊?长的可真俊!”

    “瞧那腰,都快扭断了,不知道在床上能不能也扭的这么欢生?”

    庄思涵斜睨了他们一眼,“呵,老子扭的欢不欢生关你屁事?也不撒泡尿瞅瞅你那张歪瓜裂枣的脸?还有你那六个月大的肚皮子,半个姿势都坚持不了吧?”

    “你!你个臭子!你什么?!”那死基佬瞬间暴怒,怒指着庄思涵骂道,“你才半个姿势都坚持不了呢!”

    “切!”庄思涵不置可否的哼哼,“爷这腰可不得了,别三五个姿势了,一百零八招不在话下!”

    “哦?是吗?”忽的,一道充满磁性邪气十足的声线闯入庄思涵耳中,这声音她记得!

    是那个变态!

    下意识的,庄思涵猛地回转过头去,身后一个高大的身影正靠着栏杆看她,脸上戴着一块银色的面具,只露出剪水般诱人的双瞳。

    哪怕她现在垫高到一米八五了,可站在这家伙面前还是矮了一个头。

    回想起上次这变态要将她先箭后杀,她就吓得直往后退,那张利索的嘴皮子都结巴了,“你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跟在他身后同样身量高大的一名男子忽然冷哼道,“哼!这可是咱们鬼市的主子,你他为什么会在这儿?!”

    “什、什么,鬼市的主子?”庄思涵想不到这神秘的鬼市,居然会是这海国的鲛人少主开的?

    看来他这些年的势力触角已经涉及到了各国的方方面面。

    落殇上前一步,微微弯腰,紧紧盯着庄思涵那慌张的有如鹿般的大眼睛,微颤的笑声撩的人心痒痒。

    “上次我们没来得及好好研究姿势,不如这次找个地方刺激刺激?本少对你那一百零八个姿势很是期待呢?”

    “我我我其实、其实其实只是路过,我这就,这就走!”庄思涵额头直冒冷汗,苍天啊,她不过是来挖个人,怎么会碰到这个死变态?上次差点死在他里,要不是莫萧然及时赶到,可能她现在都化成灰了,如今她狭路相逢,恐怕要被他生吞活剥了去。

    就在她转身打算开溜的时候,落殇的大忽然将她一揽,猛的一把将她揉在怀里。

    两个人的身子紧紧贴着,落殇享受的在她发间闻了闻,轻哼道,“香喷喷的跟个娘们儿似的,不如我来教教你怎么做个真的男子汉吧?”

    “放!放开我!我不用你教!你给我松开!”庄思涵极力想要挣脱落殇的怀抱,但奈何落殇的力气实在太大,她那胳膊在他面前简直宛如蜉蝣撼大树。

    之前那调戏庄思涵的两基佬,见这公子被鬼市的主子收了,也不敢再久留,毕竟此人可不是他们惹得起的,遗憾的叹了几口气,随即快速的离去。

    但就在他们转身的瞬间,落殇阴冷的压了压眼眸,朝着身旁的侍卫点了点头。

    那侍卫立马会意,跟了上去。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将两人砍成了碎片,仍在了鬼市的垃圾堆里

    这边庄思涵还在和他推来攘去,却始终无法挣脱落殇的怀抱,整个心脏吓得砰砰直跳,“大、大哥,我与你无冤无仇,求你放了我吧?”

    “放了你?你就那么怕我?”落殇调侃的嗤笑在她耳边响起。

    庄思涵心里:你都要杀我了?我能不怕你吗?

    但嘴上却是,“哈哈,大哥笑了,上次撞破大哥的好事,是我不对,我应该蒙起眼来,捂住耳朵,躺在地上装死的,大哥大人不记人过,就饶了我吧。”

    “你不过两只,如何蒙起眼睛还能捂住耳朵?”落殇都想不明白他为何有兴致在这儿和她瞎掰?

    “我还有双脚啊,总之,大哥,起来我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呜呜,我家中上有老下有”

    庄思涵一直朝着落殇哔哔哔,哔哔哔,嘴巴子动个不停。

    落殇却是饶有趣味的看着怀里的姑娘。

    她脑子里到底装了多少狗腿的话?简直口若悬河,他若是不阻止?她究竟能到几时?

    还有分明是女儿身,却偏偏要扮作男子?

    她来这鬼市,究竟想干什么?

    一时间,落殇脑子里闪过了好几个疑问。

    忽的在她头上敲了一个响栗,“闭嘴好吗?”

    “哎哟!”庄思涵吃痛的揉了揉脑袋,委屈巴巴的扮可怜,“好好好,大哥什么就是什么,我闭嘴!”

    完立马用捂住自己的嘴巴。

    落殇这时候才轻轻的松开她,淡笑道,“上次是因为我隐疾反噬,不得不需要女人的精血,但现在我没事了,自然不会杀你,并且你是莫萧然那么在乎的人,我还不想因为你跟他结仇。”

    “呼!”听了落殇的话,庄思涵这才猛地呼了一大口气,冰凉的脚底血液重新流通,还好还好,这个死变态今日不打算杀她。

    “你来这鬼市干什么?”

    “我我、我就随便逛逛,哈哈,你也知道嘛,女孩子就是喜欢逛街,我也不例外。”庄思涵随便扯谎。

    落殇又笑道,“那你一个女孩子为何总穿男子的衣服?”

    “啊?因、因为我有男装癖,我喜欢扮男人。”懒得解释,庄思涵随口就来。

    “哦”落殇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随即笑道,“既然你喜欢逛街,我又是这鬼市的主人,不如你想逛什么,我带你去吧?”

    “啊?”庄思涵懵逼,这落殇怎么忽然殷勤了起来,有毛病吗?前一刻还喊打喊杀的,现在却要带着她逛街?